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媒娛樂化的倫理反思

內容提要: 20世紀90年代以來,在市場理念的驅動下,伴隨著我國傳媒市場化、商業化浪潮的興起,傳媒領域還掀起了一股娛樂化的浪潮。雖然,對當前的傳媒娛樂化浪潮下定論尚顯為時過早,但對傳媒娛樂化中的倫理問題進行深入反思卻很有必要,因為,傳媒娛樂化中經濟倫理問題、人文關懷失位、對道德意義的消解及傳媒娛樂化在價值導向上的背離等問題等不僅關涉傳媒自身道德建設,也直接關涉到當前我國社會中的道德建設等重大問題。

關鍵詞:傳媒娛樂化 傳媒倫理 媒體道德 媒介文化 

一、傳媒娛樂化現象及其緣起

20世紀90年代以來,隨著媒介大眾化、市場化、商業化浪潮的勃興與信息消費觀念的興起,我國傳媒業在新聞理念、大眾傳播理念以及文化理念等方面都發生了極為重要的變化,這在媒介實務上最為重要的影響就是催生了一股傳媒娛樂化的熱潮。傳媒娛樂化的熱潮始於新聞娛樂化,繼而,從主流傳媒到大眾傳媒都自覺或不自覺地親近了娛樂化的模式。所謂新聞娛樂化,從內容上來看,就是偏向軟新聞——即西方媒介所謂「大眾新聞」——或儘力使硬新聞軟化(1)。具體表現為,在內容上盡量減少嚴肅新聞的比例,將名人趣事、日常事件及帶煽情性、刺激性的犯罪新聞、暴力事件、災害事件、體育新聞、花邊新聞等軟性內容作為新聞的重點,並竭力從嚴肅的政治、經濟變動中挖掘娛樂內容及其價值;在形式上則表現為強調故事性、情節性,強調新聞事件的戲劇懸念及煽情性效果,從最初強調硬新聞寫作中適度加入人情味因素,加強貼近性,並因此而衍變為一味片面追求趣味性和吸引力,並以故事化和社會新聞化為主要特點強化事件的戲劇懸念或煽情、刺激的方面,走新聞故事化、新聞文學化道路。卡茨(John. Kartz)把這種新的新聞現象稱之為「新式新聞」(the new news),他說:「新式新聞是一個速配的混合物,它部分是好萊塢電影和電視電影,部分是流行音樂和流行藝術,它將流行文化和名人雜誌緊緊混合起來,使小報式的電視節目、有線電視和家庭錄像互相結合」(2)。這種所謂的新式新聞的主要表現就是將信息和娛樂結合起來,這種結合使得曾經清晰的新聞與娛樂信息的界限日漸模糊。媒介分析家本·巴路迪肯用「infotainment」一詞來描述新聞與娛樂合流的這一趨勢(3)。很顯然,這個詞是信息(information)與娛樂(entertainment)兩個詞的合成詞,根據英語獨特的造詞習慣,我們很容易就能推演出這個詞的意義當為「信息娛樂」。我國學術界把infotainment一詞所反映的在新聞領域中新聞與娛樂信息相融合的趨向為「新聞娛樂化」。

但仔細分析,不難看出,當前學術界所理解的「新聞娛樂化」並不能完全涵蓋infotainment一詞的意義。「新聞娛樂化」僅僅限於新聞或新聞媒體,是指在新聞報道中娛樂化理念及新聞媒體中的娛樂化經營傾向。事實上,在大眾傳播媒介領域,從大眾化傳媒到主流傳媒,不僅僅是在新聞或新聞媒體中存在著普遍的娛樂化傾向,幾乎所有的傳播媒體都已經被娛樂化所感染:從最初的報紙周末版熱潮,及後來的晚報和都市報浪潮蔓延開去,在電台方面,以經濟台為主導的文藝台、交通台也都自覺不自覺地親近了娛樂化方式;電視台的綜藝節目也大多選擇了娛樂化道路,更有的電視台開設了專門的娛樂頻道,電視湘軍的興起起初也就是以其娛樂節目為先鋒品牌,如快樂大本營、玫瑰之約等。由此看來,infotainment一詞的準確翻譯當為「信息娛樂化」或「傳媒娛樂化」,儘管這個詞產生之初是用來描述新聞娛樂化之現象的。「信息娛樂化」是從其辭源(information)意義的角度所作的解釋,而作為一種傳媒現象,「傳媒娛樂化」譯法則更為恰當些。

