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班主任工作管理和考核辦法
班主任工作管理和考核辦法
(試行)
2009年12月1日教代會通過
一、班主任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全面貫徹教育方針,深化教育改革,推進素質教育,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切實加強學校的德育工作,充分調動和發揮班主任工作的積極性,完善班主任工作的目標管理,紮實做好班主任工作績效考核工作,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班級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基本單位。班主任是班級的組織者、教育者和指導者,是學生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和學生管理工作的主要實施者。是學校領導者實施教育、教學工作計劃的得力助手。
班主任在學生全面健康的成長中,起著導師的作用,並負有協調本班各科的教育工作和溝通學校與家庭、社會教育之間的聯繫作用。
第三條:根據《教師法》關於教師的「權力」與「義務」的闡述。教師都應主動、積极參加教育教學工作,承擔班主任工作。
第四條:教師若不服從學校安排,無正當理由拒絕承擔班主任工作,將影響到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年度考核和教師崗位工作的聘任。
第五條:以下幾種教師不受「總則」第三條、第四條規定限制
1、老年教師(男年滿55周歲,女年滿50周歲)
2、擔任學校中層及以上領導職務的教師
3、其它特殊情況不宜擔任班主任工作,並經校長室認可者。
第二章:班主任的配備與選聘
第六條:學校每個班級配備一名班主任,有必要也可配備一名副班主任。
第七條:班主任由學校從班級任課教師中選聘。班主任的工作周期一般為三年,有特殊情況,可以中途調換。但至少要任滿一學年。(因學校工作的需要而進行調整除外)
第八條:選聘班主任在教師任職條件的基礎上突出考查以下條件:
(一)作風正派,心理健康,為人師表;
(二)熱愛學生,善於與學生、家長及其他任課教師溝通;
(三)愛崗敬業,具有一定的教育引導和組織管理能力。
第九條:班主任的選聘主要通過以下三種方法:
(一)教師本人提出書面申請;
(二)學校擇優選擇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
(三)學校指派教師擔任班主任工作。
第十條:對不認真履行班主任職責、玩忽職守或其他原因不適宜做班主任的,應及時撤消或免去班主任職務。
第三章:班主任工作的任務和職責
第十一條:班主任的基本任務是:按照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要求,開展班級工作,全面教育、管理、指導學生,使他們成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體魄和心理健康的公民。
第十二條:班主任的職責
(一)全面了解班級內每一個學生、深入分析學生思想、心理、學習、生活狀況,關心愛護全體學生,平等對待每個學生、尊重學生人格,採取多種方式與學生溝通,有針對性地進行思想道德、教育,促進學生德、智、體、美全面發展。
(二)認真做好班級的日常管理工作,維護班級良好秩序,培養學生的規則意識,責任意識和集體榮譽感,營造民主和諧、團結互助、健康向上的集體氛圍。指導班委會和團隊工作。
1、每學期要根據教育部頒發的《德育大綱》,《中學生守則》、《中學生行為規範》及學校提出的計劃和各處室制定的相關管理要求,結合班級實際,制訂出班主任工作計劃,明確班級管理目標。
2、建立健全班級內部管理制度,形成健康向上的班集體氛圍,創設班級文明環境。建立班級每天填寫《班務日誌》制,班主任每天檢查《班務日誌》並簽閱。
3、抓好班集體建設,建立健全班級幹部隊伍,指導班委會工作並定期召開班委會會議。
4、積極配合校團委和少先大隊,做好本班的團隊工作。
(三)組織、指導開展班會、團隊會(日)、文體文娛、社會實踐、春(秋)游等形式多樣的班級活動,注重調動學生的積極性和主動性,並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1、每周上好一堂班會課。每學期開設3—5堂主題班會課。
2、組織督促學生做好「兩操」、大課間和豐富多彩的課外活動。
