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拉太書》系列之十二:奴僕與福音
加4:1-11
引言
一、在宗教里被奴役(8,9下)
保羅在加3:21-4:7節談到猶太人在律法之下成為律法的奴僕。我們來看8節和9節下: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它作奴僕呢?保羅在這裡提醒加拉太基督徒,在他們沒有信耶穌之前,他們不認識神,作假神的奴僕。猶太人沒有拜假神,卻在律法之下為奴。加拉太信徒不認識真神,在假神之下為奴。兩者都是奴僕。保羅接著責備他們,你們已經接受了福音,為何又重新回到宗教里,情願作宗教的奴僕呢?
加拉太信徒聽到保羅的話,我個人認為他們是相當驚訝的。不滿你們說,我在讀這段經文時也特別吃驚。驚訝地方就是保羅把律法和假神相等起來,在律法之下為奴和在假神之下為奴是沒有區別的。因此,我要先解釋什麼是宗教?你就清楚在律法之下和在假神之下在本質上是相同的。
所有的宗教都有一個共同的本質:就是自我救贖,我要成為我的救贖主。現在我們來看猶太假教師教導他們遵守舊約的律法,好讓他們能蒙神稱義與悅納。這種教導錯在人要靠自己遵守律法,才能獲得稱義,才能獲得神的喜悅。我們分析這種教導錯誤有兩方面:1、源頭的錯誤,人獲得救恩的源頭是人,人要靠自己才能賺取救恩。2、動機的錯誤:稱義、蒙神喜悅之因,是我的行為,是我遵守了律法,神看我有喜悅之處,才喜悅我。我有義才被稱為義。各位,這種因信稱義,其實就是自我稱義。是人的自義在宗教里修成正果。你去核對任何的宗教,都是人要修自己的行為,以這種行為獲得「正果」。就算今生不能獲得「正果」,人的來世也能享受這種「正果」。
從這種宗教觀來看,信仰某種宗教和自稱無神論者,其實都是被假神奴僕的人。每個人都要成為自己的救贖主。成長在新中國的我們都熟悉一首歌《國際歌》:
第一段: 起來,饑寒交迫的奴隸! 起來,全世界受苦的人!滿腔的熱血已經沸騰,要為真理而鬥爭!舊世界打個落花流水,奴隸們起來,起來! 不要說我們一無所有, 我們要做天下的主人!
第二段: 從來就沒有什麼救世主, 也不靠神仙皇帝! 要創造人類的幸福, 全靠我們自己!我們要奪回勞動果實, 讓思想衝破牢籠! 快把那爐火燒得通紅, 趁熱打鐵才能成功!
要打倒救世主,自己要成為主。其本質就是被奴役。非宗教人士反宗教本身就是宗教,就是人要作天下的主人,人要靠自己稱義。無神論者反對神的存在,其實就是要靠自己謀取幸福,成為自已的救主。提摩太凱勒說:「宗教人士就跟沒有宗教信仰的人一樣,都是失喪人、都被奴役。因為雙方都試圖成為自己的救主和主人,只不過方式不同罷了。」
各位,我想你們都聽過類似的話,人要靠自己。人要自救。無論信什麼宗教,重要的就是要作好。我什麼都不信,我就信毛爺爺。其實這些話體現人在假神之下,被假神奴役。這個世界最大的假神崇拜就是「瑪門」,人瘋狂的追求財富,結果人被財富迷住了心智,被金錢奴役。為了錢六親不認,不擇手段,只要能獲得錢,什麼信用、價值、道德、信仰、耶穌都消失了。我們無形之中被錢控制,成為錢的奴僕。一旦我們無法賺大錢,就會感到沮喪、害怕、憂愁,永遠在自我喊窮、永遠在「賺不夠」的狀態。作家李相宜的一篇文章《有一種窮叫「自以為窮」》,文章中有一個例子:有一位主內姊妹,未婚。她投資三處房產,整天極其憂愁地說:「我真是窮死了啊,我現在手邊就那麼點錢。」李相宜對她說:「你不是用來投資房產了嗎?多少錢你才覺得自己有錢呢?」她說起碼一千萬。我告訴她說:「你已經是我見過未婚的姊妹里最有錢的姊妹之一了。」她反問我,難道教會都是窮人嗎?