陳力丹曾分析指出,傳媒娛樂化潮流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後的事,二戰以來,儘管世界上仍然不斷發生著局部衝突,但我們的世界整體上還是處於和平時期。人們在觀察社會變動的同時,還需要精神的放鬆和享受。戰後的傳媒敏銳地體察到了這種社會需求,並適時地提供了更多的文化類、消閑類產品,於是傳媒逐漸成為人們精神娛樂的一個重要領域,提供娛樂也因此逐漸成為傳媒的一種獨立職能。我國傳媒娛樂化的興起要晚於西方傳媒娛樂化,並因此有著明顯的受西方傳媒娛樂化影響的痕迹。縱觀我國傳媒娛樂化的形成及其發展過程,不難看出,催生傳媒娛樂化浪潮的因素包括:

其一,市場化及隨之而來的商業化是傳媒娛樂化的原動力。自20世紀80年代中期以來,我國政府分批對傳媒實施「斷乳」,推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照章納稅,財政不給補貼」的新體制,傳媒在各種成本上漲、財政補貼驟減的情況下被真正推向市場。在這場市場化進程中,諸多傳播媒介面臨著經濟利益與社會責任的二難抉擇,但在激烈的市場競爭的壓力之下,幾乎所有的傳播媒介在操作方法、運營模式以及編輯方針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突出了商業化取向,而表現在媒介內容上則是娛樂化傾向的強化。因此,可以說,市場化、商業化是傳媒娛樂化的最重要原因。其二,大眾文化的流行為傳媒娛樂化發展提供了溫厚的土壤。我國上世紀70年代末以來的社會轉型在文化層面的表徵就是大眾文化的勃興,所謂大眾文化,簡單地說,就是大眾消費社會中通過大眾傳媒所承載、傳播的文化——它以文化工業為特徵、以市民大眾為消費對象、以大眾傳媒為主要的傳播手段。正因為它主要是為大眾消費而製造出來的,因而具有功利性、商業性、消費性、從眾性、娛樂性等特點。大眾傳播媒介在迅速把握了當代大眾的文化心理及其需求之後,理所當然地成了大眾文化的主體載體。另外,傳媒受大眾文化影響而轉向娛樂化與我國當前社會轉型時期的社會心理也有一定的關係——在當前的社會轉型時期,傳統的價值觀念和道德體系受市場經濟與外來文化的衝擊被解構,而適應新形勢發展要求的新的為大眾所普遍認同的價值體系尚未完全建立起來,此時社會心理是脆弱的甚至是迷茫無助的,會產生諸如「物慾化、粗俗化、冷漠化、躁動化、無責任化和浮誇虛假化」的「病態社會心理」。(4)在這種具有普遍性的社會心理的支配下,人們會強調感官刺激、消遣娛樂而無視凈化精神,並進而對純娛樂性的信息陡增興趣。從社會文化的角度來看,大眾文化目前大行其道,它遠離意識形態、理想主義,摒棄嚴肅深刻的人生意義,消解價值,追逐享樂,只關注當下。生存於這種文化氛圍中的受眾,加之普遍受教育程度不高,必然受到影響而過分追求娛樂。其三,技術層面的原因則在於,硬新聞的采編在政策和人才、技術、資金等方面都較娛樂化模式更具難度,不少媒介,特別是私營、小型媒介因此望而卻步,轉而選擇難度低、花費小卻可能市場效果更好的且受眾兼容面更寬的軟性內容和技巧,以求在過於激烈的市場競爭中求得生存,因為,經營者們發現,娛樂化的內容以及娛樂化的表現方式更有市場。從這一點來看,我國傳媒娛樂化潮流既帶有社會轉型時期媒介市場化、大眾化的必然性,又還帶有媒介發展脫離社會發展實際的不正常競爭導致的畸形產物特徵。

