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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亥演講錄(續2)

三忌求速與待心   修行人勇猛精進,原是好事,但精是純一,進屬不退,能朝於斯,夕於斯,不疾不徐,亦不間斷,是名精進。要非貪多猛進之為精進也,要好太過亦是貪。凡入手太高者,必不持久,急欲見功者,氣必粗浮,所修勢必難成。今之到處求法,修一二十年不得實用者,皆由法門太多。求功太速,修時太短,法見太深,終至百法皆曉,一事無成,此貪速急進者也。   反之則又因循坐誤,稍得勝境,即自滿足而待心起矣,放逸二字,最是障道,以不進則退也。   修行人本是半途出身,從未就根本下手,至淺近之佛理,往往忽棄,久之恥於再問,含糊過去,任其糊塗,此一誤也。   根本未明,則修至究竟如何為止,彼亦盲然,且自以為時機成熟則功行自圓,放任以待時,此二誤也。   修行先以求悟,悟後方是正修,若稍明悟,正是工作開始之時,乃欲任運自在,不求徹底,終至沉淪,此三誤也。   修行功夫,臻微細處,最不易分析,白鳥之白,與白雪之白,二而非一,於此處最含糊不得,若因循放任,姑待其時至,以為久久必可徹底明白,此四誤也。   又任運與待心,絕然不同,凡修至明心後,入任運境界,仍不能絲毫放逸,必參至極究竟處,再由極究竟而至極熟,熟極則能所自忘,至此方可放手。   所謂既悟之後,如喪考妣,豈得以放任為自由,強作自在而放棄哉?總之功夫是自己知得,今以植樹為喻,初修如先辨土性,宜種何物,而下種子後,一時雖不見萌芽,萬不可疑為不生而挖視之也,只要每日灌溉,勤行本分,及見萌芽,亦勿歡喜,只要小心風雨水旱蟲蟻,於開花結果後,尤不宜性急採食,只要看護待時,至此方入任運時期。今於初見萌芽時,即放任不管,待其自植,此又待心之誤也,前為太過,此為不及,同為行道之障,故忌之。

  四忌人情與依他   凡初修人往往隨人而轉,以耳為目,若依善知識,本屬正辦,但不可一味人情,譬如先修之法,如先請之醫,人情也,如醫藥不對,久不見效,只有改請他醫,當重於性命,不得再人情以自誤也。彼之輕於換醫藥者,雖多半人情用事,亦由自己不真痛切。如果以自己為本位,審明利害關係,服藥無效,先自警覺,即速改方,萬無猶豫進退,偏重人情之理,如服藥有效,則於生命有關,又豈可因人情而改道,故操縱在自己,切勿依賴他人,以耳為目。   修行人每苦在不知,一不知自己根本毛病,二不知何者是名醫,三不知何者是妙藥,四不知如何情況方為有效,五不知服藥後,必有種種反應,因疑怖而中止。故未修前,是盲從,正修時,是瞎練,稍得境界,又屬自是,一誤再誤,可勝痛哉!

  五忌呆板執病   修行人如作工,不可無巧思,以巧則事半功倍也,佛法無定法,假定為禪密凈土等法,用以歸宗,然以各人根器不同,法亦隨之而變,如死守不化,不以活潑,靈機無由啟發,安得至自在之境,登極樂地哉。   故專一與死守不同,如志願往西,忽又慕生東方,此不得名專。當知東西方同一極樂道場,東西只是假名,四維上下,各有佛土莊嚴。我當先凈其意,取得往生之資格,則東亦可西亦可,無不應願往生,此不得名活。若死守一法,以為西方是唯一樂土,無有餘方,執見如此堅固,往生實是難事。眾生病苦,只是我執,學佛正要去我執,若因修持,再加一層執病,豈非苦上加苦。凡習氣深厚,皆因執病而起,馬祖死守坐禪,是名執病,為南嶽所呵,他宗亦無不同此病。然更有一班貪便利取巧之人,以為十念即可往生,真便宜之至,只待臨終用功,佛自然來接引,真是夢中見財而喜,故不得不督促之,使勿放逸。   惟眾生難度,扶得西來東又倒,要當善為調處,如調琴弦,鬆緩則不成聲,太急則弦斷,第一先啟其活潑靈機,第二曉以利害,使自己痛切,用功時,如率兵攻敵,義無反顧,不用時,則一切放下,視若無事,而心則常活潑潑地,如是用功,方名精進。

  六忌不依規矩   凡修一法,必有師承,初學其責任在師,信受後,必依法奉行,如以我見為是,變更其法,則成就實難。昔有修心中心法者,規矩必得兩小時,彼自以為念咒比他人快,只要一點半鐘,即可夠一千八十遍,遂不依規矩而修,後終無效,反疑他人所修為不實,遂疑法謗師,此實大忌。   故付法之先,應極慎重,考察身體時間,各種因緣配合,方無流弊,而受法者,以老實肯切為主,多問可以釋疑,亦貴在自覺耳。

  七忌失覺照   此是修行者最大毛病,凡修行至數十年,不得絲毫受用者,正坐此病。蓋修在一時,而用在平日。覺照功夫,是修行人唯一目標,亦斷苦證真唯一方法。眾生顛倒苦惱,只因不覺,外物來誘,不問順逆,枉被流轉,若以慧力覺照,知其虛妄,內外雙空,不受搖惑,自然無喜無嗔,不造惡因,不起惡緣,不受苦果矣。覺照是因地先覺,覺在事前,故名大智覺,照是練習抵抗,諸境前來,得失利害之辨,於人天交戰時,能一決進退,不動不搖,力自充足。   故無論何時何地何事,皆當警覺觀照,不宜忘卻。行者每分修時與平時為兩件事,以為平時行住坐卧,待人接物,都不是修,一誤也。   行人不知覺照即是對境練心,以不明心地法門,故不知用心方法,二誤也。   行人口說空,所作事業仍不能空,因不能覺照,無由證空,三誤也。   行人不知覺照是最要緊之用功法門,越多練越好,越逢刺激事,越可反證自己之定慧力。而彼但求福報,不能大受,不起大用,四誤也。忘失即是忘其所以,便是因循、不痛切,此所以明道多而修道少,修道多而證道少耳。

