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法學習中,什麼是「依止」呢? 什麼才是「善知識」呢?

佛門裡面常常可以聽到「學習佛法,必須依止善知識修學」這句話。

但是,什麼是「依止」呢?

什麼才是「善知識」呢?

在此,先簡單講解「依止」的定義和要求,以後再用另一篇小文章介紹佛法中的「善知識」。

一、佛法中的依止

依:依從、依隨、依照、依靠、信受和奉行善知識之教導。

止:停留、安住、不移動、不離開善知識之所在。

佛陀為天上有情和人間眾生留下的清凈教法,涉及到名相、概念、定義、教理、法義、聞思順序和止觀實踐等一系列的內容。任何一位剛剛接觸到佛法的善男子和善女人,都不可能在瞬間和短時間內精通和掌握,都必須經過一段時間的專心聽聞、用心思惟,才能真正掌握和徹底精通這些理論知識。

如果決心在今生直接走入佛陀指引的八正道清凈法流,決定在此生親自證得沙門四果裡面的任何一個果位,就更需要接受專業的佛教出家賢聖僧眾的指導和教誡。

是以,佛陀要求:任何一位剛剛出家的沙彌和剛剛受過戒的比丘,都必須跟隨一位導師學習修行一段時間。

這一段時間的名稱,就叫「依止」!

其主要內容就是:初學佛法者,遵從一位有資格的長老比丘的親自指導,經過五年左右時間的學習和訓練,才能自己獨立地外出參訪、繼續聞思和專心修行!

例如:「密行第一」的羅睺羅比丘,在剛剛出家時,就是遵照佛陀的要求,禮請長老舍利弗尊者,作為自己的依止師。

二、依止的要求

現以學習佛法過程中的教授師(阿闍黎)為例,簡單介紹佛法中的依止。

(一)依止的對象

1.親自為自己說戒、傳戒、授戒的和尚(Upajjhāya);

2.親自為自己講授佛法、答疑解惑、指導修行的阿闍黎(ācariya)。

在律藏注釋里,曾舉出四種教授師(阿闍黎):

1.出家教授師(出家儀式中,授與沙彌十戒給弟子的師長)。

2.羯磨教授師(受比丘戒時,宣讀羯磨文的師長)。

3.佛法教授師(教導弟子學習佛法經典的師長)。

4.依止教授師(接受弟子依止安住的師長)。

(二)阿闍黎的要求

1.理想中的教授師(阿闍黎)必須具備阿羅漢的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並且有能力教授和指導學生們達到同樣的成就。

2.事實上的教授師(阿闍黎)只要具備四種不壞信心,已經斷除身見、戒禁取見、疑結,同時具有慚、愧、精進、不失正念(能時時了知自己的起心動念),不違犯輕重諸戒,就可以視為已經基本具備指導初學者修學佛法的資格和能力。

(三)弟子的依止要求

1.遵從阿闍黎的指導,聞思修學佛法;

2.得到阿闍黎的同意之後,才能單獨外出參學;

3.必須以經典和律藏的記載作為重要參照(不可盲從、輕信);

4.如發現阿闍黎的指導和教授,不符合或違背了經典和律藏的記載,可以提出質疑、請求對證、拒絕接受和選擇離開。

從以上簡單介紹中,可以清晰知曉:

1.依止善知識聞思修學佛法,其實是依止經典和律藏聞思修學佛法;

2.善知識只是自己聞思修學佛法路程上的引導者、教授者、講解者、答疑解惑者;

3.依止善知識,決不是無條件地迷信、輕信和順從善知識;

4.依止善知識,是在善知識的教授和引導下,自己儘快掌握佛法的內容、儘早精通佛法理論、迅速生起擇法覺支、順利走入清凈法流、直接證得沙門四果。

5.不能僅僅只是依止善知識,更不是長期地依賴善知識。

任何單方面地強調弟子必須對善知識(上師、法師、大師、禪師、祖師)具足絕對信心、不能懷疑、不能質疑的教導和宣傳,都是民間宗教的思惟方式和迷信邪教的威脅恐嚇,而決不是佛陀的清凈教導!