二、傳媒娛樂化的倫理反思 

娛樂化傳媒及娛樂化節目是否有必要進行倫理層面的考究呢?關於這一點,美國著名的人類學家羅伯特·雷德菲爾德(R. Redfield)早在20世紀中期就已經作了回答——在談到娛樂節目是否應該接受倫理道德的支配時,作為哈欽斯委員會(Hutchins Committee)的一員,羅伯特·雷德菲爾德極力主張,我們所有的社會生產都應朝向一種思想與制度的「新整合」,朝向一種創造性的秩序,在這一秩序中,「我們表達有象徵意義的符號和習俗並遵循它們,產生一致的認識。」產生一個範式社會,這個社會「將指導各處其他自由民族的信心。」(5)雷德菲爾德不是一個夢想的沙文主義者,他認為,社會制度(像媒體)和社會信仰(像生命的純潔)是相互依賴的,因此,娛樂節目必須受到倫理道德的檢驗。

事實上,近年來的傳媒娛樂化已然引起了傳媒領域及至整個社會的諸多倫理問題,深入認識這些倫理問題並探尋有效的解決途徑實為當今學界的當務之急。

傳媒娛樂化所引發的倫理問題主要有:

其一,傳媒領域中的經濟倫理問題。從倫理的視角探討傳媒娛樂化問題,我們是基於這一個前提,即娛樂化意味著媒介傳播方式的轉型,而與這種轉型相關的商業(資本)介入是我們必須同時予以考察的問題。在當前的情況下,娛樂化與商業(資本)介入有著極強的互動性——娛樂化促進了商業(資本)的介入,而商業(資本)介入則加速了娛樂化的進程——與這一問題相關的問題是:傳媒在製作與運營理念都完全市場化。在這場傳媒市場化的進程中,傳媒所面臨的第一個困境就是經濟(資本效益)與道德(傳媒的社會責任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media)的關係問題。這一問題在我國20世紀80年代經濟改革之初也曾遭遇過,對這一問題的討論甚至促生了一門新的學科——經濟倫理學。但較之經濟倫理學對經濟與道德問題的長期爭議,不同的是,傳媒界(實務界與理論界)在資本效益與傳媒的社會責任上並沒有糾纏過多,而是很快地就進入了「資本人」角色。這或多或少也是受到了西方傳媒界的影響:20世紀80年代,在傳媒市場化浪潮席捲歐美時,歐美廣電傳媒進行了相應的自由化、商業化和放寬規則的改革,同時,在政策天平上也由受眾利益向商業利益傾斜。

在傳媒的市場理念中,媒介機構被完全等同於經濟體制中的生產商,而受眾則被理解為消費這一生產商製作的商品的「市場」,換句話說,傳媒的市場理念把受眾定位於消費者而不是傳統傳媒理念中的公民。與之相關的是,在傳播信息的選擇上,在傳統傳媒理念支配下,信息選擇過程中信息價值的確定既來源於受眾喜好,同時,更來源於有社會責任感的傳媒從業者從公民這種受眾觀出發對信息價值的定義。而在市場理念的支配下,信息價值確定的標準只有一個,那就是市場價值,就是能否帶來實際的贏利,傳媒作為社會公器(public instrument)的社會責任問題則被擱置,至少是被置於重要性低於市場價值的地位。由於市場理念中的受眾是被定位於消費者,這樣,作為消費者的受眾與作為生產商的媒介之間的關係就成了純粹的買賣關係,這種買賣關係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傳媒信息傳播選擇與製作過程中信息價值的判定標準只能由受眾(作為消費者的受眾欲求)掌握,因為,他們就是傳媒市場。而當受眾的消費俗欲求主宰傳媒信息採集、製作與表達成為常規時,傳媒又不可避免地走向媚俗、走向庸俗化。正是在這個過程中,部分傳媒逐漸失去了道義評判能力及社會責任感,從這個角度來看,在市場機制下,傳媒因社會責任而廣受批評又有著普遍必然性。

