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中國人如此熱衷權謀術?(二)

為什麼中國人如此熱衷權謀術?(二)

來自專欄死理性派20 人贊了文章

一、權謀術得以施展的土壤是什麼?

①未能對私有權利予以積極承認

見上文:為什麼中國人如此熱衷權謀術(一)

②陽儒陰法是儒家倫理的必然結果

  權謀術、厚黑學由於視一切外人為只可哄騙、威脅,而不可信任的工具,因此其本身是一種赤裸裸的偽善哲學。在中國文化中,由於儒家基本持性善論的人性觀,且有著許多動聽的道德箴言,而法家則充滿著不少陰損的道理,是一種極端的性惡論,因此能夠在儒家和法家中切換便是中國式權謀術的關鍵,於是陽儒陰法的人格便成為必然。這種人格廣泛體現在上至帝王將相,下至平民百姓之間,不僅中國歷史上「雄才大略」的君王十分精通此道,就連今天許多家長也能熟練運用「我是為你好」來對子女進行綁架。可見,若要弄懂權謀術等一切中國文化的特殊現象,理解儒家和法家的關係,是至關重要的。本節的目的在於闡明這一結論:陽儒陰法正是儒家倫理的必然結果。

  許多人十分反對這個說法,認為法家和儒家是截然不同的兩回事,他們通常喜歡舉秦朝的例子:秦朝崇尚法家而焚書坑儒,不正說明儒家和法家的對立十分尖銳嗎?這種觀點認為強調親情孝道、民本主義的儒家思孟學派,與那崇尚「刑」的法家是水火不容的,因此當法家思想在現實中過強時,儒家思孟學派正好可以成為一種重要的思想資源來予以糾偏。著名歷史學者秦暉先生也持有類似見解,如他在《傳統十論》就認為「儒學的民本精神作為本土資源,對於構成中國現代文化至少有三層價值:符號價值、功能價值以及可能的超越價值。」從表面來看,儒家和法家確實差異甚大,中國人十分熟悉的兩個歷史事件(坑儒和批儒)也更加劇了這種認識,但儒法之間的內在聯繫卻比表面要深得多。

  首先,秦朝的例子是站不住腳的。與許多人直覺相反的是,秦朝十分推崇儒家倫理。如《史記?李斯列傳》對沙丘密謀的記載,胡亥對趙高建議一開始的態度是「廢兄而立弟,是不義也;不奉父詔而畏死,是不孝也。」,後來在給扶蘇的詔書中說道:「扶蘇為人子不孝,其賜劍以自裁!將軍恬與扶蘇居外,不匡正,宜知其謀。為人臣不忠,其賜死。」這裡的「忠」、「孝」、「義」皆是儒家倫理;秦朝體制中亦有大量儒家倫理的成分,如雲夢秦簡《為吏之道》中就要求官吏做到「寬俗(容)忠信,和平毋怨,悔過勿重。」;秦朝宗廟制度也有濃厚的繼承自西周的色彩(見《史記?秦始皇本紀》)。故儘管儒家倫理在秦朝主要還處於法家的框架之下,但不能認為「坑儒」就等於和儒家完全是兩回事。

 為什麼說法家是儒家倫理的必然產物?

  儒家不是儒教。儒教是一種誕生於西周,以崇拜天和抽象空洞的「民」(周公「敬天保民」思想)為本質特徵的宗教,依儒教所建立的西周的組織原則是等級制的血緣宗法倫理,而儒家只是一種產生於禮崩樂壞的東周時期,那以孔孟為代表的試圖通過儒教特色方式(回到過去)來組織國家的學說,故民本主義並非孟子首創,而是儒教本來固有的精神(稍後會談到這種精神是如何與法家兼容的)。儒家的理想國是理智未覺醒的「三代」(夏商周),因而儒家對禮崩樂壞的態度必然是全盤否定的,其所開出的藥方自然是復古。

