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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徒需要學神學

基督徒需要學神學翁夏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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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言

第一章認識基督教神學,第二章我們對聖經的認識與態度,第三章生命神學在今日主題

序言

當我們們拿出《聖經》進行閱讀的時候,就已經接觸到「神學」這個問題,因為神學是關於認識神的學問,`既是學問,即應該是個條理化、理論化和系統化的學習。神學就是透過《聖經》─—神的話語,來學習認識祂,而認識祂就是永生;所以,對我們基督徒來說神學應該是生命的學習,包括靈修、敬拜、讚美的生活。神學家在不同時代、不同處境,運用當時的哲學思潮來解釋基督教信仰,讓當代的人明白基督教信仰的適切性。神學有其獨特的內容。知識本身是中性的,它的影響視乎人運用的動機和方法。神學知識亦一樣、本身是中性的,如果學習的人本著敬畏上帝的態度來進行學習,他就可以透過神學知識的增加,更加體驗上帝的偉大。作為一個追求者必然是一個榮神益人的人。中國人學習神學應該是以中國文化與處境下為思考的切入點,以西方神學的成果為參照,基於聖經真理,用中國基督徒的心靈去消化基督信仰。在這裡我們要知道人們對聖經的解釋常有不同,以致有些論點與聖經真理相互抵觸,產生各種異端邪說,【彼後1:20-21】說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對於為神作出口的信徒而言,以神的話語來傳講福音,教導別人,並按時、按量,供應靈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在教會歷史中有許多異端的產生,並非他們不讀聖經,而是讀錯聖經,將歸入主名的人,再度引入歧途。作為教牧人員更應當知道聖經解釋客觀標準是什麼!如果聖經淪為一個人手中的泥土,信仰是什麼?每一個人都可以隨著自己主觀的意思來解釋,那麼整個神的道就被混亂了,強解聖經的後果豈止是自取沉淪,更是害人匪淺,為了帶領信徒,明白真道,走愛國愛教榮神益人的道路,教會同工更要有擔起信徒學習神學的重責。另一方面神學是為了糾正信仰偏差的問題而產生和發展的,為當時所發生的信仰偏差而立論。如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和亞他那修信經中的每一句話,都是從聖經里整理而來,成為基本的教義。根據這些正確的神學教義,我們就可以分辯哪些是迷惑人的異端,哪些是似是而非的道理。神學的研究所針對的最主要內容和目的,是,認識上帝並認識上帝面前的自我。通常在定義上,所謂神學就是根據於上帝的啟示,認識上帝與被造者之間關係的一種學問。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藉著聖經上帝向世人啟示他的真理。但我們需要正確地讀經,才能真正認識上帝和上帝的道。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我們如何從六十六卷,約100萬字的聖經中明白其中的精意,作到不斷章取義,不偏執一詞、那就要具有正確的神學理論作引導。而正確神學的來源和根據也就是聖經。聖經和神學不是對立或矛盾的。在基督教神學上的研究,應有兩個方面。

一種是以研究宗教或基督教的宗教活動的現象包括信徒信仰生活經驗等為內容的理論學說,這一種神學是屬於知識性,界於宗教學所屬的範疇與宗教學又有所區別的神學研究,這一類「神學」的定義乃是對「宗教信仰」或「神聖啟示」的系統研究或明晰闡釋。

另一類神學則是以聖經(神的話)為研究的對象,並以聖經的真理來界定信徒信仰生活中的對與錯及努力的方向,激勵信徒走愛國愛教榮神益人走在時代的前面過分別為聖的生活。(【約17:19】 我為他們的緣故,自己分別為聖,叫他們也因真理成聖),沒有律法所禁止的生活,(【加5:22-23】 聖靈所結的果子,就是仁愛,喜樂,和平,忍耐,恩慈,良善,信實,溫柔,節制。這樣的事,沒有律法禁止。)過在地如在天的生活。

神學論述。這是神在聖經中給基督徒責任。這種神學我們且冠之為「生命神學」這一類神學的定義是建立在「神的話語是我們信仰的根基,將神的話語運用到我們日常生活中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生命神學旨在運用一套理論引導信徒順從聖靈的帶領活出全新的生命,來彰顯神的榮耀。,生命神學一些內容在系統神學上劃歸則是歸屬「實踐神學」或稱生活神學及「基督教倫理學」等範圍內,提到信徒生命生活等方方面面的神學理論。神的話語是我們信仰的根基,將神的話語運用到我們日常生活中是我們每一個作基督徒的責任。今天我國基督徒需要的正是這一種的屬性的神學。 「生命神學」它是屬於基督教正統神學範疇,正統神學是指信仰三亦一的上帝,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是上帝的話,人的得救必須接受耶穌基督在十字架所成就的救恩,信徒的生命因著接受基督的生命,聖靈內注成為一個新人等歷代基督教正統信仰的範疇之內,因這些些信仰內容都是歷代信徒在信仰上認識聖經真理的結晶。在基督教所論及神學,最早應算是 「使徒信經」。「使徒信經」也是基督教的基本教義。屬於「教義神學」是正統信仰的指南。所以多數的教會在聚會中都會引領信徒背誦「使徒信經」,其目的就是規範信徒的信仰與生活。讓信徒過在地如在天的生活。實際上已經是在運用神學了。

第一章認識基督教神學

我們要看看神學的定義;然後我們研究神學的目標;最後探索神學在今天的主題。

一神學的定義: 所謂神學就是根據於上帝的啟示,認識上帝與被造者之間關係的一種學問。

首先我們要肯定的講,神學不是研究神的學問,如果以為神學就是研究神的學問,我們就已經走錯了。因為神是我們眼不能見,手不能摸,但卻關心我們的疾苦,在困苦危難中拯救我們的主宰。因為祂是宇宙的主,人類的主,祂的智慧遠超過我們。如果不是祂在人類歷史中自我啟示,我們又豈能認識他呢?【申29:29】說「隱秘的事是屬耶和華我們神的。惟有明顯的事是永遠屬我們和我們子孫的,好叫我們遵行這律法上的一切話。」關於神學的定義的問題,歷來有不同的表述。基督徒和非基督徒定義神學這門學科的方式也多不勝數。如《現代漢語詞典》的解釋是:「援用唯心主義哲學來論證神的存在、本質和宗教教義的一種學說。」《辭海》的解釋是:「泛指各宗教的宗教學說或一種教義的系統化。《辭源》,神學是從希臘文音譯而來。在公元前3世紀,希臘哲學家已用這個詞,後來為基督教所沿用,故常指基督教神學」 。聖經百科辭典「【神學】(Theology)源於希臘文Theologia。」公元前三世紀起,一些希臘哲學家始用此詞。斯多葛派將其解釋為『合理地分析研究神』。柏拉圖和亞里斯多德也論過此詞。基督教借用此詞指代對其所信上帝的存在、本體、本性及其同世界、人類的關係進行研究和論述的理論體系。奧古斯丁認為,神學是『關於神的理論或論述』。托馬斯·阿奎那把神學分為兩部分:啟示神學和自然神學,認為後者可藉助理智,通過對自然現象的觀察分析,得到有關神的知識和若干啟示。

