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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何05年是房價暴漲元年

為何05年是房價暴漲元年

(2010-07-22 09:24:25)

很多沒有買房子的人,相信現在腸子都悔青了。因為記憶中幾年前房子還很便宜,而且到處都是售樓處,也不缺房子,但一眨眼房子賣的比金子、古董還貴,而且開發商也學壞了捂盤惜售,有限的房源都遠在郊區。

當年能買得起別墅的,現在只能買套多層住宅;買得起三居的,現在只能湊合買套一居;當然能買得起一居的,現在只能買個廁所,但人家還不賣給你。今天偶爾在網上看了一個北京商品房均價走勢(詳見下圖),管中窺豹,從中可以看出北京房價(放眼全國,基本上也是這個走勢)為什麼從05年開始暴漲。

從2000年到2004年,北京房價基本處於平穩狀態,均價基本維持在4000~5000元之間。而且在那個年頭,也是經濟適用房供應量最大的階段,以北京為例,僅回龍觀和天通苑兩個小區就提供了近千萬平米的經濟適用房。如今北京一年的保障住房供應才有多少,而且隨著房價的上漲,購買一套經濟適用房就意味著發了一筆橫財,所以即使有了供應也是讓領導先買,或者乾脆各大部委自建,然後屬於體制內的大家一分了事。

到了05年,對於老百姓來說,房地產成為噩耗的代名詞,從此房價明顯上漲,此後越漲越快,雖然中間經歷了無數次調控,但房價越調越漲,到了今天普通老百姓只能望而卻步。那年房地產究竟發生了什麼事情?

04年4月,國土資源部、國家監察部聯合頒發《關於繼續開展經營性土地使用權招標拍賣掛牌出讓情況執法監察工作的通知》。該《通知》規定,2004年8月31日是協議出讓經營性土地使用權的最後期限,之後所有土地不得再協議出讓。同時規定,已經獲得土地的開發商,如果尚未付足土地出讓金的,必須在8月31日前補交齊全。補交後方能辦理土地證或再行轉讓,否則國家收回土地。

這就是所謂的「8.31大限」。在2004.8.31之前,開發商可以從土地所有者手中買地。此後,只能從政府手中通過「招拍掛」的形式拿地了。現在回想起來,這就意味著土地壟斷、土地財政開始了。誰能說這個和房價上漲沒有關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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