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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爾文《羅馬書 注釋》|| 十五章(17~24)








  17. 所以論到神的事,我在基督耶穌里有可誇的。

注釋:

  17.我在基督耶穌里有可誇的 保羅在前面稱揚他自己的呼召,為的是要使羅馬人曉得他是基督的真使徒,是無可懷疑的;他現在又加上一句話說,他不但執行了使徒的職分,就是按照神的定命所交給他的,而且他也沒有羞辱他的職分,而使這個職分因他自己所作的工而得到尊重。同時他也提到在他接著自己職分工作時,是如何忠於職守。假如對於我們的呼召不立刻響應,並盡忠於自己的本分,那末單單受封為牧是沒有用處的。保羅稱揚他自己的呼召並不是為了要得人尊重,而是因為除此之外,沒有別法可以使羅馬人愛護他的教訓,或建立不被他們忽略的權威。因此他乃是以神而不是以自己為榮,因為他有一個不變的目標,就是要使神的名字不斷得著稱頌。

  保羅所用的否定話,乃是表示他真正謙恭的態度,但反過來卻又能證實他所想說的真理。他說:"真理本身已足夠在多方面使我們得著光榮,我並不需要去尋求那屬於人的虛假稱讚。只有真實的事才是我所求的。"或許他也預期到那些惡意的對頭在各處所散布的謠言,所以他在此預先提到,他所講的都是眾人皆知的事實。

  18. 除了基督借我作的那些事,我什麼都不敢提,只提祂借我言語作為,用神跡奇事的能力,並聖靈的能力,使外邦人順服;

注釋:

  18.使外邦人順服 本節經文給我們看到,保羅盼望他自己的職責能得羅馬人的贊成,以至於他的教訓能為他們所接受。他以神跡奇事證明神的能力與他同在,祂已驗中了他的教訓,又印證了他使徒的職位;因此沒有人再應當懷疑他是神所委派差遣的。所提到的神跡奇事在言語與作為上表示出來。這裡給我們看到行為比神跡更為重要。他又以聖靈的能力來統括一切的神跡奇事,這也給我們看見,惟有聖靈的能力才能行出神跡奇事來。總而言之,在他的教訓之中,他傳揚基督時的能力,以及他工作時所表顯的精力,都顯出神奇妙的大能。此外又有神跡為記號,以證明他的能力是確實的。

  保羅先提到言語與作為,然後又特別提到神跡的能力。路加在路加福音中也用了同樣的次序,他提到基督時,先說到祂"說話行事都有大能"(路廿四19);又在約翰福音里,基督將自己的工作指給猶太人看時,就以祂自己所"成就的事",證明祂自己的神性(約五36)。保羅在此並不單提到神跡,卻用兩個不同的說法來判別神跡個別的性質。保羅在此所說的是"神跡奇事的能力";對於相同的情形,彼得卻稱之為"異能、奇事、神跡"(徒二22)。當世人因神的大能而驚奇時,就證明神的能力可以使人覺醒過來而敬拜神,畏懼神。神跡的重要性乃是因為能使我們覺悟到神某些特殊的真理。

  我們當特別注意本節經文,因為本節經文能夠使我們曉得神跡的用處,就是能激發人來尊敬神,順服神。馬可福音有一節經文說:"門徒出去,到處宣傳福音,主和他們同工,用神跡隨著,證實所傳的道"(可十六20)。路加在使徒行傳中也說:"主借他們的手,施行神跡奇事,證實祂恩道"(徒十四3)。所以任何神跡,若只求受造之物的榮耀,而不求神的榮耀;或是高抬虛謊而不高舉神的聖道;顯然就是出於魔鬼。我覺得保羅所提聖靈的能力必須與言語作為連在一起,才有果效。

  19. 甚至我從耶路撒冷,直轉到以利哩古,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注釋:

  19.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 保羅以聖靈在他傳福音時所作成的功效,來證明他所說的話;因他傳道所得的成效遠超過一切人的力量。若沒有神的大能為援助,有誰能夠建立這麼多的教會呢?我"到處傳了基督的福音",這是保羅所說的話。他的意思是:"從耶路撒冷到以利哩古,其中經過了許多地方,都將福音傳開了。"希臘文的動詞乃是 πεπληρωκεναι ,當譯為"充分地傳揚",一般人都是這樣譯法,意思是在那裡有缺乏的,我們就充分地補足或完成。因為希臘文的 πληρωμα 意思就是"完成"或"成就"。故我對本句的註解乃是:保羅完全地供應了福音,將福音傳遍了一切未曾傳到過的地方。雖有人在他以前曾經傳了福音,但他將福音的種子散播得更廣更遠。

