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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 果 輪 回 」 還是「因信稱義」?

福音亮光

「 因 果 輪 回 」 還是「因信稱義」?

打開報章, 不難發現世界充滿許多苦難 — 戰爭、饑荒、傳染病、殘暴、謀殺、姦殺、搶奪、偷盜、毆打等事件層出不窮, 屢見不鮮. 難怪「人生如苦海」是中國古訓之一. 佛教指出人生之苦由「因緣之法」而起. 「緣」是「遠因」, 是「初因」; 「因」是「近因」, 是「後因」. 「因緣」乃是「因果」之觀念, 萬事發生必有「因」, 經過層層的「緣」, 而生出「果」, 「果」又成為下一回之因, 於是「因」 、「緣」、「果」遂相生不息 — 所謂「欲知前世因, 今生受者是; 欲知來世果, 今生作者是.」[1] 前世為因, 今世為果, 來世為新的根基(所謂「三世通」), 因果報應, 輪迴循環, 所以「因果輪迴」成為佛教對人生苦難的解釋 . 可是真的有「輪迴」和「前世因果報應」嗎? 讓我們以理智客觀的態度來思考這個問題.

(A) 因果輪迴對處理罪惡的問題

「輪迴」梵文是 Samsara (英文Reincarnation或Transmigration), 謂眾生由惑業之困(貪、嗔、痴三毒)而招感三界、六道之生死輪轉, 也是一種三世業報之輪轉, 所謂「業力」(power of karma), 永無窮盡, 恰如車輪之迴轉, 永無止盡, 生死相續, 輪迴轉生、轉回、流轉、輪轉、循環不息. 也可譯為生死、死生、生生死死、死死生生、再生再死、再死再生的意思.[2]

「因果輪迴」會影響人對處理罪惡的問題. 可是佛教的密宗與顯宗對惡的處治和見解有極大的不同. 吳安邦指出, 西藏密宗佛教, 若見一人為非作歹, 作惡過度, 就要快快地把這人殺掉, 免得造業(作罪孽)過多, 將來轉世投胎到地獄道或餓鬼道, 就很可憐. 這樣聽起來, 為這個人所做最好的打算, 也算是為這人做的一件善事, 就是快快地把這人殺了了事.

可是佛教顯宗, 就不是如密宗的見解了. 顯宗的解釋是, 這人之所以會做許多損人的壞事, 是因為這些因他虧損的人, 在前世曾經是欺壓者或令人虧損者, 所以必須有因果報應的循環才可以. 如果以人為的方式把這虧損人的(害人者)繩之以法, 判以死刑或長期牢刑, 以至於不能成就今世的因果報, 那麼下一輩子, 這人還會再投胎成人, 以報那未報完的冤債, 所以, 不如讓這人活下去, 報完他該報的冤債, 這才合因果律.[3]

以上佛教兩宗互相衝突的說法 — 一支持殺, 一則反對殺 — 似乎都有道理, 問題是, 「哪一個才是正確的真理呢?」 對於這互相抵觸的看法, 吳安邦評論道: 「我們知道, 『真理』只有一個, 不會有兩個, 恐怕這兩宗所說的都是謊言, 所以說, 哲理都講得有道理, 但若不經察驗是否為真理, 就貿然接受成為你一生的信仰, 你會因這謊言的欺騙而損害你一生.」

吳安邦還舉出一個例子說明上述互相衝突的說法. 佛教創始人釋迦牟尼[4]在離世前一、兩年, 有一強國拘薩羅的流離王來攻打迦毗羅城, 就是釋迦族人住的城, 當時釋迦的弟子曾苦求釋迦集合眾弟子去求援, 但釋迦不肯, 釋迦認為, 釋迦族人所以遭到此劫, 乃是前生宿業, 理應由因果律去執行, 結果該城淪陷, 全族終遭滅絕. 這是釋迦的因果輪迴信仰, 任何人都不可去干擾破壞因果循環; 可是反觀台灣九二一大地震時, 佛教的慈濟功德會卻去災區作救助工作, 幫助那些成為孤兒、寡婦、孤獨老人及受傷的災民, 以釋迦的看法, 慈濟是不對的, 因為『前世因』致『今世果』, 有些人今世註定要成為孤兒獨老或殘廢一生到死亡, 慈濟這樣破壞因果業報, 會導致那些受災的人還要再投胎一次作孤兒、作寡婦、作殘障者的模樣, 痛苦過一生. 吳安邦問道: 「那到底是釋迦做對了事, 還是慈濟做錯了事? 同樣是佛教, 為什麼信仰理念不一樣? 這兩者中, 必有一謊言, 或者沒有一樣是可信賴的道理, 因此有必要用心察驗何為真理.」[5]

(B) 因果輪迴觀念所引致的混亂

(B.1) 搞不清誰先殺誰?

