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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還能和前任做朋友?


瀉藥~

我不會和前任做朋友。

因為我覺得曾經和你赤裸相見肌膚相親的人。

突然有天大家穿起衣服來和你在一起吃飯逛街甚至端起酒杯哈哈哈。

那種感覺,真是無fuck說了。

不過我一個很好的姐們。

她和她的每一個前任都是朋友。

她的每一個前任遇到的感情問題都會向她諮詢。

她也樂於解答。

不過按她的話來說。

就是分手之後和前任做朋友,也是為了爭那口氣,讓你看看離開老娘後老娘過的有多好,讓你覺得現在找的女朋友都沒有老娘好,當時你是瞎了眼才會和老娘分手吧。

我相信有一部分人是抱著置氣以及好勝心和前任做朋友的吧。

反正我的前任已經是陌生人了,

因為我很酷,不需要朋友。

晚安。


因為雙方在心底達成共識啊。

兩個人都不愛對方,但是兩個人都知道在形影不離的這些日子裡,對方都已經成為了最了解自己的那個人,至於愛情,又不是非要眼前的這個人一併給了,畢竟她已經給了我除了愛情之外的其他珍貴的東西了,比如友情,比如陪伴,比如理解,比如支持等等。

還記得那年寒假,在我房間里,她說出「分手」兩個字,如釋重負,兩個人都笑了,雖然我還是哭了(我這人愛哭),回首高中兩年的陪伴,最青春最瘋狂的日子裡,我們一起走過,無數次擔心有天會失去她,一切的擔憂都結束在她微笑著輕鬆地說出的「那就分開了哦」這句話里,太好了,這是我無數次渴盼的結局。


做仇人么,沒必要。做陌生人么,你說你睡過陌生人也沒人信。不能做仇人,不能做陌生人,那就做朋友唄。這可能是學數學喜歡用排除法導致的後遺症


前任還能做朋友的前提是:1.真的放下了,不愛了,沒感覺了,面對ta時和你任何一個同事同學七大姑八大姨是一樣的了。 2.分手就是因為感情淡了和平分手,沒有一方劈腿犯罪狗血,也沒有誤會遺憾不得已 3.各自不介意,見面不尷尬。

那麼,在滿足了上述所有條件的情況下,作為曾經最親密的人,自然會有很多相同相通之處,做朋友再合適不過了。而且通常前任還清楚你的家庭你的社交圈,知道這之間的複雜關係和每個人的性格特色,可以說是排憂解難的一把好手了。當然,如果上面三個條件有一個不滿足,那就做不成朋友或者不止想做朋友,然而真正都滿足的前任很少很少。人和人相遇都是緣分,如果真的能做朋友,不要太糾結,好好珍惜吧。


謝邀

如果是我和前任做了朋友,只能說我已經不愛他了 。


除非都不愛了,否則一方有對象,另一方會承受不了


謝邀。

反正我是沒辦法和她做朋友的

我忍住了一萬次想和她複合的衝動

道理我都懂 可是感性還是會大於理性

最熟悉的陌生人

莫過於此了吧


那是因為真正放下了


實話,不能。

愛你的,你愛的,會不舍。

不愛你,你愛的,會痛苦。

你愛的,不愛你,會被嫌棄。

人啊,總是容易在一段故事裡無病呻吟。

然人非聖賢,躲不掉,避不開。

如果你想不透斷不掉。建議在相對理性的前提下保持聯繫,再經歷一次生死,不管是再次受傷還是心灰意冷,還是看的清清楚楚,這些都是你成長的必經之路。

仔細想想你的性格是什麼樣的,如果確信自己需要別人的幫助,就多聽聽別人的勸告。如果你夠獨立自主,那就自己決定自己負責,好壞都不要後悔。

前提:請你學會愛自己,尤其是不要再輕易被推倒。

男人的情話,過了那個甜蜜刺激的瞬間,可以翻臉無情。


因為其中有一個人還愛著


從未深愛過

愛到深處怎麼甘心只做朋友


能和前任坦然做朋友的,要麼是沒愛過,要麼是還愛著。


完全不可能的,要怎麼做朋友,就算是朋友也只能是男女朋友,其他的辦不到


謝邀

跟前任做朋友……

全中國十四億人還非得跟前任做朋友了?有沒有考慮過現任的感受??

恕我直言,跟前任斷乾淨後再找下一任才是對自己和他人負責任。

其他免談吧,並不想聽什麼理由。


誰說還能做朋友了

從開始到最後就只想做男女朋友!

如果做了朋友

那只是做我男朋友的曲線救國!

還是想讓你做我男朋友啊!

(來自一個至今沒放下前任的喪……)

謝邀


1 雙方都有新歡

2 雙方一方沒放下,是還有感情甚至期盼和好那種

3 雙方都放下,是互相不帶以下感情這種。愛,喜歡,恨,妒忌

4 雙方都沒放下,但是感情碎了就是碎了,即不相和好,也不必不相往來那種心態。高於普通朋友,過年過節還能打趣發紅包。但是這種情況下,出現一方有新歡,或喜歡的人,雙方可能有一段時間,會不聯繫,只成為列表。

5 雙方都是不敏感,無所謂,或者太理性。覺得這點事就做不成朋友太荒唐,大家都是成年人有必要拉黑嗎,這種。

暫時想到這麼多


真正喜歡過的人,沒辦法做朋友,再看一眼,便還想擁有。


對於一個內向的人來說,一生中遇見可以說出我愛你的人真的好少,所以倍感珍惜。

初二第一次情竇初開,忐忑、害羞、不知所措每天偷偷的看,和幾位蠢萌蠢萌的基友偷偷的討論,一看就是三年,不再相見而逐漸平淡。後來又遇見自己心動的人兒,第一眼總是似曾相識,其實就是因為對方很漂亮呀,哈哈哈哈哈哈哈。但是比漂亮更重要的是那一份和別人不同的連接,一個眼神,一次微笑,一次交談,一次不小心的觸碰,心裡盪起了漣漪,波濤洶湧,滾滾而來自己被淹沒,喘不上一口氣。個中有許多美好的故事,沒有經歷過這種珍惜,這種怦然心動,怎麼會明白為嘛即使曾經「坦誠相待」,即使痛徹心扉,分手了也能心平氣和的繼續「愛」著這個人兒。

和前任(初戀)是朋友,參加過她的婚禮,偶爾會去看看我們一起養過的喵喵醬和她家的小朋友。請過他們一家三口吃過海底撈。

能做朋友是因為心平氣和啊,是因為能夠擺正自己的位置,是因為還單身人生由自己做主吧。人生何其短暫,愛那些應該愛的人,共勉。

以上


真的做朋友的話,大概是沒愛過吧


上個月還沒複合之前,是想著幾個月也就是畢業之後我們可能再也不會遇見,做個朋友或許還不錯,順便到時候照一張合照。

後來,面對面的聊了一會兒。我不知道發什麼神經,和他複合了。同樣的,在今天我們又分手了。

做什麼朋友啊,明明就是自己不死心覺得還能和他複合。我承認我是喜歡他,非常喜歡。我想和他度過餘生,我想照顧他一輩子。但是我不是他對的人,so.......即使我再怎麼想和他在一起也是不可能的事。

做什麼朋友,就這麼缺朋友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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