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的嘲弄:「保路運動」導致川漢鐵路延宕百年

歷史的嘲弄:「保路運動」導致川漢鐵路延宕百年

作者:金滿樓

2010年8月18日,湖北宜昌至重慶萬州Ⅰ級電氣化幹線鐵路在恩施鋪下最後一段鐵軌,據鐵四院副總工程師苗德海披露,宜萬鐵路在101年前即已開建,其前身為1909年由詹天佑主持開建的川漢鐵路。因為眾所周知的原因,百年前的宜萬鐵路在從宜昌往秭歸修了20多公里即無限期停工。如今,宜萬線已經通車,但這條在中國鐵路史上修建時間最長並引發革命的鐵路,其延宕百年的命運,何嘗不是近代中國的一個縮影。

鐵路「國有化」與大借款

大體上說,清末的鐵路政策始為「官商合辦」,繼以「商辦為主」,最後推行鐵路「國有化」,而正是這個「國進民退」的政策異動誘發了「保路運動」並為清朝覆亡埋下禍根。當然,就清末鐵路狀況而言,盛宣懷在1911年初上任郵傳部所提出的「國有化」政策尚稱得上是對症下藥,因為鐵路建設周期長,投資大,商辦鐵路公司「一無資金、二無經驗、三無技術」,結果是「奏辦多年,多無起色」,而與之形成鮮明對比的,藉助外資修建的鐵路大都資金充足,建設速度有保證,如京漢鐵路、滬寧鐵路和汴洛鐵路三條長線均順利竣工,反倒是那些商辦鐵路「後路未修,前路已壞」,相繼陷入了困境。

資金不足是商辦鐵路的最大問題,譬如粵漢鐵路廣東段須投資近3000萬兩,實際募集了一半不到;湖南段須投資2500萬兩,實際只籌集五分之一;四川籌集的資金最多,但也只相當於川漢鐵路西段(成都至宜昌)投資的六分之一。另外,這幾個省為了集股,又設立米捐、房捐,甚至抽收租股(按畝收租股)、鹽股、茶股、土葯(鴉片)股,小戶、貧農也在所難免,徒增負擔。值得一提的是,各鐵路公司的內部管理極為混亂,職員的侵蝕挪用司空見慣,如1903年成立的川漢鐵路公司,數年下來,尚未修一寸鐵路,賬目卻已是堆積如山。如此商辦,粵漢、川漢鐵路通車不知要等到猴年馬月。

1911年5月5日,都監察院給事中石長信上了一道關於「鐵路國有化」 方案的奏摺,其中將全國鐵路分為幹路、支路,這與盛宣懷的主張不謀而合,或即為盛宣懷的授意;5月9日,即在「皇族內閣」成立的次日,清廷以上諭的形式宣布了鐵路「國有化」政策;5月20日,盛宣懷與德、法、英、美四國銀行團簽訂了600萬英磅(合白銀約4800萬兩)的借款協議;5月22日,任命端方為粵漢、川漢鐵路督辦大臣,並令湘川兩省停止徵收「租股」。

平心而論,這次的借款協議還算合理,因為當時中國也確實無法籌集到如此大數目的資金,而根據1910年的一份日方報告,中國錢莊的平均利率都在12%到15%,因而本次借款5%的利率並不算高。當然,外國資本家並不是來中國搞慈善事業,只不過當時國際資本充足,其國內的存款利率比5%還要低,因而對中國借款仍舊有利可圖。按協議,本次借款約定40年內歸還,以湘川兩省的百貨厘金、鹽厘金等合計520萬兩作為抵押,這也尚屬正常的商業行為。另外,借款協議中還約定,鐵路建造與管理權歸中方所有,中方自行選派三名洋人總工程師,其委任、辭退有關人員須經中方總辦同意,鐵軌須使用漢陽鐵廠的產品,其他原料也應優先購買中國原料或產品。

拋卻歷史的有色眼鏡,這次的鐵路建造借款協議大體上是一種互惠的商業性行為,這與過去外資方動輒攫取鐵路的經營管理權、鐵路周邊的礦產開採權等嚴重損害中國主權的前例有所不同(如中東鐵路、膠濟鐵路等),更重要的是,這次的借款協議沒有其他的政治性附加條件,盛宣懷自稱在談判中竭盡全力,亦非虛言。