前世-今世-來世的「三世通」因果輪迴理論, 在實際生活中引致許多混亂. 吳安邦述說他的經歷. 某次, 有一對朋友夫婦要他幫他們看診, 看診完畢就閑聊起來, 妻子突然問他說: 「肝癌你能不能治療?」 他正要回答時, 她的丈夫就說某某人一定不會好的, 因為「殺業」(殺害的罪孽)太重, 其肝癌不可能被治好. 他問說: 「到底那人犯什麼殺業?」他們說: 「他是在菜市場賣雞的, 一天要殺將近千隻的雞, 病哪裡能好過來呢?」 他就問道: 「到底是雞先殺那人, 還是那人先殺雞呢? 弄清楚了才能下結論呀!」

吳安邦對他們說: 「根據佛教的說法, 萬物都有『佛性』, 不可殺之造業障, 恐怕不是現世報就是來世報, 這也有道理. 可是佛教另一說是, 這些雞之所以被那人殺, 恐怕是因為在千萬世以來, 他們曾經殺過此人, 所以這一世才反過來由這人來殺他們, 這是因果報應, 不但如此, 而且輪為『畜生道』的雞、鴨、豬、狗, 本來就是要先受人不敬重的打、趕、踢、罵, 這是輪為畜生者所該受的, 藉此消除業障, 到最後, 這些雞、鴨、豬、狗還不能老了自然死亡, 而一定要被宰殺吃掉, 才算終結自己前世的業障, 否則它們還要再來投胎一次, 長大後還期盼人們來宰殺它們. 如果照這麼說,這些被殺的雞, 還要回頭來感謝殺它們的人, 以及那些吃它們的人哩!」 聽完這番話, 這對夫婦也開始混亂了.[6]

(B.2) 家庭倫理的混亂

根據佛教《梵綱經卷》下冊, 稱「世上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子是我母 … 故六道眾生皆是我父母」. 如果真是如此, 那麼自己家中的人要如何稱謂? 家長如何來管教子女? 子女倒可嚴厲地對管教他們的父母說: 「我是你們前世的父母、祖父母, 你們豈可不孝地對待你們前世的長輩呢?! 如果一切男子是我父, 一切女子是我母, 那麼我現在的妻子, 可能是我前世的母親, 這樣豈不是亂倫了嗎? 此乃謊謬無比的事.

有一養鴨人家, 某次在電視上聽一居士談論輪迴轉世的道理, 在驚嚇之餘, 打電話給那位居士說, 我現在養的鴨都是我父、我母、我兄弟姐妹, 不能殺它們當肉來食用, 既然如此, 我就全部把它們都放生了, 我改行做其他生意好了! 那居士卻對那養鴨人家說: 「不可以! 它們既是你父、你母、你兄弟姐妹, 就要供養它們, 保護它們, 你若把它們放生了, 它們不是餓死、病死, 就是被人捉去殺了, 這樣你忍心嗎? 你要養它們到老死!」 他說: 「那我可以閹了它們, 使它們不再生育嗎?」 這位居士說: 「不可! 豈可阻礙輪迴, 何況它們所生的, 也是你的兄弟姐妹呀!」 我們猜想, 這位養鴨人家的心裡肯定非常地掙扎與矛盾! 他大概只有兩條路, 第一, 是預備宣告破產; 第二, 是把輪迴轉世的這套理論當作謊言, 置之不理, 好好地養育和保護自己現有的家人才是.[7]

(B.3) 無債不兄弟朋友!