各位,這個例子是這個世界普遍存在現象,我們陷在瑪門崇拜里,我要靠自己賺取錢財獲得喜樂、滿足、安全感。實質上已經被假神奴役,賺不到錢害怕,賺到錢也害怕。如果在耶穌以外,我們希望擁有某一樣東西,非要不可,否則無法感到快樂、感到自己有價值,那東西就成了我們的主人。我個人在奉獻上就有這種體會,不想奉獻和不捨得奉獻都是把錢當作了偶像,無形之中被錢奴役。要麼是把錢變成了我的主人,要麼是我想成為錢的主人。就是沒有讓基督成為主。提摩太凱勒說「沒了福音,我們一定會受某個偶像的奴役」。各位,我們在福音里,若加上某個東西,這個東西一定取代福音,成為新的奴役,甚至更難察覺。基督徒、教會的教牧人員被偶像奴役,比非基督徒更難發現,因為我們被奴役的事,被世人認為更虔誠。
二、在福音里認識神(9上)
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
保羅在這裡提到雙重的認識,加拉太信徒認識神,神認識加拉太信徒。保羅在這裡重點不是加拉太信徒認識神,乃是神認識加拉太信徒。認識不是單方面的,認識也不是知識性的,認識是一種親密關係,在聖經里常指神的揀選。我們說認識一個人,是指你們有關係。我不會說我認識成龍,雖然我知道他長相如何,愛好如何,婚姻狀況如何,但是這些都不是認識,這些只是知識。認識就是你到了香港,你打個電話給成龍,成龍就會接你,陪你遊玩香港。知識呢?你去香港找成龍,就算找到了,他會問你:「你是誰啊!我不認識你。」如果成龍客氣一點對你說:「你只是眾粉絲之一。」成龍給你簽個字,就算給你最大的恩惠了。各位,我們認識神,神卻不認識我們,那就麻煩大了。太7:21-23 凡稱呼我主阿,主阿的人,不能都進天國。惟獨遵行我天父旨意的人,才能進去。當那日必有許多人對我說,主阿,主阿,我們不是奉你的名傳道,奉你的名趕鬼,奉你的名行許多異能嗎?我就明明地告訴他們說,我從來不認識你們,你們這些作惡的人,離開我去吧。
可見,有些人說自己認識神,其實是自已認為自己認識神,這種認識我給它定義為宗教上的認識,這種認識歸根結底是來自宗教的知識。以為自己愛心、信心、道德行為、善行會討神喜悅,卻不知神喜悅我們是喜悅他的愛子耶穌。我們被神喜悅,是因為神喜悅耶穌。人常常會虛構神喜悅什麼,我們作一些神喜悅的事,結果我們作神喜悅的事,其實神還不認識我們。馬丁路德說:「真實的上帝從來不會因為一個人的善行和美德來悅納他,而唯獨是因為基督的功德來悅納他。」一個敗壞的罪人,我們總是用自己方式去討神喜悅,然而這種自我方式就是墮落世界的法則:討領導喜悅,就會得領導的提拔。討父母的喜悅,就會得父母給你的好處。討假神的喜悅,就會構造一個假神給你的滿足。
但是保羅說,不。重要的是神認識你。你認識神是構建在神認識你的結果。人認識神是因為神在創世之前在基督里認識我們。那你可能會問,我如何知道被神認識呢?聖經教導我們,借著基督。約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基督是我們認識神並明白他旨意的唯一途徑。在基督里,我們認識到上帝不是一個殘忍的法官,而是一個極慈愛、憐憫的天父,他賜福我們,拯救我們,他「不愛惜自己的兒子,為我們眾人舍了。」這就是真正的認識神。
我們在基督里認識神。基督所啟示的福音:神愛我們這些罪人,罪人無須為自己打扮好看一些,裝的可愛一些,其實神知道罪人邪惡的本質。福音要求罪人帶著你的邪惡來到神的面前,看到你的邪惡被耶穌基督代替,這位道成肉身的基督為我們的邪惡受刑罰,不但如此,他還稱我們為義,使我們成為神的兒子。如今,在福音里神看我們是聖潔的、是毫無瑕疵的,是神看到了基督是聖潔的、是毫無瑕疵的。馬丁路德有一段經典的解釋:「我們應當確知我們如今是站住上帝的恩典之中,這不是從我們自身的價值來看的,而是從基督所成就的美好來看的。就如我們能肯定基督得到上帝的喜悅,我們應當同樣肯定我們也得到了上帝的喜悅,因為基督在我們裡面。雖然我們每天都犯罪得上帝,然而就在我們常常犯罪之時,上帝的慈愛也一直遮蔽我們。所以罪不能使我們懷疑上帝的恩典。我們的確定是來自基督,那位勝過了律法、罪、死亡和所有邪惡的英雄。只要他坐在上帝的右邊為我們代求,我們就不必害怕上帝的憤怒。」
