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是葯神》中,程勇為什麼沒有和思慧不可描述?


程勇一行五人到思慧工作的酒吧「團建」完之後,程勇有意識地主動送其他三人上的士,而截了隨後跟上來的的士並邀請思慧上車說送她回家。思慧這時的第一反應是拒絕的,並委婉地說她走回去就好,家挨得近。程勇還是執意地再次邀請,這時候特寫了思慧的表情,思慧略有所思,眼神平淡,分明已經知道接下來需要做些什麼事,於是決定上了的士。回到家思慧在廚房端出一杯熱水。對,就是很熱的開水,甚至沒來得及兌成溫水讓程勇好下口點,隨後導致程勇被開水燙到了嘴。這個細節表明思慧是想抓緊時間「解決問題」,不想吵醒還在發燒養病的小女兒。「我先去洗個澡」程勇聽到這個訊號之後,雀躍地一邊脫衣服一邊淫笑,還做出甩衣服的動作,心情無比的興奮。後來他被突然出現在房門口的思慧女兒所嚇到,顯然他是不知道這家中還有一個女兒,甚至在發燒休息的狀態。思慧出浴房出來,在裡面她已經換好了性感撩人的睡衣,出來之後直接坐到程勇的大腿上,一邊幫脫衣服一邊說快點抓緊時間,別吵了孩子。這時候程勇的態度開始發生變化,一開始還在內心掙扎要不要進行下去。直到思慧說「你要是介意孩子,我們去樓下賓館」程勇的良心覺悟了,並開始拒絕思慧的進一步動作,反抗的過程中甚至把思慧推到在床上,拿上自己的衣服說「還是算了」,躡手躡腳走出門外,對思慧說「行了行了,別吵了孩子」思慧在關上門之後不自覺地露出了久違而欣慰的微笑。

為什麼我要大篇幅地把整個過程加以細節的描述出來呢?是因為這些細節都在刻畫他們兩人內心的活動和態度。思慧之所以去做舞女和接客,最直接的原因就是因為女兒患上了慢粒細胞白血病,而她老公卻拋棄妻女遠走高飛。沒有了主要經濟來源,思慧已經焦頭爛額了,知道這行來錢最快,再加上自己有幾分姿色,不得不出賣自己的肉體和靈魂,只為了早日治好女兒的病。而程勇在認識思慧之後一直存在好感(用錢甩桌子強硬把思慧從酒吧經理的手中留下來並要求經理上台表演幫思慧出氣),在思慧對著酒吧經理嘶吼脫衣服的時候,程勇在旁邊默默地微笑看著她,就在那個瞬間萌生了想要一夜情的念頭。一開始程勇確實是想跟思慧一夜情的,後來看到了思慧女兒,再聯想起為了救女而犧牲自己的思慧,他打消了發泄性慾的念頭,並恢復到一個作為有良心有責任感的大男人的平常狀態,拒絕思慧的「盛邀」後選擇自己離開,並再三囑咐思慧「別吵了孩子」。程勇是覺得自己不能因為性慾而再次在思慧的傷口上撒鹽,因為他們現在是很好的合作夥伴,他們是好朋友。


思慧她知道程勇的意思,送走其他人卻要和她獨處,思慧婉拒卻還是執意要送她回去,回去之後幹什麼顯然不名既知——程勇想和她一夜情,她也知道程勇既是救命恩人也是救命稻草,只有他提供便宜的救命葯,也是他幫助思慧能掙一筆合作「工資」,能夠改善她一人支撐女兒治病的經濟現狀,她迫於葯價高昂的無奈,女兒白血病,丈夫拋棄妻女換做別人早被晴天霹靂擊垮,她選擇讓痛苦在心裡結出一朵長滿痂的花,在酒吧跳鋼管舞接客,晚上客人借送她回去和她上床做愛,這種事情肯定經歷不在少數,為了孩子她身體被太多素不相識的男人蹂躪,他們只看中她的姿色,只專註於在她身體上抽插馳騁,沒有感情的銅臭交易一次次噁心著她,內心裡她是厭煩、抗拒但是只能把痛苦和淚水往肚子里咽的,果敢無畏的面對客人性交的要求是她出賣身體時戴在臉上的面具,也是遮掩傷疤的「遮擋」。