盛宣懷機關算盡太聰明

盛宣懷是個精明的商人不假,但他不能算是一個合格的大員,因為其上任郵傳部尚書後仍慣用商人的思維而不是公共政治的角度去處理問題,譬如這次推行鐵路「國有化」政策,他不是一開始就亮出自己的底牌以示誠信,而是討價還價,有意給各省督撫設套。

盛宣懷拋出的第一套方案是,將川粵湘鄂四省鐵路公司的資金凍結,原有股票全轉成國家股票;在遭到反對後,他又拿出第二套方案:願意領取國家股票的按六厘支息;不願意轉為國家股票的可按入股價格退還現銀,但要在5年之後才開始退款,15年內返還完畢。這個方案,自然又遭到了股東們的抵制。最後,盛宣懷提出對各省區別對待的第三套方案:廣東鐵路公司的股東先返還原投資現銀的60%,剩下的40%轉成國家無息債券,日後擇期還清;湖南及湖北鐵路公司的商股按原值返還現銀,另外少量的米捐、租股、賑糶捐款轉為國家保利股票,年息六厘。

從實際情況來看,廣東鐵路公司的虧損很大,因而股東們拿回六成的現銀已感滿意,剩下的四成雖無利息,但日後也會返還;湖南、湖北的鐵路公司虧損不多,商股數額也不大,全部退還,待遇最優,至於米捐、租股、賑糶捐這些公股性質的股票,收取人與利益代表實際上都是當地政府,因而反對者寥寥。一位外國研究者對此評價說,「鑒於情況的複雜以及每一個鐵路公司實際上已經破產的事實,政府的建議看來不僅是合理的而且是寬宏大量的」,湖南、湖北、廣東三省的股東們沒有從投資中賺到錢,但畢竟要回了自己的本錢,由此也未掀起大的波瀾。

四川就不一樣了,因為川漢鐵路公司的情況遠較他省要特殊而複雜。按1906年的勘測,川漢鐵路全線(成都到宜昌)約長2400里,需投資白銀7200萬餘兩,而川漢鐵路公司成立後,其募集的股份又分四種:

一為商股,即士紳們直接出錢認購的股份;

二為官股,即政府公款入股;

三為租股,凡年收租十石(約1200斤)糧食以上者均按其當年實際收入的3%抽取「股金」,實則是「以稅代股」;

四為公利之股,即鐵路公司經營其他項目獲得的收入轉為資本金。

租股的問題比較麻煩,因為這實際上是對農民的攤派所得。表面上看,被抽租的農戶都是川漢鐵路公司的股東,但實際情況又並非如此,因為公司股票每股面額為50兩,而絕大多數農戶一年不可能交出50銀子,因而股票不能發給而只能以收據記賬,等交個七八十年,到了兒孫這輩,或許能換一張股票回來(前提是川漢鐵路公司還在)。由此,租股的產權名義上屬於被抽租的農戶,但收取者和實際控制者都是當地政府。對於農戶來說,這個所謂的投資,表面上是為了修鐵路而「被租股」,實則是硬性攤派的一種負擔,至於傳說中的投資收益,對農戶們來說,那是看不見、摸不著,遙遙無期。

1911年後,川漢鐵路公司共募集約1400萬兩的股款,按盛宣懷的第三套方案,其中的一半換取國有股票,而另一半中的400萬兩,只發給不分紅的國家保利股票。或許有人會問,剩下的300萬兩哪裡去了,該如何處理?