  八忌未得謂得   未證謂證,及衡量他人意境好高騖遠,誇大虛驕,是眾生習氣,亦好勝心所引而誤入者居多,譬如觀空,理已明白,亦自以為可以空矣,但遇事則又不空,煩惱依舊,其力未充,誠不免識者所譏。然究有一二分證得,雖一時理事未融,終有精進到達之一日。若夫根本未明,而自謂證得者,理且未明,遑論事證,真是妄而又妄。如外道不知明心見性為何事,乃死守竅門,或觀月輪成就,即自稱為明心見性,此最顛倒,難以救藥。   又修持功夫,只有自知,屬於心地,豈可皮相?臆測即是虛妄,衡量亦是煩惱。故他人之勝劣,不勞我之著急擔心也,一涉勝負,即不覺入於嫉忌而嗔心起矣,於自己功行,反而退惰,不可不慎。

  以上八種,為修各宗法門之根本條件,不論修凈修禪修密,皆當如是,以下再講修各宗之法。   修法目標,在登彼岸,波羅蜜是也,波羅蜜者,歸宗也,宗者元也。歸元法門甚多,有以禪定歸宗,曰禪宗;有以凈土法歸宗,曰凈土宗;有以密法歸宗,曰密宗;以禪凈密乃法而非元,乃舟而非彼岸,用舍之權,操用在我,不受法縛,方名彼岸。恆心不可無,偏執不可有。學佛志在去縛求解脫,活潑自在,除一切苦厄,而諸苦厄之中,以法縛為最苦,習氣深者,縛之厚也,禪有禪習,凈有凈習,密有密習,而自以為是之習,皆啟門戶紛爭之漸。修行人求無諍三昧,爭論至屬可恥。然有時不可不辯,不可不爭,此辯爭雲者,名曰正因,不可涉於意氣,亦不可引對方惱怒,當平心靜氣處之,機不相契,且勿與逆,逆則反遠矣,不獨對人如是,對自己亦要虛心調伏,知過必改,不改不是真知,莫謂殺盜淫便是過,舉凡心地未明,因果未了,處處纏縛,動則得咎,一切都是罪過。《地藏經》云:舉心動念,無非是惡,業力所系。無可逃罪。此是無力的被捲入,非是知而故犯,可哀也。