因果輪迴也引致「無債不兄弟不朋友」這句話, 意味著人今世成為兄弟朋友, 乃是要討回前世所欠的債. 曾聽過人講一件事: 在同一個社區里, 甲婦人因缺錢用, 就向他隔壁鄰居乙婦人借了20萬元(台幣). 過了一段時間, 乙婦人因需要用到那20萬元, 就請甲婦人還給他, 但甲婦人不還. 乙婦人向甲婦人理論, 但不得要領, 就去找社區內的一位教授, 請他來主持公道, 這位教授是學佛的人, 就告訴乙婦人, 勸她不要再去向甲婦人要錢了: 「這實在是前世你欠甲婦人的, 你若真的向她要回這20萬元, 下輩子你還是要還給她, 這樣連本帶利恐怕就難算了.」 這位教授分析給乙婦人聽, 說: 「你們兩人因有緣才能認識, 這是前世註定的, 你看看, 甲婦人為何會與你住在同一社區? 你們來自不同的地方, 偏偏就住隔壁, 非常親近, 常常同進同出, 她也不向別人借錢, 卻單單向你借錢, 從種種現象來看, 總得來說, 分明在前世, 你是欠她的錢, 以至於在今世她才會向你要債.」 乙婦人聽了覺得有道理, 就決定不再向甲婦人討錢了, 兩人照往常般相邀去市場買菜, 絕口不再提20萬元的事.[8]

前世因果的道理似乎做了一件善事, 使這兩位婦人沒有吵架對簿公堂, 兩家也相安無事, 但請問, 這是「真善」還是「假善」? 如果世人朋友借錢可以不還, 理由是前世因果, 那麼人與人之間的「誠信」互動, 豈不是毀了? 朋友之間有通財之義, 如果借錢不還, 理由是討回前世所欠的債而蔚為風氣, 此後有誰敢再借給人呢? 就算輪迴轉世是真的, 人們也該弄清楚到底是誰先欠誰? 教授認為是乙婦人前世欠甲婦人(甲婦人在前世先借給乙婦人), 但人也可以質問, 為何在前世甲婦人借給乙婦人呢? 是否在「前一個」前世乙婦人先借給甲婦人, 所以乙婦人在前世向甲婦人討回呢? 我們應該知道, 到底誰欠誰? 要向誰討回? 俗語說: 「冤有頭, 債有主」, 許多人不明就理, 就「先下手為強」, 硬指是「別人前世先欠我, 我於今世要討回」.

吳安邦總結道: 「佛教的前世因果理論, 給了有心人可利用的機會, 這個有心人會利用這個因果關係去詐騙人. 世風日下, 社會道德墮落了, 到最後, 每個人都變得很自私狡猾, 以為向人所詐得的, 是人家前世欠他的, 一點也不後悔內疚, 反而認為理所當然.」[9]

(B.4) 三世的怨怨相報

據說, 「五省聯軍總司令」軍閥孫傳芳, 兵敗後逃入天津, 竟然成了佛教徒. 一天, 當他正在叩拜禮佛時, 被人從背後開槍射殺而死, 謀殺者是施從濱的女兒施劍翹, 來為父報血仇. 傳說, 施從濱是孫傳芳在交戰時的敵將, 也有說是孫傳芳的部下, 被孫傳芳下令槍斃的. 事後, 施女去見佛教高僧太虛和尚, 問他為何父親會被孫傳芳所殺. 太虛和尚問道說: 「安知在前世, 孫傳芳不是被你父所殺?」[10]

這就是相信因果輪迴的後果. 吳安邦評述道: 「佛教認為這是『三世的怨怨相報』, 無論是夫妻冤、父子仇、兄弟朋友債、害命之恨, 都是任意由這世追到那世去報仇, 這世你向我報復, 我則下世去向你報仇.」[11] 這樣的因果輪迴觀念導致人怨怨相報, 更可怕的是, 它讓殺人者能理壯氣直地說: 「我今世殺害此人, 因為他前世殺害了我!」 若你相信因果輪迴, 你就無法堅決肯定地否定他所說的. 若被殺的人前世是殺人者, 他今世被殺不正是還他所該還的「罪債」(業障)嗎? 那麼殺他的人豈不是行了一件好事 — 幫那人減輕他的業障? 再說, 這位殺人者殺他只是討回被殺之人前世欠他的罪債, 這豈不公道嗎? 人豈可刑罰那殺人者呢? 明智的人一眼就看出這因果輪迴是錯謬的道理, 並將引致許多可怕的後果.