13世紀以後神學的內涵逐漸擴大為論證基督教全部教義的各方面,大凡上帝、基督、人性、倫理、虔修、教會等,均成為神學研究的論題。近代神學不斷分化,學派日益增多,但其精神未變,即皆從啟示出發,終歸於對啟示的論證。」埃梅斯在其名著《神學精華》中則說:「神學就是教導人如何向上帝而活。」 阿奎那說神學是「神聖的啟示,是有關神本質和我們與他之間關係的科學事實。」 阿奎那稱神學為『神聖的教義』,並且他這樣定義神學: 「神學是總體的科學,這科學把一切事情都放在上帝的觀點之下去看,這些事情要麼因為論及上帝本身,要麼因為涉及到上帝。」 賀智說:神學是處理「神聖啟示的事實」 賀智宣稱神學有兩個主題。做神學的時候,主要關注到的是「神的屬性」和「我們與神的關係」。阿穆斯的確認為神學是『教義或教導』但是阿穆斯認為神學的重點是一個人怎樣向神而活和為神而活。傅瑞姆認為教導是使用聖經去『滿足人的需要』。神學不單單只去思想一套傳統上相對學術化的主題。相反地,神學是應用;是在廣泛的生活層面中去應用聖經的教導。陳佐人說「神學是信仰尋求理解的表述與言說,」

定義:神學: 神是一切知識的源頭,是真理之神,他在歷史中的啟示不是片面的、抽象的,而是前後一致,相互連貫,能通過理性,在我們生活中來體驗。藉著神的啟示來學習認識神和我們的關係。我們學習神學就是因著神的神聖的啟示去觀察關於神的那些純正的教導,聖經督促我們不僅要認識神,還要通過我們的個人生活和經驗去了解祂及祂與我們的關係。

【耶9:23—24】23 耶和華如此說,智慧人不要因他的智慧誇口,勇士不要因他的勇力誇口,財主不要因他的財物誇口。24 誇口的卻因他有聰明,認識我是耶和華,又知道我喜悅在世上施行慈愛,公平,和公義,以此誇口。這是耶和華說的。

【約17:3】 認識你獨一的真神,並且認識你所差來的耶穌基督,這就是永生。

【腓3:7—9】 7隻是我先前以為與我有益的,我現在因基督都當作有損的。8不但如此,我也將萬事當作有損的,因我以認識我主基督耶穌為至寶。我為他已經丟棄萬事,看作糞土,為要得著基督。9 並且得以在他裡面,不是有自己因律法而得的義,乃是有信基督的義,就是因信神而來的義。

【彼後3:18】 你們卻要在我們主救主耶穌基督的恩典和知識上有長進。願榮耀歸給他,從今直到永遠。阿們。

基督徒神學的研究所針對的最主要內容和目的,是認識上帝並認識上帝面前的自我。通常在定義上,我們認為所謂神學就是根據於上帝的啟示,認識上帝與被造者之間關係的一門學問,就是基督教神學。聖經是上帝所默示的,上帝藉著聖經向世人啟示他的真理,人藉著聖經而認識上帝與上帝的道。但要正確地讀經,才能真正認識上帝和上帝的道。「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林後3:6】「他叫我們能承當這新約的執事。不是憑著字句,乃是憑著精意。因為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精意或作聖靈)」(注: 憑人的頭腦的認識是知識 ;從聖靈的啟示引導而有的,是真理,是生命。)我們如何從六十六卷,約100萬字的聖經中明白其中的精意,做到不斷章取義,不偏執一詞,那就必須有正確的神學理論作引導,而正確的神學理論的來源和根據也就是聖經。聖經和神學不是對立或矛盾的,教皇利奧十三曾經稱聖經為「神學的靈魂」,聖經與神學的關係的確像身體、靈魂一樣,二者缺一不可。離開聖經談神學思想建設是空洞無力的;沒有積極的神學思想作引導,對聖經的理解也是膚淺和盲目的。如果把聖經與神學完全割裂開來,就會導致信仰的與理解的不一致,造成信仰上的不能統一而產生混亂,這對教會健康地發展和信徒生命素質的提高是很大殺傷力的。認識上帝並認識上帝面前的我,就需要學好神學,用對聖經,通常我們在定義上,所謂基督教神學就是根據於上帝的啟示(聖經),認識上帝與被造者之間關係的一門學問就是基督教神學。

二 神學也是研究歷代信徒屬靈經驗的學問

神學也是是研究歷代信徒的屬靈經歷,了解他們如何體驗上帝的真實。例如在舊約聖經裡面,亞怕拉罕、摩酉及其它先知和信徒都是與上帝有密切關係,同時終身對上帝堅定不移。在新約聖經裡面,上帝聖子耶穌基督的榜樣、列位使徒的見證都是一些活生生的例子。在基督教歷史裡面也有不少聖者,神學家在靈性和道德方面成為後世的模範,例如聖奧佔斯丁、聖本篤、聖法簡西斯、馬丁路德、聖依納爵等。

神學不單是用理性去思考神學命題,更重要的是對上帝的頌讚和敬拜。神學(Theology)與頌讚(Doxology)是不可分割的。從禮儀學的角度來看。初期教會的神學是透過崇拜表達出來。禮儀不單是外表的形式,同時也表達了救會的神學理解。簡舉來說,初期教會對三一上帝的稱頌是透過詩歌、聖禮及信經表達出來。使徒信經、尼西亞信經及亞他那修信經可說是初期教會的神學結晶。這些神學作品不單是純哲學性的討論,且是教會的信仰告白。丁主教給神學下了一個通俗易懂而又非常貼切的定義: 「神學是教會在思考」我們認為神學是認識上帝的學問。「神學」就是「學神」的教訓。在我們一生中作為一個基督徒就是透過「聖經─—神的話」來學習認識上帝而認識上帝就是永生。所以,神學是生命的學習,是靈修、是敬拜、是讚美的生活。 所謂基督教神學就是根據於上帝的啟示(聖經),認識上帝與被造者之間關係的一門學問就是基督教神學。

二神學的目標(教會性神學與學術性神學)

