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說「早就告訴過你……「父母怎麼公平且有效的處罰孩子

不要說「早就告訴過你……」——怎麼公平且有效的處罰孩子

運用「邏輯性後果」

若孩子參與後果的選擇,那麼「邏輯性後果」的技巧,將最為有效!

找到具有直接關聯性的後果

在此情況下,父母並非直接處罰孩子,而是藉由行為的改變,直接對孩子帶來後果。重要的是,父母行為的改變,必須為孩子帶來最大的「教育價值」。與其強迫孩子去做一件事,不如父母自己改變。

怎麼做?

每個星期,媽媽都要提醒11歲的女兒小婷,把要洗的衣服從房間拿出來,放在洗衣籃里。但小婷每次都忘記。媽媽都得去她房間收臟衣服,或因為她想穿某條牛仔褲而特別為她洗。媽媽受夠了!小婷的年紀,已經可以自己洗衣服了。所以媽媽警告她,如果不在洗衣日當天把臟衣服拿出來,那麼媽媽就只洗放在洗衣籃里的衣服,不再幫她收拾。剛開始幾周,小婷都可以快速找到乾淨的襪子穿,但是卻不能穿她最愛的洋裝,因為衣服忘在床上十天,既臟又皺。過了三個禮拜後,小婷明白了,如果她想衣服乾乾淨淨出現在衣櫥里,就必須養成按時把臟衣服拿去洗的習慣。從這一天起,小婷再也不會忘記這件事了。

由於媽媽厭倦了試圖改變女兒的行為,卻徒勞無功,於是改弦易轍,改變自己的行為,讓「邏輯性的後果」來幫他導正孩子的行為。

為什麼?

這一招比大呼小叫、責備、威脅或懲罰,要有效的多。它賦予孩子尊重與信心,讓孩子直接負責行為的結果。「如果你這麼做,結果會是這樣。如果你那麼做,結果會是那樣。」孩子被賦予責任。他可以選擇如何行動,而且結果相當清楚。

孩子必須清楚明白

你要求5歲的孩子泡澡時,不要玩水玩得滿地濕。他不聽話。邏輯的結果是,要用拖把把水吸干。如果你幫他做,就是在妨礙他學習人生的教訓。

14歲的小博,因為粗心沒把腳踏車停在車庫,導致腳踏車被偷了。再過半年就是聖誕節,從現在到聖誕節,他得搭公交車上學。這是邏輯性的結果。

13歲的娜娜,只要生氣或心情不好,回房間時,都會大力甩房門,使窗戶都為之震動。爸爸告訴她這樣是不行的,甚至還說:「如果你再繼續,就把你的門拆掉三天。」她還是無動於衷。邏輯性的結果是,爸爸真的把房門拆掉了!

像這樣的例子不勝枚舉。

不要說:「早就告訴過你……」

一次給孩子一個教訓,已相當足夠。如果你希望孩子從人生中學習,就不要過分介入。避免說:「早就告訴過你……」 「早就警告過你……」「你要是早聽我的就好了!」雖然忍住這些話會讓你難受,還是忍著吧!

為什麼?

這種「早知如此,何必當初」的話,只會削弱你想傳達的訊息。此外,這些話會引來孩子的反擊:「當然啰!你什麼都懂!你講什麼都對啦!」最好讓結果自己說話。

對於幼兒,如果你希望他學到教訓,可以用以下方式來機會教育:

「媽媽!我餓了!」

「好的!你知道你為什麼現在會餓嗎?」

「因為我中午沒有吃飯飯!」

「沒錯。當我們錯過一餐時,就很難撐到下一餐。半個小時內我會準備好點心給你吃。」

三思而後言

家長最先想到的「邏輯性後果」,不見得總是好的。譬如,爸爸到學校接孩子,孩子不願跟著爸爸回家。這時你若威脅:「因為你這樣,爸爸會自己回家,把你留下!」實際上做不到,爸爸就會因此喪失信用。如果孩子相信爸爸會把他一個人留在學校,就更糟了!

