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首富的最後願望竟是移居美國

夾縫中的奇葩

聶作平

在今天,儘管一個人的尊嚴,並不取決於他賺了多少錢,但一個擁有大量財富的人,總是會受到人們的羨慕與敬重。如果一個人擁有的財富不但遠超普通人群,甚至達到了富可敵國的世界首富地位,恐怕即便他不想聲名顯赫,不想舉足輕重,也是由不得他的事了。

然而,一個多世紀以前,彼時的世界首富,卻並沒有因他所擁有的巨額財富而獲得必要的尊嚴與榮譽。不僅大大小小的官員不時勒索他、擠兌他,就連一般草根民眾,也紛紛人云亦云地詛咒他是漢奸、賣國賊――雖然在背地裡,人們說起他的海量財富時,幾乎都是兩眼發光的羨慕嫉妒恨。

這個生不逢時的奇人,就是廣東人伍秉鑒。2001年,美國《華爾街日報》統計了過去1000年間世界上最富有的50個人,列入榜單的中國人只有6個。與成吉思汗、忽必烈、和珅、劉瑾和宋子文等如雷貫耳的大人物排列在一起的,竟是名不見經傳的伍秉鑒。

伍的入選理由是:「出生於1769年的清朝行商伍秉鑒,繼承父業與外商從事買賣,又進一步貸款給外商並以此獲得巨富。他在西方商界享有相當高的知名度」。據伍氏自己估算,他的財富高達2600萬銀元。這一數字,相當於當時清政府年財政收入的一半。

2013年,我國的年財政收入約13萬億元,換言之,伍秉鑒的財富在他的時代所佔的比重,相當於今天誰擁有6萬億的家產。這一天文數字,即便把大陸福布斯富豪榜上所有人的資產加在一起,也都望塵莫及。

眾所周知,十九世紀上半葉,鴉片大量流入中國,幾成不可挽回之勢。道光朝的一乾重臣們,有的主張嚴禁,有的主張馳禁,道光一時拿不定主意。後來,林則徐奏章中的一句「若猶泄泄視之,是使數十年後,中原幾無可以禦敵之兵,且無可以充餉之銀」,令道光為之動容,遂決心嚴禁,並派林則徐為欽差大臣前往廣州主持禁煙。

1839年春,林則徐抵達廣州,雷厲風行地拉開了禁煙大幕。林則徐的重要措施之一,就是將伍秉鑒的兒子伍紹榮等商人喚到公館,一通痛責,指斥他們作為朝廷與洋商打交道的橋樑和中介,竟然勾結洋商,走私鴉片。

同時,林則徐要求伍紹榮等人儘快與洋商聯繫,限洋商三日內交出所有鴉片,否則伍紹榮等人將性命不保。事發突然,年過七旬的伍秉鑒不得不兩邊奔走:一邊,是向鴉片商顛地請求,希望他將所藏鴉片交出,其造成的損失,由伍家賠償。一邊,是向林則徐求情,希望放過他的兒子,並表示願意拿出家產資助國家。

但伍的求情遭到了林則徐一番怒罵,並將伍秉鑒和另一位商人套上枷鎖示眾。一時間,這位彼時全世界最有錢的富翁顏面掃盡,而普羅大眾卻拍手稱快――在中國人的集體無意識里,看有錢人倒霉,正是大多數人喜聞樂見的開心事。

伍秉鑒富可敵國,卻被林大人像捏只小螞蟻一樣,隨時可能致其於死地,說到底,固然是在以讀書做官為主流價值的社會裡,商人原本就處於社會底層;更重要者還在於,世界首富伍秉鑒賴以做大做強的根本原因,乃是帝國的畸形政策。

這一畸形政策,不僅造就了世界首富伍秉鑒和一大批腰纏億萬的被稱為行商的大商人,同時還造就了歷史上與晉商和徽商並稱的廣州十三行行商。但不論伍秉鑒還是其他行商,他們對帝國的依附,都要遠遠超過晉商和徽商。這一點,正是帝國的畸形政策所決定。

