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在福音事工中要尽上什么责任?

作者:李慕

一个人得救与否完全在于神主权的拣选,若是在永恒中被神拣选的人,一定不会失丧,也没有任何因素能够使得救的人数增加或者减少,因为神的旨意绝不会失效,也不可能更改。神拣选一个人,也包括拣选这个人得救的途径,这个途径就是外在呼召和内在呼召在历史中的结合。神把外在呼召的责任托付给了祂的子民,所以基督徒有责任肩负起传扬福音的使命,让世人都能听到正确的福音信息,让神的子民在呼召当中归向神,与我们同得福音的好处。

一、神要求人参与福音事工

保罗在哥林多时,有主的使者在异象中对保罗说:“不要怕,只管讲,不要闭口。有我与你同在,必没有人下手害你,因为在这城里我有许多的百姓。”(徒18:9-10)保罗是作为宣教士来到哥林多传福音的,在这地或许发生了一些事情,使保罗暂时软弱了,他可能害怕有新一轮的逼迫,或者觉得在这里传福音已经不会有更大的果效。

就在此时,主的使者来到保罗面前,勉励他继续传福音,因为在这城里有许多神所拣选的百姓,他们需要保罗将福音传给他们。这让我们看到,虽然人得救与否完全在于神拣选的主权,但神却乐意指定人得救的途径,并要求基督徒参与到福音事工中来。

一个人被神拣选,也包括被拣选可以听福音蒙恩,而人听福音的途径在神的命定中就是要人去传扬福音。正如艾利克森(Millard J.Erickson)所言:“我们传福音的努力,就是上帝带领选民得到救赎的途径。上帝预定的结果也包括预定了实现结果的方式。认识到宣教是上帝的方式,是我们努力的强大动力,也使我们确信,宣教一定会成功。”

二、人的责任是基于神的要求

耶稣基督拣选了我们,是要分派我们去结果子(参约15:16)。祂在升天之前给教会留下大使命:你们要去使万民作我的门徒,奉父、子、圣灵的名给他们施洗。凡我所吩咐你们的,都教训他们遵守,我就常与你们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太28:19-20)

耶稣把传福音的使命交给我们,这是祂对我们的要求,以确保祂拣选的预旨可以得着实施。这也是对我们极大的抬举。人算什么,竟然可以与神同工,竟然可以参与到上帝救赎的计划当中,这是何等尊贵、荣耀的事!

神对我们的要求是要有忠心(林前4:2),祂将关乎人灵魂的福音使命交在我们手中,这是何等大的责任,所以我们不可在福音事工上懈怠,反要以一颗火热的心去成就从主耶稣所领受的职事。伯特纳(Boettner,Loraine)说:“如果神要一个人收割,一定也要他撒种。如果神要一个人得救,一定也要他听福音、相信、悔改。”既然我们知道传福音是神成就祂拣选预旨的途径,我们就当尽自己的力量,将福音传给他人,好叫别人和我们同得福音的好处。

我们既然领受了神交付的福音使命,就要有保罗那样始终觉得自己欠他人福音债的心志(参罗1:14),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尽心、尽力传福音。我们也要知道,若不传福音就有祸了,因为责任已经托付给我们了(参林前9:16)。让我们效法巴克斯特(Richard Baxter)说:“我宁愿放弃我所有读书学习的时间,也不愿欠下让一个灵魂失丧的罪债。”

三、传福音是新生命的自然反应

神国度的一个原则就是彼此分享、彼此相爱。我们这些蒙主恩典、与神的国度有份的人,只有在分享当中才能更好明白基督的爱是何等长阔高深(弗3:18),我们只有彼此相爱,众人才能认出我们是基督的门徒(参约13:35)。我们又要有爱众人的心,要有爱惜人灵魂的心,巴克斯特在《新牧人》里提到:“过分热衷于轻松自在,以致不能舍己去向正在走向毁灭之灵魂传福音的人,不配事奉神……如果你不看重灵魂的价值或基督为其献出自己的伟大,那你就不配事奉神。”

一个拥有基督生命的人也当体贴神的心意,主耶和华说:我指着我的永生起誓,我断不喜悦恶人死亡,惟喜悦恶人转离所行的道而活。(结33:11)既然神的心意是希望恶人能够悔改而活,而悔改的途径只有一条,就是接受福音,所以一个热衷于传福音的基督徒才是体贴神心意的信徒。巴克斯特继续说道:“如果在罪人走向地狱的同时我们还保持沉默,那灵魂在我们眼中的价值是何等无足轻重啊!即使我们看到自己所痛恨的仇敌即将受到地狱的折磨,我们也应该尽力去帮助他免受这可怕的灾难。”

新生命的目标就是荣耀神。《小要理问答》第一问就提到:人的首要目的就是荣耀神,永远以祂为乐。一个生命被基督更新的人,他的生命和生活一定会是以荣耀神为中心的,而传福音就是荣耀神的最好方式,汤姆华森(Thomas Watson)说:“当我们为神受苦,且为福音的缘故牺牲我们的生命,这就是荣耀神的顶点。”

四、基督徒在福音事工中的责任

基督徒既然从主那里领受了传福音的大使命,就应该尽自己的力量肩负起这个责任。首先,我们要为福音事工献上虔诚的祷告,要先为自己有一颗迫切爱人灵魂的心祷告,让基督的爱浇灌我们、激励我们去传福音。我们也要为福音对象祷告,求上帝开启那“又宽大又有功效的门”(林前16:9)。我们祷告,是因为我们承认人是否愿意接受福音的决定性主权在神的手中,如果离开了神,我们一切的努力都是枉然;我们祷告是知道自己的软弱,知道自己生性的败坏时常会拦阻福音工作,我们需要神帮助我们、保守我们;我们祷告是相信神与我们同在,我们就能得着莫大的能力作成上帝所托付的工。

其次,我们要尽力创造良好的福音环境。一个人并不是在真空中悔改归向主,他乃是处于一定的环境之下,而这环境是被神所使用的,所以,我们有责任去营造良好的福音环境。我们要尽力奉献资金以使福音事工不受经济拦阻;我们要在布道会上尽量做得到位,使每个细节都带出福音的信息;我们要差派优秀的宣教士去禾场,好让福音信息在未得之民中能尽量传讲清楚;更要紧的是,我们在自己的生活、工作中要有美好的见证,让世人看见我们的好行为,便将荣耀归给在天上的父。(参太5:16)

最后,我们一定要传讲全备的福音真理。如果我们的信息是错误的,或者有失偏颇,那么我们就是害了别人,是把别人圈在不能接触全备真理的地方,从而让他们失去了听整全信息的机会。耶稣曾对门徒说:“绊倒人的事是免不了的,但那绊倒人的有祸了。就是把磨石拴在这人的颈项上,丢在海里,还强如他把这小子里的一个绊倒了。”(路17:1-2)我们要谨慎,不要成为绊倒人的人,我们要用全备的真理来装备自己,也要向他人传讲全备的真理,正如保罗一样:“凡与你们有益的,我没有一样避讳不说的。或在众人面前,或在各人家里,我都教导你们。”(徒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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