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學】鄭也夫:平等之困 女權主義的實質

(作者為中國著名社會學專家,北京大學社會學系教授。著有《走出囚徒困境》《代價論》《信任論》等。作者也是中國開放以後最早研究中國知識分子問題的社會學家。)

編者按:女權主義的觀念基礎是認為現時的社會建立於以男性為中心的父權體系之上,其理論的目的在於了解不平等的本質以及著重在性政治、權力關係與性意識之上。女性主義政治行動則挑戰諸如生育權、墮胎權、教育權、家庭暴力、產假、薪資平等、投票權、代表權、性騷擾、性別歧視與性暴力等等的議題。女性主義探究的主題則包括歧視、刻板印象、物化(尤其是關於性的物化)、身體、壓迫與父權。本文作者試著從程序正義而非結果正義的角度來分析女權主義實質。

評價男女平等,我們卻打算從男女不平等說起。這是因為不平等有著更漫長的歷史,在絕大多數歷史時期它是常態,是主流。不平等的原因、功能、道理都是具有獨特價值的借鑒,它可以映照和襯托出「平等」的收穫與代價。

母系社會曾經存在過嗎

男女不平等不外兩種類型:女性凌駕於男性之上和男性凌駕於女性之上,即母系社會和父系社會。關於母系社會的第一個問題是,歷史上究竟是否真的存在過這樣的社會。正統的觀點當然認為母系社會實實在在地存在過。但這種觀點日益受到強有力的挑戰。史蒂文· 戈德堡在《父權制的必然性》一書中駁斥了大多數人類學家的這種主張:在人類社會中曾經存在過婦女統治的社會,或是在男女關係中婦女執掌大權的社會。

認為母系社會曾經產生並得以維持一段歷史時期的兩個主要論據是:一,婦女曾在生產中發揮著比男子更大的作用,即那時男子狩獵,女子採集,而採集比狩獵更有保障,以及婦女在農業的產生中發揮了作用。婦女因其生產中的作用在社會生活中佔據統治地位。二,那時人類尚未開始定居,氏族不斷遷徙遊動,男子流動性更大。婦女因承擔養育子女與照顧家庭的職責,從而為流動的氏族提供了凝聚中心,因而在氏族中佔據了統治地位。

上述第一種解釋是難於成立的。首先,考古學並不能為這一說法提供充足的、令人信服的證據。 第二,從邏輯上這一說法亦難成立。如果採集比狩獵更有保障,男子體力更充沛,他們為什麼不可能從狩獵轉向採集。第三,統治權的獲取不會僅僅取決於社會生產中的角色與功能,它有其自身的邏輯。第二種解釋似乎含有更多道理,即在維繫家庭與氏族的過程中,婦女的性別角色發揮了更大作用,從而使她們一度統治氏族。人類學家馬林諾夫斯基在對特羅布里恩德島上的原始部落的考察中,發現他們不知道生殖的原因、父親的存在及人類與父親的聯繫。「馬林諾夫斯基認為—他的論點是很難推翻的—全人類都必定經歷過特羅布里恩德島民現有的那種生活,因為過去無疑有過一個不知道父親的時代。」 是因為「父親的不存在」,才使母親的地位上升。雖然強悍男性的代表—舅舅,在母系社會中發揮著重要作用,但他只是輔佐母親,代替不了母親的功能。生殖的神秘、種族的繁衍、氏族的維繫,都因「父親的不存在」而凝聚在婦女的性別角色之上,從而有了一段婦女統治的時代。