事情還得從比伍秉鑒早好幾百年的大明說起。1368年,逆襲成功的屌絲朱元璋在元末群雄中勝出,於南京稱帝,國號大明。

其時,這個廢墟上建立起來的政權仍然面臨強勁挑戰:北面是退到蒙古高原的殘元勢力,東部沿海是張士誠和方國珍的殘部以及不時騷襲的倭寇。農民出身的朱元璋像個盡職的老農一樣守護著自家的園子:北面,他一面修整長城,一面調駐了大量軍隊;東南沿海,為切斷張、方殘部與大陸的聯繫,他將沿海居民內遷,片板不許下海。

在朱元璋的海禁鐵幕下,唐宋時曾創造了海上絲綢之路的海外貿易幾乎禁絕――僅僅只是作為一種禮儀象徵的朝貢貿易,還被允許在極小的範圍內進行。

清承明制,二者同為內斂的、內省的、內陸的大帝國。清朝立國之初,鄭氏割據台灣,時時騷擾大陸,為此,明朝的海禁政策持續執行。如順治十三年(1656)正式頒布禁海令,四年後又下達遷海令。

直到清軍攻佔台灣之後,康熙二十三年(1684),一代英主康熙方下旨解除海禁。次年,清政府先後設立粵、閩、浙、江四大海關,作為外商來華貿易的指定地點。

四大海關中,以地處廣州的粵海關最為重要,其餘三大海關監督皆由地方官兼任,只有粵海關監督系專任,其級別與作為封疆大吏的總督和巡撫相同,直接向皇帝和戶部負責。

更為重要的是,廣州自唐代起就是亞洲最重要的商貿大港和貨物集散地,朝廷一旦開放海禁,原本處於走私狀態的海上貿易成為合法,廣州立時重現了唐宋時的輝煌。從康熙開海到四口通商結束前的1753年,英國東印度公司來到中國各口岸的商船共計189隻,其中到廣州的就有157隻,佔到了總數的83%。

權力和油水都極大的粵海關監督,向來由皇帝欽派,他除了負責海關工作外,還有另外兩項重要職掌,一是監視地方大員,二是為皇宮購買來自西洋的各種洋玩藝兒。

缺少監督的權力和恣意妄為的合法傷害權,使得以粵海關監督為首的海關官員對從事進出口貿易的洋商土商無不大肆敲詐勒索。不堪其苦的洋商開始把商船發往寧波――另一用意則是為了開闢更為廣闊的市場。如此一來,到達廣州的商船急劇減少,海關官員的灰色收入與海關稅收均呈直線下降。

為此,有關官員向乾隆提出,將寧波的關稅翻一番,以便使洋商「自願」留在廣州。乾隆皇帝的反應卻出人意料:他於乾隆二十二年(1757)下旨,洋船「只許在廣州收泊交易」。這道上諭,意味著大清帝國從四口通商變為一口通商。

此後,英國派出洪任輝前往天津,通過行賄的方式,把一紙訴狀送至乾隆御前。洪仁輝在訴狀中控訴粵海關監督李永標等人敲詐勒索,希望天朝改革貿易制度,保護正常貿易。

乾隆閱罷,大為惱怒――他惱怒的不是他的官員貪墨斂財,而是這個非我族類的夷人,竟然找到中國人幫他寫狀紙,此中的隱情必定就是朝廷一直十分警惕的中外勾結。

更何況,在乾隆的觀念里,天朝物產豐盈,無所不有,原不藉外夷貨物以通有無。之所以四口通商,不過是皇恩浩蕩,念在西洋各國沒有天朝特產的茶葉、瓷器和絲綢,因而天朝才恩加體恤,准許通商。現在你們不但不感恩戴德,反而橫挑鼻子豎挑眼,這不是恩將仇報嗎?惱怒的乾隆下旨將洪任輝押往澳門關押,至於那個幫洪任輝寫狀紙的中國人,則斬示首眾。

洪任輝的幾條罪名里,最奇怪的一條是:擅自學習漢語。這種思維方式在我們看來完全無法理解,但乾隆的邏輯卻理直氣壯:夷人一旦會說漢語,他們就有可能和漢人勾達成奸,圖謀不軌。這種簡單的推理,類似於有雞巴就是強姦犯。多少年來,卻少有人質疑其荒謬――文革時期,不是也有不少會說外語的中國人被打成裡通外國的特務嗎?

