邢悅:從文化視角解讀美國的人權外交
07-14
● 邢悅任何一個國家的對外政策及其決策者都難以擺脫本國和本民族文化的熏陶和羈絆,任何一個國家的對外政策都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這個國家的文化價值觀。但由於國家性質和文化性質的不同,文化在國家的對外政策中所佔的分量也不同。目前,在世界大國中,大多數國家是民族國家(nation state),其國家認同是建立在對本民族的認同的基礎上。而美國卻比較特殊。美國是一個移民國家,美國是把13個主要來自歐洲各國的移民組成的、相對獨立的英屬殖民地「合眾為一」而形成的。這些來自不同國家、有著不同宗教信仰、不同語言文字、不同生活習慣的人為何認為他們是美國人呢?因為他們都信奉自由、平等、民主、自治等原則,很多州在美國獨立前就已經將這些原則付諸實踐。所以美國自視為建立在理念上的國家(idea-state),美國人的國家認同不是靠種族、宗教、語言、出生地來確定的,而是靠他的理念(idea)來確定的。具有了美國理念的人就是美國人。如John O』Sullivan 認為「美國人是通過對一整套自由主義政治原則,特別是體現在《獨立宣言》和憲法中的自由和平等原則來界定的」。為什麼選擇文化角度解析美國人權外交由於美國獨特的建國經歷,體現著美國文化價值觀的「美國信念」(American creed)在其國家認同中起著極其重要的作用。美國人就是靠美國信念而凝聚在一起而成為國家的。而對於其他國家而言,文化價值觀對國家形成和延續的意義遠不如美國那麼重要。比如,中國人即便搞不清楚什麼是中國文化價值觀,還會認為自己是中國人,因為我們都是黃皮膚、生長在這塊土地,都講漢語、都有對中華民族的共同歷史記憶。而美國人如果沒有了共同的文化價值觀,這個國家就有可能土崩瓦解。所以美國是一個高度強調文化價值觀並具有較強烈且一致的文化價值觀的民族。 美國人在文化價值觀上的一致性在對外政策上表現為,「無論他們對具體政策意見多麼不一致,他們都信奉這樣一條原則:支持自由和民主是美國精神的一部分。美國人不會支持這樣一種政策,即,它不能充分體現美國人所信奉的那種普遍的和不可分割的權利和價值觀的政策。」同時,美國民主政治和對外政策決策機制比其它國家更容易受到公眾輿論的影響。在美國,民眾有更多的機會參與國家對外政策的制定、實施和監督,民眾在對外政策中所持有的信念和傾向通過各種形式反映到國家對外政策的各個環節。如,美國的對外決策權力由總統和國會分享,國會在諸如宣戰、戰爭撥款、對外援助等事務上有相當大的權力。由於國會議員都是民選產生,對選民的意見非常敏感,所以一般傾向於迎合民眾的意見。其結果正如美國學者J·斯帕尼爾所指出的那樣:「我們的政治領袖們反映了美國社會的價值觀念,每當他們在執行國家的對外政策中似乎要漠視這些價值觀念時,他們總會受到政府行政部門、國會、反對派以及新聞界人士的批評。」 由此產生的結果是,在對外政策中奉行現實主義路線的政治家在美國歷史上評價都很低,如冷戰時期的尼克松和基辛格。中國從事美國研究的資深學者對文化在美國對外政策中的作用也有同樣的見解,如資中筠先生認為,美國的對外政策表現出「與宗教信仰相聯繫的一種傳教士的狂熱精神」,不理解美國文化,就很難理解美國人的對外行為模式。 離開美國的文化背景研究美國的對外政策就會只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美國人權外交 手段還是目的?中國民眾普遍認為,「人權」是美國為實現現實利益的手段。