在基督教神學上的研究,也有兩個層面。一是以研究宗教(基督教的宗教活動)的現象,包括信徒信仰生活經驗等為內容的理論學說。這一類神學是屬於知識性,界於宗教學所屬的範疇與宗教學又有所區別的。這一類「神學」的定義乃是對「宗教信仰」或「神聖啟示」的作系統研究或明晰闡釋;二則是以聖經真理權威的角度為研究的對象,並以聖經的真理來界定信徒信仰生活中的對與錯及努力的方向,激勵信徒走愛國愛教榮神益人的道路的神學論述。這一類神學的論述,我們暫且冠之名謂「生命神學」,這類神學的定義是建立在「神的話語是我們信仰的根基,將神話語運用到我們日常生活中是我們每一個基督徒的責任」。旨在讓人認識神、愛神、服事神、且將讓神的愛延伸到社會生活中。在各種派別神學中都離不開這兩種因素的層面。在教義神學(系統神學)中 「生命神學」的一些內容則是歸屬於「實用神學」或稱「生活神學」「實踐神學」的部分,包括基督徒倫理學等。今天我國基督徒需要的正是這一類屬性的神學。生命神學旨在運用一套理論引導信徒順從聖靈的帶領下,活出全新生命彰顯神的榮耀。如「和諧」是當今社會的要求也是神在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作為今時代的基督徒如何在自身上去宏揚和諧的真理?把聖經的真理運用在現實生活中是當代我國基督徒的責任。

四、做神學的方法

(「人生的甲板總是在搖晃不停,平衡只不過是短暫的同步配合。」人生就象一艘晃動船的甲板,有時傾向這一邊,有時候傾向那一邊。要在晃動不停的艙板上保持平衡,我們必須學會隨著雙腳所感覺到的,去側身往這一邊或者那一邊。如果你沒有學會怎樣正確地按著船的搖動而側身,你就會掉進水裡。每項神學工作都有不同的追求方式。每次當我們尋求去滿足神學目標的時候,我們必須要問:「我們所需要的是甚麽呢?我們自己和周圍的人這一刻最需要的是什麼呢?然後,我們才為那一刻建立適當的取向,我們更要全心全意地追求神學的所有目標。以便讓中國的基督徒且能與時俱進且並能走在時代巨輪之前面,成為世上的光,地上鹽)

我們相信神學是人對神的啟示(包括普通及特殊的啟示)的理解、經歷、體驗與解釋(表達)。但是,理解和表達的方式常常因為個人及處境的異別,而使神學有不同層面或角度的表達,這些不同的方式就是做神學的方法。神的啟示是那麼偉大,那麼無限,那麼廣大,人可以站在不同的角度去認識和理解這個啟示,也因為站在不同的角度,因此就有不同的表達,因此神學不是一成不變的。但神學必須在聖經真理的匡架內合乎聖經的教訓對信徒靈命的生長才有促進作用,這是我們做神學時要注意的。

聖經也是經過由人手所寫成的。這是一個奧秘,是我們有限的智慧,不能測度的。神的能力高過人的能力;他的權威高過人的權威。我們不能因強調人的缺陷,而低估了神的完全。《聖經》的啟示有一個漸進啟示的歷程,我們手頭的這本《聖經》從舊約《聖經》到新約《聖經》,經歷了幾千年結集成典的過程。同時,我們對《聖經》中所啟示的真理的認識也有一個漸進的過程。更重要的是,我們要認識到,作為特殊啟示的《聖經》已經結集成典,作為基督徒我們不需要在《聖經》之外另有特殊啟示;但是,我們對聖經的認識並沒有達到最高階段,我們仍然需要不斷地尋求、領受聖靈給予新的光照。神學作為對上帝聖言的反思,不是領受「新啟示」,乃是領受「新亮光」。(所謂「新啟示」是在《聖經》正典中沒有記載、獨立於正典之外的所謂的「啟示」);而「新亮光」則是來自聖靈的光照,已經隱含在《聖經》之中,是我們對上帝已經默示於《聖經》中的真理的更加整全的認識。)這裡所說的「亮光」不是某些人所說的,所謂「你有你的亮光,我有我的亮光」既是亮光就應當乎合聖經真理的原則,而不是強調個人的某些看法,這一點是很重要的。如果僅僅是個人的看法與聖經真理掛不上號,就不是什麼「新亮光」。

今天我們在神學研究中所需要的,不是標新立異、嘩眾取寵、甚至妖言惑眾的「新啟示」,而是謙卑地順服在神面前,不斷地從聖靈中領受新的亮光。在這裡我們學習神學時要記住【啟22:18-19】的話「 我向一切聽見這書上預言的作見證,若有人在這預言上加添什麼,神必將寫在這書上的災禍加在他身上。這書上的預言,若有人刪去什麼,神必從這書上所寫的生命樹,和聖城,刪去他的分。」 上帝藉著先知和使徒,賜給我們這一本聖經,其目的不但是要叫人相信基督,獲得救恩的知識,也是為要教導信徒學義成聖,神知道我們的光景,是軟弱無力,所以耶穌升天后賜下聖靈引導我們,並賜我們新生命使我們的心志改換一新。生命神學反對一些人把重生與成聖絕然分開而脫節的說法,重生的結果,必能在光明中行神的真理,背起自己的十字架跟從主,從此,基督的成分必越過越多,基督的地位越過越高——「他必興旺」,而天然的生命越過越萎縮,自己的成分越過越減少—— 「我必衰微」(【約3:30】 「他必興旺,我必衰微。」)。沒有這樣的經歷就不是聖經里所說一個重生得救的人。所以我們也認為重生是一個基督徒在整個生命經歷中的彰顯,生活彰顯生命,沒有生命就沒有生活什麼樣的人他就有什麼樣的生活我們每一個人(信徒)都要要用神的話語對照自己生活與行為

神學 就是正確地思考那能帶你進入義人生活的神,並能謙卑順服在神面前。歌1:9-10「9因此,我們自從聽見的日子,也就為你們不住的禱告祈求,願你們在一切屬靈的智慧悟性上,滿心知道神的旨意。10好叫你們行事為人對得起主,凡事蒙他喜悅,在一切善事上結果子,漸漸的多知道神」神學能迫使我們明白決定我們到底真正對神相信些什麼。當我們一旦對神有了正確的思想,那麼我們就會明白我們是如何接受向神的樣式而改變。這改變,這就是生命的改變。所以基督徒必須堅持聖經是我們信仰的根據和生活的指南。保羅曾經為聖經的內容下了一個定義:「這聖經能使你因信耶穌基督,有得救的智慧,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叫屬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3:15-16))聖經不是一本講論人際關係的書籍,而是講論神與人在世界人群中交往的生活。聖經本身要傳達的,卻是神拯救人的大能及人專心倚靠神所產生的結果。唐崇榮牧師在一篇講道中強調:「沒有正統的神學,就沒有正統的教會。」基督教會是建立在先知和使徒所傳遞的真理(聖經)的基礎上。有真道,就有假道;有正統,就有異端,反之亦然。正統神學就是根據聖經和教會傳統對基督教神學的正統闡述,不可謂不重要。比如在今天社會上人們把離婚視為正常屬於個人的事,離婚率逐年上升,在教會何嘗不是呢,如在一個縣裡就有一個傳道人和一個堂主任在鬧離婚,而兩會即認為這是私人生活不管不問,鬧離婚的都有一個共同的理由與特徵都是指責自己的另一半有淫亂的行為,他們也都抓住太5:32節作為離婚的理由,在這一節經文是說淫亂是人們離婚的根源,離婚的結果就是淫亂。(因為聖經認為當自己的另一半還在世上就第二次走上婚姻殿堂就是淫亂)所以就有下文「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太19:5】 並且說,因此,人要離開父母,與妻子連合,二人成為一體。這經你們沒有念過嗎?【太19:6】 既然如此,夫妻不再是兩個人,乃是一體的了。所以神配合的,人不可分開。(【太5:32】 只是我告訴你們,凡休妻的,若不是為淫亂的緣故,就是叫她作淫婦了。人若娶這被休的婦人,也是犯姦淫了。)【羅7:2-3】 就如女人有了丈夫,丈夫還活著,就被律法約束。丈夫若死了,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所以丈夫活著,她若歸於別人,便叫淫婦。丈夫若死了,她就脫離了丈夫的律法,雖然歸於別人,也不是淫婦。他們還美其名謂找主內的弟兄,根本曲解保羅的願意在【林前7:39】說 「丈夫活著的時候,妻子是被約束的。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這裡保羅不是說離婚了可以再找主內的弟兄。而是「丈夫若死了,妻子就可以自由,隨意再嫁。只是要嫁這在主裡面的人。」在這裡保羅有很明確的答覆【林前7:10-11】 至於那已經嫁娶的,我吩咐他們,其實不是我吩咐,乃是主吩咐,說,妻子不可離開丈夫。若是離開了,不可再嫁。或是仍同丈夫和好。丈夫也不可離棄妻子。這就是聖經的原則,人若違背聖經的教訓,就會落在網羅里。也會給教會帶來許多難處。在這裡如果大家讀這幾節經文能有整全地認識神旨意就不至於此斷章取義。