四口變一口,對外商來說是災難,對廣州來說卻是天賜良機。正因為有了一口通商,才有了後來十三行的輝煌。雖然這輝煌是建立在顢頇、畸形的國策之上。

粵海關既是位高權重的天朝第一海關,同時也是惟一海關,按理應該對前來貿易的外商進行管理,但在天朝意識形態里,世界上沒有任何一個國家可以和天朝平起平坐,因而天朝官員一旦親自與夷人打交道,必然有辱國格,是一樁極為嚴重的違反禮儀和祖制的事。

這樣,作為天朝和外商之間的中介與橋樑的行商便不可或缺。――當時和現在,我們經常說十三行,似乎充當中介和橋樑的行商是固定的13家,其實不然,行商多的時候有26家,少的時候只有4家。十三行這一稱謂,起源於明朝。這說明儘管有朱元璋嚴酷的海禁政策,但到了他的子孫掌權的時候,地下半地下的海外貿易仍一直不絕如縷。這說明,任何鐵幕一旦違反世道人心,必然會被撕開若干大洞。

西方人將行商形象地稱之為「清朝管理外國人的警察」,那麼,行商到底起著怎樣的作用呢?

首先,行商是惟一得到清政府認可的外貿代理商。至於誰有資格作行商,政府亦有明文規定,必須是「身家殷實,貲財素裕」者,也就是得有大量財產。但作為一種潛規定,如果僅僅擁有大量財產,還不能變身行商,而是必須花費20萬兩銀子,才能買到這份執照。

作為欽定的外貿代理商,行商控制了廣州――同時也意味著就是整個天朝――的外貿,洋商從行外的中國人手裡買來的貸物,如不通過行商就無法運出,行商則從他們經手的每一批貨物中,提取一部分手續費作報酬,並用他們的名義報關;

其次,行商負責向粵海關完清相關貨物的進出口關稅;

第三,行商是外商和朝廷之間的中間人。

第四,充當洋商的擔保人。朝廷規定,每一個外商,自從登岸起,就必須找一家行商充當擔保人,擔保人對洋商的一切行為皆負有連帶責任。

很顯然,責任重大的行商從事的是一門超級壟斷生意,這就決定了他們的生意不火都不可能。當是時,西方對產自中國的絲綢、茶葉和瓷器趨之若鶩,在風急浪高的太平洋、印度洋和大西洋航道上,西方各國的商船競相駛往迢遙的中國廣州。

作為朝貢貿易向自由貿易的轉折,行商制度原本乃非驢非馬的怪物,就像《清代十三行紀略》所說的那樣,「開海貿易之後,原來接待外國貢使的懷遠驛是不能接待外國商人的,按清代禮部貢典,歐洲商人在禮部貢典無名,又無金葉文書,不能用官方形式接待,只能投居洋行商人的行棧或租行棧等辦法來解決。於是,廣州的洋行商人紛紛在廣州城西的珠江邊被稱為十三行的地方建房租屋,供外國商人居停貿易。外國商人稱之為商館,中國人稱之為夷館。」

商館也好,夷館也罷,總之,在朝廷既要保留一個同洋人貿易的窗口,同時又要顧及天朝臉面的前提下,在廣州城外的珠江邊,出現了一排排整齊漂亮的房舍。這一區域里,華洋雜處,人聲鼎沸,一派欣欣向榮景象。可以說,十三行就是大清帝國辟出的經濟特區。

在大清帝國的財政收入中,關稅是僅次於地丁和鹽稅之外的第三大稅種,而粵海關的稅收,佔了全國關稅的四分之一。至於來自廣州的這些關稅收入,其中有24%歸皇室所有。從某種意義上講,粵海關其實就是為聖上的小金庫效勞的斂財部門,所以,皇帝總是派他信得過的奴才來充任監督。

十三行的行商們能做大做強,可謂天時地利人和三者皆占。天朝政策讓他們壟斷,可謂天時;廣州物產豐富,交通方便,可謂地利;行商精明誠信,則是不折不扣的人和。

中國出口的主要商品是絲綢、瓷器和茶葉。歐洲人曾經以為絲綢是長在樹上的,由於遠隔重洋,運到歐洲的絲綢幾乎和黃金一樣貴重,是當時最奢華的奢侈品。

很多年來,中國出口到西方的絲綢,幾乎從不考慮如何在圖案上和式樣上迎合西方人的審美。1739年,順泰行商人秀官大膽根據海外風尚,仿照歐洲流行式樣,設計織造出大量新品,一舉贏得廣泛關注。

