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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經論】認識聖經

認識聖經

A) 聖經寫作的目的

雖然聖經是我們屬靈生命的糧食,明白神旨意與行路的指南,教會建造的藍圖,爭戰的兵器,人生的智慧…等等,這些都算是聖經寫作的目的,但是我們在這裡只特彆強調三項:

16 聖經都是 神所默示的【或作:吹氣在其上】,於教訓、督責、使人歸正、教導人學義都是有益的, 17 叫屬 神的人得以完全,預備行各樣的善事。(提後 3:16-17)

你們查考聖經,因你們以為內中有永生;給我作見證的就是這經。(約 5:39)

從前所寫的聖經都是為教訓我們寫的,叫我們因聖經所生的忍耐和安慰可以得著盼望。(羅 15:4)

B) 對神話語該有的態度

1) 讀經最基本的態度在於我們是否能藉此:

a) 遇見說話的 神

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約 1:1)

你們當就近我來;側耳而聽,就必得活。(賽 55:3a)

b) 讓主的話來「改變我們的生命,影響我們的生活」

我對你們所說的話就是靈,就是生命。(約 6:63b,見上:提後 3:16-17)

你們要行道,不要單單聽道…(雅 1:22)/ 凡聽見我這話就去行的,好比一個聰明人,把房子蓋在盤石上;雨淋,水沖,風吹,撞著那房子…(太 7:24-27)

2) 雖然釋經的原則不在本堂課的範圍內,但是我們仍需提醒最基本、最重要的原則:『學習跨越一些歷史、文化與文字(包括文法與文學)上的鴻溝,借著掌握一些正確的解經原則,不僅使我們的錯誤減至最低,更是在正面上因著能更正確的領會經文的原意,使我們能忠心的活在 神旨意中,充分享受祂的應許,活出榮 神益人的生活。』

3) 對 神話語的尊重、認真與傳承,都是不可忽略的態度

6 我今日所吩咐你的話都要記在心上, 7 也要殷勤教訓你的兒女。無論你坐在家裡,行在路上,躺下,起來,都要談論。 8 也要系在手上為記號,戴在額上為經文; 9 又要寫在你房屋的門框上,並你的城門上。」(申 6:6-9)

當用各樣的智慧,把基督的道理豐豐富富地存在心裡…(西 3:16a)

C) 聖經的寫作

聖經的寫作本身就是一個神跡,前後跨越了約 1600 年,作者有四十幾位。全書雖然共有66 卷,它卻是一本相輔相成、前後完全連貫的書。更重要的是:它是 神所說的話,是神所默示的,是 神親自吹氣在其上的,也是 神為著特殊的目的,感動不同的人、在不同的世代所寫成的。

聖經不僅是全世界銷售量最多的書 (每年印刷上億本),它也是全世界翻譯最多的書籍,聖經全書或聖經某部分已有超過 2100-2500 多種不同語言的譯本。

作者的身分包括了各行各業,例如:先知、祭司、君王、種桑樹的農夫,牧人、學者,貴族、醫生,也有稅吏、漁夫,俘虜,宰相…。

各卷書有各種不同的寫作背景:有的在西乃曠野、有的在王宮、有的在巴比倫河邊、有的在羅馬監獄、有的在耶路撒冷,也有的在外邦地,甚至被放逐到拔摩海島…。

寫作文體也是多彩多姿的:有歷史、散文、詩歌和故事體裁,也有預言、書信和比喻。

D) 聖經的正典 (Canon)

無論是《舊約》正典 或《新約》正典的成書都是一個逐漸演進的過程。《舊約》正典的形成分成三個階段:律法書最早,其次是先知書,最後是聖文集。舊約律法書從摩西時代就開始,在列王時代已經一再被引用 (例如:約西亞王的全面復興乃起因於大祭司在聖殿中尋獲律法書 – 王下 22 章及代下 34 章 )。先知書寫成的年代約從公元前一千年到四百年之間,最晚在公元前二世紀已有先知書的集成。而文士以斯拉在主前四百多年之前曾將歷史、先知書加以整理、彙編,廣為後代文士及拉比們所接受和引用。在主前三到四世紀的時候,希伯來文的舊約正典已經隱然成形,其中包括以下五處經文是使用亞蘭文:創31:47;拉 4:8-6:18,7:12-26;耶 10:11;但 2:4b-7: 28。

主耶穌在世的時候,《舊約》正典早已成書,在主的講論中也提及它的三部份:

44 耶穌對他們說:「這就是我從前與你們同在之時所告訴你們的話說:摩西的律法、先知的書,和詩篇上所記的,凡指著我的話都必須應驗。」 45 於是耶穌開他們的心竅,使他們能明白聖經…(路 24:44-45)

