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解惑——《約翰福音》中的「太初之道」與其他宗教與文化中的「道」有何區別?

《基督徒信仰問題解答(新版)》

文/孫宏廣

第三十問:《約翰福音》中的「太初之道」與其他宗教與文化中的「道」有何區別?

解答——

關於這個問題,首先我們看經文:【創1:1】[和合本]起初 神創造天地。[NIV]In the beginning God created the heavens and the earth.【約1:1】[和合本]太初有道,道與 神同在,道就是 神。[NIV]In the beginning was the Word, and the Word was with God, and the Word was God.

在上面這兩段經文中,被翻譯成「起初」與「太初」的辭彙英文皆為「In the beginning」。也就是說,二者並無實際差別。《創世紀》中的「起初(原文編號:07225 re"shiyth {ray-sheeth"} 與07218同字根; TWOT -2097e; 陰性名詞)」與《約翰福音》開頭的「太初(原文編號746:arche {ar-khay"}源於 756; TDNT-1:479,81; 陰性名詞)都是指(源頭或起源)的意思。所以,我們不必在這兩個詞藻上糾結。

對於「太初(起初)有道」一詞,我們當知道,此處的「道」是超時空的存在者。舊約對「道」的描寫頗多,常把祂當成神具有創造力和維持力的話,而且「道」也曾透過先知們說出神的話,後期舊約書卷中也將智慧擬人化,遂而認定其為神創世時使用的工程師(箴8章)。有趣的是,猶太拉比則猜測「道」是創世以前所存在的摩西五經。但根據《聖經》我們得知:這個「道」是又位格的存在,且道他也就是上帝的本身。雖然如此,祂和上帝卻又有分別。乍看之下這似乎表示一位一體的神,因為根據《約翰福音》一章1-3節,「道」就是神。可是原文(kai theos en ho logos)卻不允許如此的解釋,「道」確實就是神,但祂卻與神同在,且「在父懷中」,這樣一來,頗有深意。二者間的關係性使我們不得不接受一體多位之神。起碼在這裡,我們發覺「聖父與聖道」是同為神,且同在。

不僅如此,這個「道」還可以蒞臨人類世界,也就是「道成了肉身」,祂透過成為肉身(sarx)而進入世界,即成為人。但在這個過程中,「道」依舊是「道」,只是在成為肉身時取了人的樣式。至於「道」在細則上究竟是怎麼成為肉身或人的,《約翰福音》並未細緻討論,但「道成肉身」之後,住在我們中間確是真實的。「住在中間」是從「eskēnōsen」一詞翻譯而來,直譯為「扎帳篷」或「立會幕」。這表明「道成肉身」一事類似於舊約時上帝透過帳幕與人交往(出四十34-38)。因此,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當中就如同神在以色列民當中所立的會幕一樣,神的同在就凸顯在道成肉身的耶穌身上。

當然,若單從所使用的文字來講,「太初有道」這個「道」與希臘哲學中的「道」沒什麼區別。但從實際意義上來看,就有很大區別了。因為,約翰被稱為「第一位神學家」,也就是「道學神學家」,因此,他對「道」特別熟悉。他是猶太人,又在猶太文化下長大,有殷實的舊約基礎。因此,在他談到這個「道」時,是以舊約的啟示做背景的,約翰的意思就是此「道」為「有位格的第二位真神」,是「萬物被創生的本體」。這個「道」不單是一個原則,一個規律,乃是有生命的位格(《約翰一書》 1:1論到從起初原有的生命之道,就是我們所聽見、所看見、親眼看過、親手摸過的。這生命已經顯現出來,我們也看見過,現在又作見證,將原與父同在,且顯現與我們那永遠的生命傳給你們。)。而其他文化、宗教與哲學中的「道」則不然!《丁道爾聖經注釋》曾將幾者進行了大致地對比,我們不妨了解一下: 1、希臘斯多亞主義(Stoicism)將道看為充滿 宇宙且給宇宙帶來秩序的天理,它能除去人的無知;

2、斐羅(Philo)的著作中描寫道這字被廣泛用來指神的心意,創造世界時的工程師,和神與受造物之間的中間人;

3、在諾斯底派著作中,道是天上的使者,是將屬靈世界和物質世界連接起來的橋樑。

因此,《聖經》之外的「道」都是人類在普遍啟示之下的自我理解。與約翰使徒的認知有雲泥之別。那麼,此「道」與中國傳統文化中的「道」又有何不同呢?我們知道,原文「logos(Word)」的「道」在中文語境下與老子《道德經》中的「道」、孔子「朝聞道,夕死可矣」中的「道」並無差別。但內涵卻著實不同。根據馬王堆出土的《道德經》殘片,此經原名《德道經》,是老子哲學的精髓,洋洋洒洒五千言。根據此經,我們可以下結論,老子的「道」是一種玄而又玄的不可知因素,就是無極,是沒有位格的本體(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道德經》第一章;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萬物——《道德經》第四十二章。)。在老子的「道」中,那種關係性並不存在,那種位格性也未見端倪,而「聖經之道」則是指耶穌自身,這毋庸置疑。因此,聲言老子是中國的先知是極其錯謬的。不得不承認,老聃很聰明,甚至可以說是睿智之人,但他卻無論如何也搞不懂「道」的實際內涵。其實,並非老子說不明白《聖經》之道,乃是他根本不在特殊啟示之下,所以就不可能明白真道。在觀察自然啟示之後,老子等總結出自己所理解的一套本體論和倫理學的道理。《德道經》五千言也並不簡單,都是人類智慧的結晶,但卻多有悖於真理的成分,《德道經》不僅講玄學,還講倫理學,當然,也涉及為人處事。因此,用一句話來總結,《道德經》講得就是權謀。而孔子呢,他的「道」則更偏重倫理學,因此,也就少了幾分非形而上學的味道。孔子認為「道」就是「天倫」連帶著「人倫」。因此,「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就是「道」的所在,這引致了後世「天、地、君、親、師」的封建等級制度。孔子是不信鬼神的(子不語怪力亂神——《論語·述而》;敬鬼神而遠之——《論語.雍也》)。因此,他的「道」學不外乎就是「社會學」與「政治學」,他還不如老子,起碼老子的「道」學也算作神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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