因為婦女的統治是建立在這樣的基礎之上的,因此當群婚結束,父親出現後,曇花一現的母系社會便告終結,從此讓位於漫長的父系時代。男子靠什麼獲得了性別上的統治地位?正統派的思想也是一以貫之的。他們認為性別在生產中的作用開始轉化,遂使男子地位升高。我們以為男子在社會生產中的作用是漫長父系社會中男子社會統治地位的重要來源之一,但那只是第二位,只是後來才愈發重要的。過分強調社會生產中的位置對社會權力與地位的作用是一種狹隘的思想方法所使然的。現實中的社會權力既與生產相關聯,又保持其一定的獨立性,具有其自身的邏輯。使男子獲取了社會統治權的第一因素是戰爭。羅素說:「由於女子不能打仗,所以家庭事業不如男子掌管有效用。」 而對外的戰爭不可能不影響一個氏族、部落的內部結構。一個對外握有強權的性別群體不會在內部甘心淪為二等角色。羅素還說:「父權的發現使人類社會比母系時代更有競爭性,更有能量,更有生氣和掠奪性。」 我則以為與之逆向的邏輯更有道理,即人類社會固有的競爭性與掠奪性選擇了男子佔據統治地位。為什麼一定會選擇男子?因為男性身體更有力量。托夫勒說,一部人類歷史,其中基本的權力資源不外三種:暴力、金錢、知識。 在早期的人類歷史中,暴力佔據支配的地位,男子更有力量,因此佔據了統治權。事情就是這樣簡單。

我們從不輕視社會生產中的位置對人們社會地位的影響。而在自遠古至前工業化社會(甚至包括工業化社會)中,力量始終在生產中起著重要作用。因此男子也必然在社會生產中佔據優勢。

正是因為在前信息社會中,力量是權力爭奪(戰爭是其最顯在的形式)與社會生產中的決定性因素,而男子更有力量,因此他獲得了社會權力。又因為在權力爭奪與社會生產中,力量的作用漸漸讓位於智力與知識,因而男子在兩性中的優勢漸漸失去,女子在兩性中的劣勢漸漸好轉。因而也才可以說「文明史主要是一部父權逐漸減少的記錄」。 而這種減少與逆轉也正發生在機器取代了體力的偉大工業革命之後。婦女解放的宣言奏響於18 世紀末葉的法國大革命之中,婦女解放的大潮勃發在19、20 世紀,都是「權力的轉移」與「生產力的轉移」之大勢所釀成的。而在權力基礎與生產力基礎變更之前,父權制是無可譴責的,它是群體內外殘酷競爭的必然結果,是減少內耗增加效率的合作結構。

在父權制的漫長歷史中,統治者建立和完善了與之配套的意識形態。鑄造性別的這套意識形態是專橫而缺乏彈性的。但古代社會中又有哪一套意識形態不是這樣呢?古代社會缺乏一種分工制的紐帶(杜爾凱姆稱之為有機紐帶)將社會維繫在一起。這個社會的維繫與凝聚靠的是信仰、習俗的一致性。建立在一致性的基礎之上的秩序是得來不易的,必須為之犧牲個性,必須杜絕越軌行為以換得秩序的穩固。如果說一切古代意識形態均帶有此種專橫的特徵,對性的渴望與追逐則一向是一切社會秩序的腐蝕劑。為了維護秩序,性別規範自然就成為最專橫、不可逾越的意識形態。這種意識形態內化在人們心中,造成了性別的社會角色。我們不贊同米德所言「兩性人格特徵的許多方面極少與性別差異本身有關」, 但確實贊同文化與意識形態的作用在性別差異中起到了相當大的作用。文化的功能之一是成為人類生存的工具,幫助他提供生存的方式和秩序,而不必令每個當事者費盡心思去選擇行為方式。古代的性別規範完成著這一功能。那時候的夫妻不會像今天中國的夫妻在家庭事務的分工合作中這樣衝突、惶惑、無所適從。當然,也因為這一性別規範的專橫無彈性,越軌的事情必然發生。比越軌更多的,是那些個性強悍、才華卓越的女子被扼制在這一刻板規範中。這正是父權制的代價。

女權運動讓中國失去了男子漢

古代的中國社會建立了最完備的父權制,現代的中國在智力與知識對權力與生產的決定作用上,在社會物質富裕上都遠遠落後於發達國家,然而我們的婦女解放、男女平等(當然無法獲得真正意義上的平等)卻走在了世界的最前列—城市中的男女擁有一致的就業機會,獲取同樣的工資,農村中的男女獲取同樣的工分,領導崗位要配備婦女名額,等等。