在基督教所論及神學的問題,最早應算是 「使徒信經」。「使徒信經」也是基督教神學中基本「教義神學」。是正統信仰的指南。所以歷代多數的教會在聚會中都會引領信徒背誦「使徒信經」,其目的就是規範信徒信仰與生活。因著人的看法是不完全的,神學的研究也好似瞎子摸象,所以就形成各種各樣的神學的派別和屬靈的意義,所以在每一派別神學上,他們主要的是都能運用在他們所處的時代與環境當中,並以當時的環境為工場來為神發光,從而引領信徒走前面的道路。這對於後來的人來說,前人所留下的神學知識無疑是一座豐盛屬靈寶庫。正如【提後2:20】所講的「在大戶人家,不但有金器銀器,也有木器瓦器。有作為貴重的,有作為卑賤的。」我們可以從中攝取適合我們這時代環境所需要的命題,在我們這一代人中,傳揚基督耶穌的福音,這是重要的,也是主要的;另一方面,神學是為解決處理當時教會所產生的異端對教會的危害而產生的,我們知道撒但有時也會裝著光明的天使釋放錯謬神學,吸引信徒背離神走向邪路,因此,在歷代中就產生各種各樣不同「信條」與「信仰綱要」因此基督徒不但要學神學,且要學好神學,行在神的旨意當中,不偏左右。這就是寫《基督徒需要學神學》的目的所在。信徒如何才能正確行在神的旨意中,是當今所迫切需要解決的神學話題。即如何在今時代處理好人與神、人與人以及人與社會與國家的關係都是現今神學有意義的主題。中國基督教神學應該是以中國文化與處境為核心思考作為切入點,以西方神學的成果為參照,基於聖經真理,用中國人的心靈去消化基督信仰而從事21世紀的神學創作。因為每一種神學均受文化的制約,在當今我們應重新評估從西方發展然後輸入的神學摸式,並且應當承認在聖經的權威基礎上發展自己的神學觀,在這裡我們應當按古為今用西為中用的原則;神學理論在運用當中應能促進信徒愛神愛人靈命的成長,並以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促進信徒與社會和諧在社會主義建設中成為光與鹽的作用,也就是神學必須與現代廣大普通信徒的生活有著切實的關係。這也是神學所須具備的公眾性,它不能在理解上是自說自話,也不能閉門造車。更不能照搬國外的, 神學之所以有這麼多說法,主要原因是人們所處的時代環境、文化處境的不同,經歷不同造成的,所以有這麼多的說法對於我們基督徒來說,歷代留下的許許多多信條綱要,都是針對當時出現的異端這些信條都是信仰的告白。如《使徒信經》(針對撒伯流派(Sabellianism) 宣稱聖父、聖子、聖靈是獨一神之三種顯示;馬吉安(Marcion) 否定基督道成肉身及復活;諾斯底派(Gnosticism) 不承認基督有身體;多納徒派(Donatism) 不接納大公教會;使徒信經清楚指出以上各派之錯誤。)其它如《尼西亞信經》《》《威斯敏斯特信仰宣告》等等。這些都應成為我們學習神學研究神學中的借鑒。學習聖經要具有正確的神學理論作引導。而正確的神學的來源和根據也就是對聖經真理的正確理解與運用。聖經和神學不是對立或矛盾的,但聖經是神學的源泉,神學是人對聖經的應用;聖經是神的道與真理。神學是人對聖經真理的反應。我們在這裡還要注意到人們對聖經的解釋常有不同,原因是因為人是不完全的,以致於有些論點與聖經真理相互抵觸,產生各種異端邪說,彼得後書1:20曾對此問題提出嚴重的警告:「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來」。對於作為神出口的人而言,以神的話語來傳福音,教導別人,並按時、按量,供應靈糧固然重要,但更重要的是按著正意分解神的道.在教會歷史中有許多異端的產生,並非不讀聖經,而是讀錯聖經,將歸入主名的人,再度引入歧途.這個教訓是深重的。教牧人員應當知道聖經解釋客觀標準是什麼!如果聖經淪為一個人手中的泥土,信仰是什麼?每一個人都可以隨著自己主觀的意思來解釋,那麼整個神的道就被混亂了,強解聖經的後果豈止是自取沉淪,更是害人匪淺,為了帶領信徒明白真道走愛國愛教榮神益人的道路,教會同工更要有擔起信徒學習神學的重責。其目的就是規範信徒信仰與生活,來討神喜悅。在社會上把神的愛帶給每一個人把主的平安實現在人間,讓信徒的生活在地如在天。

生命神學的定義

生命神學的定義

生命神學就是論述一個人如何在聖靈的引導、光照下,產生生命的改變(重生)順服神的旨意,成為榮神益人的人,在世上彰顯神的愛,使之在世上來榮耀上帝,並成為世上光地上鹽,引導世人走與神和好與人和諧的道路。所以我們基督徒必須堅持聖經真理作為生活和行動上的指南,在此我們必須承認聖經是神的話,上帝賜下這本聖經的目的就是要我們通過聖經來認識這位創造天地的主和他的心意。不但有來生的盼望,也使今生的生活更有意義。我們將這一層面的神學論述稱之為生命神學十字架的救恩在這裡是解決我們的舊人,是解決我們罪性。如你把蜘蛛網除掉了,蜘蛛還在,它又會結網,舊人還在。十字架是來解決我們這箇舊人的,那個會犯罪的生命。然後聖靈帶進得勝,讓我們一舉一動有新生的樣式,因著基督死中復活把我們帶進新的境界與基督生命相連接,主耶穌是真葡萄樹我們是枝子使我們能說我活著就是基督。這裡我要注意這裡只是講我們的生命在基督里越活越像耶穌,耶穌是上帝的獨生子是有位格的神中的神子的位格我們只是被造的人,不是神。在基督教神學中,生命神學與教義神學(系統神學)、聖經神學、歷史神學、宣教神學、護教神學等神學,都是屬於基督教神學,是相輔相成的。