我們確信被神認識,確信自己是在福音里認識獨一真神,這兩種認識就是生命的相交,我們對神的認識在福音里漸漸被更新,在成聖道路上越來越認識神和認識自義。這種認識就會帶來福音里的真生活,以神為樂的生活。
三、在福音里真生活(10-11)
加拉太信徒在福音里已經自由了,他們完全以神為樂的生活。可是,假教師誘惑他們,使他們離開在福音里的生活,讓他們重新回到律法的奴役之下。保羅說:「你們謹守日子、月份、節期、年份。」『謹守』意思『密切觀察、固守傳統和宗教習俗』。由此可見,加拉太信徒熱忱於律法禮儀,以為嚴格的遵守日子、節期、月份,神會格外的悅納他們,會賜福給他們,讓自己靈命有所成長。其實,加拉太信徒已經在福音里墮落,他們墜入迷信、神秘、功利、道德主義等錯誤里,他們相信這些日子、節期、月份會給他們帶來好的運氣,他們以為靠自己去遵守律法的禮儀會獲得神的賜福。他們以遵守日子、節期使靈命成長。卻不信基督成就的福音,他們要靠自己去獲得福音。重新被律法奴役,回到過去的偶像崇拜里。
加拉太教會陷在錯誤里,正是我們所面臨的問題。我們信耶穌後,但是仍然受傳統宗教的影響,中國傳統的節期、日子都有類似的神話故事,在這些日子要作某些傳統的事,其實這些事都有一個宗教的禮儀。只有我們作了這些事,就可以化解災難,獲得好運、得到神明的祝福。比如:中國人一直受風水觀念影響,我們成為基督徒後,但是我們仍然固定這些風水的習俗。建房、出門、婚娶、開業等等,總要選一個「吉日」。有些基督徒甚至在聖經里找到某些「吉日」,禁止做這事,行那事。以為遵守這日,不做那事,會得到神的賜福,自以為比別人更加屬靈。有些教會陷在宗派傳統里,只有遵守這些傳統教會才是真教會,才會蒙神的悅納。其實,這些都是被偶像奴役,失去在福音里的真生活。
總結
保羅看到加拉太教會被律法奴役,信仰迷信化、神秘化、道德化,他深深感到困擾和不安,甚至懷疑自己建設這些教會的努力是否都白費了。從保羅的擔擾給我們看見,人越想靠自己去獲得救贖,反而被「宗教」奴役,失去真福音。加拉太教會被律法奴役情景,正是你我在信仰上光景。我們嘴上說信耶穌,其實我們不明白福音,沒有活在福音里,仍然活在律法之下,成為律法的奴役,成為宗教的奴役。我們「謹守」某些傳統和習俗,其目的就是讓別人知道我是虔誠的基督徒,不想脫去屬靈的偽裝。有一次,我參加一個小型禱告會,會後有短暫交流。其中有一位姊妹說:「某某人信耶穌不久,就被神蒙召回天家了,我真羨慕她,不用在世經過磨難。」和他們交流中我發現,其實他們認為信耶穌好難,要遵守那麼多的條例,惟恐遵守不住,到頭來一場空。可見,他們認為信耶穌越信越累、越信越難。我們在教會服侍的人也會有類似的體會,服侍神好難,越服侍越累。各位,這些人不是信耶穌很難,不是服侍神很累,其實是他們在律法之下被奴役發出嘆息,如同以色列人在法老手下被奴役發出嘆息哀求。
福音給我們帶來真自由,帶來以神為樂的真生活。在福音里的人會不斷向基督發出感恩,專心愛那位認識我的神,以神為樂。
推薦閱讀:
※傳福音與神的主權 巴刻
※病苦者的福音
※第十六章 福音傳到安提阿
※唐崇榮:什麼是真正的傳福音
※改革宗以經解經-回歸聖經頻道基本要道|歸正福音網
TAG:福音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