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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的靈不可都信>

<一切的靈不可都信>

來自專欄基督

5「約壹3: 19-24」「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在約翰壹書第三章的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用「從此」來表明,信徒若「在行為和誠實上」彼此相愛,「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那真理是什麼呢?主耶穌宣告說:「我就是道路、真理和生命。」所以屬真理的,就是屬耶穌的。接著約翰說:「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這是告訴我們,當我們過著彼此相愛的生活時,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因為我們在遵守主的命令。如果我們的心責備我們,就說明我們做了不對的事情,連我們的心都感到不對、不安。而我們的神比我們的心大,他是全知的神,豈不更責備我們?我們良心所定罪的,神也必定罪。因此我們就當悔改、認罪,求主寶血洗凈。如果我們的心不責備我們,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約翰又說:「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由此可知,當我們遵守神的命令,行神所喜悅的事,神就垂聽我們一切的禱告。那麼神的命令是什麼呢?「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這裡說到神有兩個命令,第一要相信耶穌基督,第二要彼此相愛。而相信耶穌是一次性決定性的,彼此相愛卻是持續性的。但這兩個都是真基督徒的試金石。最後約翰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而神的命令就是信耶穌基督,並且要彼此相愛,遵守這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聖靈是我們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的憑據。為此,願我們每一個信耶穌的人,都要遵行神的命令彼此相愛,這樣我們就知道自己是屬真理的,是屬主耶穌的,我們的心就可以在神面前安穩,我們的禱告就會蒙神的垂聽,我們得以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我們就要每天與神相交,在神裡面成長,我們的生命也借著神的真道日日更新,使我們越來越像主耶穌!阿們!

<在神面前的安穩>

讀經「約壹3: 19-22」「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清楚的指出,我們若在行為和誠實上相愛,「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也是證明我們是屬主的。這樣就會帶來一個重要的結果:「我們的心在神面前可以安穩」,這是因我們歸屬真理以後所帶來:在神面前的安穩。這裡「我們的心」,不是指我們肉身的心臟,而是指我們的良心。我們的良心向神可以安穩,是因為我們屬真理的行動不會被良心責備,就使得我們的良心在神面前可以得著安穩。而「良心」是神放在我們心中的,它讓我們知道善惡的標準,分辨對與錯。接著約翰進一步的說明:「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而我們的良心若「責備我們」,這是指我們的良心有所不安與定罪。如果良心已經定我們罪,說明我們必定是錯的,我們斷不能用什麼來掩飾,更不能強辯。因為「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這就是提醒我們,如果良心責備我們,定自己的罪,無所不知的神,也必定罪我們。我們就要立刻認罪悔改,我們就可從神得赦免,使良心不再責備我們。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我們的良心若因軟弱而定罪我們自己,尚且因神知道一切的真情,更何況我們的良心不定罪,我們就更有把握,可以坦然無懼的來到神前了。但我們行事最重要的,是要知道自己所行的是屬真理的。既屬真理,則我們所行的結果,不論受人的毀譽,我們的心在神面前都可以安穩,也向神坦然無懼!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追求在「神面前的安穩」,並且要遵行主的命令:「彼此相愛」,這樣「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阿們!

<遵守神的命令>

讀經「約壹3: 21-24」「……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 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在這段經文中,使徒約翰告訴我們,「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神坦然無懼了」,這樣「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祂得著,因為我們遵守祂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這裡說到,我們禱告得著應允的先決條件。所以我們的禱告能不能得著,在乎我們是否遵守神的命令,行祂所喜悅的事。如果我們天天違背神的命令,作神所不喜悅的事,而求神聽我們,照我們所喜悅的成就,豈不是妄想?那麼神的命令是什麼?神所喜悅的事又是什麼?約翰就告訴我們:「神的命令就是叫我們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由此可知,神的命令和祂喜悅的事就是:相信和愛。而「信祂兒子耶穌基督的名」,這是我們得生命的必須,因為耶穌基督是惟一的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因為在天下人間,沒有賜下別的名,我們可以靠著得救。而「且照祂所賜給我們的命令彼此相愛」,因為我們有了基督的生命,就能生髮出彼此相愛的心。最後約翰說:「遵守神命令的,就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他裡面。我們所以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是因他所賜給我們的聖靈。」這裡指出我們「遵守神命令」去「彼此相愛」,就是住在神裡面,神也住在我們裡面。而「祂所賜給我們的聖靈」,就是主所應許的保惠師,也就是我們從主所受的恩膏,這恩膏會在凡事上教訓我們,指教我們一切的事,引導我們明白一切的真理,也包括使我們知道神就住在我們的裡面。而我們借著與神之間彼此的內住,保持與神親密的相交,更深的認識祂,以至神的生命在我們裡面日漸長大成熟,我們就有能力彼此相愛了。為此,願我們今天都要知道神住在我們裡面,並且要遵守神的命令,彼此相愛!阿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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