  20. 我立了志向,不在基督的名被稱過的地方傳福音,免得建造在別人的根基上。

注釋:

  20.我立了志向……傳福音 因為假使保羅要使羅馬人來注意他的教訓,他必須要證明他自己是基督的僕人,是教會的牧師,同時也要指出他所賦有的使徒職分,所以他在此要特別提到使徒職分的特性與表徵。使徒的本分,乃是要按照主的命令:"你們往普天下去,傳福音給萬民聽"(可十六15)。將福音的種子傳播在那未曾有福音傳到過的地方。我們必須特別注意這一點,免得我們以為這只是屬於使徒的職分。若是要指派一個繼續者來接續那建立教會的使徒之職,並不能算是錯誤的。因此,我們可以認為使徒乃是建立教會的人,而繼承他們的牧師們的責任乃是要保護並繼續建造他們已經立了的根基。保羅在此提到其他使徒所立的根基,為別人的根基--但基督自己才是全教會得以建立的房角石(林前三11;弗二20)。

  21. 就如經上所記:"未曾聞知他信息的,將要看見;未曾聽過的,將要明白。"

注釋:

  21.就如經上所記 他用先知以賽亞的預言來證實他剛才所說的使徒的記號。以賽亞論到彌賽亞的國度時,他預言說(賽五15)這個國度必須伸展到全地,而那些從來未曾聽過基督名字的外邦人,必要認識祂。所以使徒們應當完成這個使命,因為主曾吩咐了他們。因此保羅的使徒職位,也由於這個預言在他身上成就,而得以證實。

  任何人想以本節經文來指牧師的職分,就是誤解了本經文的真義,因為我們知道一個健全而有秩序的教會,必須繼續不斷地傳揚基督的名字。保羅將基督傳給那些以前未曾知道祂名字的地方,以至於做牧師的人可以在保羅離開之後,繼續在本教會傳揚基督的教訓。我們可以確實曉得,先知的預言乃是指神國度剛開始傳開的時期。

  22. 我因多次被攔阻,總不得到你們那裡去;

注釋:

  22.我因多次被攔阻 保羅現在將他論到自己的使徒職位的話,應用在另一個題目上,雖然神曾派他作為外邦人的使徒,但他一直沒有機會到他們那裡去。他也曾提到他自己怎樣完成了神所交託給他的使命,自猶大直到以利哩古遍傳了福音。現在那工作已經完成,故應當來到羅馬傳揚福音。同時也為了要使他們不懷疑他對他們的疏忽,他告訴他們自己曾多年來一直盼望能到他們那裡去;有許多理由使他受到攔阻,因而未能早早達成他的願望。現在他叫他們等候他的來到。有些人辯論說,保羅想去士班雅(即今天的西班牙)的事,是他自己也不確定的,而且他至終並未去成;然而我們知道,保羅在此不過是表示他自己的心愿,盼望或許能夠如此。但他也像其他門徒,他的盼望有時可能未能實現。

23. 但如今在這裡再沒有可傳的地方,而且這好幾年,我切心想望到士班雅去的時候,可以到你們那裡,

注釋:

  24. 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先與你們彼此交往,心有稍微滿足,然後蒙你們送行。

注釋:

  24.盼望從你們那裡經過,得見你們 他許久以來的願望,以及目前想來到他們那裡的計劃,理由是想見他們--就是可以有機會見到他們,與他們談話,也在他自己的職分方面使他們認識自己;因為任何使徒來到他們那裡,也就是福音臨到了他們。當他說:蒙你們送行,意思是他盼望他們可以好好地待他。我們已經講過,這是得他們好感的最好方法。我們越是知道別人信賴我們,我們就越是覺得我們對他們負更大的責任與義務。如果我們對於別人的意見是虛偽的,那麼我們的態度是沒有禮貌,也是不真誠的。他又說:與你們彼此交往,心裡稍微滿足,他乃是講到他自己對於他們的好感。如果能夠使他們相信這一點,對於福音是很是助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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