  但儒家沒有看到的是,禮崩樂壞(血緣宗法倫理的瓦解)其實是不可逆轉的,而且蘊含著積極因素。原因在於,西周尚處在理智意識還未覺醒的狀態中,西周的先民認為「天」,以及天之下的自然血緣關係具有天然的合法性,這體現在西周的分封制中:周天子是基於血緣關係把土地臣民分給子弟;各個諸侯再基於血緣關係封下去,由此形成了「在權貴集團內部,讓同姓之間互為血緣上的父子兄弟…最終形成了以宗法血親紐帶作為支撐的『家國一體』結構和以『親親尊尊』為鮮明特徵的『血親等級』體制」。這種政治體制有一個放在全世界都十分奇特的點是:朝堂上的尊卑關係,與家庭里的尊卑關係直接對應,完全同一。然而,理智意識的萌發使得西周的那種基於血緣關係而建立起的宗法倫理經不起反思,同時由於國家和社會的發展,不同地域、不同階層的人與人之間的交往必然增多,於是那基於狹隘的血緣、親情和狹小地域的宗法倫理,就喪失了真理性。儒家倫理寄希望於營造一種「血親比附」的氛圍(愛民如子)來黏合那本身就沒有任何親情可言的社會關係,幻想通過「四海之內皆兄弟」、「天下猶一家,中國猶一人」這種說教來讓全國形成一個其樂融融的超級大家庭,結果只能是製造大量的虛偽和欺騙。值得一提的是,中國式權謀術的一個特色,就在於騙對方相信你真的把他當親人一樣。

儒家不承認,不理解這種現象(禮崩樂壞)背後那理性意識的發展與運動是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這使得儒家所提出的解決之道和理想從根本上就不可行,不論孔子如何哀嘆人心不古、大搞人身攻擊,都不可能讓已經有了理智和自私意識的人再回到蒙昧狀態。於是,儒家為了使自己的理想得以實現,把作為傳統的家族制度的「禮」變成君王權術的「刑」、「法」,把家庭內部的「孝」上升為對君王的「忠」,從根本上是沒有不可逾越的障礙的。比如,孔子對小自己四十四歲的子夏讚許有加,相傳《詩》、《春秋》皆由子夏傳授,而他也是法家鼻祖的李悝的老師,說子夏亦是法家思想先驅不為過;孔子儘管對管仲——這一為法家貢獻經濟思想,崇尚「以威治民」的改革者有過「不知禮」的負面評價,但對其能力整體還是十分認可的。可見,儒家與法家早在一開始,就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儒家的痞化、黑化,移孝作忠,正是儒家倫理內在的必然趨勢。儘管儒家有著「民貴君輕」等思想,但這裡的「民」本身是抽象空洞、空無任何規定的絕對物,從而一方面使得儒家可以用它來對任何現實特定的倫理組織進行批判(因為本來就很空洞所以怎麼說都行),也使得統治者可以輕易打起「安民」的幌子。雖然歷史上一直有儒家知識分子反對後者,反對鄉愿,但儒家實際上未能提出任何區別這兩種動機的有效方法,甚至認為道德要靠結果來證明,如孔子說「恭則不侮,寬則得眾,信則任人焉,敏則有功,惠則足以使人」,這意味著儒家道德的客觀標準完全體現在是否能得人心、是否能指揮得動別人,這正是後世的大盜們(如宋江)最喜歡的理論。稍有常識的人都知道,「得眾」和「使人」很多時候並不是靠個人魅力的感召,而是暴力、欺騙和恐懼的結果。儒家道德從一開始,就埋下了虛偽的種子,結果是不論儒家知識分子如何為民本主義的崇高理想所鼓舞激勵,拋頭顱灑熱血,最終都無可避免地淪為這種制度的奴僕,或成為這種制度本身。其實有學者指出,西周時就已經出現了用「移孝作忠」來維持社會穩定的萌芽(「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左傳》),這無疑是對那建立在血緣宗法之上的儒家倫理沒有現實性、真理性的又一有力證明。

(未完)

參考文獻:

  秦暉. (2003). 傳統十論. 復旦大學出版社.

  張德蘇. (2006). 秦朝時期儒家倫理的潛流. 理論導刊, 22(2), 89-91.

  鄧曉芒. (2005). 從康德道德哲學看儒家的鄉愿. 西南政法大學學報, 7(1), 14-20.

  劉清平."移孝作忠」的儒家密碼_愛思想

  卿文光. (2007). 天的崇拜與民本主義——論儒教民本意識的來歷與本質. 同濟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 18(4), 45-50.

推薦閱讀:

中國哲學界的五大混亂
「易經」中的28條天規,每條都是大智慧!細細品味,一生受用
女人必須要學的10個穿衣哲學!
請問,怎麼稱呼?
來自於靈魂最深處的審判,自我深刻

TAG:中國文化 | 中國歷史 | 哲學 |