(C) 以客觀的觀察來檢驗其真偽

讓我們客觀地探討佛教的理論基礎架構. 根據佛教, 人之所以有許多苦難, 都是起因於「罪」, 就是「業障」, 因此就有業障的「六道輪迴說」、「三世十二因緣的前世因果報應說」、「修道守戒說」、「脫出三界進入涅盤說」, 這些理論是佛教任何宗派共同承認的信仰. 「六道輪迴說」(六道是指: 天道、人間道、修羅道、餓鬼道、畜生道、地獄道; 前三道是善道, 後三道則是惡道)認為有一個無法抗拒的能力在控制著一切生靈, 任何生靈都要經過此一輪迴道, 照自己的業報所該受的, 去輪迴投胎轉世. 不過事實果真如此嗎? 讓我們以客觀的態度、開明的思想, 從現代醫學科技和實際生活證據來探討和檢驗「輪迴說」的真偽!

從前許多人認為生子生女都是因為輪迴轉世, 但現代的醫學科技否定此看法. 吳安邦指出, 若雞、鴨及蝦子市價很好, 使用荷爾蒙可使雞、鴨、蝦子的蛋卵更多, 而且用科技孵出雞、鴨、蝦子的成功率更高; 甚至人們還可用含荷爾蒙的葯來催生花果, 不但可提早結果實, 而且因花多, 水果產量也增多. 這些都是以科技控制產量, 不是受輪迴道的擺布. 此外, 現代科技還能複製生命, 如『胚胎細胞複製科技』是將一枚受精卵, 在分裂發育成胚胎後, 利用基因工程, 把胚胎細胞分開, 一個胚胎細胞就可以長成一個成體, 如果分離出4個或8個胚胎細胞, 分開培養, 再分別植入子宮內,如果是牛, 就會有4頭或8頭牛. 這種科技證明『六道輪迴』是謊言, 在民智未開時的假設性哲理, 如今已破碎了. 再者, 目前更有最先進的『體細胞複製科技』, 1997年, 英國宣布成功地複製桃莉羊, 這隻桃莉羊的遺傳基因, 與被複制的那一隻羊完全相同. 這證明生命不是從輪迴來的, 因科技已推翻輪迴說了

吳安邦繼續指出: 「我們再以『人輪迴成豬, 豬輪迴成人』的輪迴說, 來檢討是否也是謊言. 人都有靈、魂、體的存在, 靈就是良心(更正確是: 良心是靈所具有的道德觀念), 魂就是人的理智、情感、意志, 若人因輪迴投胎轉成豬, 則這人除了體形、外觀變成豬之外, 其體內的『靈』尚存在, 那這隻豬豈不是成了有良心的豬, 在做錯事之後會向人道歉, 說對不起, 甚至自責而難眠, 過後因內疚過深, 而得憂抑症或發瘋, 甚至自殺而死! 這隻豬的身上, 尚有人的『魂』的本事、智慧, 若他的前世是數學家或物理學家, 這隻豬豈不是也懂得高深的數學或深奧的物理學? 這是轉世的豬, 吃的是草根、瓜果或餿水, 過的是豬的生活而已! 若是豬轉世成人, 豈不是要變成無心的人(無良心的人), 並且尚帶著豬性, 喜歡滾爛泥; 不同的是, 有個人模人樣的外形而已. 這種轉世輪迴說, 在理論上行不通, 在現實世界也找不到以上所說的「良心豬」或「無心人」.[12]

馬國棟所言值得深思, 他說: 「假如有人因罪惡而墮進畜生道, 他在那裡又有什麼辦法和機會做好些, 能以進入天道或人間道呢? 你曾看過一隻狗在街上賣旗或施捨嗎? 我們只看見貓吃魚, 大魚吃小魚, 這是一種殺生的舉動, 它們不懂念佛修道, 那麼, 難道永遠便留在畜生道, 永無超生和翻身之日嗎? 餓鬼道的又怎會有機會輪迴進入天道或修羅道呢? 還有, 鬼如果要進入人或天道, 它們曾幾何時修道念佛? 它在地獄輪迴中, 為什麼還能在人間作壞事害人呢? 人在天道應該是聖潔、不會犯錯的, 那他又怎會被降回其他五道呢? 假如我捐多些錢, 做多些善事, 讀多些佛經, 對我將來輪迴有所幫助; 那麼, 我既無錢, 又無學識, 身體情況又欠理想, 更不會向那些修行師傅或高僧一樣剃髮修行, 只在初一、十五吃齋, 其餘日子則仍舊殺生, 我對來生豈不沒有指望! 況且, 哪一個是主宰, 決定將來什麼人進入哪一道呢? 又有什麼標準去釐定來生屬何種動物? 世界上有這麼多壞人, 如果真有輪迴報應, 人口應該會陸續減少, 為何全球人口還在激增?」[13]

