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子跳橋失蹤引爭議 網友指責警方處警不當(組圖)

當事女子站在橋上,想要跳江。網友供圖
藤縣一女子跳橋失蹤引發爭議
有網友指責警方處警不當,有網友覺得下江救人不可行
廣西新聞網-南國早報記者 張文卉 程浩楠
「寒氣呼呼江面冷,黃衣默默意迷茫;行差踏錯尋常事,何必輕生造冤魍。」12月6日下午,藤縣一女子跳橋失蹤後,網友「@天依我如此」寫下了這首小詩。事發後,在廣西新聞網紅豆社區梧州論壇,多則描述此事的帖子引發眾多網友關注,網友紛紛跟帖發表自己的看法。有的網友指責警方不作為;有的說眾人圍觀拍照,導致該女子如不跳難以收場;還有人指責網上的網友亂噴,如網友在現場恐怕也不敢貿然行事。藤縣官方回應稱,當時警方人員已迅速到達事發現場,多次施救但沒能成功
事件
女子在圍觀中跳橋未能救起
12月7日下午,藤縣市民阿言(化名)告訴記者,12月6日下午2時許,他經過西江大橋時,看到一個穿黃色衣服的女子站在橋樑欄杆外,在距該女子約30米處擠滿了圍觀的群眾,這時已經有警員在現場,並勸導行人不要靠近欲跳江女子。他看到站在橋樑欄杆外的女子拿起手機打電話,通話時長約2分鐘。
6日下午2時40分許,女子縱身跳下了江中,這時候人群中有人驚呼,他同時也聽到了有人打電話叫附近船隻過來救人。2時45分,一艘小船出現在江面,並迅速划到了女子落水地點的附近。
阿言告訴記者:「這隻船隻應該是附近沙船的機動小船。」但是令他失望的是,這艘小船上並沒有任何搜救工具,船身也沒能準確地靠近落水女子,船上的兩名男子不斷地嘗試將船隻靠近女子,並試圖用手將她拉起,但未能如願。

女子落水後掙扎。網友供圖
質疑
網友指責警方未採取有效措施
輕生女子跳橋之前,已經有警察在現場。因此一些網友認為,警察應想辦法與女子溝通,做好勸阻工作,「女子跳橋之後,在場的黨員幹部包括警察,應下水救人」。
一名網友說:「下午1時45分趕到現場,2時30分才跳橋,那麼久時間,警方居然沒有安排小船在下面以防不測?江兩邊連條船都沒有?河堤碼頭那邊的圩渡船都可以請一條來吧?」
「沒有在第一時間在橋上把人救下,是失職,第二時間落在河裡有10分鐘救人時間,卻也救不了。」一名網友說,警察就應該是一支專業的救援隊伍,入職前必須經過嚴格的訓練,警察的職責就是維護社會安寧、保護人民的人命財產安全,「試問在這件事上藤縣的警察真的不能做得更好嗎?」

小船雖然到了跳江女子附近,但無法將她救起。 網友供圖
說法
目擊者感嘆圍觀人群太麻木
在場的阿言經詢問得知,警員到達之後已經報告了負責搜救的部門,但搜救船隻卻遲遲沒有出現。阿言說,該女子沉入水中後,又浮了起來,在江中掙扎了10多分鐘後才沉入江底,然後再也沒有出現。阿言表示:「我覺得這個女孩子應該是會游泳的,因為她是雙手先浮起來的,最後估計是體力不支了又沉下去。」阿言表示,該女子在江里失蹤5分鐘後,他才離開:「一直到我離開,都沒見專業的搜救船隻出現。」
不少網友稱,現場那些圍觀者也太麻木了,居然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輕生未必就是她的本意,只因當時沒有一句關心和挽留的話,這或許讓她更絕望,麻木不仁才是我們這個社會最大的悲哀啊。」一名網友感嘆道。
也有網友猜測當事女子並不一定真的想跳,畢竟她在橋上站了那麼久,後來才跳下去。「這女的想得也太天真了,站了那麼長時間,給足了準備救援時間才跳下去,怎知一跳下去後橋上全是看熱鬧的。」
提醒
外地遇到類似事件有應急預案
「警察的處警方式有問題,沒有建立相應的應急機制。」網友「@山路彎彎2014」稱,以前在廣東東莞,他曾見到過一個女孩要跳樓的事情,那裡的警察3分鐘就趕到現場,緊接著談判專家到場穩定當事人情緒,消防隊員趕緊鋪好氣墊,「120」也趕來了,治安警察隨後封鎖現場,「看來家鄉的警察叔叔們要多多學習哦」。
以下組圖來自:騰訊網
12月6日下午2時許,廣西藤縣西江大橋,一個穿黃色衣服的女子站在橋樑欄杆外,在距該女子約30米處擠滿了圍觀的群眾,這時已經有警員在現場,並勸導行人不要靠近欲跳江女子。橋樑欄杆外的女子拿起手機打電話,通話時長約2分鐘,隨後縱身一躍跳進江失蹤。
女子跳江前,警察苦勸,周圍人拍照圍觀。不少網友稱,現場那些圍觀者也太麻木了,居然沒有一個人伸出援手。「輕生未必就是她的本意,只因當時沒有一句關心和挽留的話,這或許讓她更絕望,麻木不仁才是我們這個社會最大的悲哀啊。」一名網友感嘆道。
也有網友猜測當事女子並不一定真的想跳,畢竟她在橋上站了那麼久,後來才跳下去。「這女的想得也太天真了,站了那麼長時間,給足了準備救援時間才跳下去,怎知一跳下去後橋上全是看熱鬧的。」
6日下午2時40分許,女子縱身跳下了江中,這時候人群中有人驚呼,他同時也聽到了有人打電話叫附近船隻過來救人。
現場網友說,該女子沉入水中後,又浮了起來,在江中掙扎了10多分鐘後才沉入江底,然後再也沒有出現。現場網友表示:「我覺得這個女孩子應該是會游泳的,因為她是雙手先浮起來的,最後估計是體力不支了又沉下去。」
2時45分,一艘小船出現在江面,並迅速划到了女子落水地點的附近。
現場網友告訴記者:「這隻船隻應該是附近沙船的機動小船。」但是令他失望的是,這艘小船上並沒有任何搜救工具,船身也沒能準確地靠近落水女子,船上的兩名男子不斷地嘗試將船隻靠近女子,並試圖用手將她拉起,但未能如願。
船上的兩名男子不斷地嘗試將船隻靠近女子,並試圖用手將她拉起,但未能如願。
「沒有在第一時間在橋上把人救下,是失職,第二時間落在河裡有10分鐘救人時間,卻也救不了。」一名網友說,警察就應該是一支專業的救援隊伍,入職前必須經過嚴格的訓練,警察的職責就是維護社會安寧、保護人民的人命財產安全,「試問在這件事上藤縣的警察真的不能做得更好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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