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葯神」原型遠比電影更加傳奇

「葯神」原型遠比電影更加傳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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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勇

印度抗癌藥代購案當事人,江蘇無錫人,無錫一家針織品廠老闆,與電影里不同,真實的他也是慢粒白血病患者。而並非婚姻破裂的混蛋、奸商。也沒有以代購仿製藥品盈過利。真實的他比電影人設更完美。

2002年陸勇被查出慢粒性白血病,當時醫生推薦他服用一款瑞士研發的抗癌藥物「格列衛」,這種葯可以穩定病情、正常生活,但需不間斷服用。而且此葯極貴,一瓶葯就高達23500,按計量每個月就需服用一瓶。算下來一年光吃藥花費就要近 30 萬元。在加上治療費用,身為老闆的陸勇也快負擔不起高昂的費用。陸勇說「我們家當時存款現金也就是100萬,但是確診後的兩年里,因為我的病,已經花了70多萬。」

2004年他偶然得知印度仿製葯的事情,與天價進口葯比且價格比較親民,一瓶4000塊,他試用了一段時間發現效果不錯,療效幾乎與真葯無異。隨後在病友qq群分享此事,而後諸多病友紛紛聯繫陸勇,討教印度葯的購買途徑。

2006年,陸勇作為中國紅十字基金會志願者,與另一位北京志願者,在韓國慢粒性白血病協會律師的陪同下,曾前往印度這家製藥公司考察,以確認公司是否真的存在,這些藥物在印度是不是「真葯」。

那麼究竟什麼是仿製葯,印度自從1970年起,其國家的專利法不再對藥品化合物的知識產權保護,這也就是說藥品生產商可以隨意仿冒別人的藥品而不受追究。因此印度又被稱為「世界藥房」。雖然多個國家對印度政府進行了強烈抗議,但直到2005年,印度政府才與世貿組織達成協定,恢復藥品專利保護。但仍然利用了其中的一條——強制專利許可,即承認原版合成工藝與產物都受到保護,但是當會引起人道主義災難的、危及社會民生的重大疾病,不管授權不授權,都允許本國藥廠生產,只要保證合成工藝不同即可。

其實比起代購,陸勇做的更多其實是幫忙解決支付問題,跨國支付在當時沒有現在這麼便利,好多人接觸不到並不了解支付流程。所以病友都找上了陸勇,後來找他的人越來越多,為了方便支付,他在網上購買信用卡,並交給印度公司做為支付賬戶。

2013年八月,湖南警方在調查網路銀行卡販賣案時,將購買過信用卡的陸勇抓獲。在隔年的4月陸勇被檢方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銷售假藥罪提起公訴。

陸勇的代理律師張青松認為,陸勇購買信用卡的行為,有一定的違法性,但不構成犯罪,不應該承擔刑事責任。此外,他認為陸勇的「代購」行為未構成銷售假藥罪,而應屬於購買假藥的行為。按照法律規定,購買假藥不屬於犯罪行為。根據我國刑訴法的規定,對於提起公訴的案件,發現不存在犯罪事實、情節顯著輕微、證據不足等情形的,檢察院可以撤回起訴。

在得知陸勇被控告的消息後,300多名病友聯名呼籲。

2015年1月29日下午,陸勇獲釋。

2015年2月27日,湖南沅江市檢察院對陸勇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和」銷售假藥」案做出最終決定,認為其行為不構成犯罪,決定不起訴。

別問到代購的事情陸勇稱,這幾年,找我的人少了,意味著病友的問題大部分都解決了,這是好事,從側面反映國家醫改制度有了非常大的進步。就像電影中描述的一樣,抗癌藥價降了,納入醫保了,患者就能吃得起葯,白血病患者5年生存率也就由以前的30%左右提升到了現在的96%左右,這是一個了不起的進步。但我同時還有一些困惑,比如慢性粒細胞白血病,有些患者需要吃第二代進口葯,但二代葯價格還是非常昂貴,有些患者甚至需要吃第三代進口葯,但這些葯還沒有在中國上市,希望國家加快這些救命葯的上市進度,同時希望有關部門能出面跟國外的企業建立良性的談判機制,合理制定進口藥物價格,畢竟我國居民的平均收入還是跟歐美差距很大。

《我不是葯神》大火後,陸勇表示會將偏方給的200萬建基金或全部捐出。時至今日陸勇還在為白血病人謀取福利。

電影里的程勇有夥伴有幫手,而現實中的陸勇卻是個孤膽英雄。

中國需要《我不是葯神》這樣的電影

同樣中國也更加需要陸勇這樣的人。

不論你是誰

總要看電影吧

電 影 救 生 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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