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武王伐商及在位時間考

周武王伐商及在位時間考

何焱林

何按:此篇系評黃懐信先生關於「清華簡」《金縢》校讀文字之一,因其較長,故單貼

於此。

關於武王在位時間及其崩年,文獻多歧,今作一考訂。

《逸周書·作洛解四十八》:「武王克殷····既歸,乃歲十二月崩鎬。」《彙校集注》:「孔晁云:『乃,謂乃後之歲』。」《黃校》乃訓仍,義為二。

按:乃為接續詞,不必旁訓,《爾雅·序疏》:「若乃者,因上起下語。」乃歲卽下歲,次年;卽克殷之第二年。但此與《逸周書·明堂解五十五》:「既克紂六年,而武王崩。」《帝王世紀》「六年庚寅崩」相左。故丁宗洛稱「乃歲(孔)注言乃後之歲,承上句『旣歸』而下,似次年便崩,故《史記》言克殷二年武王崩。然《明堂解》克紂六年崩,兩悖也。」

《史記·周本紀》:「武王已克殷,後二年,問箕子殷所以亡。箕子不忍言殷惡,以存亡國宜告。武王亦醜,故問以天道。」緊接下來,《史記》又稱:「武王病。天下未集,群公懼,穆卜,周公乃祓齋,自為質,欲代武王,武王有瘳。後而崩,太子誦代立,是為成王。」

《史記》所言,的是克殷後二年武王崩。《史記》所錄時間與《書·金縢》合。武王喪乃周大事,《金縢》未另起年,故是旣克商之二年。

《集解》引徐廣曰:「封禪書曰:『武王克殷二年,天下未寧而崩』。」

《作洛解》學界歷認其為西周之作,而《明堂解》為後人追述。故《作洛解》所言,可信度更高。但《明堂解》所說六年,亦自有由,誤在此六年不是武克殷後六年,而是武王在位之六年。卽是武王在位六年而崩。此說似與一些陳說相衝突,實則絶可採信。

《史記》:「九年,武王上祭於畢。東觀兵,至於盟津。為文王木主,載以車,中軍。武王自稱太子發,言奉文王以伐,不敢自專。」

此九年為文王九年?武王九年?《逸周書·文傳解》:「文王受命之九年,時維暮春,在鄗召太子發曰:「嗚呼!我身老矣,吾語汝。我所保與我所守,傳之子孫。」故文王受命九年而崩,《史記》稱「(受命)後十年而崩」乃指其所歷年份,所謂舉其成數。當是文王九年。武王旣稱太子發,奉文王以伐,自然未改正朔,仍用文王紀年。《書·武成》亦有:「我文考文王,克成厥勲,誕膺天命,以撫方夏,大邦畏其力,小邦懐其德,惟九年,大統未集。予小子其承厥志。」

畢說有二:①《集解》引馬融曰:「畢,文王墓地名也。」②《索隱》按:「『上祭於畢』,則畢,天星之名。畢星主兵,故師出而祭畢星也。」

九年文王崩,當書葬於畢而非祭於畢。然其時並未葬文王。《史記·伯夷叔齊列傳》:「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伯夷、叔齊叩馬而諫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謂孝乎?以臣弒君,可謂仁乎?』」可見至武王伐紂,未葬文王。葬文王,乃國大事,其時正在圖商緊要關頭,暫厝文王靈柩,一可集中精力圖商,再則,正好以文王名號伐商。

上祭於畢,則畢為天星。此處祭畢,非卽於當年興兵,而是祈神庇佑。九年文王新喪,武王當守制。

東觀兵之年,《史記》作九年;伐紂之年,《史記》作十一年,皆誤。《史記》之誤,容有別因,此不贅。《集解》引徐廣曰:「譙周云:『《史記》武王十一年東觀兵,十三年克紂。』」則譙周所見《史記》與今通行《史記》有兩年之差。九年武王守制,至十一年,守制兩年(守制本當二十七個月,此舉成數,或處於非常時期,略作變通)東觀兵,十三年伐紂,時間正合,且與《書·泰誓》「惟十有三年」,《逸周書》之《大匡解第三十七》「惟是(十)有三祀」,《文政解第三十八》「惟十有三祀」,《大聚解第三十九》「維武王勝殷」,《世俘解第四十》「維四月乙未日,武王成辟」,皆敍述武王伐商事為十三祀,與《泰誓》合,與譙周說亦合。

