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

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

一、群體的基本概念

(一)群體的性質

在《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中作者認為:「『群體』一詞是指聚集在一起的個人,無論他們屬於什麼民族、職業或性別,也不管是什麼事情讓他們走到了一起。」可以說處於群體中的個人都將自己的情感與思想融入群體中,個體的差異從而被隱藏、模糊。它與題目中的「大眾」表示的含義相同,強調的是一群人的集合。

例如,因釣魚島事件引發的抵制日貨遊行事件,愈演愈烈地發展為打砸日系車輛、日資商場,並傷及無辜群眾,平時的守法公民們由於強烈的情感形成一個心理群體,在這種狂熱的情感驅使以及人數賦予的力量的下行使著所謂的「正義」,群體的共同意志潤物無聲般的取代了個人意志,使個體在無意識的自覺狀態下順利完成從外物到內化的轉變,這就形成了群體無意識行為。

(二)群體的基本特徵

勒龐認為:「自覺地個性的消失,以及感情和思想轉向一個不同的方向,是就要變成組織化群體的人所表現出的首要特徵。」在五四運動初期,「民主和自由」的口號指導著人民去救亡圖存,當運動如火如荼的開展後,個人情緒在群體中被格外放大,口號與主題的分化不明確,讓群體做出了類似「火燒趙家樓」的事件,群體的基本特徵可以大致歸為兩方面,一是個性的消失,二是感情的強化。再者便是「無意識品質佔上風」,當群眾聚集時往往都會情緒高漲,使個人的感情不分青紅皂白的歸順集體思想,從而不自覺地進入到集體意識中去,群體行為脫離理性的的最明顯體現就在於群體的無意識行為代替了個人的有意識行為。

二、群體行為的社會心理特點及原因

(一)群體行為的社會心理特點

從「成都被打女司機」事件可以一窺群體行為的社會心理特點,從起初網友怒斥打人者,到風向突變、集體訓斥女司機,直至網民人肉搜索出女司機個人隱私並公佈於眾,女司機不情願地發表道歉聲明,部分網民對女司機又抱有同情心理,結合《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的相關內容,可以將群體行為的社會心理特點分為以下幾點:

第一,衝動與多變。當面臨問題時,群體通常不會做預先的策劃安排,危機出現時往往會情緒壓倒理性、盲目衝動代替思考,正被「無名氏」的群體所裹挾。

第二,易受暗示和輕信。勒龐指出,群體成員彼此間通過暗示、情感傳染等加快了無意識個性的顯現,人們立即將接受暗示的思想外化為成自身行為趨向。

第三,情緒的誇張與單純。勒龐認為,雖然群體中的個體表達出來的感情各有不同,但普遍極為簡單而妄誕。例如在巴黎恐怖襲擊之後,民眾普遍將整個穆斯林群體置於口誅筆伐的境地,而忽視了大部分穆斯林都是善良的,歐洲的穆斯林與基督教徒相安無事的生活了很多年,而大多數民眾處於群體感情的狂暴中,對自己的言行並未有足夠的責任感,更加激化了群體情緒的誇張與單純。

第四,偏執與專橫。群體中的個人會表現出明顯的從眾心理,在心理學範疇又被稱為匿名狀態,個體藉助「數量即正義」之名行不負責任之事,勒龐稱之為「群體精神統一性的心理學定律」,最易滋生出如教條主義、摒棄責任、頑固偏執的心理。

(二)群體行為社會心理特點的原因

社會心理特點可以總結為三點具體原因:心理趨同、情緒感染、心理暗示。在群體中,具備足夠強大的能力來抵擋情感暗示的人寥寥無幾,因此易於在趨同的洪流中迷失。

三、群體行為的力量

《烏合之眾:大眾心理研究》中出現如下觀點:「群體喜歡的英雄,永遠像個愷撒。」群體領袖相當於羊群中的頭羊,群體行為的力量很大程度上都是被領袖所支配,這或許可以解釋文革時期狂熱的個人崇拜,在喬治·奧威爾的《1984》與《動物農場》里更將領袖的動員手段描寫的細緻入微,從語言上講主要有斷言法、重複法、傳染法。現代傳銷與邪教的發展便歪曲的利用了這幾種動員手段,鼓動群體無意識行為,給人們的身心健康造成極大破壞,也擾亂了正常的社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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