廣州一帶生產外貿產品的瓷器工場,根據外商提供的圖樣,大膽採用西洋畫法,燒制出與此前風格迥異的新產品。至於茶葉,伍秉鑒為了保證質量,在武夷山這個著名的茶葉產地,擁有大面積的茶園。伍家出品的茶葉很快就成為質量和檔次的象徵,凡是有伍家標記的茶葉,在國際上就能賣出一個好價錢。

更令人為之嘆服的是,早在200年前,當絕大多數中國人都不知道美利堅和保險業為何物時,伍秉鑒竟然已經在美國投資保險業,購買美國證券。到了他的兒子伍紹榮手裡,更是把從事外貿獲得的利潤抽出一部分,用於購買美國鐵路債券。

據統計,伍家在美國投資的利息,每年可達20餘萬兩白銀。一位叫亞興官的行商,甚至把廣告做到了大洋彼岸的《普羅維登斯報》上,他在廣告里寫道:「廣州瓷商亞興官敬請轉告美國商人和船長,現有一批精美瓷器,風格高雅,價格合理,一旦定貨即可成交。」需知,這是在遙遠的1804年,是在絕大多數中國人還不相信地球是球形的遙遠年代。

在時人的記錄里,伍秉鑒是一個身材瘦小、不苟言笑,卻又忠厚大氣的傳統商人。通過兩件事,我們不難看出伍秉鑒的過人之處:

其一,一位合作的美商替伍秉鑒承銷一批生絲,獲利頗豐。按之前約定,這些錢應兌換為東印度公司的期票。但這個美商卻自作主張購進了一批英國紡織品,由於滯銷,造成了數千元的虧損。美商主動要求賠償,伍卻只說了一句,「以後要多加小心」,婉言謝拒了美商的賠償。

其二,另一個美商和伍秉鑒合夥,由於經營不善,欠了伍7萬多元的債,一直沒法償還,只得滯留廣州。伍獲悉內情後,把美商找來,當著他的面把借據撕得粉碎,並對美商說,你是我最好的老朋友,你是一個誠實的人,只是不走運罷了。

擁有巨額財富,同時又與海外有著千絲萬縷的關係,可以肯定地說,十三行的行商們大多過著比王侯將相更為舒適寫意的生活。1860年法國的一份報紙刊登了一個法國商人寄自廣州的信,其中寫到他在行商潘庭官家裡作客時的見聞。

這封信寫道:

「我最近參觀了廣州一位名叫潘庭官的中國商人的房產,他每年花在這處房產上的花費達300萬法郎――在一個干很多活都掙不到一點錢的國家裡,這是一筆巨款。這一處房產比一個國王的領地還大。

……他有50個妻子和80名僮僕,還不算30名花匠和雜役等等。他在中國北方還擁有另一處更好的房產。

……房子的前邊是一個廣闊的花園,種著極稀有的花卉,一條寬寬的路通向大門。住房的套間很大,地板是大理石的。房子里也裝飾著大理石的圓柱,或是鑲嵌著珍珠母、金、銀和寶石的檀木圓柱。極高大的鏡子、名貴的木料做的傢具漆著日本油漆,天鵝絨或絲質的地毯裝點著一個個房間。

……鑲著寶石的枝形吊燈從天花板上垂下來。整個建築群包括30多組建築物,相互之間以走廊連接,走廊都有圓柱和大理石鋪的地面……這花園和房子可以容得下整整一個軍的人。」

行商有錢但沒有政治地位,雖然他們大多會在發家後捐個三四品的官,但這種捐錢買來的官都是當不得真的虛銜,朝廷賜給他們的頂戴,大多時候不過是關起門在家裡自我欣賞一番。

總之,一個擁有大量財富而又沒有相應政治地位的大富翁,在擁有合法傷害權的官員面前,無疑如同懷揣珍寶過鬧市的小兒。十三行的行商們就充當了這樣一個可悲的角色。

官員對行商的盤剝勒索可謂五花八門,最常見的是人情來往。官員――尤其是對行商有著生殺予奪大權的粵海關官員,他們家裡每年都會做幾次生,官員的生日,夫人的生日,以及其它家人的生日。