如2003年美國未經聯合國安理會授權對伊拉克發動戰爭,中國輿論普遍認為美國是為石油而戰,至少石油利益是美國對伊戰爭的主要原因,而美國人宣稱的民主、人權、反獨裁專制只是美國發動戰爭的幌子。一些中國學者也持有相同的觀點,如,一本學術期刊上刊登的一篇論述美國人權外交的文章中這樣寫道:「人權外交充分反映出美國政府利用人權問題,結合國際形勢的發展變化,為自己政治經濟軍事利益服務的實質。它們對於人權外交干涉別國內政、損害他國利益的情形視而不見,對由此造成的人道主義的災難熟視無睹,這是一種建立在嚴重侵犯別國主權和尊嚴基礎之上的強權政治。美國推行『人權外交』的真正用意,並不是他們宣稱的為了『關心人權』、『保護人權」』,而是為了美國自己的利益,借人權干涉別國內政,謀求世界霸權,以便在全球範圍內確立美國統治下的國際新秩序。「美國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民主制度的國家,美國向來以世界最自由的國度、最尊重人權的國家自居。民主、自由、人權是美國文化的核心價值觀。為什麼美國在國內真心實意地搞民主、人權,在國際社會就一定是借民主、人權實行霸權呢?如果推進民主、保護人權這些道義上的追求只是美國發動戰爭,謀求現實利益的幌子的話,美國為什麼需要這個幌子來掩蓋它的真實目的呢?我們知道,人類歷史上的許多重大戰爭都不需要幌子。不僅如此,在相當長的歷史時期,世界強國奉行「強權即真理」(Might is right),強國侵略甚至吞併弱小國家被認為是天經地義的事情。德國的威廉二世不就宣稱要「用德國的劍為德國的犁開闢土地」嗎?如果國家需要「幌子」使對外侵略行為變得冠冕堂皇,符合道義的話,可以使用的幌子很多,如日本對東亞國家發動的殖民侵略戰爭冠之以「建立大東亞共榮圈」的美譽,但世界上除了美國外,還沒有一個國家曾使用過「民主」、「人權」這樣的幌子。民主、人權真的是美國的幌子嗎?美國為什麼要以「民主」、「人權」為幌子?此外,如果說在美國對伊戰爭這個事件上我們無法排除美國以「人權」名義獲取石油利益的話,在有些事件上我們很難找到美國「人權外交」背後的那個險惡用心。如1999年以美國為首的北約發動的科索沃戰爭,美國的理由是那裡發生了人道主義危機,美國不可坐視不管。中國大部分學者認為,這是一場侵略戰爭,美國此舉的目的是通過控制南聯盟來遏制俄羅斯,推進北約東擴。但事態的發展出乎他們的意料。這場戰爭的結果是俄羅斯迫使南聯盟接受了北約的停戰條件,而被中國視為「民族英雄」的南聯盟主席米洛舍維奇不僅在戰後本國的大選中敗北,而且被他的同胞——塞爾維亞警察逮捕後送到國際法庭受審,被判處反人類罪等10多項罪名後死在獄中。捷克參與了北約的這次軍事行動,當時的總統哈維爾1999年4月在加拿大國會發表演說時說:「科索沃沒有可以使某些人感興趣的油田,任何北約成員國對科索沃沒有任何領土要求,米洛舍維奇也沒有威脅任何北約成員國或其他國家的領土主權。儘管如此,北約卻在打仗,正在打一場代表人類利益、為了拯救他人命運的戰爭,因為正派的人不能對國家領導下的系統性地屠殺他人坐視不管。正直的人絕不能容忍這種事,而且,絕不能在能夠救援的情況下而不施援手。」其實,人道主義干預是受到聯合國認可的,以美國為首的北約在科索沃的軍事行動也是經聯合國同意的。時任聯合國秘書長科菲·安南在戰後(1999年9月)這樣說:主權絕不是一張容許國家踐踏人權和人的尊嚴的通行證,主權意味著責任,而不僅僅是權利。從科索沃這個事件中,我們很難找到美國人權背後的「真實目的」。諸如此類的例子還有美國介入索馬利亞內戰、美國出兵盧安達等。