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神》,失眠了...
凌晨3點,因為各種原因失眠了。我知道應該強迫自己閉上眼睛,再睡一會,不然周末補覺的安排就泡湯了,但無奈腦內思維活動太活躍,閉上眼睛還是很精神,所以乾脆花點時間寫點東西,記錄一下所感,權當有個回憶。
6個小時前,剛看完《葯神》,屬於這幾年為數不多的讓人眼前一亮的國產片,雖然這幾年觀影量不多,大學期間的那種觀影激情也丟了很久,一方面是當年一起的同伴各奔東西,另一方面是2012年某票房黑馬,讓我深感我國電影市場的膚淺、浮躁,不光是片方,也包括觀眾,總之,少有作品能讓我覺得片方真的是在創作第八藝術,每每看到某國產片票房爆火,小鋼炮關於觀眾的犀利吐槽就會在腦海自動播放。
回到這一部,劇情已經在朋友圈裡被劇透得差不多,很多同行都轉發了人物原型相關案件的法律文書,我知道這是一部悲劇。
電影的詳細劇情不贅述,我也從來不是喜歡劇透的人。電影圍繞著主角身上的3對矛盾展開:
- 救治父親高昂的治療成本和低下的收入之間的矛盾
- 巨大的利潤空間和嚴重的刑事責任之間的矛盾
- 個人安危和社會責任之間的矛盾
第一對矛盾是整個事件的起因,隨著販葯情節的展開,是最先被化解的矛盾,它的作用在於體現主角個人能力的成長,並利用同樣面對人生的無力,拉近了主角和觀眾的距離,主角一個渺小人物的形象躍然於銀幕,他和我們沒什麼不同。
第二對矛盾是上半部販葯情節結束的誘因,也是整部電影的劇情轉折點。這裡探討的是主角販葯的行為,到底是什麼性質。主角的葯對於一部分患者來說是一道福音,如電影后期的老奶奶所講述的,為了活下去,吃了三年的葯,吃沒了房子,吃垮了家人。正版葯的定價對當時大部分患者作出了死刑宣判,更別提到了現在,即使是每月5000元一瓶的假藥,也是沉重的負擔。在主角看來,病人得病,不是他導致的,正版葯的定價,不關他的事,假藥是靠他才帶來的,5000元一瓶的良心價,遠低於正版葯,他的走私、販藥行為已經救活了不少人,病人們對他感恩戴德,現在警方查得越來越嚴,正好有人願意接手販葯的生意,至於接手人怎麼賣,只要比正版葯便宜,病人們就該感激,自己則「功成身退」。主角自我安慰工作做得不錯,確實都是實話,從整體的社會效果來說,有一定積極意義,但不能忘記的是第一對矛盾的存在,所以主角在策劃整個走私、販藥行為的時候,是單純功利性的思考,社會意義的賦予,是事後強加。人們經常會在選擇面前手足無措,沒有足夠的時間考量所有因素,也無法平衡己方利益和道德原則,匆忙作出選擇之後,面對欠考慮的部分會用各種借口或空話加以掩飾。主角雖然在放棄販葯事業時,給自己的行為賦予了正面的社會意義,但本質上還是出於功利性的考慮,他沒有變,仍然是片頭那個渺小的人物,趨利避害,人之常情,無法譴責,他和我們沒什麼不同。
後面,第三對矛盾開始顯現, 按照催淚片的套路,這裡將會迎來角色心理的重大轉變,和人物的成長,是最容易崩壞的點,所幸電影在這一部分處理得還算自然,用一名角色的死亡來推動劇情發展,沒有生硬的感覺。到了這一階段,主角販葯不再追求利潤,後續甚至加大了資金的投入,如果長久下去,可能會拖垮他的紡織廠。這一刻主角終於認識到了自己行為的意義,不再拘泥於小我,而是不惜一切代價來實現自己的社會價值,另外也彌補對逝去朋友的愧疚。在片中黃毛橫死後,另一對貫穿全片的小矛盾也被激化,即司法的情與理之間的矛盾,入罪、出罪,這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議題,雖然不是影片著墨的重點,只是用來加深戲劇衝突的元素。主角對著警察怒吼:「他才二十歲,想活下去,有什麼罪?有什麼罪?」可以說,他不滿的是司法的尺度,但本質上是對包括司法在內的整個社會現狀的拷問。不如意事常八九,我們一生要面對太多無奈妥協,社會不會隨便因為個人而改變,制度不會隨便因為個人而改變,面對這一切,每個人都一樣渺小,該怎麼做,每個人都知道,很多人都不願踏出這一步,因為實在太難了。權利不會主動落入公民手中,事有不公的時候,不妨想想主角,因為他和我們沒什麼不同。
隨便寫寫,半夢半醒,語言邏輯混亂。
天亮了,繼續睡…
文筆拙劣,謹以記之。
201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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