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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門教和多配偶制的相關法律

作者:Ed Grabianowski(本文為博聞網版權所有, 未經許可禁止以任何形式轉載或使用。違者必究。)作者注釋有時候,「摩門教徒」和「摩門教」的稱謂會引起爭議,因為並非所有的摩門教派都會用這種稱謂來描述自己,而且它們並非都實行多配偶制。通常,遵循小約瑟夫?史密斯(Joseph Smith, Jr.)教義的教徒都稱為「摩門教徒」。此文中,我們將採用這一說法。(必要時,我們會將不同的教派區別開來。)對於許多人而言,多配偶制是與摩門教相關聯的。摩門教是在19世紀初期由小約瑟夫?史密斯創立的。據史密斯聲稱,一位天使給予他信息,並指引他找到了金頁,而金頁上鐫刻著古人從以色列遷往北美的故事。他自稱在紐約找到了這些金頁,並將它們翻譯成著名的《摩門經》。《摩門經》本身並不涵蓋任何有關多配偶制的內容。然而,從19世紀30年代開始,史密斯就開始實行一夫多妻制,並向「長老會」秘密宣布,他接受到了新的啟示,那就是:一個男人只有擁有多個妻子,才能成為天國之君。並且,他以《舊約》中的所羅門(Solomon)和雅各布(Jacob)為例來證實自己的觀點。儘管他所實行的一夫多妻制已眾所周知,並成為了摩門教徒受迫害的根源,可是史密斯本人從未公開承認過一夫多妻制,這種制度也從未歸為正式的教義。然而,這一婚姻形式卻廣泛傳播開來。摩門教的主要分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的首領,即史密斯的後繼者布里格姆?揚(Brigham Young),同樣大肆鼓勵這種做法。到1852年,因為實行一夫多妻制的摩門教徒數量不斷增多,以至於教會不得不官方宣布承認這一形式。摩門教徒將一夫多妻視為「多重婚姻」。然而時至今日,摩門教已四分五裂。其中的一個分支跟隨了史密斯的後代,即約瑟夫?史密斯三世(Joseph Smith III),並且完全拒絕了多配偶制。1890年,在與聯邦政府進行了幾十年的衝突之後,耶穌基督後期聖會的領導層宣布,他們的另一啟示將修改教會的教義。作為摩門教徒的聚居地,猶他在申請立州時遇到的主要障礙就是多配偶制的盛行。於是,這一新指示規定,禁止在耶穌基督後期聖會中仍實行多配偶制,然而,它卻未把史密斯多配偶制的啟示從他們的經書中刪除掉。那些繼續實行多妻制的教會成員受到了驅逐出教的懲罰。這一變化導致了摩門教的再次分裂,一些摩門教徒紛紛成立自己的教會,這樣他們就可以繼續實行一夫多妻制。這些團體有時自稱為摩門教原教旨主義者。

照片,無版權小約瑟夫·史密斯,1843年前後

Amazon供圖約瑟夫·史密斯的聖經今天,那些實行一夫多妻制的摩門教徒仍舊相信,小約瑟夫?史密斯收到的是來自神的啟示,那就是,只有那些至少擁有三個妻子的男人,才有可能成為天堂的「神靈」。拒絕嫁入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女人,將沒有資格進入天堂。現代典型的多妻制摩門家庭往往子女成群,妻子的數量少則三個,多則十五六個。相傳,小約瑟夫?史密斯有48個妻子(參考)。這一制度的踐行者聲稱,一夫多妻制的安排有以下幾大好處:對丈夫而言,這是對其不忠行為的一種潛在威懾,因為既然他已有如此多的妻子可供選擇,那麼他就絲毫沒有背離婚姻的必要。這意味著將有更多幫忙照顧子女的幫手這也是遵循神的指示進入天堂的途徑。然而,他們也承認其中存在某些困難。因為一個丈夫很難給予每個妻子足夠的關注和愛意,所以妻子們的爭風吃醋在所難免。許多家庭以定製時間表來規定晚上丈夫與各個妻子共寢的安排。通常,整個家庭居住在一起,而妻子們都擁有各自的房間。在一些情況下,妻子們可能分住在單獨的房屋中,或是整個家庭居住在二聯式公寓中。另外,多配偶制家庭的經濟狀況也可能相當窘困。作為多配偶主義者的領地,亞利桑那州的科羅拉多市真可謂是貧困交加。家庭的收入根本無力撫養所有的妻子和兒女。他們基本上靠社會的福利救濟為生,有些人甚至會以欺騙手段來騙取一些救濟金。這種現象非常嚴重,以至於科羅拉多市和一些處境類似的社區不得不對州福利制度施加嚴格的限制。多配偶制在美國的地位非常簡單,那就是:它是非法的。19世紀初期,美國通過了幾項聯邦法律,規定多配偶制在包括猶他州在內的美國全境都是非法的。猶他立州時,立法者就將特別針對多配偶制的禁令收錄到猶他州憲法當中。如今,幾乎沒有哪一個州的法律條文特別規定多配偶制是非法的,但是所有的州都認定重婚罪的非法性。然而,鮮有多配偶者試圖合法地娶多個妻子。他們可能會在教堂的儀式上娶別的妻子,但是卻得不到結婚證。一些多配偶者首先娶多個妻子,然後逐個離婚,直到最後僅與其中一名妻子維持婚姻關係,可是,他們卻繼續和所有的妻子居住並睡在一起。有極少數多配偶者曾受到起訴。當他們被控告時,起訴的往往並非是多配偶這一行為本身,而只是一些衍生後果,比如虐待子女或是騙取救濟金等。在19世紀50年代的一系列搜捕活動中,警方逮捕了一些娶有多名妻子的男子。那些可憐的妻子和失去父親的孩子的景象造成極大民憤,引發了一場公關災難。大部分多妻主義者娶妻時都會格外謹慎,每次決不會同時「正式」娶多個妻子,所以他們實質上不可能犯重婚罪。反對同居的法律不但模糊不清,執行起來也有困難,並且在任何情況下都有可能違反憲法的規定。任何以多配偶為直接緣由的起訴,都會要求其中一名妻子作為控告丈夫的證人。儘管取證非常容易,可是由於猶他州和周邊其他州境內的多妻者數量過多,各州政府並沒有足夠的經費來調查、審問和收監所有的多妻者。有關多配偶制及相關主題的更多信息,請查看下一頁上的鏈接。多配偶制的陰暗面我們幾乎不可能找到有關多配偶的確切統計數據,因為這類婚姻很少備案。許多摩門教原教旨主義教派都是封閉的團體,並且避免與非教會成員接觸。因此,外界很難斷定他們是否有許多陋習,比如與未成年人結婚,近親結婚或者身體折磨和性虐待等。然而,一些軼聞卻揭示此類陋習時常發生。除了以上的虐待陋習外,那些離開(或是她們所謂的「逃離」)一夫多妻制家庭的婦女們,都指出這種家庭結構完全摧毀了婦女的獨立性。丈夫擁有至高無上的權威,而婦女和子女都只能完全屈服於他。因為妻子們是如此地依賴她的丈夫和其他的妻子,所以她們往往缺乏獨立生活的基本生活技能。這讓妻子們更加難以離開她們的家庭。除此之外,許多婦女就是在多配偶家庭里出生和長大的。她們從一出生接受的就是這種多配偶制的生活方式,因此,要想謀求出路可謂是困難重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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