三探索生命神學在在今天的主題

基督教生命神學是基督徒對基督信仰所產生的生命改變的經歷,作的有系統的反省、理解與陳述同時更著重於在信徒重生生命的成長與反思。生命神學的定義:是以信徒靈命成長為研究的對象因為這類基督教神學他所論及的是關乎信徒生命的更新,被摸成基督的模樣,有神的形象,所以基督教又稱之為生命的宗教,是以生命帶領生命。有基督生命的基督徒應該是在時代前面為上帝發光,因為他們有上帝之言在他們的心中,更有聖靈在他心中帶領(【弗4:21-24】21如果你們聽過他的道,領了他的教,學了他的真理,22就要脫去你們從前行為上的舊人。這舊人是因私慾的迷惑,漸漸變壞的。23又要將你們的心志改換一新。24並且穿上新人。這新人是照著神的形像造的,有真理的仁義,和聖潔。【林後5:17】 若有人在基督里,他就是新造的人。舊事已過,都變成新的了。)基督教生命神學是關乎信徒靈命的生長期諸如「生活神學」或(Personal Theology)「實用神學」——有關基督徒的自身生活,屬靈生命及其倫理觀等。①基督徒生活(Christian Life)——信徒個人靈命的長進,如靈修生活、禱告生活,甚至家庭生活也在此領域內討論之。 ②基督徒倫理學(Christian Ethics)——這是有關信徒的倫理觀,他的倫理基礎、根據或權柄,以至他對某些倫理難題,如墮胎、死刑、憐慈處死、戰爭、同性戀、說謊等等倫理問題在此欄內加以研討。都將在生命神學中加以討論 。第二章我們對聖經應有的認識與態度

聖經是基督教信仰的唯一經典,是神的真理向人的啟示。它將神奇妙的道,以人的言語敘述出來。聖經也是神給祂在世上兒女的信。聖經是世界上譯本最多最暢銷的一本書,聖經之所以成為書中之書,最重要的原因,是聖經並非人的思想的產品,而是神的道,故適合每一個時代每一個人的需要。聖經能賜給人更新的與永遠的生命;基督徒的一切思想言行、事奉為人、家庭生活、處世原則,一切倫理道德,無不包羅在內,勝過世上一切修身養性、勉勵志行的書。不但如此而且是生命之書。

聖經新約與舊約的關係

"新約在舊約藏,舊約在新約彰",這兩句話,是聖經學者對新舊二約聖經前後呼應、互相滲透的很好結論。舊約中的許多預表預言,大都在新約中得到了應驗和實現。可以說,舊約就是新約的根基,新約就是舊約的上層建築。

聖經中難以置信的一致性 ?聖經起始於創世記中的一座花園--一個天堂。花園裏有一棵分別善惡的樹。聖經終於啟示錄,裡面仍然有一座神的天堂,仍然有一棵樹。開始的時候,人因為罪,以及禁吃樹上的果子而被逐出花園。但在最後的結局裏,人獲得神的邀約而重返天堂,並且得以享受果樹,獲得永生。在最初的花園裏有一條河,而在結束的天堂裏也有一條河,這河從神的寶座中流出。相同的教義貫穿了整本聖經;其中耶穌基督是聖經從頭到末了的主題,我們可以說,聖經的內容就是他的故事。聖經一開始就預備他來到人間,並實際描寫他的到來,並且詮釋耶穌的意義。那條黃金絲線乃是罪人借著神的恩典得以救贖,而這救贖乃源於救贖者所流的血,以及罪人所抱持的信心)

讀經【彼後3:15-16】 並且要以我主長久忍耐為得救的因由,就如我們所親愛的兄弟保羅,照著所賜給他的智慧,寫了信給你們。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

聖經的原作者乃是神,但聖經即是經由人寫成的

一 聖經是神的話:

  聖經中常有「耶和華如此說」之類的宣稱(見撒下23:2-3; 賽59:21; 耶1:9; 彌4:4等)。其次,書中有些地方記載神的話給直接默寫下來如(【出20:1】 「神吩咐這一切的話說,」【出24:12】 「耶和華對摩西說,你上山到我這裡來,住在這裡,我要將石版並我所寫的律法和誡命賜給你,使你可以教訓百姓。」; 【利1:1】 「耶和華從會幕中呼叫摩西,對他說,」; 申5:4「耶和華在山上,從火中,面對面與你們說話。」等) 。 再者,主耶穌本人以至新約的作者往往將舊約聖經的話視為聖靈的話(如【可12: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徒1:16】 「弟兄們,聖靈借大衛的口,在聖經上,預言領人捉拿耶穌的猶大。這話是必須應驗的。」;【徒4:24-25】「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你曾借著聖靈,托你僕人我們祖宗大衛的口,說,外邦為什麼爭鬧,萬民為什麼謀算虛妄的事。」;【來3:7】 「聖靈有話說,你們今日若聽他的話,」;【來10:15-17】 「聖靈也對我們作見證。因為他既已說過主說,那些日子以後,我與他們所立的約乃是這樣。我要將我的律法寫在他們心上,又要放在他們的裡面。以後就說,我不再記念他們的罪愆,和他們的過犯。」等 ) 。 這些經文雖指著舊約聖經而言,但新約聖經的地位絕不亞於舊約,例如【提前5:18】「因為經上說,牛在場上踹谷的時候,不可籠住它的嘴。又說,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後者記於【路10:7】「你們要住在那家,吃喝他們所供給的。因為工人得工價,是應當的。不要從這家搬到那家。」這裡分別用申命記和主耶穌的話並且統稱二者為聖經 ;同樣【彼後3:16】「他一切的信上,也都是講論這事。信中有些難明白的,那無學問不堅固的人強解,如強解別的經書一樣,就自取沉淪。」稱保羅書信為聖經,可見新約聖經都是神的話。

2 聖經是神透過人得默示:

