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辦秘史:朱鎔基初衷是不讓地方政府干預金融(2)

金融辦秘史:朱鎔基初衷是不讓地方政府干預金融(2)

2012年01月10日 00:46來源:中國經濟周刊 作者:劉永剛 魏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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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編外,如今擴權

從議事協調機構,到政府組成部門,金融辦日漸強勢。

中國最早的金融辦出現在上海。在最初的一段時間,金融辦被定義為議事協調機構,上海金融辦在當時並不在政府序列,也不具有行政審批權,主要任務是聯繫並配合「一行三會」和全國性金融機構在上海的工作。

事實上,在很長一段時間內,地方金融辦都屬於弱勢群體,在某些省份,甚至被列入省辦公廳或者發改委的下屬部門。能最後「熬出頭」的占極少數,北京算是特例。

2002年12月,北京市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成立,3年後,北京市撤銷金融工委和金融辦,其相關職能一度被併入北京市國資委增設的金融處。

直到2008年,中央開始對地方政府進行機構改革,各地金融辦才紛紛從中獨立出來,機構職能、部門設置和人員編製才得到了擴充。

2009年3月30日,北京市金融辦在全國率先升格為金融局,如此高規格的設置凸顯了金融在決策層心中的分量。金融局自此成為政府組成部門,不再僅僅是議事協調機構。

據了解,當時,除北京外,其他省市金融辦正在試圖尋求更大的工作空間。此後,各地掀起了金融辦改革的浪潮。

《中國經濟周刊》在通過對各地最新公布的金融辦「三定方案」研究發現,在經過2008年的機構改革之後,大部分金融辦的定位得到了提升,在組織形式上,副省級城市的金融辦以正局級建製為主,地市級城市金融辦大都改為政府直屬機構。

在天津,2009年3月底,天津市政府金融服務辦公室經天津市委、市政府批准設立,併入了原天津「上市辦」的職能。下設綜合協調處、銀行保險處、直接融資處、創新服務處四個處。儘管下設機構主要職能中已經涉及金融監管、金融穩定等,但與廣東等省不一樣的是,天津仍然稱為「金融服務辦公室」而非「金融工作辦公室」,其金融監管職能相對弱化。

在廣東,2009年8月25日,《廣東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主要職責內設機構和人員編製規定》獲得廣東省政府的批複。雖然從「金融服務辦公室」到「金融工作辦公室」,僅僅兩字之差,但是意義重大。從隸屬關係來看,金融辦不再掛靠省府辦公廳,而是直屬省政府,不僅編製增加了一倍,而且增強了金融監管的職能。

唯一被國務院從國家層面確認為國際金融中心的上海,其金融辦的擴權更引人關注。

2009年,在推進國際金融中心建設過程中,上海下發了《關於進一步推進上海金融國資和市屬金融企業改革發展的若干意見》。這開始了上海金融辦的權力擴張之路,而擴權後的金融辦實際上成為了地方性的金融國資委。

根據上海金融辦的三定方案,其新增職責主要包括受上海市國資管理部門委託,承擔地方金融國資日常監管工作;負責由地方政府管理的各類新興金融行業的日常監督和管理等,比如小額貸款公司、PE、VC等。

在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的新一輪大發展中,自治區地方金融辦也全面負責地方金融的業務。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金融辦負責人介紹,金融辦在實現新疆跨越式發展中發揮了主導作用。中央給新疆的發展目標乃至「十二五」的規劃,由金融辦牽頭將這些工作全部具體分解到各單位、各部門乃至「一行三局」。

據《中國經濟周刊》統計,自2002 年上海金融辦成立以來,到2011年年底,我國已有31個省級政府成立了金融辦,在222 個地級以上城市成立了金融辦,一些縣市政府甚至區級政府也成立了相應的金融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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