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用充電樁免收基本電費政策再延五年

公用充電樁免收基本電費政策再延五年

8月1日,記者從市政部門獲悉,今天起北京對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污水處理、港口岸電運營、海水淡化等執行兩部制電價企業,免收基本電費,免收期限至2025年底。此外,本市清理規範轉供電環節不合理加價,嚴禁產業園區、商業綜合體等經營者向轉供電用戶在國家規定銷售電價之外收取各類加價。

2014年,國家發改委下發《關於電動汽車用電價格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明確對電動汽車充換電設施用電實行扶持性電價政策,對向電網經營企業直接報裝接電的經營性集中式充換電設施用電,執行大工業用電價格,並且2020年前免收基本電費。

今年7月2日,國家發改委出台的《關於創新和完善促進綠色發展價格機制的意見》中再次明確,針對電動汽車集中式充換電設施免收基本電費的政策將延長至2025年。也就是說,本市公用充電樁免收基本電費政策再延長五年。

所謂兩部制電價,就是將與容量對應的基本電價和與用電量對應的電度電價結合起來決定電價的制度。其中基本電價是按照本身發電容量或最大容量所制定的電價,相當於固定電話的月租費一樣。

業內人士表示,隨著近兩年來的新能源汽車數量的爆髮式增長,其配套必備設施充電樁的建設規模也隨之擴大。充電設施電費的減免制度將有利於新能源汽車產業的有效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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