每逢做生,行商都會提前收到大紅的請柬――在行商眼裡,那不是請柬,而是一紙罰單。每個行商必須送上一筆讓官員們滿意的壽禮,才能獲得此後的相對平安。――誰送了不一定記得,誰沒送卻一定記得。

人情往來只能算小兒科。亨特在他的書里說,「另一方面行商們卻經常受到敲詐和勒索,迫使他們捐款,如公益事業,公共建築,賑濟災區等,政府還經常無中生有或誇大長江、黃河泛濫造成的災害。」

雖然明知官員要求自己為公益事業募捐只不過是一個撈錢的借口,其中只有一小部分真正用於公益事業,而絕大部分落入了相應官員的腰包,但行商們卻從來不敢說不,至多在官員要求的數額上討價還價。如有一次官員要求伍秉鑒拿出20萬修理河堤,伍告訴亨特,他打算給五六萬,如果官員不滿意的話,他就給10萬。

儘管包括乾隆在內的清朝皇帝們都對西方文明不屑一顧,認為那些蠻夷之國不過是天朝的光輝照耀不到的化外之地,但他們對西方奇技淫巧製造出的洋玩藝兒仍然頗感興趣。

因此,粵海關的另一大任務就是為皇室選購來自西洋的種種新奇物品,這些東西五花八門,包括八音鼓、自鳴鐘、玻璃屏鏡等,所要花費的銀兩,官員們自然不會掏腰包,最好的辦法,就是讓行商買單。

據統計,1793年至1806年間,行商們替粵海關購置洋貨的費用,從每年5.5萬兩增至20萬兩。行商們為此集體致信英國公司大班,希望他們不要再將那些足以使他們破產的洋玩藝運到廣州來。

如果說以上盤剝都還算有個定數的話,那麼一些偶然性的突發事件,則往往是令行商們大為頭痛的無底洞。這方面,海王星號事件就是一個最好的例子。

海王星號是英國東印度公司的一艘商船,1807年2月24日,海王星號停泊於廣州期間,船上的水手遭到一些中國人的圍觀和戲弄,雙方發生衝突,一名中國人被英國水手打死。人命關天,況且涉案的又是來自化外的夷人,廣州地方政府對此十分重視,要求英國人交出一名船員償命,但英國方面峻拒不允。

清朝官員將海王星號的擔保人、當時在十三行中位列第二的行商盧觀恆找來,要求他必須讓英國方面交人。盧觀恆於是陷入了兩難境地:英國不交人,清朝官員堅持要人。

後來,清朝官員把盧觀恆逮捕下獄,並停止與東印度公司的貿易。在此情況下,英國人同意了清政府的審訊要求。於是,當年4月6日,由廣州知府、番禺知縣和澳門海防同知等官員組成了聯合法庭,東印度公司高管以及行商盧觀恆、潘啟官、伍秉鑒等出席審訊。

審訊對象是海王星號上的50多名水手,審訊目的是要找出一個水手,讓他對那名被打死的中國人負責。清朝官員努力追索兇手,看上去似乎要為民作主。其實,根據當時關注此事的一些外國人的記錄,情況恰恰相反――相關官員不過是要在貌似嚴正的審訊之下,讓這起突發事件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這樣做,不僅可以應付朝廷的追問,更重要的是,他們都拿了盧觀恆大把大把的銀子。

於是,在莊嚴的法庭上,清朝官員一再暗示英國人,只要有一個人站出來認罪,事情就了結,並且,這個站出來認罪的人不會真的受到處罰。見英國人不開竊,清朝官員又暗示,東印度公司的官員可以出面作證,說他們看到一名英國水手肩扛一根竹竿,在混亂之中,那個倒霉的中國人自已碰到竹竿上刺死了。如此這般,這事就算過去了。