盛宣懷不予承認的300萬兩與「倒帳案」密切相關,當時川漢鐵路公司的資金有很大一部分放在上海的錢莊,由上海分公司經理施典章進行投資管理,但在1910年的「橡膠股票危機」中因投機失敗加上存款的錢莊倒閉而虧空近300萬兩。盛宣懷由此認為,虧空是川漢鐵路自己造成的,國家沒有義務補償。

從骨子裡說,盛宣懷是個十足的商人,其對於經濟利益的斤斤計較遠勝於政治的考量。正如張謇批評的,盛宣懷不懂得國家對於人民應懷有一種「涵復之義」,在事關大局時,他仍舊帶著經商時的「算盤思維」,這種聰明勁,實則是似智實愚。當然,盛宣懷敢這樣做的另一個原因是,他認為川漢鐵路公司的股份有四分之三都是由稅轉來的「租股」,換句話說,都是國有資產(地方政府掌握),如今把這個地方「國有資產」轉為郵傳部的「國有資產」,在他看來並不過分。

保路風潮一發而不可收

精明的商業算計激起的是無邊的政治風潮。當年5月16日,川漢鐵路公司緊急召開第一次股東大會,會後決定去督署請願。當時四川總督實際上處於缺位狀態,署理總督趙爾豐正以籌邊大臣的身份在川藏一帶處理邊亂問題,實際主持工作的「護理總督」、布政使王人文請求將川民商股發還、鐵路暫緩接受,但被清廷駁以川路公司「虧倒巨款、殃民誤國」。

在屢遭申飭之後,王人文將盛宣懷的來往電報透給了川漢鐵路公司及四川省咨議局的負責人等,試圖以民意作為自己的後盾,為四川人爭取權益。王人文這一舉措所引發的後果可能是他自己都沒有預料到的,四川士紳立馬被激怒了,6月17日,四川保路同志會成立,咨議局議長蒲殿俊被推為會長,副議長羅綸為副會長。20天不到,會員發展到20多萬人,全川上下,無處不保路,遍地是會員,民眾的熱情一旦被點燃,多年的積怨迅速被釋放,亢奮的情緒蔓延全川,在每一場保路演說中,都不乏聲淚俱下的痛訴場面,而部分會員寫血書、斷指刺股的激烈方式更是將抗議活動推到了無法挽回的失控局面。

8月初,王人文被免職,署理四川總督趙爾豐返回成都,而在此期間,盛宣懷又搞了一個小動作,他說服川漢鐵路公司宜昌分公司的經理李稷勛將現款上交,交換條件是李被任命為新的國有鐵路公司宜昌分公司經理。消息傳開後,川民怒不可遏,在保路同志會的組織下,成都開始罷課罷市,百業停閉,交易全無。為了保證鬥爭的合法性,街頭出現一道奇景,市民、商人和紳士們頂著光緒皇帝的牌位,旁邊則用大字寫著光緒皇帝曾經頒布的上諭,「川路仍歸商辦」、「庶政公諸輿論」,川民走上街頭,奮起相爭。8月28日後,成都的罷課罷市之風傳到四川各地,進而發展成全省規模的抗糧抗捐,部分地區甚至發生搗毀巡警局的事件,局勢已經一步步的走向了失控。

李尋在《四川保路運動再梳理》一文中指出,保路運動中夾雜著三股政治力量,除了檯面上的咨議局議員(或者說上層士紳)外,另外兩股力量為革命黨與民間會黨。革命黨以攪動天下為己任,路好路壞、國有還是商辦並不是他們關注的焦點,他們要做的是抓住時機,顛覆他們所仇視的政權。在各地保路同志會成立後,四川革命黨人分別在7月中旬與8月初召開「新津會議」與「資州羅泉井會議」,準備發動起義。

會黨是革命黨所要爭取的重要力量,而且是這次的保路運動中的利益攸關者。在川漢鐵路籌組期間,當地政府為徵集租股而在各地設立征股局,而其中多為會黨成員染指(催逼索要是會黨們的強項)。四川保路運動的衝天波瀾與會黨的介入有很大關係,因為一旦停收「租股」,勢必斷了他們維繫了五六年的財路,這是他們萬萬不肯答應的。

面對朝廷「嚴厲彈壓、毋任囂張」的朝旨和先帝亡靈的木牌,趙爾豐也是左右為難,進退失據。在一片茫然失措中,四川局勢並無絲毫的好轉,而朝廷也對此失去了耐心,9月2日,督辦川漢鐵路大臣端方被命率兩千湖北新軍入川彈壓。

