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正義論:從詩性正義回到蘇格蘭啟蒙

導語

瑪莎·努斯鮑姆從文學想像中構建了詩性正義,以具有「暢想」和同情能力的詩人作為正義的裁判。然而,「詩性正義」所運用的想像與同情卻讓人質疑其對公共生活的適用性。作為詩性正義的理論來源,蘇格蘭啟蒙思想回應了這種質疑。休謨和斯密這兩位蘇格蘭啟蒙運動的傑出代表,在情感的基礎上建構了一套經濟、政治和法律的正義論,而「旁觀者」、「同情」是這種正義論的關鍵概念。訴諸經濟正義、政治正義和法律正義,休謨和斯密展現了公共生活中的社會秩序。蘇格蘭啟蒙思想家所構想的以情感為原點的社會秩序論,契合中國社會長期以來的理論傳統。處於轉型時期的當代中國可以從重視人情倫常的傳統中發掘合適的理論,並汲取蘇格蘭啟蒙思想中的道德情感論,在經濟、政治和法律領域做出自己的理論探索。

本文作者張正萍,女,浙江大學人文學院歷史學系講師,主要從事西方近代思想史研究。本文載於《浙江大學學報(人文社會科學版)》2014年第3期。

在《詩性正義:文學想像與公共生活》一書中,瑪莎·努斯鮑姆將文學想像和詩歌理解中的人類情感運用於司法審判和公共生活,認為一個優秀的裁判若要達到「完全的理性」,「必須同樣有能力進行暢想和同情」,「他們不僅僅必須培養技術能力,而且也應該培養包容人性的能力」,如果缺少這種能力,「他們的公正就將是遲鈍的,他們的正義就將是盲目的」。努斯鮑姆的「詩性正義」繼承了蘇格蘭啟蒙運動中兩位思想家大衛·休謨和亞當·斯密的旁觀者理論。在他們的理論中,明智的旁觀者通過與各方情感的同情共感進而對事物做出審慎的裁判,正義——經濟的、政治的、法律的正義——在人們各種情感反覆溝通與認同的基礎上實現。努斯鮑姆正是將文學和情感注入明智的旁觀者,進而提出了她所謂的「詩性正義」,但這種基於文學想像和情感認同的正義論似乎總令人有些懷疑其適用性和準確性。比如中譯本序言中的質疑:「既然文學和情感也並不一定是安全的,那麼如何區別正確的文學和情感呢? 如果說我們還可以通過政治正確和倫理道德來篩選文學,那麼,我們通過什麼方式來區分真正的同情和幼稚的婦人之仁呢?」譯者丁曉東也承認「詩性正義」所顯現的力量:「基於情感的詩性正義能夠給我們帶來道德上的感召,讓我們能夠以更加同情的姿態去關注那些弱者,而文學性的視角則拓展了我們的經驗邊界,使得我們能夠以更全面和更人性化的態度去對待人和人性」。但他認為詩性正義只是為我們提供了「彌足珍貴的視角和幫助」去尋求一種「更加值得追求的、更加容易適用的正義標準」,言下之意,這種「詩性正義」似乎終究是不太「適用的」。

文學和情感構建的正義裁判的確會令人質疑泛濫的情感想像對正義的威脅。努斯鮑姆並非沒有想到詩性正義存在的疑點,但這些疑點早已在「詩性正義」的理論源泉中有所說明。要知道,休謨和斯密正是在情感的基礎上建立他們的正義論的:《人性論》中的「道德篇」對正義和財產權的分析圍繞人類的「利益情感」展開,而《道德情操論》所論述的「正義論」則以人們對憤恨等情感的同情共感為中心。正是在情感的基礎上,蘇格蘭啟蒙思想家建構了他們的道德體系。這種道德情感論在阿馬蒂爾·森的《正義的理念》中同樣得到強調。對情感之於正義的重要意義,森和努斯鮑姆有著相同的看法。應該說,當思想家們越是反思經濟學的功利主義所導致的「物化」等問題,就愈發關注情感在倫理道德中所發揮的作用。而蘇格蘭啟蒙思想家的著作恰是這一領域的重要貢獻,他們關注人類本身的天性,研究人類情感運作的規則,並在此基礎上探索社會秩序和倫理的建構體系。正義是個永恆的話題,本文並非要在情感的基礎上建構一套情感正義論,而是希望從「詩性正義」出發回到其理論原點,為這樣一種「情感性」的正義論尋找更多的理論支持和思索空間。文章將回到蘇格蘭啟蒙思想之中,分析休謨和斯密對情感、秩序與正義的論述,尋找他們理論背後的依據,為正義的實踐尋求一種更「容易適用的」途徑。

正是在情感的基礎上,休謨和斯密論證了經濟、政治和法律生活中的正義,展現了公共生活中的社會正義。這樣的正義屬於每一個具備一般同情能力的普通人,每個普通人都可以成為公共生活的裁判和法官。努斯鮑姆重新發掘的詩性正義給讀者留下太多的疑問。其實,詩人氣質的法官或立法者的形象並非努斯鮑姆的首創,他/她一直根植於英國的歷史傳統之中。雷蒙·威廉斯早已發掘出這段歷史,他認為雪萊在《詩辯》中所描述的詩人令人痛苦。「擁有高度想像技巧的人突然變成了『立法者』,而此刻現實中的他們卻恰恰遭到放逐。雪萊文中把詩人稱為『未被承認的』立法者,也只能是在理論上應該得到承認的事實,這其中也包含了一代人痛切徹骨的無助感。」詩人立法者高遠的見識在芸芸眾生中無助地存在,這種情形實在令人扼腕。然而,正義的執行在蘇格蘭啟蒙思想家的眼中並非如此虛妄,它根植於旁觀者的一般同情之中。換言之,正義根植於公民社會——每個陌生人都包括在內——的公民同胞的同情共感之中。

蘇格蘭啟蒙運動的情感理論在中國傳統哲學中理應得到很好的回應,因為中國傳統哲學中同樣蘊含著內容豐富的情感理論。李澤厚在2010年和2011年的談話中再次強調其哲學的核心是「情本體」(之所以是「再次」,是因為李澤厚早先就已經提出「情本體」這個概念),並將「情本體」視為一種有關人類和個體生存延續的人類學歷史本體論。「情本體」向內推演是現代人深切感受的個體自身的存在意義問題,向外推延是將「情」滲入政治哲學中,是「宗教性道德」對「社會性道德」的「范導和適當構建」。就正義之德這個主題而言,我們可以沿著李澤厚先生探索的道路,追尋中國傳統理論中的正義論。不考慮本國實情而全盤接受某種外來的理論是不明智的。巧合的是,蘇格蘭啟蒙思想家所構想的情感正義論,以及以情感為原點的社會秩序論,契合了中國社會長期以來的理論傳統。處於轉型時期的當代中國可以從重視人情倫常的傳統中發掘合適的理論,並汲取蘇格蘭啟蒙思想中的道德情感論,在經濟、政治和法律領域做出自己的理論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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