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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酸的父愛

心酸的父愛 現在情感比較脆弱,脆弱的有些敏感,看了《讀者》2012年第10期《探望女兒小記》,我讀一次哭一次,感覺很是心疼,很心酸的。看得出,文章的作者很愛自己的女兒,他38歲了,才決定要孩子,孩子相對於父親太小,父親相對於孩子太老,每次探望孩子只能到幼兒園,有時候遇到不好的天氣,父女兩隻能在樓道里短暫的相聚,女兒為了和父親相處的時間長一點,給父親用吐字不清的語言唱歌,給父親用不連貫的動作跳舞,直到唱累了,跳累了,才抱住父親,跟父親說再見,多麼令人眼酸的一幕幕。可想而知,他對孩子的愛簡直用語言無法形容,但是,既然對孩子那麼愛,為什麼要以結束婚姻來帶給孩子傷害! 孩子懂什麼啊,她們什麼都不懂,她們不懂得大人們之間愛恨情感,不懂得大人們之間的恩恩怨怨、是是非非。她們要的不多,她們只要一個完整的家,有父愛和母愛,能夠在快樂中成長,在快樂的成長中享受父愛和母愛,在她們眼中、在她們稚嫩的心靈中,有爸爸,有媽媽就是有全世界,但是文中的作者卻沒有給她女兒一個完整的家,他的選擇對女兒來時是無疑是一件非常殘酷的事情。看得出,女兒也很愛父親,她盡自己的能力以自己的方式想把父親留在身邊,但他的父親對她來說就像影子,她抓不住。對於有些人來說,是因為陰陽兩隔,所以享受不到這種天倫之樂,而文中的小女孩儘管他的父親就在身邊,卻被父母親的離婚決定分開在不同的世界和不同的空間,文中那個小女孩所表現出來的的無奈和無助,一字一句都令人心疼、難過、傷心,做父母的既然給了她生命,為什麼就不能讓這朵生命之花健康、快樂盛開呢?也許這個父親作出這樣無奈的選擇,是有他不得已的苦衷的,但是,不管怎麼樣,我覺得的,不應該由孩子來承擔他們當初錯誤的抉擇,父母親之間的傷害沒有任何附加條件的轉移給了無辜的孩子。我覺得大人們總是很自私,總是有各種理由去追尋自己的幸福,而孩子呢?孩子是無辜的,她沒有權利選擇做誰的孩子而不做誰的孩子,她們只有接受現實,面對現實。 看慣了太多悲傷的故事,覺得很多的事情都是那麼的無奈,文中小女孩的樣子彷彿一直在我的腦海中閃現,她的一舉一動,一言一行,給我留下了深刻的記憶,我不能給這個小女孩完整的父愛,我只能在此默默的祝福這個小女孩:願她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奉勸那些以各種理由為幌子離婚的大人們:不要只考慮的你自己的感受,請多從孩子的角度出發,給孩子一個完整的家,完整愛!因為孩子才是這個社會未來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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