英國人卻認為這一提議是「荒謬的,可鄙的。」接下來,清朝官員再次爆發靈感,他們暗示英國人,那個中國人是想偷英國水手口袋裡的錢,並從後面撞上了他,因此才被竹竿刺死。鬱悶的是,善於變通的中國人遇上認死理的英國人,簡直就是雞同鴨講。

後來,清朝官員們終於認定了一個叫西恩的水手是責任人,因為事發當天他手上拿了一隻中國煙斗,而眾所周知,煙斗是竹製的。此後,負責審訊的廣州地方官員們向刑部彙報這一事件的經過卻說,事發當天,西恩住在一座有木質百葉窗的樓上,當他用一根木棍挑開百葉窗時,木棍不慎脫手落下,正好打中了那個倒霉的中國人。――如此令人大跌眼鏡的虛構,讓人懷疑這官員盜版了《水滸傳》里潘金蓮與西門慶相遇的情節。

最後,對西恩的判決是,既然西恩是無心之過,那就用不著償命了,只需支付12兩銀子的喪葬費,再由廣州方面將其驅逐出境即可。一場起初看上去幾乎無法平息的夷人行兇案,就以這種離奇的低調告終。

當然,熟悉中國內情的洋人都知道,官方之所以如此判決,是因為背後有行商拿出的巨額金錢,「為了讓對這件可笑的審判有興趣的各方保持沉默,行商所支付的必要的賄賂似乎不少於5萬英鎊。」

海王星號事件的後果,《帝國即將潰敗》一書認為,「它所造成的歷史影響卻剛剛開始,通過西方媒體的報道和相關書籍的描述,清朝官員們無視法律、貪婪、漠視生命的形象,在西方人的心目中進一步加深。」

東印度公司的一位高管據此認為,「中國人的司法不僅非常專斷並且腐敗,而且是建立在一種在很多方面都與歐洲的公平或正義思想不兼容的制度之上。」這一事件也使西方人意識到在中國獲得治外法權的必要性。

1843年,中英鑒訂《五口通商章程》時,英方便堅持把領事裁判權寫進了條約。照葫蘆畫瓢,此後,美國、俄國、法國等眾多西方國家都在不平等條約中,紛紛獲得了領事裁判權。

類似海王星號事件的中外衝突時有發生,而每每遇到這種事件,最緊張最害怕的無疑就是兩頭受氣的行商。1827年10月8日出版的《悉尼公報》上刊發了一篇伍秉鑒被敲詐的文章。文章說,某人在伶仃洋被洋人所殺,而伍被懷疑放走了兇手,官府理所當然地支持這種說法,伍只得拿出一大筆錢給了處理此事的官員和被殺者的家屬。

文章作者說,「行商浩官的罪是有錢而膽怯。最近,他被人以多種方式勒索金錢……中國遍布著道德敗壞,這裡不信上帝,充滿了肆意報復、說謊、欺詐和淫蕩的惡行。」

其實,伍倒不一定真是膽怯,而是他深知,這種事情如果堅持要查個水落石出,最終吃虧的還是自己。他只有破財消災,就像小商人向黑社會支付保護費一樣,他也必須拿出銀子在官員們手裡買個平安。因為在一個將商業視作末業的國度里,以商業而積累的錢財無疑就是原罪。

芸芸眾生所看到的行商家財億萬,妻妾成群,可行商們也有他們的煩惱――他們深知能夠擁有這些榮華富貴,固然和自己的精明能幹不無關係,但最大的關係其實是朝廷執行的一口通商政策,而朝廷既然能給你富貴,也就能夠把富貴收走,甚至把你一家老小的小命也收走。

因此,行商無論做得多大,無論洋人如何真誠地稱頌他們精明能幹,他們在哪怕區區七品的縣令面前,也只能小心翼翼地侍候,生怕一時不慎、一事不謹而惹來滅門之禍。為此,行商潘振承甚至激憤地說,寧為一隻狗,不為行商首。

第一次鴉片戰爭前後,行商們多年積攢起來的銀子如同流水一樣花了出去。隨著中英之間矛盾日深,戰事一觸即發,儘管包括林則徐在內的天朝吏民,大多認定伍秉鑒這樣的行商乃是和洋人勾勾達達的漢奸。

