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不要把自己的負面情緒「踢」給孩子

孩子不聽話,是很多父母都可能遇到並為之頭疼的事情。事實上,孩子作為一個獨立的個體,有著自己的意願和想法,對此,父母需要給予相應的理解和尊重,否則很有可能就會出現一些過激的教育方式。

2016年2月27日,《重慶晨報》報道一則新聞,重慶市一位6歲女孩的父親,苦於孩子不聽話,在喝酒後把孩子拉到一座大橋上,恐嚇女兒要跳下去。所幸,附近派出所的民警接到報警後,及時阻止,一場風波才得以平息。很多父母教育行為失當的背後,都有著更為深層的原因。新聞中的這位父親告訴民警,他離婚之後獨自撫養女兒,很是辛苦,但女兒又常常不聽話,所以才酒後做出這樣荒唐的事情,「不是真的想跳橋,只是嚇唬女兒的。」這位父親講出了自己內心真實的想法。雖然單身父親一個人帶孩子日子的辛酸值得同情,但他的所作所為還是需要引起為人父母的一個警惕,那就是不要把生活所帶給自己的負面情緒轉移到孩子身上。事實上這種情況在父母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很是普遍。在心理學中有一個經典的踢貓效應:一個男主人被上司批評之後,心情不好回去與妻子吵了一架。妻子的憤怒無處發泄,就把旁邊玩耍的孩子訓斥了一番。受了斥責的孩子怒火燃燒,看到院子里的貓,就去狠狠踢了一腳,這就是負面情緒的循環。踢貓效應本質上講的是負面情緒在不同的人之間流動轉移的過程,在這個過程中,往往是由從等級高向等級低轉移,由強者向弱者轉移。在教育孩子的過程中,因為身份和地位的差異,孩子很容易就會成為父母負面情緒的發泄口。特別是在孩子犯錯的時候,這種情緒的轉移就更為隱蔽。新聞中的這位父親可能會認為自己之所以用酒後跳橋的方式來恐嚇孩子,是因為孩子經常不聽話,自己是恨鐵不成鋼。但實際上,真正的原因或許是因為他自己不堪沉重的生活壓力,藉機發泄積壓的負面情緒。

這位父親以準備死亡的方式來對孩子進行恐嚇,會對孩子造成很大的心理傷害。因為他這種方式所宣洩的情緒肯定會帶著對生活的失望,甚至是絕望,但他憤怒的矛頭指向的卻是自己的女兒。如果這個女孩對父親的指責信以為真,又如何讓一個6歲的幼童能夠負擔如此大的內疚感?「自己是個壞孩子」的心理陰影甚至有可能伴隨其一生。日常生活中,很多父母也會遇到類似的情況,例如在孩子做事不隨父母心意時,自己總是控制不住地對孩子發脾氣,當怒火退卻後,也會後悔不已。他們或許明白孩子的錯誤不至於讓自己發這麼大的火,不應該把情緒轉移,卻難以控制。這就需要父母懂得尊重孩子,學會控制自己的情緒。尊重孩子,就是要尊重孩子的主體地位和基本權利,在日常生活中用平等的態度來交流和溝通。長期在這種理解和尊重的氛圍下,父母無形中就會對自己的教育行為產生約束,沒有了那種居高臨下的姿態,即使有負面的情緒也不會輕易轉嫁給孩子。

在平時,父母遇到挫折或產生負面情緒時,也需要注意及時排解,不要在內心積壓。情緒也是一種能量,不排解出去,很容易宣洩到家庭成員身上。同時父母在教育孩子的同時,也要學會「內觀」,也就是體察自己的內心和情緒,一旦覺得自己情緒不對,可以暫時把自己和孩子分開,等情緒正常之後,再教育孩子,這樣就能避免因為自己教育不當,而對孩子產生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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