思慧倒了杯熱水燙到了程勇的嘴,只想倉促應付,快速解決以免吵到發燒的女兒,她心裡對程勇想和她上床的想法是願意更多的,因為程勇對她有情有義,在酒吧為了她砸錢出頭,也是讓她一個無依靠被殘酷生活摧殘的女人有了男人保護的溫暖感,應該有好感和心動,但她焦頭爛額並沒有對他產生那種想要天人合一的強烈感情衝動,但是僅僅是出於幫助她那麼多恩情的回報,思慧心裡是願意滿足程勇的,所以她說我去洗個澡回來換了一套勾魂奪魄,銷魂惹火的情趣睡衣,足以表明她是願意和程勇啪的,以對待客人的標準來滿足他,儀式感上有了鄭重之意(思慧久經夜場,有一夜情的心裡觀念接受能力但此時無心想做愛之事,如果程勇不心急,以後思慧家裡的破事稍微好轉了再一夜情是可以雙方都享受的,那晚思慧心裡並不很需要這種男女間各取所需的交合,程勇稍微心急了點)趁女兒沒醒主動坐程勇大腿上把高聳的豐滿貼在他的胸口,摟著他從背後脫他的衣服,程勇說算了吧,把她推倒在床上,她說「你要是在這裡放不開我們去下面賓館開個房」這裡足以顯示出思慧的心裡活動,看上去是創造條件盡量滿足程勇,實際上是一名母親負重前行從事接客這行,傷疤被觸痛快要揭開的心靈傷痛,幹這一行對待客人都讓他們滿足性慾後提著褲子離開,自然不能不遂程勇的願,如果程勇和她啪的話她在那一晚應該不會特別享受和開心,只是默默承受身下進進出出,程勇躡手躡腳的走了她反倒嘴角勾起一個另眼相看和開心的弧度,說明對程勇的認可更加深了,說明他是個靠譜的男人,最後時刻體諒了她作為母親的自尊和作為女人心裡的脆弱,不是精蟲上腦不依不饒的痴漢,不是那些討厭的下半身思考的「客人」,程勇和他們不一樣,心裡為她考慮,她的「心甘情願獻上身體」的心意沒有給一個沒良心的渣男,心裡情愫也增加了。

思慧是一個能接受及時行樂一夜情的人但也是一個需要關心溫暖的女人。


程勇需要的是類似於愛情的性愛,可是思慧的表現卻是一場交易。所以程勇會興緻全無的離開,混雜著理解,憐憫的複雜心情。

他的前妻說他根本就不是一個男人,狠狠地傷了他的自尊,為此還打架。他開始的時候葯賣不出去,在思慧的幫助下,才賺到了第一桶金。思慧組織病友,當眾發言,處理糾紛,都盡顯大姐風範。男人對一個有能力的女孩是會比較欣賞的。在程勇的眼裡,思慧是一個聰明,有能力,做事幹練,漂亮善良的女孩。

他是欣賞和喜歡思慧的,並且渴望與她有一場因為愛而性的結合,從夜場出來,在酒精的作用下,這種衝動就更加強烈。

思慧倒一杯開水,來不及兌冷水。她兩次催他快點,而只有妓女才會催嫖客。她離婚這麼久,家裡還有性感的內衣,還有男人的睡衣,她輕車熟路的說樓下的賓館,她主動得讓人不自然。她的小孩,深夜在家看見陌生男人,居然出奇的冷靜,可見習以為常了。

程勇明顯老司機,在夜場毫無拘束感又放得開。他當然可以很敏感的感覺到這些細節,覺察到這樣的性愛更多的是一場交易,參雜著一點點思慧對他的感激,小崇拜。

這樣的性愛,他感覺跟他以往找的小姐沒有多大的區別吧,甚至還多了一些愧疚。

所以他果斷離開。


有一個細節:

一行人掙錢後,去思慧曾經工作的地方消費,當程勇用錢讓酒保去跳舞的時候,思慧聲嘶力竭地喊:脫!……

這一定是思慧以前工作時所面對的,只有等她脫離出來她才可以展現最真實的情感。

其實當思慧聽到「送你回家」的時候就知道了他的意思,程勇也知道這表示什麼,就回家之後的表現,我們也知道思慧以前也有過類似的「工作經歷」,只是看到了孩子,他明白了思慧是個母親,她以前的所有經歷只是為了孩子,他可能是於心不忍。


因為他也是一個人帶孩子,感覺到了艱難。


都是為了孩子吧,徐崢不也是為了孩子和父親去販的葯嗎。於心不忍吧


心裏面覺得這是交易不是感情吧,

再加上小女兒還看到了,尷尬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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