通常當孩子出現傷人或攻擊行為時,家長對於「邏輯性後果」的直覺反應是,以牙還牙,以眼還眼。意即孩子怎麼傷害別人,你就怎麼傷害他。家長的用意是,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然而,剛剛咬了別人的孩子,你把他咬回去;剛剛打人的孩子,你把他打回去,這種作法並不好。別忘了你的行為具有「示範」效果。

當孩子越接近青少年時期,行為的後果將更加嚴重。由於父母放鬆保護,他做的「蠢事」通常會帶來更為嚴重的後果。對於從小就被訓練,在行動前衡量行為會導致正面或負面後果的孩子來說,在面對行為的決定,會更加堅定與成熟。他了解選擇權在他,同時也學習到如何運用自由。

制裁或剝奪,要有節制

如果我開車橫衝直撞會被罰,駕照可能被吊銷。交通法規適用所有人。讓孩子承擔行為的後果是件好事。若他沒戴安全帽地騎腳踏車出去,就沒收他的腳踏車一星期。

制裁孩子不當行為最典型的作法,就是取消特權或是沒收他喜歡的東西。

公平且有效的處罰

此一沒收的技巧適用於以下情況:

.孩子知道規定,也事先被告知會發生何事。

.沒收的時間必須與行為的嚴重性呈正比。

.父母不可威脅要沒收,卻虎頭蛇尾,沒有實施。

.父母不可沒收孩子生理上或情感上的「必需品」。譬如,睡前的抱抱。

沒收玩具

孩子很喜歡玩具,它們是孩子不離身的夥伴。沒收玩具當然會吸引孩子的注意,讓他學到教訓。如果玩具是造成問題的原因,沒收就很合理,也是讓孩子了解你為什麼這麼做,唯一的方式。

沒收孩子玩具的好理由,通常是不當使用玩具,這包括把不經摔的玩具當球丟、把拼圖丟得到處都是、用玩具打人、拒絕分享,以及不收拾好玩具等。

為使沒收有效果,孩子必須了解並認識規定。「如果你再把拼圖往空中扔,我會全部沒收到我的柜子里,等到你拼完一個,再拿下一個給你!」「如果你們繼續為這顆球吵架,我會沒收它!」

也要讓孩子知道如何取回被沒收的東西。而且,千萬不要沒收和孩子最「親密」的玩具,像是他最愛的絨毛娃娃。

禁足

若孩子在公眾場合做出不當行為,禁足是合理的處罰。

「你每次去遊樂園都亂髮脾氣,除非你的脾氣能控制得好一點,否則我就不帶你去遊樂園玩。」

「如果你要去朋友家過夜,我必須知道你會乖,而且聽他父母的話。但你今天連我的話都不聽,所以我們就等到你會聽話後,再去朋友家過夜。」

對青少年來說,最普遍的處罰是:「如果你不按時回家,就會被禁足一星期!」

沒收電話或電玩

若孩子不當行為的原因是電話、計算機或電玩造成的,這種處罰就很合理。 「如果你到了晚上9點還不關掉電動,我今晚就會沒收它。」「如果我叫你不要看電視,去做功課,你都要耍脾氣,以後就不準看卡通。」在餐桌上,「如果你們兩個整個晚餐都一直吵下去,今天晚上就不準看連續劇!」如果孩子依然無動於衷,處罰就會在事先提醒的時刻發生。

除了上述情況之外,父母絕對需要出面控管孩子待在計算機或電視屏幕前的時間。

剝奪金錢

零用錢具有教育意義。它教導孩子物品的價值。孩子會了解存款與負債的意義。剝奪孩子的零用錢,也是剝奪他一部分的自主權,以及他平常可以用錢買的東西。這是相當嚴厲的懲罰。只有孩子所犯的錯與金錢相關,且孩子年紀大到可以了解其意義時,這樣的處罰才合理。譬如,孩子故意打破別人的東西,或大人明令禁止他踫觸的東西。

對於老是粗心大意弄丟東西的孩子,這種處罰也很有用。譬如,每個星期從零用錢中扣一點來買弄丟的筆或橡皮擦。孩子弄髒了跟別人借來的運動衣,用此方式處罰也很有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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