3、教育學生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注意保護校園、班級及個人的清潔衛生,安排組織好學生完成衛生值日及打掃除任務,對學生的生活給予應有的指導。
4、積極主動組織本班學生參加學校組織的各項活動。
5、經常給學生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做好學生的安全防護工作。
(四)教育學生努力完成學習任務。會同各科教師教育、幫助學生明確學習目的,端正學習態度,掌握正確的學習方法,認真抓好對學生的學習過程管理,提高學習成績。
(五)組織好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指導學生認真記載成長記錄,實事求是地評定學生操行,向學校提出獎懲建議。
1、指導學生寫好周記,及時了解學生的思想、學習、生活等成長情況,每周至少一篇,並有批語。
2、準確地了解每一個學生的操行情況,學期結束時實事求是地寫好學生的操行評語。
3、認真負責地配合學校對本班學生的獎懲工作,公平、公正地向學校提出獎懲對象。
(六)經常與任課教師和其他教職員工溝通,主動與學生家長、學生所在社區聯繫,努力形成教育合力。
1、主動與本班各科任課教師聯繫和溝通,及時了解學生的各學科的學習,並能積極主動地配合各科課任教師做好對學生的學習管理與教育工作。
2、通過家訪、信訪、電訪請家長到校和各種類型的家長會等形式,加強與家長的聯繫與溝通。每學期至少召開一次家長會,每學期對每個學生通過各種訪問至少一次以上。
3、嚴格控制學生的流失,主動配合學校與學生所在社區對流生進行動返工作,班主任不得因主觀因素和方法造成學生流學。
(七)有計劃地學習教育理論知識,認真探索、積极參加教育科研活動,積極主動地參加各項班主任培訓活動。每學年交德育論文或經驗總結一篇,不斷提高教育管理學生的能力和水平。
(八)承擔並做好學校布置的其他相關工作。
第四章:班主任工作的原則和方法
第十三條:調查研究,全面了解學生。要從學生特點和思想實際出發,進行工作和教育活動。講求思想教育工作的實效性、科學性。
第十四條:正面教育、積極引導。寓教育於活動和管理之中。要表揚先進,樹立榜樣,充分調動積極因素。對學生的思想認識問題,不要簡單地批評壓制,要循循善誘、以理服人。要引導學生進行自我教育,發揮學生的主動精神和創造精神。
第十五條:愛護學生,尊重學生。對學生嚴格要求,耐心幫助、熱情關懷。要努力做好後進學生的轉化工作。工作中發揚民主作風。嚴禁體罰、變相體罰和侮辱學生人格。注意發揮集體的教育作用,在進行集體教育的同時,注意培養學生良好的個性品質和心理健康品質。
第十六條:以身作則,言傳身教。在思想、道德、文明行為等方面努力形成學生的表率。
第五章:班主任的待遇與權利
第十七條:學校在教育管理工作中,要充分發揮班主任的骨幹作用,注重聽取班主任意見。
第十八條:班主任工作量按學校教師標準課時工作量的一半計入教師基本工作量。學校應因地制宜、合理安排班主任的課時工作量,儘可能地確保班主任做好班級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班主任津貼納入績效工資管理。在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中向班主任傾斜。對於班主任承擔超課時工作量的,從獎勵性績效工資中以超課時補貼發放班主任津貼。(以考核的方法進行考核計算)
第二十條:班主任在日常的教育教學管理中,有採取適當方式對學生進行批評教育的權利。對相關部門及責任人有監督的權利。對學校有關班主任管理工作有提出建議的權利。
第二十一條:班主任獎勵制度
(一)建立班主任表彰制。學校根據實際情況對教育思想正確、班主任工作成績顯著的優秀班主任進行一年一次優秀班主任表彰獎勵,在此基礎上並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申報更高一級的優秀班主任表彰提名。
(二)班主任優先原則:在下列各項評比考核中,同等條件下,班主任老師優先考慮。(納入各項考核指標體系之中)
1、年度考核評優優先;
2、綜合性表彰優先;
3、教師崗位聘任優先;
4、教師職評優先。
第二十二條:一票否決制度
(一)班主任個人觸犯法律法規;
(二)因班主任的管理疏忽,班級學生發生重大安全責任事故;
(三)因班主任教育管理不到位,班級學生有違法犯罪受到公安機關查處的;
(四)班級流生人數達到2人或2人以上的;
(五)女生教育管理不得力,有女生坐台的;
(六)班級有學生參與吸毒、縱火、黑社會團伙、散布反動言論等,班主任有失查、失職行為的;
(七)違反辦事、審計、彙報制度,造成不良影響和嚴重後果的。