總括而言, 現代醫學科技證實所有生靈的出生, 不被六道輪迴所控制; 而誠實的觀察也顯示實際生活中找不到有良心道德的動物, 所以我們聽到人罵別人「畜生」, 意味著這人「沒有良心或道德行為」. 事實上, 相信輪迴其實是充滿矛盾, 你若真心相信, 那你便要每天吃齋, 不能吃葷了. 假如你想吃雞腿, 你當謹慎, 那可能是你其中一位祖先或別人的右腳哦! 因為根據《梵綱經卷》下冊, 「… 故六道眾生是我父母, 而殺而食者, 即殺我父母, 亦殺我故身, 一切地水是我先身, 一切火風是我本體, 故常行放生.」 你若真心相信, 那麼你走在街上時必定寸步難行, 因為會不小心踩死螞蟻或其他微生物; 你傷風感冒時也不該吃藥, 因為葯里的抗生素會殺死『有生命』的細菌; 你不該打蚊子, 不該消滅黑斑蚊, 不該殺滅傳染病的病菌 … ; 真正完全不殺生是絕不可能的事.

吳安邦指出, 佛教的整套佛法是環環相扣、層層疊上的. 既然沒有「六道輪迴」, 也就沒有「三世十二因緣的前世因果報應」之說了; 既無前世之因果報應, 就不必定要以佛教的「修道守戒」的方式來解決人的「業障」問題; 反之, 基督信仰對「罪」(佛教所謂的「業障」)的處理方法, 卻與我們中國古文化信仰對「罪」的處理方式幾乎相同.[14] [有關這點, 請參2005年1/2月份, 第56期《家信》的「福音亮光: 中華民族的紅色文化」]

(D) 新約聖經的「因信稱義」因果論

聖經贊同因果論, 因為「人種的是什麼, 收的也是什麼」(加6:7), 「凡好樹都結好果子, 惟獨壞樹結壞果子」(太7:17). 然而, 聖經的因果論只是「二世因果論」 — 今世來世因果論, 每一個人只有今世和來世, 絕對沒有前世, 因為聖經明說「人人都有一死」(來9:27), 既是「一次的死」, 就沒有所謂的「前世-今世-來世」(因這是超過「一次的死」).

當人犯了罪, 包括佛陀, 就要負上犯罪的責任, 受罪的刑罰, 嘗罪的惡果, 「罪的工價乃是死」(羅6:23), 「人人都有一死, 死後且有審判」(來9:27). 要如何解決因罪所將遭致的永遠審判呢? 靠人自己的修行可以嗎? 鄭麗津曾是出家的尼師, 法號「道清」, 在佛教界享有相當崇高的地位, 可是修行了23年後, 她卻歸信耶穌基督. 她寫道: 「人的自我努力本是值得褒揚的, 奈何人的罪性深重; 佛法的《百法明門論》說, 人有『六大根本煩惱』(「貪、痴、慢、疑、不正見」等); 『十大隨煩惱』(「忿、恨、惱、覆、誑、諂、害、嫉、慳」等); 『二中隨煩惱』(「無慚、無愧」); 『八小隨煩惱』(「不信、懈怠、放逸、昏沉、掉舉、失念、不正知、散亂」). 思想人要依靠自我修行來出離我的深重罪惡, 這會是多麼困難的一個負擔, 甚且徒勞無功. … 所以想靠自己修行來『了生脫死』, 根本是自討苦吃, 糟踏了有生的年歲. 如今, 唯我們已經接受了有完全的義的主耶穌基督的救贖, 才能白白得了永生.」[15]

