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勿做速食基督徒

勿做速食基督徒——《馬太福音》8∶18-22釋經許國慶引言我們活在一個「速食」的文化裡面∶速食麵,開水衝下去就好了;冷凍水餃,不用拌餡、不用包,只要花點兒時間煮;「Drive through」,連下車都不用,直接從車窗遞錢出去、接漢堡回來。還有即溶奶粉、即食飯、冷凍蔬菜、罐頭食品,等等。連愛情也是速食,馬上來,馬上去,結婚快,離婚更快,或者乾脆「一夜情」。在這樣一個講究效率、講究方便、講究馬上就能看到成果的時代,基督徒的信仰和價值觀也受到影響。我們變得越來越懶,越來越要求馬上看到效果,越來越不肯花代價。我們只是隔三差五地去教會,禱告幾句,偶爾讀讀聖經,就自認是合格的基督徒了!這樣的基督徒,真的合格嗎?每當我閱讀、思考《馬太福音》8∶18-22這段經文時,我的心裡都很害怕。我越看越知道,耶穌不要我們成為那種不肯付代價的基督徒。耶穌說∶去,使萬民做我的門徒。那麽,他要的是什麽樣的門徒呢?一、 渡到那邊去,從群眾到門徒耶穌見許多人圍著他,就吩咐渡到那邊去。(《太》8∶18)這句經文講的是耶穌在加利利海附近傳福音的情景。當時有很多人圍著他。從《馬太福音》5到8章,我們可以看到,耶穌給了很多有智慧的教導,也行了很多神跡奇事。有許多人跟隨他,並不奇怪。但是,耶穌為什麽因為有許多人圍著他,就離開呢?這不是最好的傳福音的時候嗎?其實,當耶穌說要到海(加利利湖)的另一邊的時候,是一種邀請,群眾必須做出決定,我是要跟隨耶穌,還是要回家。於是,不同的人做出了不同的決定——而耶穌要的是願意付上代價的人。我想起了亞伯拉罕,「耶和華對亞伯蘭說∶『你要離開本地、本族、父家,往我所要指示你的地去。我必叫你成為大國┅┅地上的萬族都要因你得福。』┅┅亞伯蘭出哈蘭的時候,年75歲。」(《創》12∶1-4)亞伯拉罕本名是亞伯蘭,75歲時,他仍然願意照著神的旨意,去神要他去的地方(那地方遠在1,400-1,600公里之外)。因為他願意付上代價,他的子孫就真的成了大國。你願意做耶穌的門徒嗎?你願意付上代價嗎?我們常常說「要明白神的旨意」,但其實很多時候,我們不是不明白神的旨意,而是不願意遵從。嘴裡說要跟從耶穌,但是心裡還是有許多自己。比如許多人不來教會,原因是最近很忙,要考試,要照顧小孩,或者有各種不一樣的理由。有的時候是真的不能來,也有很多時候是不願意付上代價,跟隨耶穌。我們有很多的藉口不跟隨耶穌∶我有這件事,我有那件事,我沒有時間,沒有精力┅┅可是你有沒有想過,神要你怎麽做?如果神說,你不可停止聚會,你願不願意少賺一天錢?其實你清楚,神希望你和他關係更密切,這比賺錢重要,但是你遵守了嗎?你或許會說,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真的身不由己嗎?還是你自己創造了這個江湖?星期天,我們教會常有查經小組,可是人總是少了一半,不知道另外一半去了哪裡。有些人覺得查經小組沒那麽重要,可是你不要忘記,你怎麽對人,你就是怎麽對神。因為當你服事人的時候,你就是在服事耶穌。不參加崇拜以外的活動,你如何認識教會裡的弟兄姊妹,你如何關心需要關心的人?沒有錯,崇拜是享受和神的關係,但是耶穌也在安息日治病,愛人和愛神是分不開的。如果每個人願意多付出一點,教會就會更充滿愛。愛是有代價的。如果每個人都願意付上代價,背自己的十字架,神的愛就在我們身上彰顯出來。這樣的教會,就有吸引力,因為每個人都願意和耶穌一起,到另一邊,從群眾變成門徒。二、沒有功成名就,反要付出代價有一個文士來,對他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耶穌說∶「狐狸有洞,天空的飛鳥有窩,人子卻沒有枕頭的地方。」(《太》8∶19-20)耶穌要離開的時候,有一個文士回應說∶「夫子,你無論往哪裡去,我要跟從你。」我們知道,當時文士是很受尊敬的,他們比較了解律法和聖經。耶穌的敵人當中,有許多文士,而對耶穌友善的文士不多。這個文士要跟從耶穌,很可能是因為耶穌的教訓有智慧,他願意向耶穌學習。耶穌怎麽回答呢?耶穌是不是說∶「太好了,你這樣的人正是我所需要的!你對律法的了解,肯定比這些漁夫、稅吏好得多。你可以讓人更明白我的教訓。來,一起上船!」不,耶穌沒有這樣說。反而,耶穌說狐狸和飛鳥都有窩,但是他卻沒有一個可以歇息的地方。意思是說,如果你跟從我,會顛沛流離,充滿苦難。如果是這樣,你還要跟嗎?耶穌讓這個文士重新思考做門徒的代價,也是將他的屬靈深度帶到更深的地步。人人都喜歡平安,喜歡有一個家。但是耶穌給這個文士的挑戰是∶你現在不單單要離開自己的家,而且你將來也沒有家。因為,耶穌不是要建立一個地上的國度,也不是建立一所高等學府、訓練更好的文士,而是訓練門徒。他的門徒,得到的也不是地上的功成名就,反要作出犧牲,這是做門徒的代價。我認識一個弟兄,在電話中得知,幾位剛剛信主的基督徒正要查考經文,卻沒有聖經。