《逸周書》之《柔武解第二十六》起,稱其年為「維(武)王元祀」,《大開武解第二十七》「維王一祀二月」,《小開武解第二十八》「維王二祀一月」,《寶典解第二十九》「維王三祀二月丙辰朔」,《酆謀解第三十》:「維王三祀,王在酆」,《寤儆解第三十一》「維四月朔,王告儆」。此四月當是三祀之四月。《武順解第三十二》、《武穆解第三十三》皆不記年月。至《和寤解第三十四》「王乃出圖周,至於鮮原」,若此十三祀為武王紀年,豈有從三祀至十三祀,十年之間,不記一年一事之理。

晉黃甫謐《帝王世紀》:「四年,起師於鰖水,甲子,至於牧野,乃作牧誓。」此四年,乃以武王系年,加文王九年,恰為十三年,與《書》、《逸周書》合。與《史記》之說差二年。但與譙周所見合。

《逸周書·度邑解四十四》:「維王克殷,國君、諸侯、乃厥獻民、征主,九牧之師見王與殷郊。」,卽武王克商之年事。同篇有「惟二神授朕靈期,予未致於休,予近懷子、朕室,汝維幼子,大有知。」,卽克商之年,武王身體已有不適之感,並與叔旦謀傳位之事。《逸周書·武儆解第四十五》「惟十有二祀四月,王告夢。」是年為武王崩年,克商已為十三祀,不可能武王崩年為十二祀,南宋高似孫《史略》二作一,卽十一祀,顯用武王系年。武王十一祀,距克商之年已八九年,卽《度邑解》與《武儆解》所述之事,已相距八九年,此不可能。極可能是仍用文王紀年,誤將二、四對調,卽「惟十有四祀二月」,卽克商後之年二月,王告夢。則與《書》、《史記》、《帝王世紀》合。

又文王崩於九年之暮春,武王九年卽繼位,及十四年春,在位六年。

又《竹書》以武王十二年克商,與《書》、《逸周書》、《史記》並違。武王崩年則作十七。《史略》為南宋人作,《竹書》,則為南宋後人所輯,皆不如前引諸作可信度高,故伐紂之年當為文王系年之十三祀。

武王崩年,《帝王世紀》作「十年冬,王崩於鎬,殯於岐,時年九十三歲矣。太子誦立,為成王。」《帝王世紀》接下來又有:「武王定位元年,崴在乙酉,六年庚寅崩。」兩說不同,意定位者,伐商成功也。然此說與《書》、《史記》之說不侔。且與前說《度邑解》、《武儆解》所說之事,時間相差亦有六年,於情理亦不合。徵之《紀年》,十二年伐紂,十七年崩,亦不合。故定位當是武王嗣位。如此則與《書》、《史記》、《逸周書》之說合。

武王崩時已九十三,照《竹書》之說,成王時方十二歲,豈有八十一歲始生子者,周之制系父子相承,昔人壽短,若四十五十尙無子嗣,則被視作無後,以其繼統似不可能。周之傳承,如太王傳季歷而不傳太伯,因季歷有子昌,故周之傳位不必傳嫡長子有例在先。故發繼統時當有子嗣,卽使武王嗣位之年生成王,武王十三年克商,後六年崩,成王已十九歲,或按《竹書》武王嗣位十七年崩,成王亦十七歲,何須周公攝政?《竹書》以武王崩時,成王十二歲,至成王七年,周公公復政於王,卽成王十八或十九歲卽親政,足以說明此點。

下愚曾引《楚辭·天問》句「載屍集戰,何所急!」「載屍集戰」與伯夷、叔齊諫詞「父死不葬合」義同,豈有父死十三年不葬之理?「何所急」一問正說明父死不久卽興兵伐紂。

若武王在位十九年或十七年方崩,對於政令,應早有修齊,對於人事,當早有料理,對於管、蔡之徒,亦有所訓誨,其在克商之年,身體已有不適之感,對於頋命託孤,亦早已安排停當,姬旦亦當早預政事,大權已經在握,廣植人手。管、蔡流言,豈能左右朝堂?

由此觀之,《書》及《逸周書》所載武王伐商之年,皆用文王紀年,武王在位僅六年,克商後二年卽崩。


推薦閱讀:

王家衛:功夫其實就是時間。
給自己一杯茶的時間
隔多久生二胎最好 不同情況時間各不同
時間、讓我迷茫
時間|一年已過半,這半年,你累嗎?

TAG:時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