實際上,在娛樂化及與之相關媒介資本運營過程中,人們不僅僅擔心傳媒的社會責任問題,更有學者擔心媒介資本運營會直接影響到傳媒信息傳播的根本。因為,受資本操控,傳媒很有可能成為資本代言人而失去獨立性,這一點在西方發達國家已有先鑒:美國電視新聞界一向標榜新聞是「第四勢力」,獨立於政府之外。而實際情況卻是,隨著媒體企業化、集團化的發展趨勢,越來越規模化的媒介企業財團和政府的關係日益密切。電視新聞作為大財團中的一個組成部分,已經喪失了獨立的聲音,這在國際新聞報道尤為明顯。

實踐與研究都表明:大眾傳媒在進行傳播活動時,除了解決自身贏利的問題外,更要考慮其作為事業性組織所負有的社會責任。「一個職業化(Professionalization)組織,當然是以為公眾服務為趨向。這種『服務』,不能以專門組織自己利益為基礎,但也不是自己的『顧客』(client),要什麼就給什麼(want),而是基於他們的需要(need)。」(6)

其二,人文關懷失位。客觀地說,傳媒娛樂化在當代傳媒轉型中也有其積極的一面,那就是受眾本位回歸——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內,由於媒介資源稀缺,而且傳播理論沒有得到應有的重視,在新聞傳播領域,一直實行傳播者本位方針,即從報道方針、寫作、及至節目製作都是從傳播者的意願出發,而很少考慮受眾意願。傳媒娛樂化突破了以往的僵化模式,走近群眾,服務群眾,這無疑是媒介的巨大進步。但當前娛樂的實際卻是,傳媒在走向受眾本位回歸的同時,也走向了媚俗的極端,即一味迎合受眾的需求,受普遍大眾的趣味庸俗化的影響,傳媒娛樂化也不可救藥地走向了庸俗化、瑣屑化及至於感性至上主義。與之相關的倫理問題是,媚俗的娛樂化傳媒缺乏對人本身價值的深層次尊重與關心,人(特別是社會重大事件、鬧劇及至悲劇中的個體或群體),在傳媒看來,重要的不是他們存在的社會價值或是他們的行為與處境所引起的人們的社會反思,而是他們能為傳媒帶來什麼「猛料」,以資炒作。在過度的炒作中,相當一部分傳媒失去了應有的社會良知及對人的應有的尊重——罪惡不是被批判,而是作為嘑頭被嘲笑,罪惡的主角不是被推向道德的審判台,而是被英雄化。在追蹤報道張君重大犯罪案中,張君甚至被諸多媒體描繪成無所不能的英雄,傳媒本身在這裡也成了鬧劇的主角;在娛樂化的炒作中,隱私不是被保護起來,而是被爭先恐後地曝光,甚至無限放大。有人把娛樂化比喻成滿足公眾窺私慾的公開舞台,實在是不無道理。尤為嚴重的是,娛樂化傳媒過於關注主流大眾的娛樂需求,而對社會弱勢、邊緣人群缺乏關注,漠視他們的存在、忽視他們要求,這在某種程度上加劇了邊緣群體的邊緣化與弱勢化。「在媒體如此發達的今天,六千萬國有企業的工人,兩億在城市裡遊盪的民工,八億農民,這樣一批人沒有人在說話,中國老百姓越來越沒有聲音。」(7)對於本應關注公眾生存狀態、為弱者鼓與呼的大眾傳媒來說,這是一個極需反思的現象,特別是在當前我國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和諧社會的進程中,這種對弱勢群體、邊緣群體的漠視尤顯背離整個社會建設工程。對大眾傳媒來說,真正的人文關懷不僅僅是以受眾為本位,而更應當以對受眾(所有)的人生終極關懷為最終目的,這是媒介的社會責任的應然內涵,不容刪減。