  八、略說各宗修法

  本會雖系印心道場,專修心中心法,但禪凈各宗,亦同時兼弘,茲略說各宗修法,一、修凈土法門,二、修禪定法門,三、修心中心法門。

  修凈土法門   佛說法四十九年,種種方便,無非是攝心歸一,做到一不可得,方便度苦,隨機應化,非有定法。念佛法門,亦是方便法門之一種,不可專執持名為念佛,凡內觀自性,外參經論,行住坐卧,待人接物,一切皆念佛也。千百年來,念佛者多,成就者少,其原因有五:一、不明念屬何念,佛是何物。二、貪得便宜,不耐吃苦。三、不明心要,力量不足。四、分宗立派,穢凈之見橫生。五、不得持名法門之訣竅。如今先要明白此念佛之物為何物,終日受苦顛倒流浪生死之物又為何物,然後再去念佛,心地明白,方可我不離佛,佛不離我,佛我同光,體用如如,在在凈土,處處西方。如是努力精進,則生西並非難事,阿裨跋致,此生定可證到也。   修凈土是要雙修,不要單修。云何單修,單信西方之彌陀,自己發願往生,賴佛來接引,自己卻不用功,改除習氣,是謂單修。云何雙修,明白自己本心地,其光明無量,壽命無量,與彌陀不二,感應道交,十方儘是西方,在在處處,若有此心,佛即不來而來,我亦不往而往,分不出對面彼此,朝於斯,夕於斯,娑婆不異西方,開口都是念佛,無能念,無所念,水不離魚,魚卻忘水,不立彌陀見,不立穢凈見,當下即是往生,是為雙修。但口說而心不行,執持名號,心不作觀想,是謂單修,心口相應,是謂雙修。其實雙修容易,單修難,雙修得自在,單修反吃力,雙修決定往生,單修斷斷無功,要如是修,方為正修正行。但念佛之前,必應具幾個先決條件:一、須先認識何為凈土,二、須先明白阿彌陀三字作何解,而往生凈土者,是我何物,三、修持法門之次第。若此三項未曾明了,則雖持名萬遍,只如鸚鵡學語,全不中用,所謂為經轉,並非轉經。   凈土本有理凈土事凈土,事凈土者,西方極樂世界,確有依正莊嚴佛土是也。理凈土者,我之自性清凈土也,心遍一切處,皆是西方,十方與西方不異,故曰圓覺。再將凈土二字分別解之,凈乃掃除一切習氣義,無污染義,土乃指本心地而言,我之本覺妙體,原來亦是光明無量,照十方國,無所障礙,壽命亦無量無邊與佛同體不二。我與彌陀,本無往來隔絕,迷則萬里,西方變阿鼻,悟則咫尺,阿鼻即西方,故經雲欲凈其土,先凈其心,隨其心凈,即佛土凈。   阿彌陀者,其義即如如不動,不生不滅,大自在之毗盧藏性是也,蓋阿為無生義,彌為我大自在義,陀為如如不動義,我之本體圓覺妙心,既同彌陀,則往生雲者,乃不得已方便說耳,既無來去,何復言往,既無生滅,何復雲生,故往生之物,非我有相之軀體,乃我本無生滅來去恆常不變之如來藏性耳,茲再述信願行證四項如下。   第一信者,非單信西方之莊嚴佛土,即算髮信心也。必同時深信自性即是彌陀,本可一樣成佛,人皆可以為堯舜,一切眾生皆可成佛,只是迷悟之別。此信是為甚難,若能信心不逆,一念凈信,即已於無量千萬佛所種諸善根,即非凡夫境界。故非信得真實,信得堅切,則願力不強。古德云:信果佛易,如信釋迦彌陀等佛是也。信因佛難,信一切眾生及我自己,因地皆可成佛是也。故曰難信之法。經雲初發心即成大覺,是以信為諸行之母。   第二願者,發願也,願即志也,士何事,曰尚志。發願即是立志,發願成佛,是立無上之志。但若專心發願生西,慕彼有相功德莊嚴,尚不離貪著,非真發願也。經雲若樂小法者,即著我見人見眾生見壽者見,即於此經,不能聽受讀誦。故願非大不可,願大成就大,願小成就小,如承大物,必大其器,欲成就如是功德莊嚴者,必發大願,謂我今願生彼國,為自己成佛故,為度一切有情故,非為貪得故。斯是真正發願,故經內有應當發願者有三。   第三行者,修行也,非僅持名號之謂修,當時時厭離生死,念念不忘彌陀,口持心念,綿綿密密,即得三密瑜伽境界,所謂凈法有力,則染法無力,其能不念貪念嗔念痴者,以念佛念法念僧有力也,不念此,必念彼,不念西方,即念地獄,猶反手也,手不有二,心豈有別,當下即是,毋庸猶豫,似此專一誠修,一日至七日,心不顛倒,並不顛倒心亦不可得,自然一心不亂,一心即是無心,心不可得,為正修行。   又修行者,破見濁也,若有凈見,對面即立穢見,不得為行。經云:是法平等,無有高下,佛為眾生方便說此凈土法門,然又不許有情見,文殊以有佛見,尚貶向鐵圍。故見不凈,心不凈,即土不凈,是以信堅願大,合之方為正行,非僅口持即謂行也。   一句彌陀頓超八十億劫生死重罪,前際後際皆斷,心行處密,本是無生法,亦是無上密乘。玄奘法師所譯經本,重正念思維,羅什法師所譯經,重執持名號,其實不二,以思維時,不離口念,口念時不離心行,古人觀念並重,非若今之偏執不化也。密宗釋彌陀有四,曰淺略,深秘,秘中秘,秘中深秘。亦無非念西方彌陀,與自性彌陀,同體不二之意,故一句彌陀,本是密宗,非可割裂分家者也。   第四證者,實證也,以心與境界體會通達之謂證。經云:惟佛與佛,乃能證知,是言以心印心,只自己知,非他人可測。又證者,隨信願行三者而轉,信願行之修得如何,則所證得亦如何,若徹了諸法空相,約理言,自是無修無得無證,但理事圓融,又何嘗廢修,修則證在其中矣。   念佛法門,系借佛力,但感力弱,應力亦弱,余念佛十年,始終不敢自信有把鼻,民國十八年秋,修心中心後,回頭再行念佛,方知念佛法門之微妙,並悟得阿裨跋致之意境,蓋一心不亂,定要平時做到,斷無臨時措辦。故於念佛法門之外,當參究密法以為正助,其境界實不可思議。余自承前此種種罪過,硬把凈密分家,罪同謗佛,佛在世時,本無禪密之分,後人為方便計,暫分以求專一,非故立門庭也。所謂歸元不二,方便多門,若固執己見,嚴別門戶,仍為執著,從何解脫。試問證至無生法忍時,心且不有,誰為別者?誰為證者?蓮池大師發願文云:願於禪觀之中,夢寐之際,得見阿彌陀佛云云,是豈摒絕禪宗者,近人執定非凈不修,反對密宗,自己卻又持往生咒。故知執持名號,為修凈方便法門之一,一切法皆是佛法,修一切善法,即得無上菩提,豈有修他法而彌陀不許往生之理?今借一句彌陀,念至萬法歸一,再念至一不可得,方為成就。即持他法,亦可同樣成就,惟向西願力,不得有二,念到一念無念,斯名實念,一相無相,斯名實相。至見實相時,自然心無繫念,無繫念即是解脫。經雲解脫即是如來,即是涅槃,行者斷不可自安劣小,以為此生決難辦到,尤不可視他人亦是劣小,作此見者,是增上慢,即是不明凈土,決定不得往生。   念佛之法,初念宜隨眾合念,音調應與眾合,不必字字出聲,應用息氣法以調伏之,時時換氣休息時,心念仍屬不斷。第一要與大眾和合同聲,次與眾念,不如與少數人念,少數人念,不如獨念,念六字不如念四字,念四字不如念一字,本來南無阿彌陀佛之本音,乃南無阿迷達菩大耶,論理亦應正授後再念,與持密不二。所謂念一字者,即四字中重一字,如重一陀字,而得抽空以作觀想,最為得力。又念佛時間,切不可太長,以念念不斷為上,最好念一刻鐘,禪定一刻鐘,輪流觀念。今人以多數為勝,以聲宏為高,更不辨功德為何物,妄將念佛功德,當作錫箔寄庫存放,其愚誠不可及。今姑妄立一功德格曰,念佛至一分純熟,即一分功德,十分受用,即十分功德,改去一分習氣,即一分功德,十分習氣,即十分功德。熟在自心,自心即是寶庫,若雲念至明心見性以為功德者,修心中心法,滿千座後,告以起用方法,彼必自知,凈土法之微妙。余前著有《彌陀心要》一書,可以參閱。