  上面所引經文(【可12:36】 大衛被聖靈感動說,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使你仇敵作你的腳凳。;【徒1:26】 於是眾人為他們搖簽,搖出馬提亞來。他就和十一個使徒同列。;【徒4:24】 他們聽見了,就同心合意地,高聲向神說,主阿,你是造天,地,海,和其中萬物的。)這裡已提到神的話是藉人口、或感動人而寫成的。在這方面,更清楚的說法記於提後3:16【提後3:16】 聖經都是神所默示的(或作凡神所默示的聖經),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及彼後1:21【彼後1:21】 因為預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來。 前者表明聖經是神「呼氣」(「默示」一詞的原文)的結果,就像諸天萬象是藉神口中的氣而成(詩33:6)。 後者形容聖經的作者被聖靈感動,說出神的話,就像船被海水載動一樣(原文「感動」一詞的含意)。由此看來,聖經的作者是人,但也是神自己。

3 聖經的靈感牽涉字眼的運用與無誤

主耶穌曾說律法的一點一划都不能廢去(【太5:18】 我實在告訴你們,就是到天地都廢去了,律法的一點一畫也不能廢去,都要成全。),  的辯證有時出於一個動詞的時態 (【太22:32】「他說,我是亞伯拉罕的神,以撒的神,雅各的神。神不是死人的神,乃是活人的神。」) 、 一個名詞的出現(太22:41-46【太22:41-46】 41法利賽人聚集的時候,耶穌問他們說,42論到基督,你們的意見如何?他是誰的子孫呢?他們回答說,是大衛的子孫。43 耶穌說,這樣,大衛被聖靈感動,怎麼還稱他為主。說,44 主對我主說,你坐在我的右邊,等我把你仇敵,放在你的腳下。45 大衛既稱他為主,他怎麼又是大衛的子孫呢?46 他們沒有一個人能回答一言。從那日以後,也沒有人敢再問他什麼。;【約10:34】 耶穌說,你們的律法上豈不是寫著,我曾說你們是神嗎?〖10:34-36 耶穌引用詩篇,指以色列的君王和士師也被稱為「神」(參【出4:16】 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出7:1】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詩82:6】我曾說,你們是神,都是至高者的兒子。)。以色列的領袖只因承受神的啟示和旨意,而被神稱他們為「神」;那麼,耶穌稱自己為神的兒子又怎能說是褻瀆神呢?耶穌譴責他們,因為他是與父神合而為一的獨生子。〗)。 同樣 , 保羅在加【加3:16】 所應許的原是向亞伯拉罕和他子孫說的。神並不是說眾子孫,指著許多人,乃是說你那一個子孫,指著一個人,就是基督。將他的辯論建於「子孫」一詞的單數上。由此看來,全本聖經的每字每句都是神對人的啟示,所以應是無謬誤的、可信賴的。

《【林前14:21】 律法上記著,主說,我要用外邦人的舌頭,和外邦人的嘴唇,向這百姓說話。雖然如此,他們還是不聽從我。

【出4:16】 他要替你對百姓說話,你要以他當作口,他要以你當作神。

【出7:1】 耶和華對摩西說,我使你在法老面前代替神,你的哥哥亞倫是替你說話的。

【出18:19】 現在你要聽我的話。我為你出個主意,願神與你同在。你要替百姓到神面前,將案件奏告神,》

4 聖經是基督徒信仰及生活的權威:

聖經既是神的話,乃有絕對的權威。因此,耶穌不容許人對聖經作任何更改 (見太5:18; 約10:35) 常訴諸聖經作為人生活及行事的原則(太19:3-6; 約8:17等),並且在 自己身上應驗舊約的預言(見路24:44-45)。 同樣,聖經應是今日信徒生活的指標和原則。作者: 巴刻在聖經與正典中指出  「聖經表達及傳遞神的權柄,意思是當神發言,人就要相信;當他發出命令,人就要順服。而聖經作為一個整體,裡面包含神全部的宣告及指令,是神指引人生活的總體要求。故此,聖經亦稱為「正典」(源自希臘文之kanon,標準、準則,或準繩)。把正典一詞用在一系列作品,是較後期的事。教會一直都知道,定某些作品為正典與否,不是按人任意的愛惡和命令,而是接受神的定意。」

支持聖經為神的話的重要性有一個故事說到一支軍隊在戰場上打了一個敗仗,正在倉皇撤退中。得勝的一方乘勢追殺,想要個個殲滅。敗軍最後撤到了一個安全據守點,可是卻發現錯得不可收拾,結果連一兵一卒都沒有存活的。這個故事也可以用在聖經上。一旦我們承認聖經並不全都是神的話,我們就要節節敗退,直到全部聖經都失去只剩下二個封面為止。有人這樣說,這算誇大其詞嗎?這種說法還不算完全。憑自己的智慧來決定聖經是神的話的人,不是將要失掉全部聖經,而是已經失掉了。立他自己為聖經的審判官這種行為,表示他已經否認聖經是主權之神的話。今日有許多神學家告訴我們,聖經不是神不可錯謬的話,乃是可錯謬的人為神不可錯謬的道——耶穌基督——作見證。這種混淆的說法實在難以令人相信。除了聖經之外,我們怎能知道主耶穌是神不可錯謬的永活之道呢?如果聖經是可錯謬的,那麼,聖經的教訓也是錯謬的。耶穌不是親自告訴我們聖經是不可錯謬的嗎?他說:「經上的話是不可廢的」,又說:「你的道就是真理」(【約10:35】「經上的話是不能廢的。若那些承受神道的人,尚且稱為神,」, 【約17:17】「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你的道就是真理。」)。【太5:17—19】耶穌說:「莫想我來要廢掉律法和先知,我來不是要廢掉,乃是要成全。……所以無論何人廢掉這誡命中最小的一條,又教訓人這樣作,他在天國要稱為最小的;但無論何人遵行這誡命,又教訓人遵行,他在天國要稱為大的」,假如被記載下來的道是可錯謬,活著的道(即耶穌)就是一個撒謊者。簡言之,聖經的不可錯謬性與基督的不可錯謬性二者有唇亡齒寒的關係是再清楚不過的了。否認聖經就是否認基督,因為聖經給基督作見證。拒絕聖經為神的話的人活著也不知道為什麼而活,死了也不知道往哪裡去。除非我們活到主再來時,我們都知道我們一定要死。「按著定命,人人都有一死,死後且有審判」(來9:27),我們為審判有所準備嗎?我們預備迎見神嗎?只有當我們相信耶穌基督,他的名是在天下人間所賜下唯一我們可以靠著得救的名(參徒4:12),我們才算有所預備,且聽,他說:「我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藉著我沒有人能到父那裡去」(約4:12)的,那位獨一的救主就是聖經中的基督。

以上聖經的自證,常被不信者所歪曲或誤會,以下謹就幾方面加以澄清:

1 聖經作者各有獨特處:

  聖經的作者來自社會不同的階層,各有不同的個性,採用不同的文體,流露不同的風格,可見神的靈在人身上工作,賜下啟示的時候,並不是「默書式」的,絕沒有抹殺作者個人的性情和理智,使他迷迷糊的寫下神的話。神一方面給作者自由去表達 的啟示,另一方面借著 的靈保守作者準確無誤地寫下 的話。

