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因信稱義的研究.

  加拉太書2:18-21

  「我素來所拆毀的若重新建造,這就證明自己是犯罪的人。我因律法,就向律法死了,叫我可以向上帝活著。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我不廢掉上帝的恩,義若是藉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

  使徒保羅在加拉太書第2章中明確地宣告了真基督徒必須過無罪的生活。他坦白自己的心聲,說:「我已經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我如今在肉身活著,是因信上帝的兒子而活,他是愛我,為我舍己。」讓我們帶著渴望這樣生活的信心,並以懇切和謙卑的心一起查看《聖經》吧!

  拆毀與重建

  加拉太書2章18節所講的,「拆毀」,是拆毀什麼呢?「重新建造」,又是重建什麼呢?為什麼說已經拆毀了的再重建,就是犯罪的人呢?

  我們要注意,這是為了經歷因信稱義而信耶穌基督的人所提出的問題,讓我們一起來查找有關的《聖經》章節。

  「因為知道我們的舊人和他同釘十字架,使罪身滅絕,叫我們不再作罪的奴僕。」【羅6:6】

  「你們在他裡面也得了豐盛。他是各樣執政掌權者的元首。你們在他裡面,也受了不是人手所行的割禮,乃是基督使你們脫去肉體情慾的割禮。」【西2:10、11】

  基督以他的肉身廢掉了「冤讎」——即屬肉體的心。他並沒有廢掉自己所定的律法,而是除掉了我們的罪以及我們肉體的軟弱。如此說來,被拆毀且滅絕的是罪身,也就是沒有受基督割禮的肉身——即屬肉體的心。為了不讓這被滅絕的罪身再次活過來,我們需接受基督獲得的得勝。

  基督的得勝是已成的事實。我們若真實地相信基督得勝的信心,那麼這樣的信心就會使基督的得勝在我們身上得以實現。喪失這種信心的人無法獲得基督的得勝,而與此同時,舊人的罪身(即屬肉的心)就會再次出現。雖然基督替眾人滅絕了這個罪身,但它仍然是每個人時刻要警醒面對的問題。

  「向律法死」

  「向律法死」能理解為「律法死了」嗎?絕對不能。律法必須具有完全的功效,否則,任何人都無法「向律法死」。人如何向律法死呢?因律法宣判的刑罰就是死,所以,犯罪的人就向律法死了。並且因律法,向律法死是為了向上帝活。也就是說,因為犯罪,所以按照律法判決就必須死,然而,我們要在基督的生命中從死里復活。現在活在「新的生命中」,過著向上帝活的人生。每個人都必須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基督「被交給人,是為我們的過犯;復活,是為叫我們稱義。」【羅4:25】然而,我們若沒有與基督同釘十字架,那麼,他的死和復活對我們來說就沒有任何益處。

  凡是有著墮落且被罪壓傷的可憐之人所在的地方,就有為之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正如以上我們所查考的,罪是個人的問題,存在於人的內心。「因為從裡面,就是從人心裡發出惡念、苟合、偷盜、兇殺、姦淫、貪婪、邪惡、詭詐、淫蕩、嫉妒、謗讟、驕傲、狂妄。這一切的惡都是從裡面出來,且能污穢人。」【可7:21-23】「人心比萬物都詭詐,壞到極處,誰能識透呢?」【耶17:9】從我們出生起,在我們人類的本性中就存在著犯罪的傾向。我們生在罪中,換句話說,具有犯罪傾向的本性是我們與生俱來的。因此,只有帶給我們新的生命才能除去我們裡面的罪。

  現在我們所需要的是脫離自己的罪。換句話說,我們不僅要脫離自己所犯的罪,還要脫離內心的罪,即在自己整個生命中一切纏累我們的罪。《聖經》說,惡人「被自己的罪惡如繩索纏繞」(參箴5:22),我們無法洗凈自己的罪(參耶2:22)。我們的罪就是自己所犯的罪,以及內心的罪,我們自己無法與這些罪脫離。我們在這種狀態中,如何除掉自己無法與之分離的罪而讓基督擔當呢?是的,靠著自己無論怎樣努力都無法解決罪的問題。所以,我們的主在十字架上背負了我們的罪和軟弱。現今依然有很多人因不信和無知,感到自己似乎在背負著沉重的罪擔,但實際上,是基督在背負我們的罪擔。基督在十字架上背負了世上所有人的罪。很顯然,他為了擔當我們的罪而進入我們裡面。「這話卻離你甚近,就在你口中,在你心裡,使你可以遵行。」【申30:14】所以上帝說:「你若口裡認耶穌為主,心裡信上帝叫他從死里復活,就必得救。」【羅10:9】