  修禪定法門   禪宗一門,教外別傳,非可言表,但以心印,而心無可印,使無表證,何由印可,佛故拈花以示機,迦葉微笑以為答,不落言詮,不落斷滅,直證心要,摩訶般若波羅蜜,非上上根人,不能領會悟入。東土人可以稱豪於全世界者,惟有禪宗一門,以學人心境極活潑自在,而意氣又豪逸風流,心雖盪空掃有,不落虛無,業雖專一精純,不喜迂執,有此法器,故能承受。達摩初祖東來,正因緣已成熟,所傳並無別法,只指見本性,離念即得,教人直下自會。自宋而後,始有話頭之說,如參父母未生我以前是誰等。至明時,禪宗漸衰,如毒峰禪師等,始創念佛,此念者,乃正念思維,教人看念佛是誰,漸而禪凈雙修,後來人更以話頭變作唱讀,不明宗意,遂由偏空,轉入狂放,為世厭棄,近更因噎廢食,索性廢棄,或公然大肆攻擊,斷定天下人,儘是末法鈍根,倘入禪宗,如遇蛇蠍,其狂逆高慢,寧非可痛。不知修行人,由凡入聖,法門雖屬無量,歸元畢竟不二,不到禪宗,不名究竟,所謂密密地、無上凈土,統是禪定,以一念不生曰禪,坐見本性曰定,臻此境界,方名真凈,方是至密。上上利根人,如入室進門,一推即入,若鈍根人,離室稍遠,必徐徐引入。而引入之法,豈有定義,不到可推之時,雖百推千推,終在室外。一棒一喝,豁然開朗,囫地一聲,亦在當機而已。   故禪宗重在師資,方便引入,近代人根器太薄,以生活艱苦,生障太厚,無暇專修,既缺師資,復少因緣,而自力因緣,究屬不夠,宜仗佛力,如凈如密,用為先導,其機已開,然後步步逼入,逼至山窮水盡,路絕谷斷之處,自然豁然開朗,親見本地風光。不經大死,不得大生,待其廓然明悟後,方許其參閱語錄,打磨光凈,三關未透,不容輕許。至於宗下一切開法引法,唐宋至今,以風俗關係之不同,豈可呆板抄襲,如庭前柏樹子,麻三斤等等,因當時正有此物,故可隨機點引,故修禪而曰有定法,即不名禪。   佛今日說定法,明日說不定法,外道驚怖,以為險道,安足與語最上法哉!自心中心法行世後,引入禪宗,至為簡捷,依法而修,可操左券,此惟冷暖自知,先以總持為法,般若為證,莊嚴自性凈土,斯真修禪宗者。

