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享有真正的自由

 題目:自由

  主題句:我們要得著真正的自由。

  目的句:使會眾得著真正的自由。

  主題經文:約8:31-32耶穌對信他的猶太人說:「你們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門徒。你們必曉得真理,真理必叫你們得以自由。」

  引言:現實生活中每個人都渴望自由。人們希望自由地工作、生活、學習,呼吸自由的空氣,希望沒有管制,壓制與逼迫。現代社會視自由為文明進步的象徵。我們也的確發現,擁有自由越多的國家,經濟越發達,創新能力越強。

  不過,有時,自由也體現出一定的負面性。比如,自由擁有槍支的美國,近年發生不少槍擊事件,許多無辜的生命死於槍下。而許多暴力革命的口號就是為民眾爭取自由,結果卻是,在少數人得到自由的同時,大多數人的自由卻被剝奪了。

  那到底什麼是自由?自由的界限又在哪裡?我們該如何得到自由?又該如何運用我們的自由呢?今天,我們就來到聖經裡面,看看神所給我們的啟示。

  一、自由的定義。

  1、普通人的看法。一般人認為,自由就是想幹什麼就幹什麼。許多人想陞官、發財,其目的就是想擁有這樣的自由。但這種為所欲為式的自由顯然是錯誤的。因為若這是自由,則你的自由必然干擾到別人的自由。

  2、社會學家和哲學家的看法。由於以上看法的明顯錯誤,所以引發不少學者來深入思考自由的問題。其中比較有代表性的是哲學康德提出的有關自由的定義:自由是你不想幹什麼的時候,就可以不幹什麼。這個解釋顯然比上一個解釋有進步。

  3、聖經的啟示。而聖經所給我們啟示的自由是,不受某種規條,某人或某事的轄制。林前6:12凡事我都可行,但無論哪一件,我總不受它的轄制。

  二、基督徒所擁有的自由。許多人不肯信主的原因,是以為信主後要受各種清規戒律的束縛,沒有了自由。豈不知他完全錯了,因為只有基督徒才擁有真正的自由。

  1、因著罪,人類已經失去了自由。因為世人都違背聖經所啟示的神的律法,所以人類都犯了罪,且要受到罪的懲罰。其首要表現就是失去自由。羅3:23因為世人都犯了罪,虧缺了神的榮耀。

  這是絕大多數人沒有注意到的事實!不信主或信仰其他宗教的世人,不會擁有真正的自由。他們或被某樣慾望牽引而不能自拔,或為偶像欺騙而被其奴役。

  他們想擁有的自由最終卻成為他們的困鎖!有人想擁有玩網路遊戲的自由,最終成了網遊的奴隸;有人想擁有吸毒的自由,最終被毒品苦害;有人想擁有賭博的自由,最終為賭博喪命;有人想擁有看電視的自由,最終卻被電視捆綁。有人以為擁有更大的權力和更多的金錢就越自由,豈不知已經成為權利和金錢的奴僕。

  我們如何得知這些人已經被網遊、毒品、賭博、電視、權力金錢所捆綁呢?只要試著讓他們離開這些東西,你就會看到結果了。他們的「主人」會牢牢地抓住他們,讓他們痛不欲生。羅6:16豈不曉得你們獻上自己作奴僕,順從誰,就作誰的奴僕嗎?

  也許或有人說,這樣講是不是太極端了,我並沒有對某種事物上癮,也沒有自由嗎?答案是肯定的。世人已在捆鎖當中,因為每個人的心裡,或多或少都沒被某樣事務牽絆,或名或利,或生或死。人總有一怕,你所怕的那樣東西就會讓你失去自由。

  因為真正使人失去自由的是罪!因著罪,世人就成了罪的奴僕。世人只有犯罪的自由,而沒有不犯罪的自由。比如遇到仇敵,世人只有仇恨的自由,而沒有饒恕的自由。

  犯罪就要受到律法的審判,失去自由!

  2、基督徒自由的由來。因著耶穌基督的救贖,我們自由了!耶穌來就是要賜給信他之人以自由。約8:36所以天父的兒子若叫你們自由,你們就真自由了。路4:18差遣我報告:被擄的得釋放,瞎眼的得看見,叫那受壓制的得自由。

  基督徒的自由是我們擁有了不犯罪的自由。

  我們舊人的生命整天想的就是罪,雖拚命壓制,但終究還是要犯罪。羅7:22-24因為按著我裡面的意思,我是喜歡神的律。但我覺得肢體中另有個律和我心中的律交戰,把我擄去叫我附從那肢體中犯罪的律。

  神賜給我們自由的辦法,或者說,解決我們犯罪的辦法,不是讓我們守那些守不住的律法。而是用聖靈重生我們,讓我們成為新造的人。結36:26我也要賜給你們一個新心,將新靈放在你們裡面。又從你們的肉心中除掉石心,賜給你們肉心。

  這個新的生命是不犯罪的,他會在我們裡面慢慢長大。約一5:18我們知道凡從神生的,必不犯罪,從神生的,必保守自己,那惡者也就無法害他。

  就好比一個小偷,雖仔細鑽研有關盜竊的法律,想琢磨怎樣才能避免刑罰,但只要他還想偷東西,受到法律的制裁,就只是一個時間和運氣的問題。

  使他脫離法律制裁的惟一的,也是最根本的辦法是:徹底改變這個小偷,使他不再想偷東西了。這樣,無論有關盜竊的法律如何制定,如何嚴格,都與他無關了。在盜竊的法律面前,他自由了!