其三,娛樂化立場的非道德化及其對道德意義的解構與消解。

從哲學的角度審視,傳媒娛樂化所體現了傳媒後現代化(post-modernization )特點。根據法國後現代主義大師鮑德里亞的研究,後現代社會的特點之一就是藝術與日常生活之間的界限的消失,也就是信息和娛樂的合流。他認為,正是在後現代條件下,信息與娛樂的界限消失了,傳媒已經從過去那種簡單的信息傳播,開始轉向越來越追求娛樂效果。鮑德里亞把這種信息與娛樂之界限的崩潰稱之為內爆(implosion)(8)。一個很值得研究的現象是,當代中國社會並不具備當代西方社會所謂的「後現代社會」的特質,但鮑德里亞所說的內爆現象之一的傳媒娛樂化卻在我國進行的如火如荼——20世紀90年代末期以來傳媒娛樂化達到了一個高潮期,出現了諸如「娛樂現場」、「海外娛樂現場」、「娛樂周刊」等娛樂節目以及大量的娛樂頻道。在這場娛樂化的浪潮中,我國傳媒娛樂板塊也不可避免地承啟了西方傳媒後現代的諸多屬性。

後現代的基本立場就是解構(deconstruction),是在「去中心化」的個性張揚中反對任何道德權威,同時不承認道德的價值與意義。面對嚴肅的社會道德問題,許多娛樂化傳媒採取的立場即是「去崇高化」(即所謂的「躲避崇高」),並主張對事物不作評價與判斷(unjudgemental),特別是不作道德價值上的判斷,它並不是認為這很難,而是認為這根本就沒有必要。在後現代主義者看來,將事物都化約而尋繹出現象背後的本質或表象背後的深度是一種「理性霸權」,而這恰是他們所極端反對的;他們所強調的只是平面化與即時性體驗,後現代傳媒所做的是讓大眾在娛樂中、在不需動腦筋的笑與樂,放鬆理性批判和改造世界的意志,同時也放逐對生活的反思以及對人生真、善、美的價值判斷。也就是說,在娛樂化的潮流中,道德意義不僅不被討論,而是從根本上被消解了。這種後現代傾向的娛樂化在我國當前的廣告、電影、網路及各類電視節目中隨處可見,形成了頗為壯觀的「中國式後現代現象」。在論及後現代境遇中倫理學(道德的進路)的境遇時,齊格蒙·鮑曼(Z. Bauman)曾有精闢論述:「倫理學本身被誹謗或嘲弄為一種典型的、現在已被打碎的、註定要成為歷史垃圾的現代束縛,這種束縛曾經被認為是必需的,而現在被明確地認為是多餘的。另外一個錯誤的觀念,即:後現代的人們沒有它也能生活得很好。」(9)吉里·里坡維特斯基則在其《責任的黃昏》一書中以「後義務論」時代的道德觀來描述娛樂化節目的道德立場——「沒有人被激勵或者願意使自己達到道德的最高目標,並去守護這種道德價值觀。」(10)

其四,社會價值觀引導上的背離。

當代傳媒為大眾所詬病的一個重要原因就是傳媒在社會價值觀引導上的背離。長期以來,隨著大眾傳播活動的迅猛發展及各類組織普遍性的傳播參與,大眾傳媒對人們生活滲透、干預與影響越來越大,人們對傳媒的依賴性也不斷增加。傳媒已經成了改變人們生活方式乃至於思維方式,並直接影響人們的道德情操、價值觀、人生觀的形成。傳媒已經成了社會監督與社會教育的強大公器,與之相關的是,傳媒的社會教育責任自然越來越大,越來越重。但事實卻是,傳媒在市場化、娛樂化的浪潮中並沒有自覺地充分履行這一社會教育的職能與責任。