  修心中心法門   心中心大法,為最高無相密乘,非具大無畏精神者,不敢信而修也,在西藏必修有相密,滿二十年或二十年後,方可修此,東土人根器不同,故可直詣深造。此法初修,其責任在師,未經審查,不妄傳也,民國十七八年間,大愚阿闍黎,開山於京滬各地,當時求法者五六萬人,每日傳眾數百人,不及細談法要,世遂以普通密宗視之,大半中途廢修,或生疑謗,其深信不疑,親承左右,略得心要者,至今不滿二百人焉。現愚師隱居漢皋,暫謝世緣,分囑諸同門,宏化各方,不敏以一知半解,抗顏上座,與諸仁結此無上勝緣,深感慚愧。所幸二年以來,修眾均得受用,法緣日盛,禪密融會,此土清凈,至此心中心法,過去種種疑謗,亦賴諸仁親證,不辯而自冰釋矣。關係未來修眾,功德寧可思議。心中心修法,本毋庸再述,惟方便來者,留惠後學,說明似不可以不詳。   心中心法,以法而論,屬於密部,惟可使行者直證心田,是又通乎禪凈,蓋融禪凈密於一爐也,破一切法見,至極究竟地,一切儀軌,又極簡單,不必設備種種供養,無分男女老幼貴賤,只要能坐兩小時者,即可修持,並可剋期得定。定則自然生慧,故非坐過百座者,不能與談心要,使明體啟用也。此法妙在於昏天黑地一無趣味中,忽然開朗,親見實相,證得三昧。又以各人習氣之不同,其感應快慢,與反應影象,亦隨之而各異,故修時宜常親師友,以便參問,否則坐甫得定,感得境界,又忽疑而不坐,此病又極多也。   修心中心法,重在下座後,見境練心,以慧照力,照見一切皆幻,心自無著,無著即是無住,無住乃名無念,非不見不聞之為無念也。此法乃攝心無上妙法,由明心而空境,由空境而空心,由空心而空空,由空空而顯性,由顯性而圓照,由圓照而湛寂,斯入於心中心微妙之至境矣。   修心中心法,約分為五期,一、六印修滿之期,二、繼續再修之期,三、打七之期,四、滿一千座之期,五、放棄不再修之期。此法至多為一千座,如不肯放棄時,便成法執之病,又六印滿後,即不肯再坐,此二種人最多,甚可惜也。   眾生病根,只在習氣,不拔除其根,則非徹底,此根潛伏在性內,心中心者,表其性也,此法初修在求定,得定為體,由定而生慧,起慧為用。坐時修止,體也,下坐時修觀,用也,止觀並進,定慧交資,體用合一,體大用大,體小用小,然行者往往不起用,則每日只兩小時用功打坐,平時不肯參究起用,練習觀照,故得效甚少,遂疑法不究竟,譬如磨刀而不試用,終不知刀之利鈍,乃咎於磨之非法,妄生我見,豈不惜哉。   修心中心法,迥異乎其他法門,凡初修時,容易得定,及至中途,反覺紛亂,此正大進步之時,行者切勿疑退,譬如兩碗淤泥水,一則止靜勿動,使污泥下沉,水自清潔,見功雖快,非究竟也,稍一動蕩,復渾濁矣。此則將污泥逐漸提出,翻動自多,越翻則去泥越多,翻至徹底清凈時,更不怕動蕩顛倒矣,又如病人服藥後,必經過汗吐瀉之反應,其病乃除。   世人求定,每以死守不動為定。此是靜而非定,定者,動靜一如,定亂不二之謂也。無論諸境現前,為利衰毀譽,為稱譏苦樂,八風前來,接而不染,不變不搖,斯為正定。心中心法,實可修至此等境界,然一班劣慧者,必瞠目吐舌曰:此是佛境界,我輩凡夫,如何做得到?此必狂魔顛倒,不知分量云云,若有聞者,必疑退而不學,坐以自誤,此是人情作用,切切不可,行者當有勇猛心,探險心,天下無不勞而獲之便宜事,況學佛耶。   東密藏密重於有相,儀軌極嚴,佛像莊嚴,所費不貲,獨心中心法,不拘一切,不擇地點,只要如法修持,滿足時間,即可成就,耐心息氣,別無他法。第一不許求神通,第二不許見光見佛,設有諸境現前,勿許歡喜,勿許疑怖,認為幻化所作,一概勿理。坐時勿性急,有人來擾亂,或小兒啼哭,亦不許惱怨,凡逆我意者,即藉以練心,轉其積習,每逢惱怨,當生歡喜,久久習於自然,則平等智光現矣。   修法以恭敬痛切為上,恭敬則不苟,痛切則能忍,定不難得矣。下座以活潑觀照為上,活潑可以化固執習氣,觀照可以考察平日功行之深淺,用不難起矣。日後對他人觀機,亦由此純熟進步,慧眼開於不自覺也,得定證體,可賴乎法,以有咒印也。唯開慧起用,全賴自己,非時時觀照練習不可,慎勿放逸。近世行者,雖多年修持,而煩惱依舊,此則不肯練習起用之咎,彼誤認世法與佛法為截然兩事,六祖云:佛法於世間,不離世間覺。若不依外境以練心,則失之遠矣。   修此法者,以心不放逸為主,不在毀身受苦也,故戒以心戒為上,手持印,身密也,無以起身業而殺盜淫止矣。口持咒,口密也,無以起口業而兩舌等惡止矣。心澄空,意密也,無以起意業而貪嗔痴止矣。此不戒之戒,戒於不覺者也,下座時之觀照證空,即屬防嫌杜惡於因地,戒之於未然者也,蓋殺盜淫為果,因地屬於貪嗔痴,而貪嗔痴又屬於果,因地屬於不明心。故心中心法,可直證金剛般若,為悟心之無上妙門,拔除根本業障者也。   修行法門,以實做為主,專講教理,全然無用,密宗不獨自己實做,且仗佛力,故有一定把握,修戒定慧三德,入於不自知。從來禪密二宗,與他宗不同,先由八識修起,依果尋因,先證得大圓鏡智,所謂根本智,即無分別智,又名無相悉地。六祖壇經上,亦曾略論之,心中心法,不依過去所修之年限深淺,必經灌頂行者審查,雖不識一字,或從未修過,皆可付法。又修時不問地點,無論何處,皆可坐修,不必定要入壇,或備種種供養,若依藏密,法器儀規,平民無力可辦,此則方便耳。   修心中心法時,暫不許參閱經論,恐分其心也,即從前已閱已讀之經,亦得暫時擱置,俟其百座後,證得三昧,點開心要,自然意境不同,再起而讀經,必別有一境界,此時當時時親近善知識,為之啟發校正,至徹悟後,方可閱經,庶不為經所轉耳。   藏密初本無紅黃二派。紅教密法,最稱完備,以效力太大,近於神秘,以非其人而傳之,流弊滋多。黃教祖師宗喀巴,不得已出而改整教法,然舊弊雖除,新病又起。因所學皆當按一定程序,不得越過年限,似太呆板,反使利根人不得速即成就,甚可惜也。即如修無相密乘心中心等法,在西藏必得十二年至二十年之後,雖法定如是,而人之根器利鈍不同,有或空廢時間,不能直詣深造。蓋喇嘛自己功行雖深,於東土人根性,未能盡了。師資太缺,故東土所得密乘,只有儀範,未臻玄要。最近惟諾那大師,開示無相密,漸漸啟引,諸喇嘛中,識心中心法者,僅此一人。不知心中心法在東密藏密中,本所固有,佛之正傳,非個人私造也。故修法當先明法意,處處不忘根本,不為法所誤,密宗得諸佛加持,助力偉大,如飛機是行人助力,但終必要人自己開動,若謂佛可以使人成佛,則無異人坐飛機,使飛機自動升天,有是理乎?修密人第一習氣在求神秘,一切靠之於佛,而自己不開不動,偏於儀軌,不明心要,自己心地既不明白,習氣終難消除,飛機始終不飛,學密十年,煩惱依舊,求法無量,痛苦如昨,平心而論,豈法之咎哉?夫三密者何,身口意也,密歸何處,歸清凈也,心地清凈,是受用明證,病人服藥,以靈應為貴,豈論葯之高下?又修密法門,復有數點,應注意之:   一、持咒以音準為第一義,凡求一咒,念至半熟時,再請灌頂師校正音韻,字句中有重輕、段落、連斷等法,必一一參究,不獨音似,並得神似,熟則成自然矣。   二、香花水燈諸供,都是表法,目的在使自己之毗盧佛性,與佛相應,如香表無穢,花表妙用,水表湛凈,燈表光明,皆是表自己和眾生之如來藏性,妙德莊嚴,與佛不二,觀自己亦是佛,主義重在心地,故曰心佛眾生,三無差別。修行時,藉此有相法,用於一時,不過攝心而已。   三、儀規有一定法門,切不可自己以意為之,此重師承,依其所定年限修法次數,專心一門深入,必有所得,如好高騖遠,見異思遷,必至一無成就。   四、修密切忌與修顯教者談法,因立場不同,每多誤會,故反多搖惑,致誤精進。因密宗與禪宗,多從八識修起,先破無明,後除蓋障,根本不同耳,顯教視破無明為極難之事,必經過三大阿僧祗劫,不知阿僧祗者,不可說之時也。學佛不可以今世論,而遲速非有定時也,執文字相者,不可與語此。   居今之世,以環境不良故,人心愈趨不安,應付世事,益感困難。人每有三種不足之苦,一曰身弱多病,二曰缺乏定力,三曰識力薄弱。以身弱故多病,一切進步,壽命退步,中年早喪,或竟病廢,至為可惜。救濟之法,惟在修養,修以攝心見性,養以調氣寧神,心有主,則氣自足,精固神旺,自可去病延年,定力不足,多半由體弱而來,體強方可耐勞虔修,定力強,則慧力足,識力自然遠大。佛法是積極度生,並非消極自了,老年人歸路已近,亟宜速修,早離苦趣,心中心法第四印,可以往生西方,助其念佛往生因緣。中年人正在有為,如感精力不足,或定力不夠,遇事心悸膽小,每致誤事,心中心法,可以剋期得定,定慧交資,關係一生行業,非常宏大。少年人識力不足,神志易於搖蕩,外物所誘,即遭墮落,若修心中心法,根基可以堅固,且先入為主,發揚事業,不可限量。故此法人人可修。婦女居家無事,欲少病苦氣惱,修法尤為無上妙訣。惜乎世人福薄,受法已極萬難,況受而不修,不更可惜乎。   修心中心法者,滿一百座後,氣色體力漸漸充足,種種利益,不可盡述。以下再講修持法要,余亦只述其萬一,至極精微處,非自證者不知。諸仁不久可親近愚師,再為印證,所得較全,因緣在後,有志竟成,稍安可也。

