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從業資格考試個人理財要點串講:從業人員職業操守要求 - 中華考試網(Examw.Com)

從業人員職業操守要求(一)從業基本準則1.誠實信用。從業人員應當以高標準職業道德規範行事,品行正直,恪守誠實信用的原則。2.守法合規。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行業自律規範以及所在機構的規章制度。3.專業勝任。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崗位所需的專業知識、資格與能力。4.勤勉盡職。從業人員應當勤勉謹慎,對所在機構負有誠實信用義務,切實履行崗位職責,維護所在機構商業信譽。5.保護商業秘密和隱私。從業人員應當保守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保護客戶信息和隱私。(二)從業人員與客戶1.熟知業務。從業人員應當加強學習,不斷提高業務知識水平,熟知向客戶推薦的金融產品的特性、收益、風險、法律關係、業務處理流程及風險控制框架。2.監督規避。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樹立依法合規意識,不得向客戶明示或暗示誘導客戶規避金融外匯監管規定。3.崗位職責。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業務操作指引,遵循銀行崗位職責劃分和風險隔離的操作規程,確保客戶交易的安全。4.利益衝突。從業人員應當堅持誠實守信、公平合理、客戶利益至上的原則,正確處理業務開拓與客戶利益保護之間的關係。5.內幕交易。從業人員在業務活動中應當遵守有關禁止內幕交易的規定,不得將內幕信息以明示或暗示的形式告知法律和所在機構允許範圍以外的人員,不得利用內幕信息獲取個人利益,也不得基於內幕信息為他人提供理財或投資方面的建議。6.了解客戶。從業人員應當履行對客戶盡職調查的義務,了解客戶賬戶開立、資金調撥的用途以及賬戶是否會被第三方控制使用等情況。同時,應當根據風險控制要求,了解客戶的財務狀況、業務狀況、業務單據及客戶的風險承受能力。7.反洗錢。從業人員應當遵守反洗錢的有關規定,熟知銀行承擔的反洗錢義務,在嚴守客戶隱私的同時,及時按照所在機構的要求,報告大額和可疑交易。8.風險揭示。向客戶推薦產品或提供服務時,從業人員應當根據監管規定要求,對所推薦的產品及服務涉及的法律風險、政策風險以及市場風險等進行充分的提示。9.信息披露。從業人員應當明確區分其所在機構代理銷售的產品和由其所在機構自擔風險的產品,對所在機構代理銷售的產品必須以明確的、足以讓客戶注意的方式向其提示被代理人的名稱、產品性質、產品風險和產品的最終責任承擔者、本銀行在本產品銷售過程中的責任和義務等必要的信息。(三)從業人員與同事從業人員與同事應當團結合作。從業人員在工作中應當樹立理解、信任、合作的團隊精神,共同創造,共同進步,分享專業知識和工作經驗。(四)從業人員與所在機構從業人員對所在機構應當忠於職守,保護所在機構的商業秘密、知識產權和專有技術,自覺維護所在機構的形象和聲譽。(五)從業人員與同業人員1.同業競爭。從業人員應當堅持同業間公平、有序競爭原則,在業務宣傳、辦理業務過程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2.商業保密與知識產權保護。不得泄露本機構客戶信息和本機構尚未公開的財務數據、重大戰略以及新的產品研發等重大內部信息或商業秘密。 』(六)從業人員與監管者從業人員應當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對監管機構坦誠和誠實,與監管部門建立並保持良好的關係,接受銀行業監管部門的監管。四、從業人員的限制性條款從業人員對理財計劃的宣傳和介紹,應包含對產品風險的揭示,並以醒目、通俗的文字表達;對非保證收益理財計劃,在與客戶簽訂合同前,應提供理財計劃預期收益率的測算數據、測算方式和測算的主要依據,否則不得宣傳介紹「預期收益率」或「最高收益率」。禁止從業人員將理財產品(計劃)當做一般儲蓄產品,進行大眾化推銷;禁止從業人員誤導客戶購買與其風險認知和承受能力不相符合的理財產品(計劃);禁止從業人員有意隱瞞或歪曲理財產品(計劃)重要風險信息,用欺騙手段銷售理財產品(計劃)。任何崗位的從業人員都應當在各自規定的限額內進行交易,任何突破限額的交易都應當按照有關內部管理規定事先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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