於是他馬上開車出門,把自己的聖經送過去。他開車來回要四個小時,是不是很傻?但就是這樣的傻,讓收到聖經的人很感動,一直記得這個弟兄的愛心。這個弟兄還常常在星期天,繞很遠的路,送我和另外一位弟兄回家。有一次,他在送我們的路上,看到一個流浪漢。當時他沒有停留,但回到家後,他心裡非常不安,他覺得神要他去幫助這個流浪漢。於是他又開車出去,送東西給這個人吃┅┅也許你覺得,這些是小事。但是小事上不忠心,大事上如何忠心?而且,付代價一次是不夠的,重要的是,不斷地照著神的旨意行。你願意跟隨耶穌,但是你願不願意不斷地跟隨他呢?三、放下一切,丟棄對世界的留戀又有一個門徒對耶穌說∶「主啊,容我先回去埋葬我的父親。」耶穌說∶「任憑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你跟從我吧!」(《太》8∶21-22)父親過世,兒子要將他下葬,這對我們華人來說,是最正常不過的。所謂「百善孝為先」,況且埋葬死人,不用花多少時間。那麽,耶穌怎麽這麽不近人情?為什麽不允許這個門徒盡孝呢?如果你是以色列人,你就知道,那時人死的時候,馬上就埋葬,通常是在24小時以內。所以,如果這個門徒的父親剛剛去世,他不可能有時間跟在耶穌基督身邊。那麽,他所謂的埋葬父親是什麽意思?其實他是說∶讓我回去伺候我的父親,直到他過世。埋葬父親,也有在父親死後分家產的意思。所以,他不是要現在埋葬他的父親,而是希望過幾年再來跟隨耶穌。他可能是孝順,也可能是貪戀遺產。但是耶穌的回答,讓他必須重新思考,你把什麽放在第一位,家人,遺產,還是耶穌?記得亞伯拉罕獻以撒的例子嗎?神要亞伯拉罕將兒子獻上為祭物。亞伯拉罕愛不愛兒子?當然愛!但是他遵從神的旨意,願意犧牲自己的兒子。結果,神不但沒有讓他的兒子死,反而因著他願意擺上,給了他極大的祝福。我接受耶穌以前,問過許多尖銳的問題,例如,如果我家人信佛,我是否寧可不信耶穌?和家人一起下地獄,比我自己一個人上天堂來得好吧?有個牧師回答我∶聽起來很孝順,可是其實這才是不肖子。因為,唯有耶穌是道路、真理、生命,如果你真的愛父母,你一定要信耶穌,好將福音傳給他們。全家人都上天堂,比一起下地獄好得多。那時候我才明白,愛,不是盲目的。唯有在真理下的愛,才是真愛。我也頂撞過父親。為了去讀神學院,我和父親有過許多爭執。他不明白,為什麽我有好的學歷和職業,卻選擇這樣的路?但我知道,這是神要我去做的。我也知道,神要人孝順父母。所以我盡量滿足父親的要求,考了一個商學碩士,然後努力存足夠的錢,供應父親的需要。藉由這樣,我向父親證明我的決心。神憐憫我,給了我一個恩典——我買過一本講宗教與科學的書,我自己都忘了,但是父親最近卻拿出來看。從前很反對宗教的他,現在願意和我討論,也答應重新考慮信耶穌。百善孝為先?不,百善神為先!當我們將神放在第一位的時候,我們才更懂得如何愛人。你越愛神,就能越愛人,因為神就是愛。神要我們愛自己的家人,但有的時候,神也要我們暫時放下家庭,照顧他人的需要。我曾問牧師,如何平衡家庭和教會?一位牧師告訴我∶看神要我們怎麽做。但是家庭和教會一樣,都是我們的服事對象。另一位牧師則告訴我,有的時候,其他人很需要你,神會要你暫時放下家人。你可以對你的家人解釋,相信他們會理解。但是當你的家人有需要的時候,你也一定要在他們身邊。在《馬太福音》8∶21-22中,還有一處令人不解,就是耶穌說,讓死人埋葬他們的死人。死人不會動,怎麽埋葬其他死人?其實這裡的意思是,你如果去埋葬死人,你自己就成為死人。生命在耶穌那裡,跟從耶穌就能得著生命。不跟從耶穌的,在肉體上活著,可是靈性上卻死了。這正如耶穌對門徒說的∶「若有人要跟從我,就當舍己,背起他的十字架,來跟從我。因為,凡要救自己生命的,必喪掉生命;凡為我喪掉生命的,必得著生命。」(《太》16∶24-25)跟著耶穌,就是和他一同死,把我們的老我,和耶穌一起釘死在十字架上。你願意現在就付上這個代價嗎?結語《馬太福音》中沒有告訴我們,那兩個給出不同回應的人,最後是否都跟從了耶穌。不過,重要的是,這段經文提醒我們思考∶如果是我們,會做出什麽樣的決定?耶穌已經發出了邀請,要我們跟從他,我們的決定是什麽呢?真正的跟從,要付代價。耶穌要我們從群眾里出來,渡到另一邊,作主的門徒。你願意嗎?從耶穌和文士的話中,我們可以看出,門徒需要犧牲自己的安逸生活,遵循神的旨意,包括做許多自己不喜歡的事,為了愛神、愛人而犧牲自己的利益。你願意付上這個代價嗎?真正的門徒,把神看得比任何人、事、物都重要,甚至包括最愛的家人;真正的門徒,願意現在就跟從,不是等到明天——明天,耶穌就在另一邊了。求神幫助我們立下心志,做一個肯付代價的基督徒,而不是速食基督徒。讓我們記得這一句話∶為耶穌失喪生命的,必得著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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