心中心法修持法要

第一、發廣大心

  凡初學人修最廣大殊勝圓滿具足的心中心大法,不發廣大心,實不能與之相應,茲簡單標明十款如下:   一、於法當生凈信心,所謂正信,信愈堅,則中途自無退轉。   二、發平等心,上至佛,下至眾生,一律平等,對於不修法者或慢法者,勿生驕慢嗔恨,莫自贊,莫見他過。   三、所持契印,莫非時結,莫不凈用,莫為名聞利養而用法。   四、莫自輕法而妄傳,莫輕他法而起謗,先斷己謗,莫使他謗,使他謗即同我謗,有分門戶之見,非佛弟子。   五、持戒不缺,常攝在定,修不殺戒及諸善行。   六、敬佛敬師,並敬善知識,對同參者,勿生嫉忌邪見。   七、時時發廣大心,以救度群生為旨。   八、志信堅固,不辭勞疲。   九、修六度以對治一切病執,所謂以布施對治慳吝,以持戒對治貪染,以忍辱對治嗔惡,以精進對治懈怠,以禪定對治散亂,以般若對治不覺。   十、專求通慧,先破無明,勿妄求神通。   以上十條,每日看一遍,提醒一次,使心不放逸。

第二、修法次第

  一、勿急於上座,先熟讀咒文,可以背誦時,再上座。   二、持咒法有五種:一記數;二不記數;三高聲持,於昏沉思睡時,持數十遍;四低聲持;五金剛持,口微動而不出聲,自聽甚分明者。修法上座時,適用金剛持。   三、六個印契:   (一)菩提心契,為諸契之王,修時切忌生嗔。   (二)菩提心成就契,此契專消孽障,除諸惡疾。   (三)正授菩提契,結契前,先念三皈:「皈依佛、皈依法、皈依僧」三遍,當焚香三種,一檀香,二乳香,三沉香,各別燒。無力辦者,焚他香一爐亦可,且不必連燒兩小時,因修法時,不宜聞好香,恐破氣也。   (四)如來母契,結契前,先念南無十方佛七遍,持咒不可大聲,當金剛持。   (五)如來善集陀羅尼契,修此契時,每晨念南無三世諸佛三遍,心向十方三皈依,燒香與第三契同。   (六)如來語契,修前先念三皈,完時於頂上散放手印。   每契修八座,即八次,修完第一契,再修第二契,依次遞修,每座為兩小時,只許過時,不許不足,每日修二座三座均可,惟必量自己精力,切勿貪多,每契滿足八座為度,六契次第修滿後,第一契再補一座,其餘有不如法者,亦補一座,是為六契圓滿,即永不入三惡道。六契修滿後,切不可放逸,繼續每日修一座,專修第四契,約六七次後,加修第二契一次,如每日修三座,或打七時每日修五六座者,均修第四契,最後一座修第二契,其餘第一、三、五、六契,即不再修。凡打七後,每日修過五六座者,自問精力充足,堪以猛進,則逢大月十五日,可修九座,求一氣滿萬遍之數,每月一次,是日專修四契,不修第二契,惟當量力修法。每日修一座不斷者,一年後,決可明心,如求速則打三七,計三星期,修三四個月,並常親近善知識,亦可通慧。   四、六印不可越級而修,必次第修滿,然後可以打七,非經過打七,不得坐九座及修定印,非滿一千座,勿放逸,滿千座,即不必再修,修也無用,只要平時起用可矣。   五、修時最要之點,在不滿兩小時,不得下座,不得開放手印,不得停止念咒,不得說話,念咒不要太快或太慢,約每分鐘十二遍為度。上座時,切勿干涉他事,手印用黃布罩好,一切不管,只是口念咒,手結印,心不想什麼,叫做三密相應,修到無相悉地,就是成就。修法時間,則不拘,最好在早五六時至七八時,天寒時勿過早,每座二小時完畢後,當至心發大願,為一切有情迴向,此第一要緊。   六印滿後,每日必出聲念慈氏咒四十八遍,終身守之,此是因地上下種,與他咒不同。修時第一要少吃,食後至少一點半鐘後上座。