由此我們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人權並不總是手段,有些時候人權有可能就是目的。聯繫到上面談到的美國的決策機制,政治家可能會以「人權」為名謀求私利,但由於美國的對外政策必須得到大多數民眾的支持,至少是不反對,所以美國的人權外交必須被民眾所接受,而如果政治家能以「人權」為名說服民眾支持政府的對外政策,並願意出錢、出人的話,說明美國民眾真誠地相信人權必須得到維護、真誠地希望促進別國的人權,並願意為此承受損失。所以,在美國對外政策中,政治家有可能會把人權當手段,但對民眾而言,人權就是目的。美國有沒有可能放棄人權外交?美國的信念——自由、民主、人權、法治等是美國的立國之本。美國人權外交的根源在於美國人的兩大信念:美國例外論和美國的「天定命運」。美國例外論是指美國是「上帝的選民」,美國與眾不同,美國在世界上是獨一無二的,美國在各方面都優越於世界上其他國家。早在1630年,當溫斯羅普帶著那批擺脫了宗教迫害的清教徒終於找到實現其宗教信仰的理想之所時,他不無感慨地說:「我們將成為整個世界的山巔之城,全世界人民的眼光都將看著我們。」美國學者傑里爾·羅賽蒂稱「美國例外」是美國人的一種命定感——「相信美國文化和生活方式的優越感以及使世界基督教化和美國化的必要性」。也就是說,美國「例外論」意味著「上帝是在美國一邊,美國代表著進步和未來世界最好的生活模式。」「天定命運」是指清教徒作為「上帝選民」的特殊身份是與他們在世間的拯救人類的特殊使命聯繫在一起的。這就是上帝與清教徒之間簽訂的盟約。美國成立後,這種觀念對美國認識和處理與外部世界的關係產生了深刻的影響。在美國革命前夕,托馬斯·潘恩就在他的《常識》一書中宣稱,「美國的事業在很大程度上就是整個人類的事業。我們有能力開創一個新世界。」 由於美國作為「山巔之城」與其他國家的主要區別就在它享有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民主政體,所以,其他國家得到拯救的方法就是實行與美國一樣的民主制。美國前副總統戈爾曾言:「新大陸的神秘使命是以現代民主制的誕生而完成。」 美國學者拉爾夫·加布里埃爾更是明確地指出:「美國的民主制――把世界從專制的壓迫中解放出來――正是基督教賦予美國的把世界從撒旦統治下拯救出來使命的世俗表達。」 。這兩大信念源於北美殖民地時期新英格蘭地區的基督新教(清教)文化,後來也被其他殖民地所接受,成為各殖民地共同的歷史起源,形成了美國早期國家認同的基礎。美國建國後「例外論」和「天定命運」逐漸擴展為整個美國的集體記憶,成為美國人根深蒂固的普遍的信仰。儘管很多當代美國人不會再以清教的選民思想去論證美國的特殊性,但美國不同於其他國家,美國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民族,並因此承擔著把美國的民主、人權價值觀傳到世界各個角度的意識,這些仍然普遍存在於美國人對國家的認同中。由此可知,由美國的文化價值觀所決定的促進民主和人權是其國家利益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決定著美國能否繼續成為今天的美國。如果把民眾、人權這些價值觀從美國人的認同中抽掉,就如同把漢唐盛世的歷史從中國人的記憶中抽掉一樣,美國人看世界的視角和對自身角色的定位將會大為不同。亨廷頓認為國家利益源於國家的認同,認同來自於文化和信仰。因此,如果美國的文化和信仰變化了,美國的國家利益也就改變了,美國人也許就不會有現在的優越感和使命感了。沒有了優越感和使命感的美國將與其他國家沒有兩樣。