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迅的雜文應該怎樣閱讀?

我看不懂魯迅的雜文,閱讀魯迅的雜文需要了解哪些?

今天我們如何閱讀魯迅的雜文,就像如何真正做一次自己一樣。 你不要再顧及魯迅的「偉大」。「偉大」的魯迅「形象」是我們閱讀魯迅的最大障礙。用「高山仰止」的心態閱讀魯迅,本身就不是個體閱讀的常態。你可以「假裝」不知道有什麼魯迅研究專家,甚至也可以把你的老師們對你進行的一次次魯迅作品的「思想內容」和「藝術特色」的灌輸扔在一邊,重新恢復你「第一次」閱讀魯迅的快感。在這個圖像取代文字、鍵盤取代鋼筆的時代,我知道如此閱讀魯迅對你而言確實強人所難。可是,如果,當你能這樣做的時候,你會發現,這個病歪歪的小個子一生充滿生命的激情。我以為,魯迅表達生命體驗的特徵是深刻的傷感;魯迅表達生命的最好的文字,不是我們都熟悉的《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而是他的悼念文:《記念劉和珍君》、《范愛農》、《憶韋素園君》、《為了忘卻的紀念》四篇,冷峻的回憶中滲透著自己對這個世界,對這個社會的人和事豐富而複雜的生命情感和無助般的感傷,會讓我們面對自己的生命,思考怎樣將揮之不去的回憶,積澱成自己深刻的生命痕迹。 魯迅是一個文人,他諳悉中國古典和西洋書。鑽到他的閱讀範圍中去探求究竟,對非專業研究者而言,大可不必。你只要去讀一讀《文壇三戶》、七論《文人相輕》就夠了。前者,魯迅文風的直追魏晉,傷感而深刻的氣質,對中國文壇的透徹的把握,都在一種蒼茫憂鬱的心緒中鋪敘出來;後者,帶著魯迅苛刻的自我要求,透過「文人」現象揭開人際關係中虛偽而自矜的諸多幌子,是可以做當下世態人心的透視鏡的。 你不要再顧及魯迅的「深刻」。我們的閱讀,淺顯的覺得「沒水平」、「沒意思」,而深刻的,又往往覺得艱澀、難懂、枯燥,甚至一般覺得它與我們「俗人」無涉。這是我們的心靈和修養一代不如一代的重要原因。魯迅的「深刻」表現在,他總是在日常生活現象中,發現大家都在普遍遵循的道理、觀念和心態實際上是錯誤的,這樣的文字集中在他的雜文中。對於魯迅雜文,今天的年輕人往往望而生畏,敬而遠之。我不想強調魯迅雜文能夠給予今天的我們有多大的裨益,而且其中不少文章已經作為塵埃而不必再讀。我只想說,魯迅的文字生命主要活躍在其雜文中,而我們閱讀魯迅雜文,就是感受一個知識淵博的人,一個情感豐富的人,一個精神天馬行空而在現實生活中卻猶豫不決的人,一個文字中倔強、剛強老辣,生活中敏感、多疑、甚至情感脆弱的人,如何嬉笑怒罵,如何最大限度地揮灑自我生命。當你從魯迅雜文里看出這些,你就會覺得魯迅的「深刻」是性感的,易於理解的,卓有眼光的,可愛的。我想,你可以專挑魯迅寫自己或者別人身體的文字來看看。那裡,魯迅的思想傳達得輕鬆幽默,又呈現得形象生動且富有哲理。比如《春末閑談》、《說鬍鬚》、《論「他媽的」》、《病後余談》、《由中國女人的腳,推定中國人之非中庸,又由此推定孔夫子有胃病》等。 我還有一個對學界而言近乎「謬論」的建議:年輕人最好別先去讀《野草》。《野草》確為野草,是魯迅探尋自我深淵的自我辯詰的文字,當然不少篇什寫得瑰麗奇譎,可是心靈蕪雜而痛苦,有深深的淪陷感,語意曲折,表達隱諱。與其看個一頭霧水,還不如暫時擱置,什麼時候想看的時候再讀。非要看,可以讀讀《題辭》、《雪》、《好的故事》、《死後》。 一個人去讀書,可以有多種籲求。去年,北大學者陳平原曾經在我校的「文化名人報告」上講過「數碼時代的讀書」的九種方式。閱讀魯迅的方式,何止九種?但是,一個值得去閱讀的文本或者對象,只有對我們的生命有所觸動時,我們才覺得我們花錢買他的書、費時讀他的書、費勁理解他的書是有價值和意義的。在此意義上,別人的「偉大」和「深刻」,一系列的「經典」,除了表明自己是別人思想的跑馬場,或者擁有一點「知識就是力量」的自我矜耀外,是不起什麼作用的。我是不相信:一輩子不讀《戰爭與和平》、《約翰·克利斯朵夫》就會授人以笑柄的。可是我相信:一輩子都對書籍無法產生興趣的人,他的心靈是乾涸的。 當你覺得,我這裡向你提及的魯迅的21篇文字依然無法勾起你繼續閱讀魯迅作品的興趣時,你可以另選與我不同的閱讀篇目試一試。因為我覺得,無論怎樣,你花在魯迅文字上的時間、精力和思想都不會徒勞無獲。當你如此去做了,仍然覺得無法繼續閱讀魯迅時,那就扔掉他!反正閱讀魯迅,也不會幫助你找個好工作!等你的心靈真正需要他的時候再讀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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