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網貸平台、善林、錢寶網等,非法集資是什麼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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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專欄沐說生活

上海警方公布消息,2018年4月9日,善林金融實際控制人周伯雲向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自首,稱公司在全國範圍內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已產生巨大資金缺口致使無法兌付投資人本息。公安機關隨即開展調查。4月24日,「善林金融」法定代表人周伯雲、執行總裁田景升、「幸福錢莊」負責人陶劍勇等8人因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已經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批准被執行逮捕。

你可能會很迷,非法集資是什麼罪名,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是什麼罪名?筆者在這盡量從簡單的角度說說

非法集資犯罪是集資類犯罪的統稱,在《刑法》中並沒有單獨的這樣一個罪名,它包括集資詐騙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所謂「非法集資」是指法人、其他組織或者個人,未經有權機關批准,向社會公眾募集資金的行為。」

如何分清非法集資呢?

非法集資有非常顯著的四大本質「非法性、公開性、利誘性、社會性。」

非法性:即沒有經過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核批准,當然不意味著凡是經過有關部門依法批准的吸收公眾存款的行為,就不可能涉嫌非法集資

公開性:對社會公眾進行公開宣傳,包括但不限於媒體、廣告等等。不能因為其公開方式的權威性而輕易的認為其合法。如善林金融,就曾是中國女子排球隊高級贊助商,但仍逃脫不掉涉嫌非法集資的命運。

利誘性:「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其實就屬於利誘性。最主要表現就是,高利吸儲,用較高的年化收益率吸引投資者,並承諾在一定時間內保本付息。這也是當下P2P網貸平台最常見的表現形式,通過這一點,便可以初步確定其是否可能涉嫌非法集資類犯罪。

社會性:向社會不特定對象吸收資金,即借款的對象不同,有認識的人,更多的是不認識的人,借款數量大小不一

涉嫌非法集資,被凍結的資金如何退賠等等一系列的問題,都是有待檢察院、法院的判決

所以,認清非法集資的本質,避免不必要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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