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籤:

有關彌撒禮儀的規定

問題:怎麼才能每天收到這種文章呢?

答案:只需要點擊上方藍字《天主教神學網》關注即可。

多年來,我們教會在舉行禮儀上存在某些問題,許多主內弟兄姐妹們希望教區有統一規範的禮儀,以有助於教友更好地參與禮儀。梵二禮儀憲章強調:「為獲得圓滿的實效,信友必須以純正的心靈準備,去接近禮儀,又要心口如一,並與上天恩寵合作,以免白受天主的恩寵。所以,牧靈者應該注意,使在禮儀行為中,不僅為有效及合法舉行前遵守法律,而且要使信友有意識地、主動地、實惠地參與禮儀。」另外,「為使基督信眾在禮儀中確能獲得豐富的恩寵,切願設法對禮儀作一全盤的整頓。原來禮儀含有不能改變的成分,那是由天主所建立的;但也含有可變的成分,那是可以隨時代而改變的,而且如有不甚符合禮儀本質的成分,混入其中,或者不能適應時代,則更必須加以修改。」(SC.11)

「在進行整頓時,應該對經文及禮節加以處理,務必使其所指的神聖本質,明白表達出來,並使基督子民儘可能容易理解,並能完整地、主動地、以團體形式參與典禮。」(SC.21、26、28)

為此,教區根據教會禮儀的精神和規範,羅列如下當守事項。

一、神職人員注意事項

1、主禮應盡量在更衣室或比較適當的位置進行更衣進堂。

2、彌撒中進堂時,共祭神父可視具體情況,或口親祭台或深鞠躬代以口親禮,

但主祭必須口親祭台。彌撒結束退堂時,主祭口親祭台,共祭司鐸一起向祭台鞠躬即可。(總論273條)

3、在舉行感恩祭時,根據實際場所而定,主禮(主祭)盡量在致候台上行致候詞。(總論50、71、124、211、256、310條)

4、舉行彌撒,主祭應穿祭披(特殊除外)。(總論209、336、337條)

5、為了教區禮儀的統一性,常年期及復活期灑聖水,將臨期及四旬期不灑聖水。

6、彌撒中提香爐奉香事項

A、應提爐三次(3×3)向其奉香的包括:向至聖聖體、十字架聖木、供人敬禮的吾主聖像、彌撒祭品、祭台的十字架、福音書、復活蠟燭、主祭和會眾,無需向共祭司鐸奉香。

B、應提爐兩次(2×3)向其奉香的包括:供人敬禮的聖人聖髑及聖像,但只限於彌撒開始時,且在向祭台奉香之後。(總論277條)

C、在奉獻祭品後若有奉香,主祭只向祭台、祭品及十字架奉香。

D、在追思彌撒中,不要向遺體或靈柩奉香。可在彌撒外的追思禮中的奉香。

7、彌撒中奉獻餅酒由主禮(執事)接受,主禮(執事)在接 受禮品時不需要降福奉獻禮品者。(註:⑴在奉獻祭品 前,不要將祭品放置在祭台上。⑵、彌撒中不宜過多的奉 獻禮品者隊伍,所奉獻的應是真正的物品。不可以假花充 當鮮花奉獻。⑶奉獻禮品中,不可向聖母或聖人獻花。彌 撒外則可以對聖母或聖人的敬禮進行奉獻鮮花等禮 儀。(參:總論139-145、214條、《我們的慶節》)

8、在彌撒中需要使用多隻聖爵時,為了彰顯出標記的含義,宜使用一隻較大的聖爵。應絕對避免在祝聖聖體聖血後,把基督聖血由一聖爵注入另一聖爵,以免對這如此偉大的奧跡有所失敬之事發生。(《救贖聖事》訓令105、106)

9、共祭彌撒中,在「獻禮經」後,感恩經開始時,共祭者靠近祭台,但不得妨礙聖禮進行。(總論215條)

10、共祭彌撒中,所有共祭者齊念的經文,尤其全體必須念的祝聖聖體聖血,應以低聲誦念。主祭的聲音則應宏亮,能使人清晰聽見。(總論218條)

11、彌撒中不隨意改變禮書的原意及詞句。(例:「你」讀成「您」等)(SC.22)

12、聖三頌時,若有執事或共祭神父,則主禮手捧聖體盤、執事或共祭神父手舉聖爵杯。(總論180條)

13、每次讀完福音後,讀經者歡呼結束詞,「以上是基督的福音」。(總論128-130條)