3天後,一份名為《四川人自保商榷書》的傳單被大肆傳播,其中提出了「編練國民軍、製造軍械,實現川人自保」的倡議。趙爾豐看到傳單後,意識到這已超越了保路的界限而向著造反的道路前進了,於是他在9月7日將保路同志會的領袖蒲殿俊、羅綸及川漢鐵路股東會的領袖顏楷、張瀾等人騙到總督府扣押了起來,企圖用「擒賊先擒王」的辦法控制局勢。

但這一次,趙爾豐判斷錯了。事實上,《四川人自保商榷書》並不是蒲殿俊等人所寫,而是出自於同盟會員朱國璨的手筆。蒲殿俊等上層士紳雖然被各地會黨及革命黨夾裹的保路同志會推為領袖,但他們實際上並沒有節制下層會員的能力,譬如上層士紳認為運動的最高手段只限於罷市,但革命黨與會黨卻要主張暴動,這完全不是蒲殿俊等人所能控制的。因此,趙爾豐扣押蒲殿俊等人非但毫無效果,反而給保路同志會起事提供了絕佳的借口。

在誘捕了蒲殿俊等人後,趙爾豐命貼出告示,令「即速開市,守分營生,如若聚眾入署,格殺勿論」。在群情洶湧之下,「格殺勿論」的恐嚇並沒有生效,當天即有上千人手捧光緒皇帝的靈牌將總督衙門團團圍住,要求釋放蒲殿俊等人。正在後堂的趙爾豐在掂量了許久之後,斷然下令:開槍!一時間,督署門口槍聲大作,請願人群一片驚慌尖叫,瞬間陷入混亂與血泊之中。在這場震驚中外的「成都血案」中,共有50多人被槍殺或者踐踏而死,其中年紀最大的73歲,最小的只有15歲。

血案之後,同盟會員龍鳴劍等人裁取木板上百塊,上書「趙爾豐先捕蒲、羅諸公,後剿四川各地,同志速起自救」等字後包上油紙分投江中,將消息傳遍四川,人稱「水電報」。各地的保路同志會聞訊後紛紛展開行動,成都附近的同志軍甚至次日即進攻成都,將省城圍了個水泄不通。由此,趙爾豐困守城內,顧此失彼,陷入了人民的汪洋大海之中。

9月25日,也就是榮縣宣布獨立之日,盛宣懷終於意識到了事態的嚴重性,他上奏清廷,請求按王人文之前提出的方案,即將700多萬兩現銀退還四川,其餘已用的路款轉成國家保利股票。但是,晚了。辛亥革命的腳步已經是清晰可聞了。

天大的諷刺:「路」哪裡去了?

失策的還不僅僅是盛宣懷與清廷。令人無語的是,當年強烈反對「鐵路國有」的川民們,在民國可以自修自辦鐵路後,在之後的近半個世紀中卻未曾在省內享受過哪怕是一里的鐵路便利,相反,川民們迎來的無窮盡的各路軍閥們,四川的內戰既是軍閥混戰的典型代表,也是為禍最烈的。如果時光可以倒流的話,那些群情激奮的保路士紳們該作何感想呢?

民國後,孫中山在做鐵路督辦的時候,宣布要在「十年內建設十萬公里」的鐵路(這個目標到現在也仍未實現),其方案即為將30年的鐵路管理權授予外國以換取築路貸款,其話音落地時,與風起雲湧的保路運動不過半年,而按其方案,較之盛宣懷的方案更要讓利更甚也嚴苛許多,但這時卻沒有人指責國父「賣國」或出賣路權。此情此景,盛宣懷情以何堪,由此,歷史的嘲弄與諷刺,也就盡在不言中了。

民國後的鐵路政策與清末如出一轍,在短短兩年內,民國政府相繼與湘、蘇、豫、晉、皖、浙、鄂等各省八家商辦鐵路公司簽定收路協議並償付金額連本帶息共計6500餘萬元。但這些款項從來沒有真正兌付過,民國政府只是開了一些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後來乾脆就不了了之……真是天大的諷刺!

歷史往往就是這樣的弔詭,「保路運動」風起雲湧,亂鬨哄鬧到最後,人也殺了,命也革了,錢也沒了,眾聲鼎沸之下……那條誓死力「保」的鐵路卻沒了!讀史至此,又怎能不讓人唏噓再三!?

撰稿:金滿樓(歷史作家,《辛亥殘夢》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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