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人的權力信仰

  我們中國人認權、信權,因為權有用,權能帶來好處。沒權就不能辦事情嗎?當然不是,但如果權所掌握的資源特別多、特別廣,有權就能辦更大的事。認權、信權就是一般所說的權力信仰或權力崇拜。可是,信仰似乎是比較神聖的東西,我們能把似乎庸俗的權力崇拜說成權力信仰嗎?除了信仰權之外,我們還經常聽到有人說:中國人信仰錢,西方人信仰上帝。這種常識的理解有非常直觀的一面,但是,信仰到底是什麼呢?  1,中國人的信仰  如果用一句話來說,信仰本質上是人對無法確定、無法追問或神奇的東西的一種信服和尊崇,它實際上就是人類在不確定中追求確定性的一種精神設定。人類在艱難困苦的原始條件下產生了很多設定和神化,包括對自己祖先的神化、對天和各種自然物的神化、對其他想像物的神化、對超自然的上帝的神化等等。  所以,信仰是神聖還是庸俗,這一定程度上是一個文化傳統問題。西方人的信仰偏向「精神超越」的東西,而中國人的信仰偏向「世俗實利」的東西。問題在於,神聖的東西也可以很庸俗,比如新聞里時常報道的,有人披著神父的外衣做了斂財或淫穢的勾當;而庸俗的東西也可以很神聖,比如我們中國人為了祈福免災而對特定神物的誠心和崇敬。  西方信仰看不起「偶像崇拜」,崇敬的是唯一的「上帝神」;而中國人對「多神論」有本能的偏愛,因為多神的「偶像崇拜」更加實惠。西方人是「政治多神、宗教一神」,中國人是「政治一神、宗教多神」。  所以,不能說中國人沒有信仰,中國人只是沒有西方人那種「超自然」和「精神超越」的「上帝信仰」。現在信仰「上帝」的中國人也開始多起來,但是,很多人沒有意識到,那叫「後發信仰」,中國人的「先發信仰」是在骨子裡的。基因和血液里的東西,是不會因為外在意識的「後發信仰」選擇而徹底消失的。這個「後發信仰論」很可能是給試圖在中國搞「基督憲政」者的一個壞消息,真相總會有給人不方便的時候。  這就是說,我們中國人的權力信仰、權力崇拜是根深蒂固的,它並不會因為你拒絕對權力使用信仰這個詞而有絲毫改變。但是,我們中國人的權力信仰還有更深的含義,而且,權力信仰除了權力崇拜這層意思之外,權力信仰也可以指權力信任。我們中國人崇拜權力,但我們信任權力嗎?未必。崇拜權力卻不信任權力,這是怎麼回事呢?這就涉及那個「中國權力信仰的更深含義」了。  2,中國人的權力信仰  商朝的時候,中國人其實也有「上帝神」,不同的是,中國人的「上帝神」是通過自己的祖先來傳達神喻的。周朝滅商後,祖先崇拜進一步強化,周人的「天道」也代替了殷商的「上帝神」,而且,「天道」被確定是降於周王而不是降於普通的周人(不同於猶太人的「天命降於猶太人」),「敬天、法祖、尊王」於是成為中國人的信條。現在我們都知道了,「敬天法祖」也許是誠心誠意的,但「尊王」於「天子」才是要害。而且,中國人的「天命觀」里還有一條:「王侯將相,寧有種乎?」所以,暴力才是第一生產力;無道的昏君可以被取而代之,有道無道也就可以在比完肌肉的力量後再來確定,這就是「暴力合法性」是中國的第一「政治合法性」的原因。  一個重要的結論就是:中國人信的不是「君位」而是「君權」,中國人信的不是「權位」而是「權貴」。位置誰都可以上,問題是有沒有那個「文治武功」。所以,當我們說中國人信仰權力時,「信仰權力」的準確含義是「崇拜具體權力的威懾和實惠」,這就是俗話說的:夠狠,夠牛。  權力與信仰的關係在中國人這裡不是被認識到的,而是被潛移默化的。說權力與信仰沒有關係是把信仰過分神聖化了。西方人有抗衡世俗權力的宗教,而中國人的世俗權力本身就是被頂禮膜拜的宗教。梁漱溟說家庭倫理是中國人的宗教,我們其實還可以說,世俗權力是中國人在家庭外部的宗教。家國同構,家庭倫理實際上也是宗法禮教的權力秩序。  當具體權力被我們中國人一般化地崇拜時,具體權力卻只有進入個人的關係才能被信任。這一點其實很好理解,如果某個具體權力不能被我所用,它就一定會被他人所用,那它就有可能對我產生不利,至少是會引起我的嫉妒,甚至是忌恨。這當然是中國傳統的制度不公造成的,也就是說,中國的「制度非中性」往往壓倒「制度的平等性」,春秋時期的《禮記》講「刑不上大夫,禮不下庶人」,可見制度總是偏袒於權貴。所以,不信任權力、不信任權貴幾乎是中國人的天性,痛恨權力、痛恨權貴幾乎也是中國人的本能,只不過,這種痛恨通常不是原則意義上的痛恨,而是「憑什麼是你而不是我」的那種痛恨。