第三、修時設備

  一、供養。中供釋迦佛一尊,三杯水,三面鏡,三把戟(或以刀代),三爐香,三份食品(如水果等類),左右二瓶,供花,中燃一燈。無力者,有無多寡聽便。如修成後,為群眾謀利益,欲作大法時,當設三壇,分三院,居中第一院為白色,用修佛道,上首第二院為紅色,用修菩薩道,下首第三院為青色,用修金剛道,壇內用地氈一床,中圓心,分白紅青三色如

,圓心縱廣各八尺,此系壇內供養,平時修法不必設壇也。此法不同他密,不取於相,故窮人亦可方便自修。   二、隨身設備。(一)黃布一方,蓋住手印。(二)開好鐘錶一具,或以香代,約每枝可燒兩小時者。(三)痰盂。(四)蓋腿部所用毯子,及座墊,座墊坐處宜高六七寸,兩腳交叉在下,不必交趺;如雙趺者宜平座,後墊不可高;單趺者,後墊可以高出二、三寸也。   三、預防。(一)窗戶不可有風,風寒處,切不可上座,不可帶帽,室內溫度宜稍暖,但不可受熱。(二)門不宜鎖,可任人出入,門外宜託人看守,及隨時照料,如遇小兒大聲哭擾時,亦無礙,切勿生嗔,用以練此心不動。(三)室內不宜放開水壺,使其鼎沸,或畜貓狗以免擾亂。(四)非有極急迫事,勿許人通知,亦勿下座,即有通知,亦必小聲。(五)先小便凈手,再行上座,下座時,切忌五分鐘內小便,恐傷氣也。又上座時,宜少飲水及食粥,食之過飽,最宜昏沉,天暖時,可赤足。(六)修滿時,勿急急下座,先伸舒腿臂,擦手心摩面,調和血氣,徐徐而下,下座後,宜多走路。(七)坐時頭不宜仰高,防心亂也,不可太低,易咳嗽也,背不宜靠後,防久靠傷肺,手印當心胸,勿卧倒,兩臂稍靠脅,兩眼下垂似閉,切忌昏沉散印睡著,不必備茶,口自勿渴也,腰宜伸直不動,不可時伸時縮,防腰酸也,初坐時,或有小毛病,但稍久即安,此系舊病翻出,不是新病,不可著急。(八)坐時忽如睡去但手印不散,念咒亦不停,此非昏沉睡著,正是定相現前,切勿疑而中斷。

第四、修至如何方為究竟

  修至如何而方為究竟乎?是當先明修個什麼,曰修成佛,即是修到覺。由凡入聖,只是由迷轉覺,轉識成智,開佛知見而已,但顯教必三大阿僧祗劫成佛,而密教即生成佛,禪宗直指心源,當下成佛,凈土得往生彼土後成佛,究何所適從乎?曰各有立場與因緣,非法有高下遲速與衝突也,茲略論之。   一、顯教系指從未學佛者言,如初入小學,必若干年,轉初中高中而大學,又必若干年,非可越級頓超者,是就理而假定者也,阿僧祗者,本言不可說之多,亦無從指定何時止也,學佛必通三世,今世後學雖淺,以夙世因緣故,可以後來居上,或直接大學,不得以世俗情見分別而限之,又顯教仗自力,故成就較難,非可與密宗同年而語也。   二、密宗仗佛力,得三密加持,乃自宗不共法,如孩童不能登山,仗母力為之抱持,因緣不同,故可即生成就。   三、禪宗直指心源,言下頓悟,最上根人,以夙世勤修故,今生緣已具足,一步登堂,故可當下成佛。   四、凈土方法,本是密宗,發願乃專西方,以往生為唯一目的,只求生西,自可華開見佛,以志不在即生見性,乃在他世界學成畢業,其所仗佛力,以往生為止。尚未了自性凈土,得清凈莊嚴,即是成佛之義。而佛說凈土法門,為上根人即生證得,使得果地圓成,又為下根人開一簡便法門,使於因地下種,今之修凈土者,將至極微妙之凈土大法,轉為小心劣慧人方便,非其法器,自難承受,或視為迂緩自了,甚可惜也。總之凈土法不異禪密,要往生成就固可,即生成就亦可,因緣各不同耳。   五、禪密二宗修法,由果尋因,從八識修起,先顯法身,證得根本智,即大圓鏡智,又名無分別智。他宗修法,由因尋果,從六七識修起,因地法行,實有不同,故證果之遲速亦異,茲將密宗轉九識成五智圖,列表明之。

轉九識成五智圖

南方 轉七識為平等性智 即末那識修行門
東方 轉八識為大圓鏡智 即阿賴耶識發心門 即無分別智 又名根本智 法身 中間 證九識為法界體性智 即奄摩羅識 又名白凈識 無上菩提 表毗盧法身體 西方 轉六識為妙觀察智 即意識證菩提門 即彌陀成就門 報身
北方 轉五識為成所作智 般涅槃門 五六七智為後得智 化身

  六、禪密二宗,先破無明,後除習氣,往往大事已明而習氣仍在,然習氣已根本拔松,有慧照力,不似前此之昏迷不覺矣。他宗則反是,先除習氣,欲待習氣凈後,方破無明,不知無明未破前,只是硬壓習氣,用力降伏,非是根本拔除,雖暫時可以見功,久久反動力大,等於未修,非屬徹底,臨終往往顛倒,即是此病。   七、禪密二宗,以此生破無明見性為成佛,若仗佛力,此生自可證到,至習氣除凈,原非此生可辦。而顯教每以破無明發五神通,習氣除凈,一切圓滿,如釋迦佛後,方謂成佛。譬如植果,一以初結果時為已成就。一以果熟可食時,採下盛器後,方許為成就。一則無時間相,先後不二。一則執定形相,假立次第。一則有力承當,視為當然。一則過於鄭重,遂分難易。若不一一分明,為之解釋,則片面之執,門戶之爭,學者苦矣。總之各宗修法,不同者是儀規和立場,相同者是目標與終點,如求開智慧,超登彼岸,解脫生死,各宗無不相同。茲有幾個要訣,行者得此要訣,入門便不難矣。