耶穌基督降世為人, 為要解決罪的問題. 他先替我們為之, 為我們在十架上代死, 償還罪的代價, 以自己的寶血洗凈我們的罪(弗1:7; 約壹1:7), 賜予我們新的生命(約3:16; 林後5:17), 我們方可「結善果、結善緣」. 耶穌基督的到來, 是要賜給世人恩典(約1:14), 恩典里無需自力(靠己力行善得救), 否則不是恩典(羅4:4). 他的恩典就是叫一切信主耶穌基督的人, 因著主耶穌在十架的代死流血之恩典和功德, 得以被神稱為義、算為義(羅4:3-6); 既被稱義, 就永不再被定罪(羅8:1,33,34), 所以聖經說: 「如今卻蒙神的恩典, 因基督耶穌的救贖, 就白白的稱義. … 是用立功之法嗎? 不是, 乃用信主之法. 所以我們看定了, 人稱義是因著信, 不在乎遵行律法」(羅3:24,27,28).

馬有藻指出, 神的因果論是頂奇妙的, 他以「恩」為因, 以「救」為果, 真是奇妙的「因果論」! 所以聖經說: 「你們得救是本乎恩, 也因著信, 這並不是出於自己, 乃是神所賜的, 也不是出於行為, 免得有人自誇」(弗2:8-9). 簡而言之, 「因果輪迴」不是辦法, 唯有「因信稱義」, 才是蒙福之道.

(E) 結語

我們在上文已從醫學科技和自然界的現象證實沒有「輪迴」這一回事. 「因果輪迴」不僅是虛構的, 也根本無法解決罪的問題, 唯有靠著神所設立的「因信稱義」之法, 人才有得救的希望, 並有永生的把握. 馬有藻貼切說道: 「耶穌基督以『十架福音』為『因』, 以拯救世人為『果』, 福音賜福乃其因, 行善報恩以證其果. 接福在先, 報德在後, 一切由主帶領, 不靠自己力量、才能, 乃靠神提供之聖靈的能力(亞4:6), 故此就能因利乘便, 像春水行舟, 無邊暢快, 神恩浩蕩, 聖澤汪洋, 是中國人的大福大幸!」[16] 親愛的朋友, 「因果輪迴」絕不能救你脫離罪的捆綁, 唯有「因信稱義」能拯救你, 所以我在此誠懇呼籲你接受耶穌基督的救恩, 得享赦罪的平安喜樂並永恆的豐盛福樂.

作者:燈台

刊登於2005年5&6月份第58期<家信>


[1] 馬有藻著, 《福到迷除: 從宗教到福音》(台北: 台灣中國信徒佈道會, 2002年), 第73頁.

[2] 馬國棟著, 《耶穌與佛祖: 辯證篇》(香港: 香港基督徒短期宣教訓練中心, 2001年二版), 第41頁.

[3] 吳安邦著, 《尋根解惑系列4: 有輪迴和前世因果報應嗎?》(台北: 天恩出版社, 2004年), 第3頁.

[4] 釋迦牟尼(公元前566-486年)是佛教的創始人. 他本是印度其中一個諸侯國的王子, 他因目睹人間生老病死的悲苦, 而出家尋求解脫之道. 最終在菩提樹下閉關靜坐49日後, 恍然大悟, 想通滅絕痛苦之法, 成為「覺者」(Buddha, 即 「佛」或「佛陀」一字之義).

[5] 吳安邦著, 《尋根解惑系列4: 有輪迴和前世因果報應嗎?》, 第5-6頁.

[6] 同上引, 第4-5頁.

[7] 同上引, 第27-28頁.

[8] 同上引, 第21-22頁.

[9] 同上引, 第24頁.

[10] 摘自龔天民所著的《釋迦牟尼真相》, 摘自上引書, 第26頁.

[11] 同上引, 第25-26頁.

[12] 同上引, 第7-10頁.

[13] 馬國棟著, 《耶穌與佛祖: 辯證篇》, 第30-32頁.

[14] 吳安邦著, 《尋根解惑系列4: 有輪迴和前世因果報應嗎?》, 第10-11頁.

[15] 鄭麗津著, 《基督徒vs.佛教徒》(台北: 中華信義神學院出版社, 2000年), 第169頁.

[16] 馬有藻著, 《福到迷除: 從宗教到福音》, 第86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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