第一,教化功能弱化,乃至反面化。在傳媒研究中,教育被界定為傳媒的基本功能之一,但在傳媒娛樂化的進程中,教育這一有些沉重的形式與責任不受重視,為了吸引足夠的眼球,提高收視率,搶佔受眾市場,娛樂化傳媒普遍把暴力、性及放縱等個性化,這種對暴力、色情的渲染,直接助長了暴力化、色情化傾向的社會風氣,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這一點對青少年等傳媒弱勢群體而言,更是如此。有調查研究表明,傳媒中的這類信息會讓青少年模仿學壞,並直接影響到他們的道德發展。(11)珀杜大學研究者格倫·斯帕克斯也認為,電視暴力使社會失調,尤其是兒童中的失調成為可能。(12)在論及娛樂化傳媒(特別是小報類媒體)的反面教化時,霍勒斯·格里利撰文指出:「《便士報》熱衷於蟄伏在社會內部惡魔般的慾望煽動點火,他們也許不會被指責犯有謀殺罪。但是,他們的的確確是犯了製造謀殺者這種更惡劣的罪行。」(13)

第二,對深層問題缺乏關注。這裡的問題有兩個方面,一個方面,娛樂化節目不可避免地走向瑣屑化與庸俗化。因為,傳媒娛樂化傾向使得記者們(娛樂化節目的記者被稱為「娛記」)抱著刺激公眾興趣的目的來選擇信息傳播的內容,在娛記們看來,這是最能挑逗起公眾興趣的東西,也是最能給他們帶來收視率與市場的信息。這也就不難理解為什麼我們在接觸傳媒的時候會接觸那麼多恐怖與「星」事了。庸俗化、瑣屑化的節目不屑於關注深層社會問題,或者說它的聚焦點並不在於社會的深層問題。深層問題過於嚴肅,缺乏娛樂因素,對一問題的討論並不一定受普通大眾的口味。另一方面,即便是傳播、報道嚴肅的重大問題的信息時,娛樂化的傾向或動機也容易導致報道的不適宜性。這一點在新聞報道中尤為明顯,因為,娛樂化的新聞報道方式及其圖片選擇都有可能導致人們對事實真相的誤解。從價值導向來看,傳媒是把觀眾的注意力導向瑣屑的「星事」或「生活小節」而不是對社會現實問題的反思。在當代娛樂化炒作的標誌性事件——辛普森殺妻案及柯林頓緋聞中,娛樂化的導向就非常明顯,媒體極端關注辛普森案,並不在於對反思種族問題與司法問題,而是在於炒作體育明星的兇殺案;媒體關注獨立檢查官斯塔爾的報告和萊溫斯基的一舉一動,並不是在於反思美國總統的品行與美國的司法制度如何應付總統捲入這樣緋聞中,而是在於炒作總統的風流韻事。

第三,娛樂化節目缺乏應有的思想內涵與審美品味。在對傳媒娛樂化的研究中,歐洲主流美學流派的學者把傳媒娛樂化看成是人們審美生活的災難:在傳媒娛樂化中,人們的審美其實已經錯位——在這裡,審美趣味一味朝向「娛樂化」方向發展,「美」從理想精神的高峰迴到了人世生活的享樂之中,蛻變為看得見摸得著的快樂生活享受,心靈沉醉的美感轉移為身體快意的享受。我們可以新聞娛樂化為例來闡釋這個問題,在新聞娛樂化中,「娛樂」大行其道,新聞徹底放棄了應用的沉重,放棄了對歷史和未來的責任,變成了一個只能滿足受眾感官刺激的娛樂文本。這樣的新聞無須強調事實的真實和歷史的深度,而只是著力表現日常生活的世俗(庸俗)圖畫,使得原來人們在新聞中注入的思考被「快樂」的享受所代替。這樣的新聞,受眾的愉快享受並不需要以任何深度體驗和人生經驗作為保障,受眾也不必關心自身感覺之外的世界,而只需關心自身在感覺層面上是否獲得最大的「快感」,對於新聞究竟是什麼東西,他們將不再關心。這種極度的宣洩和對感官刺激的迷戀,將把新聞的真實、正義徹底埋葬掉,新聞再也讀不出真正有價值的信息。歐洲主流美學流派是堅決地反對這種娛樂化的,因為,在他們看來,「身體的感官和惡俗趣味往往是聯在一起的,訴諸感官的藝術是『媚』而不是美,它所產生的是『娛樂』(『消遣』)而不是『愉悅』(『升華』)」。事實也是如此,新聞娛樂化中的「娛樂」,有時甚至偏離了其本義,而成為媚俗、低俗、色情、暴力等的代名詞。

