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與商品房之間明則一堵牆,暗則是跨不過去的階層!
08-15
保障房與商品房之間明則一堵牆,暗則是跨不過去的階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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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微博又掀起了「圍牆大戰」

自去年北京出台文件表示拆離一切隔離物件,此類輿論就層出不窮!
文件要求開發企業在辦理預售許可前,必須嚴格按照規劃許可內容和規劃總平面圖確定的平面布局進行住宅項目建設,並承諾未經許可不得自行設置任何形式的區域隔離,確保同一建設項目區域內道路通暢、綠地共享、附屬配套設施共用。
同時,規定要求開發企業在進行房屋銷售時,必須在售樓處明顯位置公示經規劃部門批准的建設項目區域設置情況。開發企業違法設置隔離障礙的,住建部門將不予批准預售許可、暫停網簽。在文件頒布之前的開發商存在隔離情況也屬於違規,應當拆建。後西安、深圳也開始頒布此類文件,但開發商依然會在保障房與商品房之間用某種介質將彼此分離開來。隔離一拆,而商品房的業主就不樂意了,大部分的聲音是對拿保障房的鄙視——認為這是屬於不勞而獲的「伸手主義」,反倒圍觀的群眾也認為有錢有理!
甚有微博大V舉例說明:同一個飛機,可以分為頭等艙、商務艙和經濟艙,難道經濟艙的顧客可以享受頭等艙的寬敞空間和優質服務嗎?總結不願意拆離的聲音無外乎於以下兩種。1、心理效應:圈子不同,何必硬融。商品房與保障房實則是兩個階層的人,中間隔著一堵牆類似於生活中的看不見摸不著卻始終存在的隔閡,但是保障房的人想要進去,打破這個隔閡,只可惜商品房業主不屑。2、資源不同:打著不平等的旗號想要收割更大的資源。
商品房的人都知道保障房的獲取渠道以及拿房價格,利用了社會資源不說,還要竭盡全力索取更多,這時會引起高成本付出的商品房業主反感,低價的同時還想要擁有優質的公共設施與物業服務,對不起你這是在侵犯我的資產。藍蝸牛站在法律的角度:很多說不能資源共享的朋友其實大部分沒有看懂文件。簡單介紹上述文件:開發商辦理預售之前,要按照此要求(無隔離)建立保障房與商品房,也就是不得允許任何形式的區域隔離,確保「資源共享」,若違反則住建部不予批准。開發商一開始就違規了法律,開發商給國家建保障房的時候,公共設施怎麼設計的?草圖如何規劃的?
和商品房那邊是不是一樣的?如果一樣的,那就要給保障房那邊補上。如果不一樣,就讓保障房那邊補錢弄成一樣的。所以此類事情最後應該每方都要有理有據,這時候無關於階層、資金、高與低、美與丑,法大於情這時候該用就應該拿出來用了!
更何況舉國上下共建和諧社會,特意頒布此類文件本是文明的開始,保障性住房由政府組織籌建,而不是歧視與隱患。藍蝸牛編輯:lanoniu推薦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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