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總給胖兒子買油炸食品 丈夫一怒將其殺害|砍死|油炸食品|故意殺人罪

  原標題:妻子總給胖兒買油炸食品 丈夫一怒揮刀將其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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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再有11天,兩人就將來到第八個結婚紀念日,不過他們沒有攜手走過。

  6歲的兒子特別胖,正在減肥,不過媽媽又給兒子買來了油炸食品,這件事最終成了夫妻倆矛盾大爆發的導火索。

  夫妻二人酒後發生廝打,丈夫持菜刀將妻子砍擊致死。

  一夜間,兒子失去了母親,父親將面臨刑事處罰。村裡幾十位村民聯名簽字按手印為他請求輕判。

  丈母娘接到「動刀」電話

  2015年9月12日晚10時許,丈母娘接到了女婿劉某打來的電話,「打仗了,動刀了。」

  因為著急,有點發矇的丈母娘沒聽清劉某接著又說了什麼,掛斷電話後,丈母娘給劉某同村的村醫打電話求他去看看現場。

  再給劉某打電話,那邊說,「快來吧,求求你了。」

  接著,女兒曉紅也給媽媽打來電話,「媽,千萬別來,他都殺瘋猴子了。」

  等曉紅媽趕到新民市張家屯鎮某村時,有人攔著不讓進院。而看到劉某的時候,他已經在警車上了。而36歲的女兒已經被確認死亡。

  丈母娘說,曉紅與劉某兩人結婚後感情一直挺好,很少吵架,而且都很能幹;雖然曉紅平時脾氣挺大,生氣後一會兒就好。

  他囑咐哥哥撫養兒子

  劉某的哥哥趕到現場時,劉某不讓哥哥進院,「已經晚了,曉紅肯定是死了。」還交代哥哥把兒子撫養好。

  現場哥哥問他為啥殺害妻子,劉某說,「曉紅這個人,就是給她自己姑姑、姨花完錢,回頭還後悔,還墨跡。」說自己為這事兒已經出去躲幾天了,回來之後,曉紅還沒完沒了的墨跡,所以兩人又打起來了。

  哥哥表示,劉某和曉紅平常沒太大矛盾,但總吵架,也動手打架。不過挨打的多是劉某。

  劉某今年39歲,初中文化,農民,曾因搶劫罪於1995年12月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2003年1月刑滿釋放。

  劉某說,因為家庭瑣事,他和曉紅經常吵架,他是頭婚,曉紅是二婚。我家條件不好,她家拿的錢能多點,平時她就有點瞧不起我。

  愛人又給兒子買油炸食品

  劉某表示,「當天下午接兒子放學後做飯,下午4點多曉紅回來,又給孩子買了不少油炸食品,因為兒子特別胖,這些天還讓他減肥。」

  吃飯時,劉某說了愛人幾句,「曉紅就急眼了,開始罵我,我沒吱聲。」當晚,劉某喝了一斤多白酒,曉紅喝了兩瓶老雪花啤酒。飯後,劉某哄兒子睡覺後自己在東屋睡著了。

  不知道幾點,自稱感覺有人打他的劉某醒來發現是曉紅在打他,兩人便廝打在一起。打了多長時間,劉某記不住了,拿的什麼東西打也記不住了。

  殺死妻子後,他給丈母娘和哥哥打電話。在現場,哥哥勸他報案,因為手機不好使,哥哥撥打了110,派出所民警趕來將劉某抓獲。

  村裡幾十名村民聯名寫來了情況說明:我村村民劉某,居住我村,本人忠厚老實,團結同志,助人為樂,表現較好,情況屬實。請求法院從輕判決。

  劉某犯故意殺人罪判15年

  律師認為劉某具有自首情節,且犯罪源於家庭矛盾,社會危害性較小,而且所在村委會及村民證實劉某日常表現良好。

  「案發後,這個不幸的家庭已支離破碎,被告人未成年的幼子失去母親,父親要接受刑事處罰,隨著時間的流逝,被告人兒子的生活將極其艱難。」辯護人請求法庭給被告人改過的機會,讓其早日回家,以挽救這個不幸的家庭。

  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劉某因家庭瑣事與妻子曉紅髮生矛盾後,持菜刀多次砍擊曉紅頭面部等部位,致曉紅死亡,其行為構成故意殺人罪。

  被告人劉某持刀殺妻,致妻死亡,犯罪後果嚴重,應予懲處,但鑒於被告人劉某有自首情節及本案系因家庭矛盾所引發,並結合雙方達成民事賠償調解協議,且被害人曉紅之母請求法庭對劉某從輕處罰,其犯罪行為已取得被害人親屬一定的諒解等情節,對劉某依法可從輕處罰。

  近日,遼瀋晚報記者從瀋陽市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被告人劉某犯故意殺人罪,法院一審判決有期徒刑十五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

  來源:遼瀋晚報

責任編輯:吳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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