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在兩三歲以前,不願意分享不叫自私,那是自我。因為這個階段,孩子完全是以自我為中心的,他們看不到、理解不了別人的需要。他們正全情投入在體內那個「自我」快速拔節生長中。若孩子到了五六歲仍然不懂得分享,那就是自私了。父母既要保護孩子的「自我」形成,又要不至於養出「自私」的小孩,就要從尊重孩子的物權觀,促進孩子物權觀的建立做起。
一、父母過分保護,孩子更「自私」
保護孩子,是大人的天職。公交車上,我們慣常看到的一幕景象就是:小孩坐在座位上,大人站在旁邊,嘴上替孩子謝謝讓座的人,手裡提著孩子的書包及其他物品。尤其是看四五歲的孩子坐著,個子也不矮了,邊上站著疲憊的長輩,那種對比不可謂不鮮明。如此給孩子的暗示就是:「別人照顧我是應該的,座位就是屬於我的。」這般對孩子的呵護,其實對孩子是種傷害。
2.逗孩子玩
不少孩子很小的時候就會有分享的行為出現。不過,這種行為,往往會被大人當作有趣的事情。常見到一群大人像圍觀一場好戲一樣,讓孩子去分享一塊餅乾,但遞完一圈,大人們都「婉言拒絕」了孩子的分享,以孩子獨享那塊餅乾結束。結果教會孩子:「其他人都不會和我分吃東西,但我多問幾句還會得到表揚。分享只是一種形式,其實是沒有必要的。」如此,一個缺少分享習慣的孩子,就這樣養育出來了。
3. 怕孩子以後吃虧
很多父母有一種心態,即護犢子,怕自己的孩子的玩具被搶走,怕自己的孩子會吃虧。當下社會大環境的確複雜,而且到處都是激烈的競爭。梨就只有那麼多的時候,人們就會認為要先供自己吃。如果分給別人,那自己可能就沒有了。
這是一個思維陷阱。它的假定前提是梨的數量是有限的。這個前提本身就站不住腳。良性的、更有生產力的競爭,一定是合作的競爭。所以,如果你想要良性的結果,就一定是更大程度上的合作。我們的父母就在於自己先把競爭看成了目的本身,事實上,它只不過是個過程。為人父母,大可以再放寬心些。怕孩子吃虧的父母,反而會讓孩子吃更多的虧。
二、孩子要「自我」,但不要「自私」
所謂「物權觀」,即幫助孩子懂得珍惜自己的物品,維護自己的權利,同時又懂得尊重別人的物品。培養正確的物權觀,有助於孩子形成好的自主、自尊意識,以更好地適應社會。
1.需允許孩子的一些霸道、獨佔、排他的行為,不要給孩子貼小氣、自私的標籤,不盲目強迫孩子分享。尤其在兩三歲的時候,孩子的意志力快速發展、物權意識也開始萌芽的時候,會突然變得「自私」,不捨得分享任何自己的東西。
2.通過講故事的方式,充分利用榜樣的作用,引導孩子學會分享。
3.帶孩子和更多小朋友接觸,並溫和地引導孩子分享。當小朋友和他分享玩具、食物等,要提醒孩子:「小朋友把自己的東西分享給你,你開心嗎?」若孩子認可,可以進一步告訴孩子:「如果你也能學著分享,小朋友也會很開心的!」不用太刻意,簡單提示即可。
4.讓孩子看到分享行為帶來的收益和快樂,但不要說教。等到孩子願意將自己的東西分享給別人,體驗到分享不僅能帶給自己快樂,而且自己的東西也並不會失去,孩子就會慢慢從排他中走出來,樂於和他人分享。再大點兒的孩子可以採取競賽的方式,設置一個具體任務,而這個任務必須兩個人一起才能完成,給孩子創造機會去體驗合作的快樂。
1.在日常生活中,要向孩子明確,有些東西是他的,而有些東西則不是,所以不可以隨便支配。如果別人不願意和他分享那些東西,他應該接受。如果自己特別想要別人的某件東西,要懂得商量,比如問:「我可不可以……」
2.讓孩子懂得輪流。比如說:「這個玩具,你先玩,我後玩。」「妹妹玩電子琴的時候,你去畫畫,妹妹畫畫的時候,你去玩電子琴。」
3.還要教會孩子借用。如果孩子未經別人允許拿走了別人的東西,父母必須要引導或者帶著孩子交還物品,同時可採取一定的措施,比如罰孩子暫時失去自己一件最愛的玩具。除此之外,教會孩子說:「借我玩會兒好嗎?」同時,借了必須監督孩子還。
4.父母需要以身作則。比如孩子纏著要玩媽媽的手機。媽媽如果不想給孩子玩,就要明確告訴孩子:「那是媽媽的東西,小孩子不可以玩兒。」經過這種訓練,孩子的物權觀慢慢就會清晰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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