14、彌撒中講道不宜過長(15分鐘左右)。

15、彌撒中只有《福音書》才可以遊行,不要以《感恩祭典》或《讀經集》當做福音遊行。聖道禮儀宣讀福音前《福音書》遊行時,中間不需要轉向信友,直接遊行至讀經台。)(參總論58、120條第四項、133、134、173、175、195條)

16、羔羊頌後舉揚聖體時,被掰開後的聖體,不必再重疊或拼圓後舉揚。(參《別這樣舉行彌撒》154頁注釋)

17、彌撒中最好領受本彌撒中所祝聖的聖體。在送聖體中神職人員不要給信友降福(註:若有降福則於彌撒禮成後給予降福)。(總論85條)(參:注1)

18、彌撒中共祭神父覆手至主禮降福十祭品的經文結束時,才縮(收)手。

19、彌撒結束時,若有隆重降福禮,主禮皆以覆手式為參禮者降福。(註:參禮者站立接受降福。)

20、不可把彌撒用的麵餅分發給信友(小孩),以免混淆誤為聖體。《非常務送聖體員手冊》

21、共祭彌撒時,開始致候詞時,遲到的司鐸,不可加入參於共祭彌撒。

二、彌撒中輔祭員、讀經員、歌詠團、非常務送聖體員、釋經員及其他服務人員注意事項

1、服裝:各服務人員服裝應端莊,不應穿無袖、短裙、短褲、拖鞋(註:最好有特製的服裝)(SC.29)

2、所有在禮儀中服務的人員至少在彌撒開始前十五分鐘到達,準備禮儀的進行。在彌撒中所有服務人員,尤其是輔祭員及讀經員等,在彌撒禮儀進行中,雙手應合掌於胸前。(註:手上有拿或提其它物品則例外。)

3、歌詠團應有特定的歌詠位置,選用的歌曲應與禮儀時節與性質相符,尤其彌撒歌曲應選自天主教傳統歌曲。領完聖體後,應保留靜默的時間。

4、祭台上除了十字架、蠟燭(最多六根蠟燭)、感恩祭典及祭品外,禁止擺放鮮花或其它奉獻的物品,但可放置祭台周圍適宜的位置。奉獻的鮮花高度不可超過祭台。(總論73)

5、信友禱詞按禮書規定,其內容應簡潔、不宜過長,最多不超過7條。(參:《信友禱詞》)

6、若有多篇讀經時,更好由不同讀經員分別讀出每篇讀經,(註:①不要讀出「讀經一」、「答唱詠」、「讀經二」的標題。②不可兩個人一起宣讀同一篇新約或舊約書信內容。但恭讀「受難史」(PassioDomini),則不在此限。)(總論109條)

7、每篇讀經後,讀經者歡呼結束詞「以上是天主的聖言」。福音前歡呼的「阿肋路亞」最好詠唱。(總論128-130條,SC.33)

8、彌撒中九折布、聖血布、感恩祭典、經書架等適宜於信友禱詞之後,奉獻禮品之前放置祭台上。(總論139、73條)

9、彌撒中輔祭員在主祭成聖體、聖血時搖鈴三次,每次一下。(總論150條)

三、彌撒中工作人員注意事項

1、釋經員不應站在讀經台上,但可站在適宜的位置,應面向信友;講解應善為準備,要簡潔易明。(總論105)

2、工作人員在彌撒開始前適宜時間,應交待相關人員做主持祈禱、或宣讀本日讀經、或教聖歌或其它事項的準備。

3、工作人員在彌撒開始前,提示參禮的人手機應處於關機、靜音或振動狀態;在宣讀福音時信友應面向讀經台。

4、工作人員在彌撒中領聖體前,提示領受聖體人員,有序地前往領受主的聖體,並提示領受聖體的人回答「阿們」。(總論161條)

5、工作人員在彌撒結束後,提示參禮人員應在謝聖體結束後方可有序地離開。

四、信友注意事項

1、彌撒中主禮(主祭)雙手舉起,念「請舉心向上」參禮的人不可雙手舉起或伸手。

2、彌撒中念或唱天主經時,教友不伸手,也不要手牽手。(總論152、237條)(參:注2)

3、彌撒中行平安禮,不唱平安歌,也不要拍手,只向身邊的人互祝平安。(總論82、154條)(參:注3)

4、復活蠟燭統一於彌撒前點燃。(參:《我們的慶節》)

5、領聖體者最好以口領聖體的方式領聖體,絕對禁止帶回座位(或家裡),更不可帶去送給別人,尤其給小孩子。

五、其它禮儀事項

1、未領洗者不能充當祭台的輔祭員、讀經員。

2、參禮的教友服裝應端莊,不應穿無袖、短裙、短褲、拖鞋、睡衣等。(SC.29)