至於《新約》正典的成書,首先是公元 367 年,勇於對付異端的亞他拿修主教(Athanasius 公元 296-373 年) 在他的 39th 書信中所提及的的 27 卷《新約》, 與今日的新約27 卷完全相同,成為了我們今天《新約》正典的最早見證文獻。這 27 卷廣為地中海東岸的東方眾教會所接納。公元 397 年,在第三次迦太基大公會議 (The 3rd Council of Carthage)

中,地中海西方的教會也都一致接納這 27 卷為《新約》正典。在《新約》正典形成與確認的過程中,教會判定某某文獻是否是正典,主要考慮的因素包括:

1. 它的作者:是否由某位使徒親自或授權所寫。有些書卷雖然作者不是使徒,但他們與使徒有密切關係,像馬可紀錄彼得的口述,路加則一直追隨在保羅身邊,因此馬可福音、路加福音和使徒行傳都被接納為正典。

2. 它的內容:是否有來自 神直接的啟示或默示。無論是指 神或耶穌親自對使徒所說的話,或是指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

3. 聖靈及教會的印證:聖靈乃是真理的聖靈,聖經的權威是離不開聖靈的印證;另外,眾教會是否普遍的接納和遵行,也是不可忽略的印證。(希伯來書和猶大書)

4. 是否違背聖經一貫的真理,或有任何矛盾之處:

「但無論是我們,是天上來的使者,若傳福音給你們,與我們所傳給你們的不同,他就應當被咒詛。」(加 1:8)

E) 聖經的結構

最早的希伯來文《舊約聖經》可以分成三組,共分 24 卷 (若不合併,也是 39 卷):

1) 律法書 (Torah:The Law ) ,共 5 卷

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2) 先知書 (Navim:The Prophets) ,共 8 卷

a) 前先知書:喬舒亞記、士師記、塞繆爾記、列王記

b) 後先知書:以賽亞書、傑里邁亞書、以西結書、十二小先知書

3) 聖卷 (Ketuvim:The Writings) ,共 11 卷

a) 詩歌書:詩篇、箴言、喬布記

b) 五書卷:雅歌、路得記、傑里邁亞哀歌、傳道書、以斯帖記

c) 歷史書:但以理書、以斯拉記+尼赫邁亞記、歷代志

現代聖經版本的結構是分為舊約 39 卷,新約 27 卷,不包括《次經》的部分,排列如下:

1) 律法書:創世記、出埃及記、利未記、民數記、申命記

2) 歷史書:喬舒亞記、士師記、路得記、塞繆爾記上、塞繆爾記下、列王記上、列王記下、歷代志上、歷代志下、以斯拉記、尼赫邁亞記、以斯帖記

3) 詩歌書:喬布記、詩篇、箴言、傳道書、雅歌

4) 先知書:

a) 大先知書:以賽亞書、傑里邁亞書、傑里邁亞哀歌、以西結書、但以理書

b) 小先知書:十二小先知書

《新約聖經》的分法如下:

1) 歷史類:馬太福音,馬可福音,路加福音,約翰福音,使徒行傳

2) 書信類:包括 13 卷的保羅書信:羅馬書,哥林多前、後書,加拉太書,以弗所書,腓立比書,歌羅西書,帖撒羅尼迦前、後書,提摩太前、後書,提多書,腓利門書。另外就是一般書信:共有 8 卷:希伯來書,雅各布書,彼得前、後書,約翰壹、貳、參書,猶大書等八卷。

3) 預言類:啟示錄

F) 幾個重要的聖經版本

1) 希伯來文的《舊約》正典 (參見前面「聖經的正典」)

2) 希臘文的《七十士譯本》(Septuagint, or LXX)

《七十士譯本》( Septuagint )是舊約聖經最早的希臘文譯本,簡稱 LXX,約公元前第三至第二世紀譯成 (285BC 左右),因傳說是由 72 位翻譯者(每支派六個人) 在北非亞歷山太城分多個階段合譯而得名,最遲於前 132 年完成。此版本特別符合以希臘語為主要語言的早期東方教會的需要。全卷書包括除了《舊約》之外,還增加了一些原本希伯來正典所沒有的書卷–《次經》和猶太人生活的文獻,這些被稱為「第二正典」(Apocrypha,Deuterocanonical Books 或是 Secondary Scriptures),有別於希伯來文版的「第一正典」(Proto-canonical Books)。

3) 拉丁文的《武加大譯本》(Biblia Vulgata)

這是由著名的教父和聖經學者耶柔米(公元 347-419/20)所重新修訂的拉丁文聖經。他是根據希伯來文的舊約和希臘文的新約進行翻譯,成為對西方教會 (以羅馬天主教會為首) 最具影響力的拉丁文聖經。拉丁文 Vulgata 意思就是「通俗」,意即這個版本是為了一般人所使用。天主教接納此譯本為聖經正典,不過重新編排之後,舊約有 46卷(包括了《次經》),新約 27 卷。1546 年,天特會議 (The Council of Trent) 將該譯本

