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繼承|有遺囑與無遺囑的繼承如何操作?如何申請遺囑公證?
辛苦打拚一輩子,按中國人傳統,總想將房產交給下一代,無論是我們將要繼承父母輩房產,還是我們正考慮將房產傳給兒孫代,房產繼承都是大事。眼下,卻有不少人對此不知如何處理,或錯誤認知和操作,導致事與願違,甚至影響了繼承或被繼承...房事需謹慎,繼承有章法!
點開可觀看獨家視頻(建議WIFI環境下)案例:這些錯過了「繼承」的傻眼事
●李先生的父親去世時名下有套拆遷安置房未交付,他要求徵收辦和鎮政府向其交付該安置房,卻被視為「無法證明是父親唯一合法繼承人」而遭拒,要求其證明父親並無私生子~~
●張兒子在張先生過世後以為就能繼承父親名下房產,沒想到一個陌生人突然來找張兒子,稱其和張父已簽署過買房合同,要求履行交易職責,張兒子傻眼了~~
●李阿姨因父母在去世前沒對房產進行處置,過世後想去過戶時才發現麻煩多多,房產不全屬她,還要跟大伯、姑姑分割~~
●胡姓老夫妻有三個子女,他們計劃將房產給老大老二,錢給老三,生前立過口頭遺囑卻未公正,過世後三子為遺產鬧上了法庭,法官只能按順位繼承重新分配~~
「房產繼承」的法律定義房產繼承,應該按照《繼承法》的規定,並且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繼承人遺留的房屋所有權及其土地使用權轉移歸繼承人所有的法律行為。
「房產繼承」的法定順序
繼承開始後,首先由第一順序繼承人繼承,第二順序繼承人不能繼承。沒有第一順序繼承人,則由第二順序繼承人繼承。
●第一順序繼承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順序繼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提示:應按照法定繼承辦理,有遺囑的,按遺囑繼承或遺贈辦理;有遺贈扶養協議的,按協議辦理。如果沒有遺囑應按法定繼承辦理繼承事宜。
「有遺囑」與「無遺囑」的繼承操作
有遺囑的繼承
●找房屋評估部門對房屋進行評估;
●到被繼承房產公證處辦理房產繼承公證;
繼承權公證的注意事項
所有繼承人的身份證、戶口簿或其它身份證明;所有繼承人需全部到公證處申請辦理,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需在當地辦理委託公證,委託他人代為辦理繼承權公證;如不能親自至公證處辦理且放棄繼承權,需在當地辦理放棄繼承權的聲明書公證。
●進行房屋測繪;
●到房產交易中心辦理房產繼承手續。
無遺囑的繼承如被繼承人生前沒有留下遺囑,繼承人主要通過以下三種途徑繼承過戶:
協商繼承即全部繼承人之間如果能協商一致達成不動產分配協議的,可提交被繼承人死亡證明、全部法定繼承人關於不動產分配的協議、繼承人與被繼承人的親屬關係證明以及其他必要的材料到房產交易中心申請房屋過戶。
公證繼承即在被繼承人死亡後,繼承人申請繼承公證,憑繼承權公證書申請辦理房屋過戶登記。
訴訟繼承全部繼承人之間不能協商一致或無法取得繼承權公證的,則需要到法院提起繼承糾紛之訴,待法院判決、調解後,持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書申請房屋過戶登記。
如何申請「遺囑公證」?當你想把你的房產留給下一代時,可以申請「遺囑公證」,公證應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親自到公證處有困難的,可以書面或者口頭形式請求有權的公證處指派公證人員到其住所或者臨時處所辦理。遺囑人應當填寫公證申請表,並提交下列證件和材料:
●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身份證件;
●遺囑涉及的不動產、交通工具或者其他有產權憑證的財產的產權證明;
●公證人員認為應當提交的其他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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