3、彌撒後若有兒童前來請求降福,則統一要求雙手合掌或交叉於胸前,前去接受降福。

4、神職人員不能將聖體或聖體連同聖體光給參禮的會眾一個一個地祝福,或交於信友抱在手中(懷中);更不可隨便許可參禮的人將聖體帶到私人房間進行朝拜。

5、領聖體者應在送聖體員前領受聖體。

6、聖周四遷供聖體,不宜隆重明供朝拜聖體。

7、適當使用投影機,不可影響彌撒禮儀的進行,或轉移信友在參與彌撒中的注意力。

8、若有明供聖體,則要有足夠的時間,至少半小時。(參:《聖體敬禮手冊》)

9、在教堂內不宜放彩帶或電子煙花等產品。

附註:以上所列各項,於2015年將臨期首主日開始執行,請各位司鐸及主內兄弟姐妹共同遵守,直至另行通告為止。

教長准

2015.8.1

注1:2008年11月2日,聖禮部規定下列原則:

①在領聖體後,彌撒結束前,主禮降福每一個人和所有的人。

②在彌撒內,送聖體員不能給予降福,只有司鐸有能力給予降福(參閱:法典1169.2;羅馬祝福禮典,18#)。

③覆手有其聖事性的價值及意義,以此代替領受聖體是不恰當的,應明確地予以阻止。

注2:①關於天主經時「手牽手」的做法,參考刊於公教報第3311期的「讀者心聲」:……「手牽手」的方式,起初乃從一些信仰團體的祈禱聚會中流行,且多用於誦念天主經時,以顯示參與者間彼此的關懷和團結。這種方式其後逐漸在堂區彌撒中,為個別教友採用。然而這種姿勢,運用於教會公訂的禮儀中,則可能令其他教友,對禮節及其更深層的神學意義產生混淆。

②教廷聖事禮儀部早於一九七五年的《公告》(Notitiae),亦曾論及在彌撒天主經時的「手牽手」行為,乃一種「私自引入、而禮規所沒有指定的禮儀舉止」。這種禮規所未有指定而擅自添加的「禮儀舉止」,驟眼看似充滿意義的「禮儀」,但客觀而言仍屬違反禮儀原則及教會紀律的行為,應被視為將禮儀「私人」及「熱心敬禮化」的偏差現象……。

③按照「教會內的慣例」,「稍微舉起並伸開雙手」的祈禱姿勢,是屬於主教及司鐸的。所以,在彌撒的任何部分中,平信徒採用「伸開雙手」的方式祈禱,蘊藏著使公務司祭職的專有標記受到混淆和模糊化的危險,因而不應被提倡或鼓勵。禮儀取捨的一個安全原則是:只做《羅馬彌撒經書總論》規定的,不做《總論》沒有規定的。

注3:禮儀聖事部2014年6月8日五旬節通函羅馬禮彌撒中表達「平安」恩賜的 儀式第6號第三項無論如何,在「互祝平安」時,必須避免以下的濫用:

-加入「平安歌」,這是羅馬禮所沒有的;

-信友離開座位去互祝平安;

-司祭離開祭台去給一些教友互祝平安;

-在某些場合,例如在復活節、聖誕節、或施行洗禮、初領聖體、堅 振、婚姻、晉秩禮、修會發願禮,及殯葬禮,利用「互祝平安」的機 會,去表達「恭賀」,「祝願」或「慰問」參禮者。

注4:根據教會禮儀憲章125項:「在聖堂內供奉聖像讓信友敬拜的習慣,仍予 保持;但所陳列的數目不可太多,並要有合理的秩序,以免使信眾感到困 惑,也不致縱容不正確的熱忱。」按《我們的慶節》趙一舟「禮儀憲章這 幾句話也暗示民間對聖像的敬禮也有偏差或不合理的地方,並特別指出聖 像的數目方面,比如,為敬禮聖母,在同一教堂中供奉各種名銜的聖母像;有些聖堂變成各式聖人聖女像的展覽室。另一種不太合理的現象:把某聖人或聖女像供奉於祭台正上方,使人誤以為我們在教堂所崇拜的主要 對象是某聖人或聖女,而非天主。近代新建的聖堂已少有以上所述的情 形,此為新禮規所禁止。」

推薦閱讀:

吃西餐前 你必須學會的7條基本禮儀
4種常見姿態禮儀
國際禮儀中「穿」的禮儀
婚禮賓客到場率直線下降?那你可知道好友、淺交、同事…邀請方式各不同!
社交禮儀意

TAG:禮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