  同樣,我們如何才能在神的律法面前得自由呢?就是我們當我們擁有耶穌基督生命的時候,我們根本不想犯罪了。

  在耶穌基督里,我們不再受罪的捆綁。羅8:1如今那些在基督耶穌里的,就不定罪了。因為賜生命聖靈的律在耶穌基督里釋放了我,使我脫離罪和死的律了。羅6:22但現今你們既從罪里得了釋放,作了神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我們因信稱義,也不再受律法的轄制。羅7:6但我們既然在捆我們的律法上死了,現今就脫離了律法,叫我們服侍主,要按著心靈的新樣,不按著儀文的舊樣。

  這自由是何等地寶貴,是耶穌基督付上生命代價所賜給我們的,我們應當珍惜!

  三、基督徒中常見的對自由的誤解。

  1、無視神為我們所宣告的自由。有些信徒或宗派,不理解神所賜自由的寶貴,不運用這樣的自由,也享受不到這種自由所帶來的平安喜樂。仍然用各樣的規條來約束信徒,轄制信徒。

  比如,仍有宗派提出要守安息日,在周六敬拜,守舊約的律法。這顯然是無視神所賜給我們的自由,要用律法規條來重新轄制我們。

  也有少數教會或信徒以敬虔為由,提出新的規條來轄制會眾。比如,有些人要求信徒要定期禁食,要守貧窮,或禁止信徒去醫院看病(他們認為去醫院看病是沒有信心的表現)等等。 這通常是異端的標誌。

  感謝主的恩典,自信主後,我和我的兩個孩子就沒有去過醫院,也沒吃過葯。並不是我們不生病,而是生病之後,靠著禱告神也就醫治了。但這絕不是說我的信心比別人大,而是神樂意用垂聽禱告的方式來醫治我。如果哪一天我生病了,神讓我在醫院裡得醫治,我也願意順服。

  去醫院看病不是罪,醫院也不是罪的產物。一個醫術高明,又信仰虔誠的醫生能帶領很多的人歸向耶穌。

  同樣,擁有財富也不是罪。通過不正當的手段擁有財富才是罪,不按照神的心意使用這些財富才是罪。貧窮的人雖然少了犯罪的機會,但並不等於他不想犯罪,他可能更會為著錢財犯罪,因為他比有錢人更渴望金錢。金錢如果使用得恰當,能夠幫助很多的人。基督教許多事工的開展都需要有弟兄姊妹奉獻。

  總之,金錢本身沒有問題,貪財才是問題;醫院本身沒有問題,依賴醫院才是問題。所以,弟兄姊妹們,我們要警惕。加2:4因為有偷著引進來的假弟兄,私下窺探我們在基督耶穌里的自由,要叫我們作奴僕。加5:1基督釋放了我們,叫我們得以自由,所以要站立得穩,不要再被奴僕的軛轄制。

  2、濫用神所賜給我們自由。與上面的基督徒相反,有些信徒以自己得自由為由,任意妄為,隨意犯罪,放縱情慾。

  比如,有人信主後仍舊有仇恨、嫉妒、撒謊、墮胎、離婚、色情、甚至婚外情等行為,他們並不以此為罪,反而說我是自由的,不應受到轄制。而聖經明說,加5:13弟兄們,你們蒙召是要得自由,只是不可將你們的自由當作放縱情慾的機會,總要用愛心互相服侍。彼前2:16你們雖是自由的,卻不可藉著自由遮蓋惡毒,總要作神的僕人。

  而有些所謂的傳道人,為迎合部分會眾,隨意宣講自由的信息,輕忽神的救恩,說犯罪沒關係,反正神已經赦免了,使各種罪行在教會內泛濫。彼後2:18-19他們說虛妄矜誇的大話,用肉身的情慾和邪淫的事引誘那些剛才脫離妄行的人。他們應許人得以自由,自己卻作敗壞的奴僕,因為人被誰制伏,就是誰的奴僕。

  這些人必將受到神公義的審判,他們的結局就是滅亡。耶34:17看哪,我向你們宣告一樣自由,就是使你們自由於刀劍、饑荒、瘟疫之下,並且使你們在天下萬國中拋來拋去。這是耶和華說的。

  四、神已經把自由賜給我們了,但我們如何才能在自己的生命中真正得著這美好的自由呢?這視乎我們如何使用這自由。或者,換句話說,我們要慎用神所賜給我們的自由。神賜給我們自由,是要我們用這自由來主動順服神,愛神,心甘情願地成為基督的奴僕。

  1、我們要遵行神的道。正如主題經文所說,惟有遵守主道的人,才真是主的門徒,才能明白真理,也惟有真理才能使我們得自由。

  2、我們行事為人要以造就人為目的。林前10:23凡事都可行,但不都有益處;凡事都可行,但不都造就人。無論何人,不要求自己的益處,乃要求別人的益處。林前8:9隻是你們要謹慎,恐怕你們這自由竟成了那軟弱人的絆腳石。

  3、我們要順從聖靈的引導。要凡事依靠聖靈的引導,加5:25我們若靠聖靈得生,就當靠著聖靈行事。尤其在不違背聖經原則,又面臨多種選擇的時候,更要尋求神的指引,切不可偏行己路。林後3:17主就是那靈;主的靈在哪裡,那裡就得以自由。

  結束句:只有在神的話語中,我們才能享有真正的自由。詩119:44-45我要常守你的律法,直到永永遠遠。我要自由而行,因我素來考究你的訓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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