這種超前的、動用行政力量造就的婦女解放的直接後果是使得家庭關係紊亂。我們說文化的功能之一是為人們提供生活模式,減小他們選擇與摸索中的混亂與困頓。而我們的婦女解放運動僅僅將婦女推上了社會,卻沒有為她們提供家庭中的角色模式。家務該由誰來做?中國人失去了社會文化的引導,只好聽憑當事者們去摸索、選擇、碰撞、磕打。於是家庭矛盾叢生,角色衝突千奇百怪。

即使打碎了舊的性別模式,在新型的社會生產與生活的關係中,積四十餘年的實踐,人們也應該摸索嘗試出家庭生活中新的性別分工。然而我們卻沒有找到。究其原因,在於一種強大的行政力量,通過扶助弱者壓制強者,干擾破壞著家庭中強者與弱者的正常分工。甚至使得弱者誤以為自己不弱,強者喪失了應有的自信心。

它首先使中國社會失去了男子漢。在一個正常的社會分配系統中,在體力依然成為生產力基礎之組成部分的國情中,一個普通男子應該能比一個普通女子在生產中做出更大貢獻,獲取更多報償。但是我們的分配系統貫徹著荒誕的「同工同酬」的平均主義原則,它幫助婦女補足了她與男子的工資差額。當一個男子拿著同樣多的工資回到家中的時候,他失去了昔日的尊嚴。又因為他的體力畢竟明顯地優於他的妻子,便只好比工資不少於他的妻子干更多的家務。在一個不受行政力量干擾的分配系統中,兩個人會有他們明智的選擇:強悍的男子出外掙更多的錢,弱小的女子守家做更多的家務。是社會主義對婦女的恩賜,使得中國男子看不到自己的力量,扎進家務中,日益女性化。美國學者吉爾德對國家福利所做的批判是富有啟示的,他說:

婚姻的解體並不是因為規章決定,而是因為福利水平破壞了父親在家庭中所起的主要作用和所處的權威地位。他在自己家裡不再感到有男子氣概。……在福利文化中,金錢變成不是由男子通過辛勤勞動賺來的東西,而是由國家提供給婦女的一種權利。……再沒有比日益認識到他的妻子和兒女如果沒有他能生活得更好更加傷害有所這些男性的價值了。……從打獵的原始時代起,經過工業革命,一直到現代生活,這種男性的活動範圍都是十分明確的,可是現在他已被富於同情心的國家背棄了。

這種政治推動的婦女解放,也使中國失去了自己的女性。在近四十年的婦女解放運動中,女子從來沒有認識到自己的獨立價值是什麼,相反她只一味跟從政治的指引,以男性的指標作為自己解放的標誌:做女拖拉機手、女飛行員、女垃圾清潔工、女勘探隊員。似乎完成了這些便是婦女解放的獲得。實際上恰恰是在這一過程中,男子的價值與特徵前所未有地席捲社會。也恰恰是在這一過程中,婦女的價值與特徵遭受了最大的淪喪。「解放」就是變成男人,這真是絕大的嘲諷。

正是因為這一解放運動是以扶持弱者、抑制強者為手段的,它把男子趕進了家務,把女子推向了社會,它使強者不敢相信自己的力量,弱者誤以為自己不弱,從而破壞了社會的基本分工,瓦解了社會的起碼的效率。在日本社會中,一個女子成年後到社會上工作,結婚生育後又返回家中,待孩子成人後她才再度進入社會工作。也就是說,在日本一個男人半個女人就完成了社會生產的現代化,同時又擁有一個整潔、舒適的家庭。而在中國,夫妻雙雙走入社會,卻並沒有完成我們的現代化,夫妻雙雙下班回家,面對一個骯髒凌亂、失去了分工與秩序的家。