2 聖經作者可能採用他人資料:從【王下15:26】 比加轄其餘的事,凡他所行的都寫在以色列諸王記上。;【路1:1-4】「1 -2提阿非羅大人哪,有好些人提筆作書,述說在我們中間所成就的事,是照傳道的人,從起初親眼看見,又傳給我們的。3 這些事我既從起頭都詳細考察了,就定意要按著次序寫給你,4 使你知道所學之道都是確實的。」等經文看來,聖經的作者可能像歷史家一樣,搜集資料、引用文獻,但這不表示他們必會犯錯;聖靈的保守仍可使聖經無誤。

3 聖經原稿才是無謬誤的:所謂無謬誤是指聖經的原稿無錯誤,並非指聖經的手抄本或譯本完全準確,因為在流傳的過程及翻譯的時候,經文有殘缺及人為的錯失在所難免。但在嚴謹的手抄及翻繹過程中,今日流傳的聖經仍是相當準確和可靠的。

4 聖經作者所用辭藻來自當地文化:這些作者不是從科學家的角度撰寫聖經(若是這樣,恐怕能看得

  懂的人屬鳳毛麟角),而是採用通俗的、現象式的描繪(如日出、地的四角等)。再者,聖經的功用也不在於提供科學知識,或滿足人對自然界的好奇心。(提後3:16-17)

5 聖經也有反面教訓: 我們不能說聖經所記載的每一件事情都獲得神讚許,事實上,可能是給人作監戒,讀者須慎思明辨。舊約人物的多妻便是明顯的 例子。

兩約之間歷史發展與新約背景

從尼赫邁亞的時代(主前五世紀下半葉) , 至主耶穌出生(1 約主前五年)這四百多年的歲月,通稱「兩約之間」。兩約期間,巴勒斯坦與地中海沿岸其他地區經歷了許多變化,無論是政治、社會與宗教方面,都

跟以前大不相同。若要明白新約聖經,必須掌握兩約之間多方面的歷史發展。朝代興替主前五三八年波斯王古列打敗巴比倫後,猶太人便歸波斯管轄;在波斯溫和的政策下,部分百姓得以從被擄之地重返故土,而波斯帝國的國際語言亞蘭文也成了巴勒斯坦猶太人的日用語。不過,隨著亞歷山大大帝所向披靡的征伐,波斯帝國也難逃淪亡厄運,猶太人自此亦深受希臘文化的衝擊。亞歷山大英年早逝(主前三二三年)後,疆土由幾位將領爭奪、瓜分。當中,與猶太人命運息息相關的是建都於埃及亞歷山太城的多利買王朝,以及盤據敘利亞的西流古王朝。起初統治巴勒斯坦的多利買王朝採用懷柔政策;舊約聖經的希臘文七十士譯本,相傳就是多利買二世諭令籌措翻譯的。很可惜,於主前一九八年,巴勒斯坦易手;新統治者(西流古王)為了對抗多利買王朝與西方新興的勢力──羅馬,力圖以希臘文化統一國家,鞏固內政。主前一六七年,西流古王朝的安提阿古四世(號稱依比芬尼)甚至毀滅猶太人的聖經、禁守摩西律例,強迫猶太人全盤希臘化,並在耶路撒冷的聖殿內設壇祭祀希臘神只!(多利買、西流古王朝的爭鬥,見但11章經文及注)因著安提阿古四世的壓迫,猶太人終於揭竿起義,在祭司馬提亞與其五子的領導下,成功地推翻敘利亞的統治,日後更取得獨立,與羅馬結盟,由馬提亞的子孫(通稱瑪加比家族)世襲統治。這些首領(今

稱哈斯摩寧王朝)後來獨攬大權,身兼君王與大祭司之職,更日趨希臘化,雖可擴張領士(囊括撒瑪利亞和加利利等地),但漸受敬虔人士所唾罵。不僅如此,到了主前六十年代,更有兄弟鬩牆的情形,終導致羅馬將軍龐培於主前六十三年插手干預這內鬨,揮軍攻入耶路撒冷。從此,巴勒斯坦歸入羅馬帝國的版圖,隸屬敘利亞省。羅馬統治在主前三十年左右,經過廿多年的內戰之後,羅馬政權終告穩定,由奧克他溫(亦即該撒亞古士督)統治全國。在他和跟著多位羅馬皇帝(提庇留、加利古勒、革老丟、尼祿)的治下,羅馬帝國相當安定。為了維持境內太平,羅馬帝國採用了行省制度,有些省分由羅馬元老院管理,另一些則隸屬羅馬皇帝,二者分別派有方伯和使節(或巡撫)掌管(見路2:2注; 徒13:7注) 。 與此同時,羅馬政府也盡量任用當地人來駕馭子民;以巴勒斯坦來說,以土買人希律獲准稱王達四十年之久;而在他死後,他的版圖也有他的子孫承繼,任王、潘王或分封王不等。只是當這些人表現欠佳或後繼無人時,羅馬政府便要干預,另派羅馬人士任巡撫取代 (詳情見太2:22注與本書附註:希律的家族)。除了任用當地人之外,羅馬帝國也往往沿用舊有的統治架構,例如耶路撒冷的公會仍是巴勒斯坦猶太人最高的民事、宗教法庭(類似例子見徒19:40注 ) , 聖殿的大祭司仍是最高宗教領袖(詳情見本書附註:新約時代的大祭司;路3:2注)。 在種種措施下 , 羅馬的統治相當穩定,人民(尤其是羅馬籍公民)可享有法律保護(參徒16:37;

19:37-40; 21:30-32; 25:10-11等)。 此外,四通八達的道路網,不僅方便調動兵士鎮壓暴亂,便利旅遊、郵遞、更有利於福音的傳播。不過,對整體猶太人來說,羅馬統治最多是利、害參半而已:在希律家族和擁護他們的「希律黨」而言,自然利大於害;對有權有勢的撒都該派(如祭司長等人)而言,維持現狀也是上策 (見約11:47-50);但對一般人民來說,羅馬統治是頸項上的重軛。羅馬兵丁討人厭,替羅馬工作的猶太稅吏是走狗,多數人都盼望神早日差派彌賽亞來推翻羅馬統治;至於那些以神為猶太人真正元首的奮銳黨人,更是痛恨羅馬政權,主張武力革命(見路6:15注; 徒5:37注)。由於統治猶太地的羅馬巡撫質素每況愈下,奮銳黨最終領導猶太人起義(主後六十六年),導致耶路撒冷於主後七十年淪陷,聖殿被毀,從此消失(見本書附註:耶路撒冷的淪陷)。