(八)本班學生學期考試成績總平均分在城郊倒數第一名的。
有以上八條之一,取消班主任參加本年度評優資格,並納入班主任考核體系中。
第六章:班主任工作制度
第二十三條:辦事制度。在學生轉出、轉進、學生畢業建檔、學生申報高級學校志願等過程中不準擅自代理學校行為,應嚴格按規定程序辦理。
第二十四條:審計制度。班費管理、使用合理、手續健全,堅持每學年審核一次,學生畢業或班主任離任時,須進行班費審計,退補或移交手續。(由分管領導和政教處審計)
第二十五條:下班級制度。班主任在發揮班干作用和培養學生自我管理能力的同時,應注意保持對班級整體和學生個體的直觀印象,加強師生間的情感交流。班主任除升旗儀式、廣播操、大課間到崗外,原則上每天下班級次數至少不少於2次,特別需保證早晚兩頭良好的班級秩序。
第二十六條:彙報制度。班級學生出現嚴重違紀事件,違法犯罪現象,安全事故、公共健康事故或逃學半天以上,必須立即向學校有關部門彙報。
第二十七條:班會制度。班主任要足用好班會時間,有計劃、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德育常規教育,不得以課代會。
第二十八條:後進生轉化制度。嚴格遵守有關法律法規,積極建立班幫教組織、協助政教處建立健全「後進生轉化網路信息」,認真耐心、細緻地做好後進生的轉化教育工作,不準以任何借口驅趕他們流出學校,遵循教育為本原則。
第二十九條:家長聯繫制度。採取家長會、家訪、信訪、電訪、邀請家長到校等多種形式,主動與家長保持經常性聯繫,特別注重做好重點學生的家庭聯繫工作,儘力保證兩頭不失控。與家長交往要注意方式方法,尊重家長情感,禮貌待人,對少數特殊家長,要能保持平靜心態,做到有理有節。
第三十條:德育常規工作制度。德育常規工作的落實是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和基本目標,是班集體建設的基礎,是班主任工作的重點。班主任要樹立抓好常規,創特色的意識,要循序漸進。學期各項工作要有計劃、有總結,重落實,並認真填寫《班主任工作手冊》。
第七章:班主任工作的領導管理和培訓
第三十一條:校長、分管校長、政教處應加強對班主任工作的領導,定期(每月一次)召開班主任會議,了解情況,聽取意見,指導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校應有計劃地對班主任進行培訓,組織班主任學習、交流工作經驗,不斷補充對學生進行思想教育所需的知識,努力提高班主任隊伍的思想水平和組織管理能力。
第三十三條:學校建立班主任工作檔案,定期組織對班主任的考核工作,考核結果作為教師崗位聘任、考核晉級、職務、晉陞的重要依據。
二、班主任津貼發放及考核辦法:
1、班主任津貼總額的劃定:
班主任津貼:全校班主任獎勵性績效考核中工作量考核部分的總額,作為學校班主任津貼的總盤子標準核算。
2、班主任津貼分為量貼和職貼兩部分進行考核發放。
(1)量貼:佔總量的50%,量貼由兩個部分組成:第一部分為班級人數津貼:佔總量的10%,學生數津貼的計算方式是:按全校班主任實際超課時量的10%的總額,除以全校實際在校學生數,得出每個學生月平均數(按10個月計算),作為每位學生津貼。按月計算,按學期發放(每學期按5個月算髮)。
第二部分:班主任個人實際超課時量,占班主任個人實際超課時津貼的40%(每年按10個月發放)。
(2)職貼:佔總量的50%,根據班級管理考核評定進行量化打分。(按學期發放)
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次。各等次的比例,按考核得分從高到低依次劃定。其中優秀佔20%,良好佔30%,60分以下為不合格等次。在各等次津貼的分配上,先計算出班主任職貼的總平均數,獲良好等次的拿平均數,優秀等次的上浮10%,剩下的餘額作為合格等次總額,平均折算到每個人,不合格者無職貼。
三、班級管理考核打分:依據政教處、教導處、團委、總務處,校長和分管校長等相關部門對各班級管理考評結果產生的。總分值為100分,其中政教處佔35%,教導處佔25%,團委佔15%,總務處佔15%,校長、分管校長分別打分取平均值,佔10%。
四、班級管理考核:三個處室的考核由「每月常規考核」和「學期重點工作考核」兩部分組成,團委只做常規工作考核。校長、分管校長只作重點工作考核。
五、班級考評,詳見班主任考核細則。
六、本辦法由校長室解釋。
附:「班主任管理工作考核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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