這一解放運動將男子打回家庭,成為主婦,將女子趕向社會,成為強人,從而最終失去了男子的氣概與女子的溫情,淪落到一種「中性」或曰「無性」的狀況中。此種「無性」又將使這個社會變得無色—色彩單一,無情—情感貧乏,無味—趣味枯燥。瑪格麗特· 米德說:

如果一個社會堅持不同年齡群體、階級、性別群體應該擁有不同的人格標準以便它們在社會系統中各司其職,那麼……社會就會按個體特定階級、性別、膚色甚至出生日期專斷地給其規定穿戴什麼樣的服飾、遵奉什麼樣的行為規範、採取什麼樣的反應定式。儘管這樣會妨礙個體天賦才能的充分發揮,卻使一個豐富多彩的文化的形成成為可能。……而消除男女性別人格間的差異,也許意味著文化複雜性的隨即喪失。……這本身就需要文明為之付出高昂的代價。

儘管今天的中國社會又恢復了男女服飾上的多姿多彩,但人格深處性別特徵的衰弱,怕是經過一代人的時間都難於復原。

父權制與男女平等的得失

改革開放所帶來的市場經濟,終於開始結束社會主義的福利及其向婦女恩賜的平等。市場帶來的變化之一是女子擇業困難了,特別是女性大學畢業生。推行了四十年的事物可以毀於一朝一夕,至少也說明了這種解放與平等從來沒有深入人心,它的積極的社會功能實在太少了。或許從一種激進思潮導致的最激進的婦女解放一下子轉變到公允地衡量人們的能力才幹頗不容易,因而很難說今天市場中的「性別歧視」不帶有矯枉過正的性質。又因市場是無形的手,企業有它選擇僱員的權利,婦女此番擇業上的受挫是嚴酷而無奈的。並且宏觀地看,市場的這種歧視與選擇並非沒有道理和完全的不明智。一方面,我們已經擁有了一支擇業大軍可供挑選;另一方面,一個年輕女子就業後不久就要面臨生兒育女。我們還沒有尋找到一種婦女僱員與僱主間工作報償上的合理的交換模式。退職幾年什麼待遇呢?復出後原單位有義務接受還是重新謀職?真正的婦女解放不應干擾市場中自由公平的交換,而恰恰應建立在這種公平交換的基礎上。以披上了「婦女解放」外衣的不公平交換出場,必然使人們退避三舍。

因為婦女要生兒育女的生理特徵將在一定時間裡影響她們從事社會性工作,也因為社會上勞動力的過剩,任何一個國家中都有相當數量的女子或終生或一定時間內做家庭婦女。這本是正常的。但是中國婦女回到家中尤其困難,原因便是出來後回去難。她們見過了廣闊的社會天地,經歷了其中的苦樂,要她們回到斗室中格外困難。其實日本婦女大多有過幾進幾齣的經歷,但在那裡已經有了模式。一個模式、一樣習俗、一種人人都如此的生活方式可以釋去當事的個人面臨境遇變遷時的痛苦。而我們的社會中還沒有這種習俗。因此經歷過社會主義的婦女解放,又受到市場挫折的中國婦女將是痛苦的一代。這種心態的失調與精神上的痛苦大約需要一代人的時間去消化。

中國的每個家庭需要重新考慮其角色分工。我們曾經有過的婦女解放運動畢竟沒有白白走過。在求學、擇業上婦女都有自己的權利。但與此同時,市場也開始擺脫政治恩賜的平等,開始其無情的選擇。每個家庭又要因地制宜:是男人更有社會工作能力還是女人?怎樣分工才有最佳綜合效益?