傳媒娛樂化的倫理反思是當前學界一個極為迫切的課題,當引起足夠的重視。得出這一論斷前提有二:第一,在我國當前的社會轉型期,我們面臨的道德現實是,由於受市場經濟和外來文化的影響,傳統的道德價值體系基本被解構,而新的為大眾所普遍認同的道德價值體系尚未建構起來,社會上存在著普遍的道德失范(moral anomie)現象。換言之,我們正處於社會道德重建的進程之中。第二,當代傳媒對人們生活的影響越來越大,它在一定程度上改變了人們的生活方式乃至於思維方式,它也直接影響到人們的道德觀、價值觀、審美觀、人生觀的形成。基於是,從理論上講,在當前我國的社會道德重建中,大眾傳媒完全可以扮演一個更為積極的角色,但現實卻與人們的期望相距甚遠。如何在傳媒娛樂化進程中加強傳媒倫理建設並進而促動社會道德建設,也因此成為當前社會道德重建中的一個重大課題。

注釋

1黃和節、陳榮美:《新聞娛樂化:形式與功能的錯位——對當前新聞娛樂化現象的新探索》,《當代傳播》,2002年第5期。

2沃納·塞佛林等:《傳播理論:起源、方法與應用》,華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9頁。

3參見 鞠健夫:《我們在「娛樂」什麼——關於娛樂化新聞的理性思考》,《傳媒觀察》,2002年第9期

4參見 沙蓮香等:《社會學家的沉思:中國社會文化心理》,中國社會出版社1998年版。

參見 Robert Redfield: Race and Human Nature, Half a Century—on wand,New York: Foreign Missions Conference of North America, 1944, P.186。

5參見 Robert Redfield : Race and Human Nature, Half a Century—on wand,New York: Foreign Missions Conference of North America, 1944, P.186。

6黃旦:《負責任的公共傳播者事業化和商業化衝突中的新探索—學習美國新聞傳播思想史札記》,《新聞大學》2000年秋季號。

7李希光作客新浪聊天實錄,中華傳媒學術網:http://www.mediachina.com,傳媒人物訪談。

8鮑德里亞曾用「外爆」(explosion)與「內爆」(implosion)來描述現代與後現代社會。現代社會(工業社會)是「外爆」,表現為商品生產、科學技術、國家邊界、資本的不斷向外擴張,以及社會領域的話語與價值的不斷分化;而後現代社會則表現為「內爆」,即政治與娛樂、資本與勞動、雅文化與俗文化等各種界限的崩潰,以及社會熵增加的過程。

9 (英)齊格蒙·鮑曼 著:《後現代倫理學》,張成崗 譯,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頁。

10轉引自 (英)齊格蒙·鮑曼 著:張成崗 譯《後現代倫理學》,江蘇人民出版社2003年版,第2-3頁。

11李愛芹:《大眾傳媒與青少年成長——「青少年媒體接觸現狀」問卷調查報告》,《廣西青年幹部學院學報》,2002年。

12參見 Glenn G. Sparks : 「Developmental Differences in Children』s Reports of Fear Induced by the Mass Media,」 Child Study Journal 16(1986): 55-66。

13參見 梅爾文·L·德弗勒:《大眾傳播通論》,華夏出版社198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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