  關於對主耶穌的認識,有一點是我們必須清楚的,是什麼呢?主耶穌離我們很近,就在我們口中,就在我們心中——這是我們所要承認的事實。同時我們也必須相信,耶穌從死里復活,並升入高天成為人類的中保。復活的救主也是釘死在十字架上的救主。復活的基督,活在罪人心中,釘死在十字架上的基督也住在人心中。那些在心中相信基督被釘在十字架上死去並復活的人就必得救。世上的所有人只有相信並跟隨這個真理才能得救。也就是說,我們要承認並確信這是真實的,同時過著與此信仰相稱的生活。

  有罪的地方就有拯救人脫離罪的救主基督——這個事實是多麼驚人的真理啊!他背負了世上所有人的罪。罪的傾向存在於所有人的肉體之中,所以基督道成肉身來到了地上。上帝這驚人的愛就是必須傳給萬民的真理信息,也就是救贖的福音。

  在我們裡面彰顯耶穌的信心

  現在讓我們一起來查看「憑著信心生活」的含義。雖然基督願意住在每一個人裡面,但並不是所有人都在自己的人生中彰顯出了他的義。因為「那些行不義阻擋真理的人。」【羅1:18】使徒保羅禱告祈求借著聖靈叫「心裡的力量剛強起來。使基督因你們的信,住在你們心裡,……叫上帝一切充滿的,充滿了你們。」【弗3:16-19】罪人和基督徒的不同之處就在此。釘死在十字架上並復活的基督,願意住在每一個人裡面,雖然他遭受了罪人的否認和輕視,但卻可以因基督徒的信心而住在他們裡面。

  對於這些基督徒而言,他們要以罪人的身份與基督同釘十字架,基督的死要成為他們的死,從而讓耶穌的生命彰顯在他們「已死」的肉身中。是的,這意味著與基督同釘十字架的人將要經歷復活——活著的不再是自己,而是作為另一個人而活——這就是住在我們裡面的基督所度的生涯。信上帝兒子的信心,這就是我們所需要擁有的。基督在地上的時候,惟獨依靠上帝(參約6:57)。耶穌的信心就是相信上帝所賜給他的話語,這種信心讓他屢次確信地表明自己三日後要復活。他帶著此種信心,禱告說:「父啊,我把我的靈魂交在你手裡。」並死在了十字架上。這信心使他完全得勝了罪惡和死亡。這種信心就是耶穌借著信而住在我們裡面時所行出的信心。能如此做的充分理由,乃是「基督昨日今日一直到永遠,是一樣的。」【來13:8】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並且他為了把我們從撒但的權勢中拯救出來而運用了信心。我們所要做的就是讓他按照自己的旨意住在我們裡面。「你們當以基督耶穌的心為心。」【腓2:5】我們需要做的,惟獨就是通過單純地接受他、承認他,讓他住在我們裡面。

  上帝的恩典

  使徒保羅現在給出了結論——「我不廢掉上帝的恩;義若是借著律法得的,基督就是徒然死了。」如果義是借著律法而來的,那麼基督的死就沒有任何意義了。律法只能指出人所要盡的義務。所以,義並不是借著律法而來的,這也就是意味著我們自己的行為或是努力絕不能使我們獲得義。因此,這裡的話語就是在說,如果我們能救自己,那麼基督的死就沒有任何意義了。救恩是必須要從上帝那裡獲得的。因為我們靠著自己無法得救。所以,基督的死絕不是徒然的。

  是的,只有他裡面有救恩,凡靠著他來到上帝面前的人,都能得到拯救。上帝的應許在整本聖經中都被明確地宣告了。「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賽53:10、11】凡是願意的人,都可以進入救贖的恩典中。我們必須警戒自己,每日過忠誠的生活,不至於「徒受他的恩典」。【林後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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