社會民生

兩約之間以至新約時代,地中海岸歐亞各地基本上是農業社會,手工藝的種類不多,制麵包,釀酒,製造兵器、手推車、磚瓦,和鑲嵌珠寶等便是主要工業。除了小數富有的大地主之外,大部分人或為商店顧員,或為富人的奴隸,或為廉價勞工,或以自由人身分替富人工作(參太21:33-34; 25:14-15; 路12:42; 16:1-8)。奴隸有兩種來源:在戰亂頻仍的時候,戰俘每每被徙往他鄉,淪為奴隸;此外,原享自由的小型田地主人或佃農,也可能因為家境困苦而賣身為奴,成為主人產業。奴隸也可有不同待遇:在希臘和羅馬,奴隸除了料理家務外,也有替主人務農或從事工商業者;在巴勒斯坦,奴隸則大多負責家務。奴隸擁有足夠積蓄或遇有好主人時,可以替自己贖身。在希臘羅馬社會,奴隸若恢復自由,頗多與舊主人合股開店,甚至晉身士途,身居要職。因有大量奴隸存在,當日社會並無發展科技,而自由顧工的薪金也受壓抑,銀幣兌率平穩,市上價格也穩定。於是,有錢人生活富足,甚至享受奢華,而一般自由人與奴隸則工作勤勞,生活清苦(見太20:1-16注; 路16:19-22 ) 。 在巴勒斯坦,奴隸制度更有宗教上的迴響;奴隸有可能遭人姦汙,子孫血統混雜,也許因這緣故,猶太人規定,居宗教要職者必須能夠追溯四代祖先,證明自己為純種猶太人;通常能夠這樣做的多為有錢人,於是往往只有他們才有宗教大權,並隨之享有社會地位與政治勢力。這樣,難怪耶穌強調「窮人有福音傳

給他們」了(路7:22)。

(聖經的名稱

《聖經》這名詞是來自希臘文的βιβλια,這字在中文聖經中出現有廿次之多。除了羅馬書一章二節及提後三章十五節原文使用「聖經」以外,其他在原文只使用「經」字,中文聖經把這字翻譯為「聖經」(太22:29;可12:24;路4:16;24:32,45;約2:22;5:39;徒1:16;17:2,11;18:24,28;羅15:4;林前15:3,4;加3:8,22;提後3:16)。新約所使用的「經」字一般是指舊約聖經(太21:42;可12:10;路24:27;羅9:17等等)。英文的Bible是從希臘文直譯過來。當時的猶太人和基督徒也使用γραφη (拉丁文譯為Scripture,經書)來形容他們常使用的聖經,例如,太21:42「那經書」;羅1:2「聖書」;約12:24「律法」;路24:44「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徒28:23「摩西的律法和先知的書」等等來表達。

至於「新舊約聖經」這詞語卻是來自保羅在哥林多後書3:6,14節的用法。保羅稱猶太人的經典為「舊約」,而稱他和當時的信徒為「新約」的執事。在舊約時期,當時的人稱他們的經書為「約書」(王下23:2)。保羅也在加4:24提到「兩約」。希伯來書的作者在8:7,8使用「前約」和「後約」來說明兩個不同的啟示時期。因此,後來初期教會的信徒自稱他們是在「新約」里,而耶穌是用他的寶血立了這「新約」,故有立約的杯(太26:28;路20:22)。從此,我們使用「舊約」(Old Testament)指聖經前三十九卷書,而使用「新約」(New Testament)指聖經後面的二十七卷書。

聖經形成

《聖經》的起源或形成是一個神跡。它是由六十六本書卷,超過四十多位不同時代的作者,經過一千五百多年,逐漸寫成。雖然這四十多位作者處在不同的時期,終生未謀面,但是他們所寫的書卷卻可以組合成一本完整無瑕的書。今日我們所擁有的聖經卻是經過許多次的抄錄、傳遞、逼迫、翻譯而來(注一)。

在公元303年,羅馬帝多克里先(Diocletian)下令焚毀所有的聖經,但是它至今(至一九八四年)已被翻譯成一千八百多種的語言(整本新舊約),單行本(福音書)已被翻譯超多過二千多種語言或方言。(注二)每年全世界的銷售量平均達三千六百萬本。單單在一九七九年,聯合聖經公會就銷售了五億一百萬卷(全部或部份)的聖經。每年聖經的銷售勝過任何一本書。

正典

正典(Canon)這字的意思是「量竿」(加6:16)。所謂正典著作(Canonical Writings)乃是指那些構成信仰和宗教生活的規範書卷。後來漸漸為新舊約目錄之專用名詞。表示這些書卷都是神所啟示(聖經本身使用「默示」(inspiration)這個字)(提後3:16)。「默示」的原意是指「神的靈吹氣而成」。這也是大公教會/全世界教會所接納為正統及唯一的經書。

舊約正典有三十九卷,是以猶太人的語文希伯文寫成(除一小部份是用亞蘭文寫成,例如,但以理書七至十二章)。

新約正典有二十七卷,是以當時地中海一帶國家通用語言希臘文寫成。

如今,釋經學已成為解釋以上這些正典書卷的一門學問或技巧。

排列次序

A.希伯來文舊約聖經排列分為三部∶

律法(Torah)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末記、民數記、申命記

先知書(Nebiim)∶約書亞記、士師記、塞繆爾記(上下)、列王記(上下)、以賽亞記、傑里邁亞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書卷(Kethubim)∶詩篇、箴言、約伯記、雅歌、路得記、傑里邁亞哀歌、傳道書、 以斯帖記、但以理書、以斯拉尼赫邁亞、歷代志(上下)

總共是二十四卷,因為在希伯來文舊約中,塞繆爾記、列王記、歷代志都不分上下,以斯拉與尼赫邁亞及十二小先知書合為一本,這是因為這幾卷書寫於一個捲軸中。

B.希臘文舊約。一般稱為七十士譯本(The Septuagint,縮寫LXX)。拉丁文英文、中文聖經皆沿用七十士譯本的次序來分類,雖然中英文的舊約都是由希伯來文舊約翻譯而來。排列也分為三部∶歷史書(五經和史著)、詩歌書、先知書。同時七十士譯本也把次經包括入內。

C.新約聖經的排列次序多是根據,亞他那修(公元367年)或是迦太基大會(公元397)所通過決定,雖然之前新約早已形成。引用該大會對新約的話說∶「新約書卷有福音四卷、使徒行傳一卷、保羅書信十三卷,還有一封給希伯來人的書卷也是他寫的、使徒彼得的信有兩封、約翰的三封、雅各布一封、猶太一封,及一本約翰啟示錄。」)

注一∶關於聖經的傳遞過程,請參看麥子格,「新約經文鑒別學」康來昌譯(台北:華神,1981)。

注二∶關於所有的譯本,請參考「Scriptures of the World」(United Bible Societies,1984)

第三章生命神學在今日主題

每一種神學均受文化的制約,在當今我們應重新評估從西方發展然後輸入的神學摸式,並且應當在承認聖經的權威基礎上發展自己的神學觀,在這裡我們應當按古為今用,西為中用的原則;神學理論在運用當中應能促進信徒愛神愛人靈命的成長並引導導信徒走在時代前面,並以在基督里的新生命促進信徒與社會和諧在社會主義建設中成為光與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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