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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怎樣看待信主以前犯的罪

作者:上海佘山基督聖經教會李浦旻牧師

有肢體問:我們信主以前犯過許多罪,主基督都赦免了嗎?犯過的罪不再影響我們了,對嗎?如果有人信主前墮過胎,胎兒能到天堂去嗎?

回答:首先,感謝肢體能在基督里提問。求聖靈賜給我們智慧,願眾人同得屬靈的益處。

人都是罪人,沒有人是因自己的崇高或虔誠而成為基督徒的,都是因主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救贖得成聖潔、被稱為義。羅3:23,弗2:8-9。這是我們所確信的。

對於信主以前犯的罪,其性質甚是惡劣,其量則大如海洋,我們甚至無法做到逐一認罪。但聖經明確告訴我們,只要願意真心信靠耶穌基督,基督的寶血就會赦免了我們所有的罪,塗抹了我們一切的過犯。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弗1:7,林後5:17

雖然真理是清楚的,但我們對於信主以前所犯之罪的認識存在兩大誤區,且持續地對我們產生影響。

一,以為自己罪惡甚大,上帝絕難原諒。毫無疑問,這是因為對救恩的真理認識不清楚。早在我們降生以前,上帝對我們所犯的罪就知道的極其清楚,沒有一件哪怕是小罪會遺漏。聖靈也指出,這些罪的本質是抵擋上帝的,並直接發生在主的面前。詩51:5,139:4。雖然如此,因著上帝的大愛,主耶穌的憐憫,我們還是被揀選與拯救。也就是說,我們得在基督里,被上帝視為完全與聖潔的。彼前2:9。人不能藉此託詞而拒絕來到主耶穌的施恩寶座前,也應當「忘記背後,努力面前的,想著標竿直跑,要得上帝在基督耶穌里從上面召我們來得的賞賜。」腓3:13-14。敬畏上帝,信靠救主,這是人當盡的本分。

二,以為信主後就不必為以前犯的罪負責,忘記我們還在肉身之中。1、罪已得赦免,但其影響可能會持續。

比如,大衛王殺了勇士烏利亞,奪了人家的妻子拔示巴。上帝指示先知拿單宣告審判:罪不至於死,但一系列嚴厲的懲罰將臨到大衛。其中就有有刀劍必不永遠離開大衛王的後代。撒下12:10-13節。在北美,有人殺人後在監獄裡信主且表現很好,許多人呼籲特赦,免他一死。可惜法律無情,他最後還是坐電椅接受了死刑。但其心中安寧,知道上帝因著愛子耶穌基督的死已經赦免了他。雖度過死亡的冷河,信主後他就在樂園中了,這是最重要的。我們在肉身中,需要接受罪的代價。就算為了世人的良心,也應該如此。林前10:23

2、 我們信主後恢復的良知要求我們為信主前的罪付代價。

聖經記載,有一個稅吏長名叫撒該,他信主以後主動說以前訛詐了誰,就願還他四倍。主耶穌說他是真有信心的。路19:8。如果我們口頭說信主,內心卻不願為罪懊悔、不肯付代價,這所謂的信心價值不大。真實的信心,體現出真誠的悔改,願意為罪付代價。比如,我們信主後,倘若有機會,就需要為自己曾經撒謊、偷竊、做假賬等道歉,請求原諒。至於人是否願意原諒,這是另一回事,基督徒需要盡本分。這是我們良心的要求。

3、情感的影響。

信主前我們可能無惡不作,像虐待父母、墮胎殺人、凌辱同事、強取豪奪、造謠論斷等。信主後自然是罪得赦免,但其影響因我們在肉身中而延續。如會常想起打掉的胎兒等,這種愧疚感一定程度上會困擾我們。但若專心依靠主,此內在的痛苦會讓我們不但洞悉人性之惡與自身的軟弱,而且更加讓我們信靠主耶穌,更願意跟隨主的腳蹤而行善。弗2:10。這是上帝賦予我們之情感的要求。

三,神學難題。

至於被父母殺死的胎兒能否上天堂,說實話我不知道,因為這是個很複雜的神學難題。雖然大衛王暗示過死去的胎兒能到樂園裡去。撒下12:23。我也不願意給人虛幻的盼望。但有一點我可以肯定,上帝所揀選的一個也不會失落。我們的主是滿有慈愛憐憫的,我們我們需要關注的是自己是否真愛救主耶穌,是否真心愿意遵行上帝的旨意。這才是最關鍵的問題。

四,我們信主之後對罪會有越來越清楚的認識。

就是罪的性質、範圍、影響、結果等。因著明白自己原本是何等污穢,不配上帝的愛,於是,對上帝的恩典也會有更清晰的認知。這將促使我們願意越來越親近主,遠離罪,哪怕是世人認為很正常的事。比如:聖經說我們要愛惜光陰,但世界的標準是「成功」意味著擁有大把休閑時間,在那裡品紅酒、抽雪茄、看美女,夏天到瑞士,冬季去夏威夷,整天無所事事。

基督徒因為了解罪的可怕,並體會過信主前自身在罪中的痛苦,總結了深刻的教訓,所以願意凡事順從上帝的旨意,而不是體恤肉體、隨從今世的風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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