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奎成:「魏武王常所用」石牌是偽造的(2)
這三種稱呼,無論哪一種,都只限於從曹丕稱帝之後,到曹奐亡國之前,即公元220~265年期間。這45年,是魏的「本朝」。本朝期間,稱本朝人物,不需、不須、也不許加上朝代的名號。這個道理也很簡單,譬如,兩個中國人,在國內的某地相遇,甲問乙:「你是哪裡人?」乙只要回答:「我是某省某市人」就行了,不需要說「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某省某市人」。同樣的道理,曹丕既然稱帝,就意味著開創了一個新的朝代,這個朝代就是「魏朝」--儘管史學習慣上仍把它稱作「魏國」--魏朝的人,稱自己的開國始祖為「魏太祖武皇帝」,不僅不通,亦涉不恭,而且違制,甚至還有這個「魏」已經亡而不存,或者自認這個朝代遲早要亡的含義在內。可以斷言,稱曹操的廟號也好,稱曹操的帝號也好,只要前面冠以「魏」字,肯定都是後人的口吻,至少是魏以外,如當時蜀人或吳人的口吻,當時的魏國人絕不可能有此稱謂。帝王既歿,在各自的「本朝」只稱廟號或謚號,而後代的人始冠以朝號的現象,考諸史籍,無一例外。例如嬴政,秦朝的人稱他「始皇帝」,秦亡以後,人們才稱他「秦始皇」。又如劉徹,在他死後,漢朝人只稱他「武帝」,漢以後的人才稱他「漢武帝」。再如李世民,死後唐朝人稱他「太宗」,唐以後的人才稱他「唐太宗」。這種現象,可以視作中國古代冥稱制度的一個組成部分。
不僅規制如此,且亦客觀使然。曹操死後,僅三百多年間,謚武帝的就有六人:晉武帝司馬炎,南朝宋武帝劉裕,齊武帝蕭賾,梁武帝蕭衍,陳武帝陳霸先,北周武帝宇文邕。--如果再算上曹操之前的漢武帝劉徹,則至少到北周為止,中國歷史上就有了八個「武帝」。這麼多武帝,後人怎樣區分?只有加上朝代的名號,就象這裡列出的六位一樣。因為在同一個朝代,帝王的謚號絕不會相同,於是為了區別於另外的「武帝」,後人把曹操稱為「魏武帝」的現象也就必然地出現了。以此緣故,凡後人所說的「魏武」,如「魏武揮鞭」之類,不管怎麼理解,都只能是「魏武帝」,絕對不是「魏武王」。
那麼,有沒有這種可能:曹操死後謚「武王」,奉安(下葬)之時,曹丕尚未稱帝,因此在魏國內部,把他稱為「魏武王」?答曰:絕無可能!原因之一前面已經說過,諱號、謚號混稱,違背了古代的冥稱制度,森森地宮,何等庄肅之處,曹丕豈能不倫不類地弄一堆諱謚不分的石頭放進去,拿自己的老爸開這種荒唐不經的玩笑?原因之二,曹操的「武王」是漢朝天子封的,不是魏朝天子封的,「魏」當時還沒有天子,也沒有資格為曹操加謚號。漢謚冥號尚且只稱「武王」,並不冠以「漢」字,遑論「魏」乎?
行文至此,不妨做個簡單歸納。一、曹操生前稱「魏王」。二、曹操死後謚「武王」。三、從曹操死後下葬,到曹丕稱帝的八個多月期間,對曹操的稱呼只能是「武王」。四、曹丕稱帝後,曹操的稱號是「武帝」。五、魏國滅亡,後人才開始稱曹操「魏武帝」--請看,曹操生前死後,從來就沒有過「魏武王」的稱號。事實上,認為曹操曽有「魏武王」謚號的,都是僅憑印象的想當然說法,遍檢史書,無一例證。
曹操若要稱「魏武王」,必須有一個前提,即曹丕沒有稱帝。曹丕不是皇帝,曹操的身份就及「王」而止,不會再有「武帝」之稱,後人也不能稱他為「魏武帝」,如此,他的謚號還是「武王」,後人就可以把他稱作魏武王了。可惜這是個假設,事實是曹丕稱帝了,而曹丕既然稱帝,曹操也就永遠失去了被稱為「魏武王」的可能性。
中國歷史上稱「魏武王」的只有一人,此人是後秦的姚襄。《晉書·本傳》:「襄敗,為堅所殺,時年二十七,是歲晉陞平元年也。苻生以公禮葬之。萇僭號,追謚魏武王。」按:「晉陞平元年」是公元357年,苻生葬姚襄以「公禮」而不是「王禮」。姚萇是姚襄的弟弟,僭號稱帝於公元384年,此時才追謚其兄姚襄為魏武王,時間上差了27年,姚萇不可能把姚襄的陵墓扒開,塞進去一堆「魏武王常所用」的石牌。
有人說,五胡十六國時的冉閔也稱「魏武王」,這其實個誤解。冉閔死時,他的對手前燕國王慕容俊謚其為「武悼天王」。冉氏建立的政權史稱「冉魏」,坊間不察,以為冉閔是冉魏之王,謚號中又有「武」字,於是移花接木,兩下拼湊,就可以稱為「魏武王」了,這與把曹操訛稱為「魏武王」一樣,也是僅憑印象的想當然說法。冉閔下葬之時,其謚號是「武悼天王」,這個謚號被不被冉魏所接受,史籍失載。照筆者的看法,如果這個謚號被冉魏接受了,那麼,冉閔的墓中發現了什麼文字,也只能是「武悼天王常所用」之類;如果這個謚號未被冉魏接受,則對冉閔的稱呼只能是「魏王」,絕不會出現「魏武王」的字樣。
排除了姚襄和冉閔,再回到本文開頭的結論上來:曹操生前死後,從來就沒有過「魏武王」的稱號,那麼,墓中的「魏武王常所用」石牌從何而來?答案只有一個:後人偽造的。
僅此一點,即可準確斷定,安陽西高穴的漢墓,墓主絕非曹操!
那麼,是誰偽造了那些「魏武王常所用」的石牌?這是個很有意思的問題。有人懷疑是盜墓賊所為,這個懷疑,最無道理,盜墓賊作偽的目的是什麼?為名?盜墓歷來都是見不得人的勾當,隱名埋姓之不遑,哪有盜墓圖名的傻子?為利?盜墓自然是為了圖利,但既盜墓物,則已獲其利,而再造此偽牌,試問其利何在?照筆者的理解,作偽者應該符合三個條件:一、對考古學具備相當造詣;二、對歷史學的典章制度一竅不通(按:古代的冥稱制度屬於歷史學典章制度的一個分支);三、偽造石牌與本人的切身利益有直接關聯,非名即利,二者或居其一,或兼而有之。其中的第二個條件,即本文前面所談的冥稱制度,對現代人來說是專業知識,對古代人來說卻是普通常識。「五四」之後,國學幾近絕斷不傳,古人的這類常識漸不為今人所知。由此可以大致斷定,偽造石牌者不大可能是古人。結合此前披露的消息,這些石牌都是從「擾土」中挖掘出來的,則誰偽造了這些石牌,豈不耐人尋思?寫於2010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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