此外,美國是否在世界推行民主和人權直接關係到美國的安全。美國前總統柯林頓在國家安全戰略中談到,美國的安全利益包括人民、領土和生活方式(即美國的價值觀)三個方面。世界上不民主、侵犯人權的國家是對美國價值觀的挑戰,而且由於美國是世界上最民主、最講人權的國家,他們會把美國視為眾矢之的,首先對美國造成威脅,進而威脅世界。因而只有全世界的國家都民主化了,才能保證美國的安全乃至世界的安全。由此我們可以看出,「人權」聯繫著美國的過去和未來,人權在很大程度上決定著美國對自身存在的價值的理解和美國的安全。如果把它從美國的國家對外政策中抽掉,美國就不再是現在的美國了,美國也就愈發不安全了。 美國學者也清楚的認識到這點:「人權註定保留在美國的對外事務日程上。美國在這個問題上別無選擇,美國將永遠不會放棄人權外交。」為什麼中國人普遍不相信美國的「人權外交」?在中國,除了少數研究美國問題的專家以外,大多數民眾甚至學者對美國的人權外交不以為然,認為人權外交就是美國政策實現國家現實利益的工具。依筆者管見,從中國文化的角度來分析,可能有以下幾個原因:第一,中國在東亞幾千年「天下老大」中心地位使中國人形成唯我獨尊的心態,中國人對比自己強大的國家有一種天然的排斥。自中國近代被迫捲入到世界體系中後,中國從來沒有對強國有過好感,也沒有與比自己強大的國家建立過長期穩固的關係(中蘇蜜月是個例外)。 相反,當中國不再是世界的中心時,中國傾向於團結比自己還弱的國家一起對抗強國。所以,中國一直採取與強國勢不兩立的姿態,對來自強國的批評更是有一種天然的反感。由於人權是美國所倡導的,美國還自己標榜是世界人權衛士,並且對中國的人權狀況橫加指責。從文化和意識形態上的角度來看,這與有著「禮不往教」的傳統文化和堅持「不干涉別國內政」外交原則的中國相比,差異實在太大了。所以有些中國人認為,如果接受了美國的「人權外交」,無異於向美國屈服,而中國是絕不能向強權屈服的。第二,中國文化強調以德治國,以德治天下。中國政府一向認為自己站在國際道義的一邊,是維護世界和平、穩定、發展的力量和楷模。當大國在國際社會的行為與中國的原則和選擇不同時,中國政府就會很自然地認為自己是對的,別國要麼是錯的,要麼是假的。由於聯合國人權宣言中的人權原則已經被世界大多數國家普遍接受,中國政府當然不能加以否認,不能說「人權是不存在的」或「維護人權是錯的」,所以中國自圓其說的辦法就只能說美國維護人權是假的,以此來保持自己在道德上居高臨下的地位。第三,更深刻的原因或許是中國文化中不承認世界上會有利他主義。如中國社會中流行著一句話「人不為己,天誅地滅」。這意味著在中國人的價值觀中,不僅承認人是自私的,而且規定人就應該是自私的。如果一個人不自私,他就是違背了天道,就要受到天的懲罰。如果中國人以這種價值觀來解釋美國的人權外交,必然會認為美國要麼是騙人,要麼就是瘋了。在解讀別國的行為意圖時,人們傾向於「以己之心,度人之腹」。如果一個人的信念是「世界上沒有人會為了他人的利益而甘願自己利益受損」時,他對美國人權外交的解讀就只有一種:美國政府為了實現不可告人的目的而打著「人權」的旗號欺騙民眾。與中國的利己主義文化相反,美國是一個基督教傳統的國家,基督教從倫理學上講是「利他主義」。基督教的最終目標不是僅使自己得到好處,而是拯救人類、拯救世界。這對中國人而言是難以理解和接受的。所以,文化上的差異是中國普通民眾對美國人權外交的理解產生偏差的一個重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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