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戀日記之二:放愛一條生路,不要頻頻回顧
08-06
失戀日記之二:放愛一條生路,不要頻頻回顧
好了,以上就是失戀時寫的一篇日記。時隔四年,我想講講我現在的感受。四年前真的無法想像現在是無比的平靜,不僅是「雲淡風輕」了,應該比「雲淡風輕」還要輕一千倍。四年,過起來不知不覺的,痛苦的時候還覺得漫長無比。但是突然一回顧,真的是一晃就過去了。四年後,我對分手也有了新的理解。四年前,我覺得自己被分手了,雖然能夠理解對方為什麼跟自己分手,但還是有些委屈和不甘、不舍。覺得自己是「被分手」的。但事實上,只要是兩個人真的相愛過,其實就沒有「被分手」這麼一說,只是有個人提出來了而已。懷抱既然不能逗留,自然有一個人要先走嘛。「被分手」的那個人更不舍,更難過,更難走出來,也是情有可原。就像兩個人拉著一條橡皮筋,沒有放手的那個人要被彈得很疼。我在當時的日記里寫到,「珍惜」是我最大的感悟和收穫。但事實上,我當時理解的「珍惜」,其實就是後悔自己沒有好好對她。現在想想,如果我當時真的好好對她,我們也有可能還是逃不過分手的命運。或許我對她真的不夠好,但這絕不是分手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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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專欄李彎灣談情說理講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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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日記內容。

從此天涯兩茫茫,看回憶,自心傷。
我希望你能像我一樣的去想,為了愛情,可以去相信,那些你之前不相信的。我至今沒有明白,你為什麼不願跟我和好。或許是因為我想得太多,已經不知道應該是哪一個理由了。或許,根本沒有我想的那麼複雜。


我相信很多人,在「被分手」之後,總有一個責怪自己不夠珍惜的階段,會覺得自己在一段戀愛里,對另一半不是很在乎、不是很包容、所做所為不是足夠的好。但其實,這樣的「珍惜」只是戀愛里的一部分,如果對方最後對你冷淡了、對你「愛不起來了」,歸根到底,最本質的原因,還是你這個人不行。
所謂的「你這個人不行」,可以分三個方面解讀:在做人上,你是不是足夠的優秀,比如自律、守時、禮貌、尊重這些基本的做人的規範,你是否達標?在做事上,你是否足夠上進、積極、正能量,在一段時間內,你的學業或者事業,是否有一定的提升,讓對方在你身上看到成長和希望。在處理兩個人的關係上,你是否足夠的擔待、誠懇、剋制(盡量不要硬碰硬,不要總是宣洩情緒)只有你滿足了這三點,你才能正確的「無怨無悔」。如果你做到了這些,那麼真的怨不得誰了,畢竟愛情本身,就是有生命的。不信你回頭看你們的戀愛,剛開始的時候,心潮澎湃,恨不得時時刻刻黏在一起,他對你好不好,其實都不重要,哪怕他的一句話,你都激動得不要不要的。
這是很正常的,尤其對於十多二十歲的青年男女而言,愛情很純真、很美好、但也很脆弱。
當我回頭去看這段戀愛,不知道該持有什麼樣的一種情緒了。要說它有價值吧,似乎假如我不曾經歷這樣的戀愛,人生或許也不會更佳糟糕。要說它沒價值吧,它確實又給了我很多經驗,讓我看淡了很多,學會了很多。估計,不論好的壞的,都是經歷吧。失戀了,向前看吧,繼續努力的自己的事,有點目標、有點夢想,要不了多久,你就走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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