批准為天主教所承認的唯一權威譯本。

4) 英文的《欽定本》 (King James Version – 1611)

欽定版聖經(英語:Authorized Version,縮寫為 AV),又稱詹姆士王譯本(英語:King James Version,縮寫為 KJV)。這是由英王詹姆斯一世下令翻譯的英文版本聖經,於 1611 年出版。它的內容幾乎百分之九十是取自於丁道爾 (William Tyndale 1494-1536)

所翻譯的英譯本聖經,直到今日許多著名的英譯本也都是以此欽定本為根據,例如:NKJV, NASB, RSV…。最早的欽定版聖經除了 39 卷舊約聖經、27 卷新約聖經外,亦包括

14 卷次經。馬丁路德和加爾文等宗教改革家主張舊約既是依據希伯來聖經,應該只有第一正典才算為舊約。公元 1648 年衛斯敏特會議反對把次經納入舊約之內,公元1826 年聖經公會印發聖經時就將次經刪除。現在印刷的欽定版聖經是根據 1769 年牛津大學出版的版本,而不是 1611 年的版本,次經已經刪除。

另外,聖經的原文本來都是沒有分章分節和標點符號的,頂多只分為大段。在公元 13 世紀 初,英國主教史蒂芬·蘭頓 (Stephen Langton) 首先以「章」來劃分 聖經。當時,他在法國的巴黎大學 教書,後來成為英國大主教。大約 300 年 後,16 世紀中葉,法國的羅貝爾.埃蒂安納 (Robert Estienne ) 進而加入了「節」數,更加便於閱讀。

1553 年,埃蒂安納出版了第 一本劃分章節的聖經全書 (法語版)。1555 年他接著出版了加入章節的《武加大譯本》。現代許多聖經 譯本也都採用他的劃分標準。第一本有

章又有節的英文聖經是在 1560 年出版的『日內瓦聖經』(Geneva Bible) 。

G) 聖經的無誤論

「聖經無誤論」(The Infallibility and Inerrancy of the Bible) 指的是聖經絕對可靠、正確無誤。所針對的是指聖經的原稿,而非歷代的手抄本,更不是指解釋聖經的人。宗教改革家都承認「聖經無誤」,但他們都否認「教會無誤論」,不承認教會對《聖經》的解釋都是絕對正確無誤的。

H) 聖經的內容

包括甚廣,例如:神的啟示,神的旨意,神的應許,神做事的法則,神百姓的歷史,不同人物的榜樣與鑒誡,救恩的經歷,全備的真理,聖徒生活的條例,人生的智慧…等等。總之,聖經是一本非常豐富的書,它不僅使我們得著屬天的智慧,使我們能認識 神和神的旨意;它的教訓和應許,也足夠應付我們一切生活事奉與內在生命的需要。

I) 聖經的預言

聖經的預言幾乎佔了整本聖經 ?的篇幅,這成了基督教穩固不搖的重要因素,也見證了神是獨一的真 神。因為沒有一個宗教敢宣揚預言,只有這獨一真 神所啟示的書中充滿了預言,而且絕大多數至今已經應驗,剩下不到 20 個的預言仍然在繼續應驗之中。

20 第一要緊的,該知道經上所有的預言沒有可隨私意解說的;21 因為豫言從來沒有出於人意的,乃是人被聖靈感動,說出 神的話來。(彼後 1:20-21)

J) 聖經的中心信息

1) 啟示三位一體的獨一真 神 – 使我們認識聖父、聖子、聖靈的所言與所做其實整本的聖經都在啟示基督,也借著基督,讓我們認識這位偉大的 神。舊約預言基督,新約見證基督。正如我們在「釋經的基本原則與應用」課程的結論上所說的:

掌握「透過基督」這把鑰匙,真正讀出「生命的信息」,讀出「神永遠的旨意」,使我們的生命、生活和與神的關係都被改變,得以「榮 神益人」。

我們該有的回應:『大誡命』

…30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儘力愛主─你的 神。』 31 其次就是說:『要愛人如己。』再沒有比這兩條誡命更大的了。」(可 12:29-30)

2) 啟示祂永遠的旨意

28 我們曉得萬事都互相效力,叫愛 神的人得益處,就是按他旨意被召的人。 29 因為他預先所知道的人,就預先定下效法他兒子的模樣… 30 預先所定下的人又召他們來;所召來的人又稱他們為義;所稱為義的人又叫他們得榮耀。(羅 8:28-30)

a) 舊約:『祭司的國度』

b) 新約:『榮耀的教會』

我們該有的回應:『大使命』

18 …你們要去,使萬民作我的門徒,奉父、子、聖靈的名給他們施洗。 20 凡我所吩咐你們的,都教訓他們遵守,我就常與你們同在,直到世界的末了。」 (太 28:1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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