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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大計院奇聞雜談——關於自招,學院自己打破規則

武大計院奇聞雜談——關於自招,學院自己打破規則

來自專欄武大計院奇聞雜談4 人贊了文章

看到一些人的評論,我決定在這裡寫一篇文章,簡單介紹一下自招。著重說明,學校的明文規定「自招學生不可轉出學院」為什麼在我的情況中不適用,且學院是如何自己打破這個規則的。

眾所周知,很多學生,其實並無突出特長,但在自招中拿到了降分,而且近來關於自招的醜聞很多,我也認可,現在的自招可操作空間太大,水平參差不齊。但希望大家能真正的去了解奧賽,尤其是全國決賽,再來評價。全國決賽的獲獎選手可以與大學簽訂一些協議,大多是降一本線錄取或者降60分錄取,這份協議大多是在自主招生報名的一年前簽訂的,而這部分學生,雖然是以自招的名義錄取,但其實在自招環節只是走過場,因為他們早已簽訂了協議。

接下來討論一下「自招學生不可轉出學院」這個規定。首先我的簽約時間是17年,入學時間是18年,信安被分到網安院也是18年,但17年時,信安是在計算機學院計算機類中。一個不太實際的假設:如果我簽約的是學院A,萬一我入學的那一年,學院A與學院B合併了,我就沒學上了嗎?這個假設看似不可能發生,但它真實發生了,且就在武漢大學,2017年國際軟體學院與計算機學院合併,好在並沒有人與國際軟體學院簽訂類似我這樣的協議。

如果上述情況真實發生,我想學校會直接讓那些學生進入計算機學院,而且這樣做也合情。但學校自己從來沒有違反過這個規定嗎?不,學校已多次違反這個明文規定。詳情是:

武漢大學弘毅學堂原是由各個學院管理其對應學科的弘毅班級,2017年後實體化運行,弘毅學堂獨立,不再由其學科對應的學院管理。而之後的弘毅學堂選拔中,有若干自招學生轉入弘毅學堂。需要注意的一點是,自招學生只能參加弘毅學堂的二次選拔,也就是說,他們入學的學院,是原來其對應學科的學院,後經選拔才轉入弘毅學堂。

並非所有制定出來的規則都總是適用的,甚至,不總是正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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