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期權)池如何預留?

股權(期權)池如何預留?

來自專欄合伙人股權

新商業新股權,和你一起開拓新時代,這裡是名庭股權內參。

上期內容中我們說到,工商局通常會要求我們,100%的股權必須分配到人,並且股權要與註冊資本相對應。既然如此,我們還怎麼預留股權池呢?今天我們就一起說一說。

咱們先看個栗子:

阿恭、阿喜與阿發三兄弟合夥成立恭喜發財公司,準備干一票生意,註冊資本100萬。這時候就面臨著股權怎麼分配的問題,阿喜、阿發的意見是股權一次分到位,各佔33%。阿恭卻認為,應該留出來20%股權,將來吸收新的合伙人。三人一商量,都覺得阿恭說得更靠譜,於是在公司章程上寫到:預留20%股權放在公司,阿恭35%、阿喜25%、阿發20%。可是,章程拿到工商局,人家不給登記,並提出2個問題:

  • 公司不能持有本公司的股權。那,預留的20%股權屬於誰?

  • 預留20%股權對應的20萬註冊資本,誰來出?

現在很多公司都有預留股權池的習慣,但是面對上面2個問題,很多人搞不定。到底該怎麼辦呢?

我們給大家3個解決方案:

  • 預留股權池原則上放在老大名下,由老大代持。這樣一則便於創始人掌握控制權,二則方便將來新合伙人進入時做股權轉讓。

  • 也可以放在持股平台。老大作為普通合伙人,其他創業合伙人作為有限合伙人,成立一個有限合夥企業來持有股權池的股權。將來新人進入時,直接進到合夥企業裡面。這種方法一勞永逸,就是成本高一些,需要另註冊一個持股公司。

  • 最差的方案是,在幾名合伙人之間平均分配,分別代持。這種方法合伙人好接受一些,但是不足是,將來有新人進入時,每個合伙人都要做一次股權轉讓,太繁瑣。

以上不管採用哪種方案,都需要合伙人之間另行訂立一份代持協議。交給工商局的章程完全不用提及股權池由誰代持的問題,但是私下裡合伙人之間要說清楚、白紙黑字寫明白。

那接下來,工商局提出來的第2個問題,預留股權池對應的註冊資本由誰出?

答案就簡單了:

  • 要麼誰代持,誰出這部分資金;

  • 要麼大家先認繳出資,等新人進來時,轉讓到誰名下,誰負責出這部分錢。

然而,實踐中馬上就會面臨第3個難題:

在分出去之前,股權池的股權,權利由誰享有?

這個問題,有不少人搞不明白。按道理說,誰出的這部分錢,權利就由誰享有。但是問題是:

如果阿恭掏了20萬的註冊資本,持有股權池20%股權,到時候享受20票表決權和20%的分紅。而阿喜、阿發也有能力、有意願掏20萬,也想享受相應的權利,怎麼辦?你憑什麼不讓人家2位出這個錢?作為創始人,你找不出來理由呀?怎麼辦?

所以,我們給出的建議是:

  • 表決權由阿恭享有;

  • 分紅權在幾名合伙人之間分配,具體分配方法要看合伙人之間如何協商了,大不了利益平分。如果創始人連這點胸襟都沒有,那還創個什麼業呀。

同樣的,這些話,最好事前說清楚、寫明白。不要到事後了,你創始人肚子里成千上萬個理由,合伙人肚子里十萬個為什麼,最後都化成每個人心中的一千個傷心的理由。

【下期預告】

今天我們給大家介紹了股權(期權)池怎麼預留、誰來持有的問題。實踐中,有不少創始人還諮詢我們:

我們的項目中有兼職創業的合伙人,如何給他們發股權呢?

關於這個話題,我們下期會討論到。

OK,今天的內容就是這樣,我是股權架構師房名庭,咱們下期內容再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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