中國人骨子裡的「親疏貴賤」與印度人的「種姓制度」有一拼,如果不是這樣,我們也就用不著從「五四」一來一直喊「平等」喊到現在。  因此,中國人的權力信仰是一種「愛恨交加」,是一種「攀官羨官」與「嫉權恨權」的同時並存。也就是說,因威懾和實惠而崇拜權力是中國人的「常態」,因忌恨而不信任權力也是中國人的「常態」,因親密互惠而在具體關係中信任權力更是中國人的一種「常態」,這三個「常態」加上「政治一元」的「單一權威信仰」,就構成了我們中國人「權力信仰」的完整含義。「單一權威信仰」是破解清末民初「君憲-民憲失敗」的終極密碼,這裡先不展開討論。  3,中國人的什麼「信仰危機」?  中國人的「權力信仰」是文化意義和本能意義的信仰,一般所說的「意識形態信仰」(如「儒家信仰」或「共產信仰」)則是政治意義和工具意義上的信仰,兩者有交叉之處,但層次不同。如果說,當今的「拜金主義」給傳統「意識形態信仰」帶來危機,經濟利益污染了政府權力的道德權威,那麼,經濟利益的上升只會強化中國人的權力崇拜,而道德權威的下降也可能加劇中國人對權力的不信任。  但是,由於崇拜權力、不信任權力、在具體關係中信任權力都是中國人的「常態」,所謂的「權力信任危機」只可能出現在「中央權威」動搖的時候。暫時的「權力信任危機」當然也可能在地方出現,但「中央權威」可以通過迅速的任免來結束這種危機。  中國人崇拜權力,但中國人不會輕意崇拜官員。領袖崇拜只可能集中在一些超凡拔俗的人身上,如毛澤東、鄧小平等等。但是,「權力信仰」之外的「憲政信仰」會衝擊這種「個人崇拜」。中國人崇拜官員往往只出現在具體關係中,這更多的是一種「小圈子文化」現象。「個人崇拜」完全有可能是「小圈子利益」的感情圖騰。  與「權力信仰」這種中國人的「先發信仰」相比,「憲政信仰」同「上帝信仰」一樣也是一種「後發信仰」。上面提到,這是兩個層次的不同信仰,「先發信仰」是本能的,「後發信仰」是意識的。如果一定要說中國人有「信仰危機」,那麼,這個「信仰危機」更多的只是兩個層次的「信仰衝突」所產生的個人意義上的危機。總體而言,中國人根本不存在什麼「信仰危機」,中國人的「權力信仰」根深蒂固,談何危機?  所謂的「信仰危機」,當然也是在抱怨中國人缺乏「精神超越」的信仰。但是,在中國人的信仰本來就偏向「世俗實利」的情況下,這個「信仰危機」其實更多的就只是個人危機感的誇大,而誇大這種「信仰危機」的那些個人往往不能認識到:自己的「先發信仰」與「後發信仰」的潛在衝突、自己本能的「世俗實利」與意識里的「精神超越」的潛在衝突,才是那個真正的「信仰危機」,「抱著大樹喊坎樹」才是那個真正的「信仰危機」。  4,權力信仰與規則信仰  奇妙的是,中國人「權力信仰」中的「天命觀」(注意,儒家的「天命論」只是中國人「天命觀」的理論反映),與西方的「自然權利說」可以產生一種天然的對接。但不幸的是,這種「天然的對接」也容易「天然地夾生」,因為,這種對接往往只發生在「個人權利」的「私域」,卻很難發生在「社會權利」的「公域」。所以,中國人的「自然權利」口頭和意識上可以是「社會權利」,實際上和本能上卻只可能是「個人權利」或「小圈子權利」,中國人的「自然權利」天然是一種「成為新主子的衝動」。在西方,「自然權利」導向「對規則的共同敬畏」,在中國,「自然權利」導向「對規則的個體自由」。  林語堂說,中國人得意時信儒教,失意時信道教、佛教。似乎也可以說,現在有的中國人得意時「信仰權力」,失意時「信仰憲政」;或者,物質上「信仰權力」,精神上「信仰憲政」。這種駕輕就熟的「雙軌道德」也是中國人的本能。現實的中國當然還不能容忍憲政,但在網路世界裡,我們能夠看到那些倡導憲政的人如何實踐著「虛擬憲政」。所以,如果有誰懷疑「抱著大樹喊坎樹」的準確性,他很可能對「虛擬憲政」缺乏文化敏感。  總之,中國人的權力信仰永遠是對具體關係中的權力的信仰,不是對抽象規則、制度和權威的敬畏,我們中國人的權力信仰完全可以同蔑視規則、蔑視權威並存。中國人對權力的信仰也可以高於對宗教的信仰,歷史上,中國的宗教都要聽從世俗權力的安排,西方的情況即便不是完全相反,至少也不至於如此。制度現實總是使權力信仰最有利於我們中國人獲得分配優勢,我們因此也會在任何信仰中追求附加的權力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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