附錄

《長部?大般涅盤經?第四章?第一至十一段》:……爾時,世尊在班達鎮隨宜住已,語尊者阿難說:「來,阿難,我等去波戛城。到已,佛陀即住在波戛城之阿難陀神舍。彼告諸比丘說:「諸比丘,我將宣說四大教法,且專心諦聽。」

「是,世尊。」諸比丘回答說。

世尊說:「諸比丘,若有比丘作如是語:『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導師之教言,我從佛親口聞受。』諸比丘對該比丘所言,不應稱讚,也不應藐視,應了解其每字與音節,而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既較對以後,若其不與經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非佛陀之教言,而是該比丘之誤會。』因此,諸比丘,汝等應拒絕之。若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以後,彼能與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是佛陀之教言,該比丘善了解之。』諸比丘,此是第一大教法,應當學。

「複次,諸比丘,若比丘作如是語:『於某寺院有僧伽及其長老與導師居住,我從其僧團親口聽受: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導師之教言。』諸比丘對該比丘所言不應稱讚,也不應藐視,應了解其每字與音節,而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既較對以後,若其不與經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非佛陀之教言,而是該比丘之誤會。』因此,諸比丘,汝等應拒絕之。若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以後,彼能與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是佛陀之教言,該比丘善了解之。』諸比丘,此是第二大教法,應當學。

「複次,諸比丘,若比丘作如是語:『於某寺院住有眾多博學多聞、深具信仰、深入於法、精嫻戒律及通曉律儀的僧團長老。我從諸長老親口聽受: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導師之教言。』諸比丘對該比丘所言不應稱讚,也不應藐視,應了解其每字與音節,而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既較對以後,若其不與經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非佛陀之教言,而是該比丘之誤會。』因此,諸比丘,汝等應拒絕之。若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以後,彼能與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是佛陀之教言,該比丘善了解之。』諸比丘,此是第三大教法,應當學。

「複次,諸比丘,若比丘作如是語:『於某寺院住有一博學多聞、深具傳統信仰、深入於法、精嫻毗尼及通曉律儀的比丘。我從該長老親口聽受:此是法,此是律,此是導師之教言。』諸比丘對該比丘所言不應稱讚,也不應藐視,應了解其每字與音節,而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既較對以後,若其不與經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非佛陀之教言,而是該比丘之誤會。』因此,諸比丘,汝等應拒絕之。若與經律相比較、相對照以後,彼能與之相符,則其結論應為:『誠然,此是佛陀之教言,該比丘善了解之。』諸比丘,此是第四大教法,應當學。

《長阿含經》:若其所言依經、依律、依法者。當語彼言:汝所言是真佛所說。所以者何?我依諸經、依律、依法,汝先所言,與法相應。賢士!汝當受持,廣為人說。

《大般涅盤經·如來性品》:迦葉菩薩復白佛言:世尊。善哉善哉。如來所說真實不虛我當頂受。譬如金剛珍寶異物。如佛所說是諸比丘當依四法。何等為四。依法不依人。依義不依語。依智不依識。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如是四法,應當證知,非四種人。

《菩薩善戒經》:菩薩摩訶薩依法不依人。知法、非法。知如是法:是佛所說、是長老說、是眾僧說。若是非法,雖聞佛說,心不生信。復有是法:非佛所說、非長老說、非眾僧說。雖非佛說、長老僧說,是法相者,聞則信受。

《大智度論》:依法者,法有十二部應隨此法,不應隨人。

《成實論》:如經中說依法不依人。有人雖言我從佛聞,若從多識比丘所聞,若從二三比丘所聞,若眾中聞,若從大德長宿邊聞,不以信此人故便受其語。是語若入修多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然後應受。入修多羅者,謂入了義修多羅中。了義修多羅者謂是義趣,不違法相。法相者,隨順比尼。比尼名滅。如觀有為法,常樂我凈,則不滅貪等。若觀有為法,無常苦空無我,則滅貪等。知無常等,名為法相。是應依法不依於人。若說依法則總一切法。是故次說依了義經不依不了義經,了義經者即第三依,謂依於義不依語也。若此語義入修多羅中,不違法相,隨順比尼,是則依止。

《注維摩詰經》:什曰:佛言我泥洹後,當依止四法以為大師,所謂四依法也。明此四法可依止可信受也。依於法不依人者,法謂經教也。當依經法,不可以人勝故,背法依人也。

《顯揚聖教論》:所依者,謂四種依,廣說如經。一依法不依眾生,謂若法是如來所說、或弟子說、十二分教隨學隨轉,不隨眾生所行行學、亦不隨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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