四要訣

  (一)先解修行正義,凡念佛打坐修法,不得名為修持,只可名為培養,如培養精神,以備行路之用,行路無力可以反證培養力之未足,故出佛堂下座後,行住坐卧,一切人事,種種行為,方是正修行,如感覺此時力量不足,則再加工培養,再作許多法以資助之,此為正,彼為副,世人乃顛倒,忘卻正義,遂有重彼輕此之嫌,所得效果,自然微薄,此是第一訣。   (二)如何謂之正修行,凡出佛堂後之正修行,應先明起用之妙,其妙訣在不忘二字,無論何事何地,不離警惕,處處照顧,只是要用慣這個心,用,便是覺照,不怕念起,只怕覺遲,不覺便被境奪,就此移引而去,移引既遠,不知所返,便是流浪,凡人對於貪嗔痴,已是熟極,亦非一朝一夕之修,今日由生返熟,亦得養成一習慣,到刻刻不忘時,便是功夫純熟,入於欲罷不能之化境,學而時習之矣,樂可知也,此是第二訣。   (三)簡明修法,修是復義,克己復禮,天下歸仁,回復到本來,即是無往而不通,萬物皆備於我,始盡致知格物之能事,故曰歸仁,但克己是因,復禮是果,克己復禮又是因,天下歸仁是果矣,克己是修的初步,克己者制其心也,一切造作皆心,心攀緣故,念成為妄,制心一處,即無染著,無妄無真,即是修復到本來。一處者,不可死執謂有個一處也,一是無義,遍一切處而絲毫無著,乃名一處,此一處,是圓遍廣大無著之處,非萬法歸一尖銳純一之處也,非到修證,不知意會,但用一個照字,照之純熟,即可不忘,由不忘而不惑不動,所謂行深般若波羅蜜,此是第三訣。   (四)修入之過程,功夫之進,必有過程,如登山然,由下而上,必有程次,頓根人,本來直上頂峰,原談不到此。但為初學人,不可不方便也,照之功程有五:一知照,二照空,三照寂,四空空,五寂照。知照者,知起用也,且知非照不能轉,開此覺慧,乃悟後正修,然系理解而始事修。照空者,非照不能空也,此已入於行矣。照寂者,已入湛寂之境,然有時忘照,及稍凜覺,即又湛然矣。空空者,亦照也,以照力空其空也。寂照者,乃常寂常照之境,固無時不寂,無時不照,照不照皆寂,並不自知其為照為寂也,簡言之,功夫熟,則入於化境矣。   凡一切生死之系縛只是心境相對,心與境不分,外境為心,內心之境亦心,以心破心,即心境雙破,總名之曰破無明,破乃空義,非打破意也,以破尚有一破相在,不得名空,無明與明為對立,明則無明不立,此破字,乃滅義,滅則不可得也,破滅無明之法,妙訣在一照字,其不能照,或不知所照者,根本乃是定慧力不足,不知起用,而起用之總訣,仍在一照字,照則轉,轉則舍而之他,本體即空,如無明一轉即不可得,一空即定,故照即轉,轉即空,空即定,定即不惑,不惑即不流浪,不流浪即無生死。翻過來,照無能照所照,於是無所謂空定不惑不流浪等等,畢竟生死亦不可得,是真能了生死者。更在翻過來,一切本體既不可得,然則照不照,轉不轉,空不空,乃至生死之了不了,真際平等不二,都無所不可,如是固妙,不如是亦妙,是真超然自在入不二法門,並了亦無可了矣,是究竟了生死者。   此理既明,毫無所惑,是無明已破,只是習氣深厚,似非此生可了,有九種程次,別之如下:(一)粗中粗,(二)粗中細,(三)粗中微細,(四)細中粗,(五)細中細,(六)細中微細,(七)微細粗,(八)微細細,(九)微細微細。   此九種乃表心上系縛之深淺,至粗中微細,乃初地境界,已破無明,斷色縛者。細中微細,乃三地至六地,已斷心縛者。微細微細,則八地以上,已斷色心二縛之餘習,漸入等覺位矣,必微細微細盡而圓滿大覺耳,非此生所可成者。譬如胎中嬰兒,或初生之子,雖不能如大人,究不得謂為非人也,雖不能如佛之圓滿大覺,究不得謂為非佛也。即生成就,成此佛也,長養聖胎者,養已成佛之聖胎也,愚人執相,不可與語大乘法要,惟信心不逆,不驚不怖者斯可耳。

照轉空定的過程

  堅固 → 鬆動   長 → 短   大 → 小   奇怪 → 不驚怖   二 → 不二   勉強 → 自然   有 → 空   空 → 空空   掛礙 → 無著   縛 → 解脫   生 → 熟   識 → 智   惑亂 → 不動   流浪 → 止   牽攝 → 自在   空空 → 不空   無力 → 力充   偏 → 圓

  由此至彼,不用慧照,無有是處,照之次數日多,力自充足,根塵自然脫落,如是方是正修,此是第四訣。   上面略說修法竟,然既落言詮,豈是究竟?故知究竟處,在行者自心領會得,非可言表。我今亦多事耳,哈哈。

第五、修之層次

  修法豈有一定,若有層次,即有定法,惟對初學人,當為決定,務使其簡捷迅速,是在來會後,逐一面授,或先凈後密,或先密後禪,再行商榷可也。又修法之賴師友者,無非求得一商量,得一決定而已,得其訣,則事半功倍,得其受用,自不肯退轉。鄙人以一知半解,與諸仁商榷學佛法門,雖未臻其奧,或亦不致誤人,如有懷疑,或認為不妥處,當直心見教,互相考證,則去印心不遠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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