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耶穌面前,我們是選擇認罪,還是繼續逃避自欺?

在耶穌面前,我們是選擇認罪,還是繼續逃避自欺?

來自專欄基督1 人贊了文章

我們心中的邪惡,遠超過我們自己所知道的。我們永不會知道,如果一旦落在試探中,我們會何等大地跌倒。

最偉大的聖徒,若不是被上帝的恩典扶持,若不是他警醒禱告,他犯罪的程度就是沒有盡頭的。

——(馬可福音·釋經默想 第283頁)

< 1 >

在約一1:6-10節經文中,約翰指出基督徒若要行在神的光中,必須去除三個阻礙:

1.1

約一6-7節經文:「我們若說是與神相交,卻仍在黑暗裡行,就是說謊話,不行真理了。我們若在光明中行,如同神在光明中,就彼此相交,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

這兩節經文指出:第一個阻礙基督徒行在基督的光明中,是他們的言行不一。不少基督徒口頭上說愛主耶穌,但並沒有努力去遵守主耶穌的命令。

主耶穌的主要命令就是要我們「彼此相愛」,即第七節經文中的「彼此相交」的意思。

今天的教會裡,也有一些基督徒,無論是因為他們自以為懂得一些神學,還是因為能醫病趕鬼,就在教會裡高人一等。

使徒約翰說,你們自以為行在神的光明中,實際是在黑暗中。

1.2

約翰在約一1:8節經文說:「我們若說自己無罪,便是自欺,真理不在我們心裡了。」

在現今,許多基督徒心中,實際上也是不相信我們生下來就有犯罪傾向,生下來就有不順服神的本性;

他們相信人犯罪是因為後天造成的,犯人把自己犯罪的根源歸於父母家庭或環境,居然有許多人同情。這與聖經是直接違背的。

如舊約經文中,大衛說:「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親懷胎的時候,就有了罪」(詩51:5);

在新約里,保羅說:「這就如罪是從一人入了世界,死又是從罪來的,於是死就臨到眾人,因為眾人都犯了罪」(羅5:12),

聖經所描述的都是世人的真實寫照,都是真理,所以那些認為世人沒有罪性的人,使徒約翰說他們是自欺,真理不在他們心裡。

1.3

在約一1:10節經文中,約翰說:「我們若說自己沒有犯過罪,便是以神為說謊的。祂的道也不在我們心裡了。」

這是第三個阻礙,就是否定自己犯罪。在當時的諾斯底主義影響下,即使行為有吃喝嫖賭,他們認為這是肉體敗壞的結果,但靈魂沒有犯罪。

現今世界裡,可能沒有那麼荒謬的觀點,但世人普遍地對罪重新定義,盡量把罪說得越輕越好。

若把「偷竊罪」說是「賺取外快」,自私是「爭取權益」,欺詐成為「聰明」等。

今天世界裡,普遍不承認世界上還有一個絕對的道德標準,不承認聖經的話有道德的權威;這種思潮也侵蝕到教會裡,尤其在年輕一代的基督徒身上。

< 2 >

在本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又為基督徒若偶然犯了罪,提供了一條生路,出現在三段經文中:

2.1

在約一1:7節經文的下半句:約翰說:「祂兒子耶穌的血也洗凈我們一切的罪。」

這裡「洗凈」的希臘文是現在式,表示一個不斷的動作;

而「一切的罪」就包括不管罪是大是小,不管是外在行為上的罪,還是內心想法上的罪,耶穌的寶血都能洗凈我們。

2.2

約一1:9節經文是一節著名經文:「我們若認自己的罪,神是信實的,是公義的,必要赦免我們的罪,洗凈我們一切的不義。」

經文中,使徒約翰說,基督徒犯了罪,首先要主動認罪悔改,來到神面前,不僅相信有神,而且相信神有「信實、公義」的屬性。

神的公義表現在祂絕不以有罪為無罪,對任何人犯的任何罪,不管大小,神不可能當作沒有發生那樣,視而不見。

但神又是慈愛之極的神,怎麼能看到祂所精心創造的人都因為罪而死呢?

所以神的公義的最高形式是讓祂自己兒子耶穌基督成為人,以祂無罪的身軀背負了全人類的罪孽死在十字架上,承受了父神對罪的死亡懲罰,使神的公義得以伸張。

但這個公義的果實只有落到那些認自己罪的人身上,並且接受耶穌是為他們的罪而死的。這時候,神的信實才能得以彰顯了,使基督徒能在這奇妙救恩下生活。

或者說,要與這位光明之神過一個相交的生活,必須是一個不斷認罪的生活方式。

這也是還沒有信耶穌的世人一條出路,包括了三個要素:

第一,相信有神並相信神的公義和信實;

第二,相信耶穌為了我們的罪而付出死亡代價;

第三,承認自己是個罪人,需要被拯救。

2.3

約一2:1-2節經文說:「我小子們哪,我將這些話寫給你們,是要叫你們不犯罪。

若有人犯罪,在父那裡我們有一位中保,就是那義者耶穌基督,祂為我們的罪作了挽回祭。不是單為我們的罪,也是為普天下人的罪。」

使徒約翰在這裡,稱受信人為「我小子們哪」,既說明這些受信人無論從年齡講,還是從屬靈資歷講,都是使徒約翰的晚輩,約翰如此稱呼他們,一方面表示親切,更主要是要受信人對下面的話給與特別注意。

這段話總的意思是:我約翰希望你們不要犯罪,但若不小心犯了罪,首先不要像我在前面經文中提到的三種自欺欺人的做法,否認犯罪,若這樣做就是罪上加罪。

正確的態度,也是一個真正基督徒的態度,就是相信我們的主耶穌基督,已經為了我們的罪付出了代價,所以只要我們來到祂面前認罪悔改,我們的罪一定會被赦免。

所以身為一個真基督徒,我們應該靠著聖靈的內住,盡量不犯罪,而一旦犯了罪,不要獨自被罪壓垮,而是要靠著主耶穌這中保,在天上為我們代求,神一定會赦免我們的罪,使我們重新站起來,堅定地走耶穌走過的十字架榮耀之路。

親愛的基督徒們讓我們一起這樣禱告:上帝啊,求你保守我,有犯罪的機會時不要有犯罪的慾望,有犯罪的慾望時不要有犯罪的機會。」

我想表達的是,其實每個人都有犯罪的慾望,求神救我們脫離兇惡,不陷入試探中,乃用神聖的愉悅來吸引我,不求罪中樂,而求聖中樂,求救恩之樂。

這個神聖之樂的渴慕,一是靠聖靈當時的工作,二是靠平時的靈修、禮拜,才能產生這種渴慕。

倘若實在還是因個人一時之軟弱,仍有這個犯罪的慾望,就要迫切地求神不叫我們遇見試探。

奉耶穌的名求,阿們!


推薦閱讀:

第九講 基督的受死
我是一個單身基督徒,我想談戀愛,這是罪么?
做一個才德的婦人——20句聖經的話 -- 天父花園 基督徒閱讀
教會當宣講基督

TAG:基督 | 基督教 | 基督信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