每個中國婦女面臨著市場經濟的崛起、官方恩賜的終結,都要重新為自己定位。再不是以男性的特徵作為婦女解放的標誌。婦女是人類群體中的一極,她應該把自己的獨特的潛力展現出來,她應該找到切合自己的生存、工作、審美方式。為什麼養育一個孩子比造一件商品低下,為什麼在家庭中不可以兼營一些社會工作,為什麼在工業革命的衝擊下淪為單純消費單位的家庭不會因婦女的開發重新成為愛情、生存、工作的共同體。男人們已經走入了現代社會為他們造就的窠臼中,難有生存方式的突破與創新。女子則剛剛跨出傳統社會,尚處在現代工作方式的邊緣上,充滿了選擇。她們不僅可望重新為自己定位,其潛力的開發還可能會為21 世紀的人類生存方式提供新的選擇。

最後,讓我們從代價的角度, 概括一下這兩個歷史階段—漫長的父權制時代和短促的政治化了的男女平等時期—中的得失。

父權制的最大收益在於為性別角色提供了一種模式,使他(她)們免於陷入個體選擇的困惑與衝突中,得到一種「安全感」;為社會提供了一種分工合作的秩序,使之免於混亂,進而獲得一定的效率。與此同時,父權制的最大代價是壓抑個性,不允許一個出類拔萃的女子超越社會對性別角色的規定,從而極大地浪費著女性的才能。如瑪格麗特· 米德所說:

這種社會的每一個體都獲得了一定的安全感,這種安全感既帶有絕望的意味,又是和一套固定的角色分不開的,即使如此,這種安全感仍然不失為高度複雜社會對所屬成員的酬答。

「男女平等」時期的最大收益是它普及了一種觀念,即女子擁有與男子同樣的權利,從而為女子發展潛能提供了機會。但是它迅速走向極端,變追求機會平等為完全的平等,以致造成了一種新型的、更為荒誕的不平等:弱者對於強者的剝奪。又因為這一價值觀變追求男女平等為男女一致,從而消滅了由異常豐富的兩性特徵構成的複雜人世,造就了一個單調、蒼白、貧乏的社會。它沒有細緻地為性別角色規定出各自的義務,只好聽憑每一對夫妻自己去選擇、爭執和確認各自的分工,從而導致家庭生活中的無序、混亂與低效。平等並未獲得,秩序與效率也喪失了。

什麼是真正意義上的婦女解放(或曰女權)?該怎樣獲得一種不以社會的混亂無序、男子的受剝削為代價的女子的解放?那就是認識到,平等是權利,而不是結果。女子有權利就學、擇業、從商、參政,但能否得到某一職位卻是公平競爭的結果,而非社會的恩賜。社會競爭的原則應當是一視同仁,不帶有任何意識形態上的偏見。它對女子的態度應當是「上不封頂」,一個成功的女子可能成為學者、教授、鉅賈、部長、主席,社會絕不施以人為的壓制;同時又是「下不保底」的,一個女子沒有社會工作的能力與慾望,或是在夫妻分工合作的選擇中自願成為家庭婦女,社會絕不施以人為的扶持,保證她獲取某種社會職業。我們說,力量、金錢、知識,構成了人類歷史不同階段中的權力與生產力的基礎。今天的社會中,儘管知識發揮著越來越大的作用,但力量與金錢仍然並非無足輕重。因此在今天的現實中,在平均的意義上女子還難於與男子獲得平等的社會權力與地位。但在自身發展、社會參與、成就追求中,她與男子享有同樣的權利。

我們從父系社會走來,我們面臨著改造傳統的任務,但絕不是簡單地全盤否定。因為今天的社會仍是昨天的繼續,今天的權力與生產力的基礎雖有變遷,並未同過去一刀兩斷,因而傳統的部分內容也仍有其價值。

今天的女子有了更多的權利、機會和選擇,但是社會上仍需有一個影響著多數成員的有關家庭中性別角色分工的文化模式。沒有文化傳統的引導,一切決定於個體的智慧,聽憑當事者當下的選擇,難免不是負擔、困惑、衝突與混亂。怎樣在擁有一種社會行為模式的同時對突破了模式的男女保持著寬容,怎樣使一種必要的社會行為模式不瓦解於同樣必要的寬容之中?這是傳統社會未能解決的問題,它往往為了秩序犧牲寬容;這也是今天的社會並未圓滿處理的問題,它往往為了個人選擇犧牲了文化範式。這一深刻的矛盾與挑戰其實貫穿在個人與社會的一切關係中。

文章來源:《代價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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