但事實上,伍秉鑒們最清楚,英國發動戰爭的根源,就是不滿十三行的壟斷,而英國一旦獲勝,十三行就將壽終正寢,因而行商們肯定比其它人更渴望天朝獲勝。為此,伍秉鑒和其它行商都積極募捐,為國效勞。

早在1835年,廣東水師提督關天培打算在虎門一帶建攔江木排,以防止戰爭期間洋船進入,一核算,需要白銀86000兩,數額太大,只能望江興嘆。兩三年後,當中英之間戰雲密布時,伍秉鑒等行商一次性就捐出10萬兩,不久,攔江木排宣告竣工。儘管這種冷兵器時代的防衛手段面對船堅炮利的洋人不一定能起多大作用,但行商們公忠體國卻是不爭的事實。

此後,行商們又捐資為政府購制新式船隻,如伍秉鑒花14400兩購回一隻美國夾板船,這是我國最早購自歐美的戰船;潘正煒花1萬兩購得一隻呂宋船;潘仕成花兩萬兩製成一隻美式戰船,他還從家鄉招募了300名青壯年準備守衛廣州。

當英軍於1841年5月兵臨廣州城下,即將攻打這座南方商業重鎮時,伍紹榮奉將軍奕山之命前去英國軍營調停,並達成了交出600萬銀元贖城的協定。於是,廣州免去了化為焦土的無妄之災。

這600萬贖城費,行商出資200萬,其中伍家一家便出了110萬。第一次鴉片戰爭結束後,中英簽訂《南京條約》,面對高達2100萬銀元的賠款,政府又一次向行商伸手。這一次,伍家被勒索100萬,行商公所134萬,其他行商共攤66萬。

伍秉鑒一生謹言慎行,對官員的勒索和朝廷的逼捐,向來都儘力予以滿足,《廣州府志》稱,「伍氏先後所助不下千萬,捐輸為海內之冠」。但林則徐卻將他的兒子關進大牢,他本人也被摘去頂戴,枷鎖示眾。

對這位已經風燭殘年的老人來說,他沒法不感到深深的屈辱和凄涼。為此,他在1842年12月23日寫信給遠在馬薩諸塞州的美國友人說,若不是年紀太大,經不起漂洋過海的折騰,他實在想移居美國。一年之後,伍秉鑒鬱鬱而終,享年74歲。亨特在他的著作里寫道:「浩官和拿破倫、威靈頓都生於1769年。」

《南京條約》的正式簽訂,意味著一口通商已成過去時。條約規定:「凡大英商民在粵貿易,向例全歸額設行商承辦。今大皇帝准以嗣後不必仍照向例,凡有英商等赴各口貿易者,無論與何商交易,均聽其便」。白紙黑字,一口通商結束了,行商壟斷結束了,在夾縫之間曾怒放過的十三行這枝奇葩也凋謝了。

1856年,第二次鴉片戰爭期間,一場大火將十三行商館化為灰燼。一位親歷者記述說,夜裡,大火彌天,火光竟呈現多種色彩,這是由於有大量珠寶在燃燒。

林則徐顯然是看不起伍秉鑒這種天天與洋人打交道的充滿銅臭的商人的,儘管被疝氣所苦惱的林則徐曾通過伍的介紹,從一個叫伯駕的洋醫生那裡獲得了治療此病的藥物和器械。

但從骨子裡說,講究修齊治平、講究了卻君王天下事,贏得生前身後名的儒家精英林則徐既不可能有伍的世界性眼光,也不可能對這種挾洋自重的二毛子平等視之――須知,在那個時代里,不僅是林這樣的高級官員,就連一般自重身份的人,都認為和洋人打交道是一種恥辱。

伍秉鑒來說,他雖然富可敵國,是當時世界上的首富,但在這個萬般皆下品,惟有讀書高的國家,財富並沒有壯起他的膽,撐起他的腰,相反,他因為這些財富,不得不在官員面前更加膽怯地彎下腰。

林大人和伍首富都不會意料到的是,在英國人眼中,他們倆人竟然是可以相提並論的――倫敦蠟像館裡,林則徐和伍秉鑒各自佔據了一席之地。如果林大人在天有靈,他一定會認為英國人將他和伍秉鑒這種奸商供於一堂乃是對他的嘲諷和不敬。林大人想必會大發脾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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